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不结婚可以合法生孩子吗

女人不结婚可以合法生孩子吗,第1张

法律分析:女方没有结婚就生孩子,属于非婚生育的行为,是违反计生政策的,但孩子是无辜的,是可以上户口的。由孩子的妈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小孩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先到计生部门接受处罚,然后持处罚后的手续,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你有什么好纠结的,她爱你才和你说的,要是不爱你会和你说这些吗?她和你坦白,你要是真的爱她就可以包容她的一切,个人觉得,如果爱她就别怕什么后面的,男人总得有担当,后面会往好还是往坏发展,主要是看你俩怎么面对问题,解决问题。其次,这个女孩我觉得她喜欢你,所以和你说出实情,而不是说等你们都成婚了后再告诉你,或者说把你骗的团团转后再告诉你。既然选择提前告诉你就是想让你有选择,如果真爱就一起承担,如果不能也让你自由这种还是要自己考虑清楚,看能不能接受她有孩子,然后还要考虑到孩子可能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和你需要承担的,有个心理准备。

怀孕后未婚夫忽然去世了,选择留下他的孩子,那么你就是单亲妈妈,非婚生育,孩子也是单亲家庭里成长起来

的孩子,要考虑下面这将要面临的困境

单亲妈妈将面临下面这四点困境

第一点,非婚生育会给抚养孩子带来很多困难。

如果自己是正常的结婚生育,自己可以在拥有稳定生活的前提下,与自己的爱人共同抚养孩子,这会使得抚养孩子的负担轻得多。非婚生育的状态会使得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与自己的另一半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上也会产生不同步的情况,这对于抚养孩子是很不利的,会给自己带来非常多的困难。

第二点,非婚生育会影响孩子的教育,对于孩子的成长很不利。

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进步需要接受良好的教育,这需要父母双方共同完成。对于结婚以后的夫妻来说,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做起来得心应手,孩子会得到良好的教育但是非婚生育的情况就不同了。由于父母双方没有结婚,在对孩子的教育方面会出现问题,孩子在入学等事情上也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这些因素对于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因此非婚生育无论对孩子的父母还是对孩子本身都会带来更多的困难。

第三点、存在情感障碍,成长过程,存在心思焦虑、自尊心低下、意志力弱等问题,常常心情化处理问题,青少年时期更简单出现逃学、早恋等行为。孩子的抗挫才能低下和父教缺失有直接关系,父亲身上的勇敢、刚强、进取等男性气质能促使孩子人格发展更为健全。第四点、社会交往受限制母亲给予孩子的多半是情感需求,而父亲则是培养孩子的思维方式和待人处事的才能,短少父爱的孩子,社交才能和处世才能简单受到限制,父亲是家庭与社会联系的枢纽,是孩子通向外部国际的引路人,他们可以教会孩子怎么与人共处、怎么扩展交际圈、怎么妥善处理问题等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对性观念和性行为的认识发生了显著变化,尤其是青少年。中国未婚怀孕女性越来越集中在青少年,首次性经历趋于低龄化。未婚先孕给年轻女孩带来巨大的生理和心理创伤。所以未婚先孕对身体有影响?面对未婚先孕,父母该怎么办?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边肖吧!

少女怀孕对健康、教育和经济的影响

联合国副秘书长、联合国人口基金执行主任巴巴通德奥索蒂梅因(BabatundeOsotimaine)博士说:“一个十几岁的女孩一旦怀孕,她现在和未来的生活都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但这种变化很少会好转。他们的学业可能中断,就业前景基本破灭,更容易陷入贫困,被排斥,变得更加依赖。”虽然怀孕会以各种方式严重影响一个女孩的生活,但大部分集中在健康、教育和经济方面:

1对健康的影响包括孕产妇死亡、疾病和残疾风险,包括产科瘘管病、不安全堕胎并发症、艾滋病等性传播感染以及婴儿健康风险。

2对教育的影响包括正规教育的中断或终止,以及随之而来的发展其全部潜力的机会的丧失。

3对经济的影响与对教育的影响密切相关,包括被排除在有偿就业或生计之外,导致卫生部门的额外成本支出和人力资本损失。

中国每100个15-24岁未婚少女中,就有4个怀孕,其中90%选择堕胎。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所长张磊公布了一项关于中国青年生殖健康可及性的调查结果:每100名15-24岁未婚少女中,就有4人怀孕,其中90%的人选择堕胎。这是因为青少年在性活动中不采取避孕措施,在各种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大多选择堕胎。在人工流产过程中,少女可能会出现大出血、感染、子宫穿孔等并发症。以及手术后可能出现的妇科炎症,以及因激素变化导致的身体机能下降,甚至导致终身不孕。

