1、不违法,但”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政府不会去这么做的吧,你身边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吗?一般来说都没有,虽然说法律规定男女结婚年龄分别是22岁和20岁,但是现实中也有很多人没到年龄就结婚的,这种不能领结婚证,国家不承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你们办酒席喜宴只是风俗习惯没有婚姻关系。通常没有处罚的,最多交一些社会抚养费,但是结婚酒宴大操大办超过地方上的规定是可以处罚的。
法律主观:
孩子生出来后, 没领结婚证 的,需要罚款。没领结婚证生的孩子属于 非婚生子女 ,依法应当缴纳 社会抚养费 ,没有在规定期限内足额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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