北京某妇产医院对1236例不孕不育患者进行病因分析,发现女性疾病导致的不孕不育中,近60%为人工流产、药物流产导致的继发性不孕。由于经济因素和害怕别人知道,青少年堕胎大多是秘密进行的。许多十几岁的女孩选择在设备和医疗技术很差的黑诊所堕胎,导致更严重的不良后果。堕胎不仅给女孩带来身体上的巨大伤害,心理上也不可小觑。一些青少年甚至遗弃婴儿或溺死婴儿,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都是违法犯罪行为。一些青少年无奈生下孩子,成为负担沉重的“少女妈妈”和“少女爸爸”。

怀孕不是女生的选择。

“社会通常倾向于指责怀孕的女孩,”联合国人口基金会驻中国代表何安瑞说。“少女怀孕通常不是女孩有意选择的结果,而是由于选择的丧失和其他女孩无法控制的因素。这是女孩无法或很少获得教育、工作、信息和保健的结果。”报告还强调,国际社会应采取综合办法应对少女怀孕的问题和挑战,如确保女孩上学、制止童婚、改变对性别角色和性别平等的态度,以及为更多青少年提供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

给爸爸妈妈的建议:

1充分的护理是最好的预防

两个预防措施胜过一吨事后补救措施,最好的预防就是给女生充分的呵护。许多女孩过早发生性行为,可能是为了寻求亲密感。如果她没有从父母那里得到足够的温暖和关怀,她可能会向家庭之外寻找。在寻找亲密关系的过程中,有些女生经验不足,不知道什么是真爱。他们很容易混淆爱和性,过早地发生性行为。事后,他们会后悔,性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他们真正需要的是那种温暖的感觉。

2性教育应注重人格教育。

科学的性教育包括两个主要内容,一个是性道德教育,另一个是性知识教育,两者应该有机结合。有一所学校,性生理教育开展后,老师上课用了“阴”字。结果一个男生立马用“阴道”和“阴茎”组词。如果没有性道德的前提和铺垫,这种事情很容易发生。在给孩子讲性知识的同时,也要给孩子讲与性相关的社会禁忌,告诉孩子不能随便用。父母应该认识到,性教育绝不仅仅是智力上的,更不是技术上的。它首先是一种现代的生命观教育,一种现代的价值观教育,一种高尚的情感教育,其核心是人格教育。

3认真回答孩子的性问题。

在性知识教育方面,家长应该用科学的态度回答孩子的性问题,而不是像舵鸟一样回避问题。作为女孩的父母,尤其是妈妈,从小就应该承担起女孩性知识的启蒙者的角色。妈妈们应该循序渐进、积极主动地帮助女孩学习性知识。比如让女生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身体结构是什么样的。等你大一点,重点给孩子讲解性心理。在等待中学的时候,要告诉女孩性道德和过早性行为的危害,家长要明确表达对女孩的期望。

4教女生如何保护自己。

父母应该尽力教女孩如何保护自己。与性有关的自我保护有两层含义。第一是保护自己免受性侵害或非自愿性行为,第二是知道如何使用避孕药,避免怀孕或感染各种性病。

5如果发生,请尽量减少损失。

如果有一天,女儿告诉父母她发生过性关系,甚至怀孕了,父母该怎么办?这是考验父母爱心和智慧的时候。有一些不明智的父母,当他们得知女儿发生性关系甚至怀孕时,立即失去理智,用肮脏的语言侮辱她,或用暴力手段惩罚她,或威胁要断绝关系。父母认为孩子的行为是为了抹黑自己,羞辱自己,让自己无法面对他人年轻女孩过早发生性行为,大多是因为年幼无知,对性的好奇和天生的欲望。在青春期强烈的性驱力下,年轻女孩过早发生性行为。所以,父母不能从道德的角度去评价孩子的行为,更不能用世俗的偏见去歧视她,更不能侮辱或惩罚她。这是愚蠢的。不会有帮助,但会伤害我女儿两次。发生关系甚至怀孕后,大部分女生的反应都是自责和自责,99%的女生都不想让父母知道。女儿选择让父母知道,是因为她信任父母,需要他们的支持和帮助。我们希望世界上所有女孩的父母都意识到,当一个女孩过早发生性行为时,父母可能是她最后的依靠,父母应该给孩子坚定的支持。如果一个女生怀孕了,这可能是她最脆弱的时刻。她最需要的是父母的理解和帮助,这是她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力量的源泉。

毕竟少女怀孕的政府干预和民间干预都比不上原生家庭的接纳和支持。因此,把性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课题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有效降低少女怀孕率。另外,万不得已,要尊重“少女妈妈”和“少女爸爸”的想法,引导他们扮演好父母的角色,减少社会和家庭的后顾之忧。

未婚生育,后果很严重。真不知道想要孩子的大人们是怎么想的,去民政局领个证很难吗,就十块钱的事,看来问题不是出现在这里。如果推行未婚生育,势必会造成更多女性不结婚去傍大款去拜金,也会造成某些有钱人乱搞男女关系开三宫六院,还会造成更多的单亲家庭悲剧产生。这样搞下去,不仅仅是道德败坏毫无廉耻,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不能不慎重啊。

可能很多人疑惑,未婚生育有这么严重的后果吗?下面就具体来讲讲。

第一,未婚生育,会让结婚率变得更低

现在全国大城市里的大龄单身女性,大概有3000多万左右,她们之中很多自身条件都非常好,有身材有样貌,经济条件也很好,正因为这样,她们都不将就,如果没有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男人,就算年纪一大把了还是会不结婚,这是她们选择权利。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骨感的。她们认为理想的男人肯定也是稀缺资源,要不已经结婚了,要不就是不喜欢女人,如果她们不降低标准,只能继续单着。如果推行未婚生育的话,她们就会多一种选择,只要找个男人生孩子,不结婚,一直孤独终老。

不仅仅很多大龄女性这么想,现在很多年轻未婚女性也会这么想的,甚至很多已婚女性后悔了,也这么想。随着女性地位的不断攀升,她们很多认为婚姻就是个牢笼,束缚了手脚,还带来痛苦,一个人过不香吗?她们更加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内心就没有结婚的概念,这种女性现在很多,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如果再推行未婚生育,等哪天她们放飞自我玩累了,可以找个男人谈场恋爱生个孩子,完成她们一辈子不结婚的大业。

推行未婚生育,结婚率肯定失去这部分女性人数,不用脑袋想,全国结婚率就会被硬生生的砍去一大截,这是避免不了的。

第二,未婚生育,会让穷人更结不起婚

2022年全国男性比女性多3000多万,有多少男性娶不到老婆,大家心知肚明。没钱的男人难啊,工作难,娶老婆更难,这些年彩礼蹭蹭的往上涨,让人苦不堪言,但是毫无办法,谁叫你僧多粥少呢?

如果再推行未婚生育,女性有了更多的选择,不结婚也可以生孩子,只要找个男人逢场作戏地谈场恋爱,玩一出借种生子的游戏,孩子就有了。当然没钱的男人肯定靠边站,有钱人是她们首选目标,才不管对方是已婚还是未婚,是丑老也罢,只要使力尽浑身解数没有拿不下的男人。有人说,天下没有不花心的男人,只有对他的诱惑不够大。

给有钱人生孩子,就算不能结婚,弄一笔孩子抚养费还是有的,甚至搞不好把原配气死了,自己小三上位也说不定呀。再加上有法规的保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这势必会形成一种现象,部分未婚女性使劲的傍大款拜金,部分有钱人利用自己的资本优势去占有,小三小四满天飞,家庭支离破碎,从此婚姻制度失去了该有的保障,难道专家预言说的话要成真了,在未来婚姻制度要成为过去式。未婚生育,会是压倒现代婚姻制度最后一根稻草吗?

穷人只能站在旁边吃瓜看戏,更加娶不上老婆,有心而使不上力;而富人分身乏术,忙不过来。资本有时就是很可恶,可以把人分成了三六九等,剥夺了你想要的,却毫无办法。

第三,未婚生育,会造就更多的家庭悲剧

推行未婚生育,会促使一个个单亲家庭的崛起,在未来一个未婚妈妈带着孩子讨生活的家庭会变得更多,这其实不是什么好事。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亲的角色是不可或缺的,没有父亲陪伴长大的孩子,心理容易出问题,也容易走上违法的道路。

比如偶像明星吴某某,就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在女孩子看来是那么的帅气,谁知道他在背地里却做了这么多恶心的事,把女性当玩具,心理有多么的扭曲变态,最终把自己玩进了铁牢里,这就是单亲家的悲剧,就算母亲给予她的一切,但还是填补不了儿子内心的某些缺失,走上了犯罪。

再比如北大学子吴某某,在别人看来是个天之骄子,本来拥有大好光明的未来,谁又知道他居然做出这种猪狗不如,惨无人道的事来,居然把震辛茹苦养大自己的母亲给谋杀了,震惊了世人。

当然还有很多其它例子,在单亲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不论母亲做的多么完美,总是替代不了父亲的角色,孩子或多或少会缺失一些温馨,心理的缺失是少不了的,可能就会影响一生。幸福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不幸的人用一生治愈童年。

推行未婚生育,可以预见未来社会是什么一番模样,部分未婚女性越来越拜金,部分有钱男人越来越堕落,部分家庭越来越支离破碎,人毫无廉耻,道德毫无底线,这是你们愿意看到的未来吗?

如果这个潘多拉魔盒打开了,资本不断对女性的侵袭,拥有资本的人群会对底层男性进行灭绝式的掠夺,穷人因为没有资本,将会毫无未来可言。

我们不能因为担心出生率人口的下降,病急乱投医,就大力推行未婚生育来提高人口数量,这是杀鸡取卵的行为。

未婚生育,不值得提倡,理当抵制!

未婚生子有什么后果

不符合《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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