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与男方无领证,只摆酒结婚,这样的婚姻真的不会幸福。
可能是比较怕结婚,心里有恐惧,现在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希望能帮到你。
先办婚礼,女方立场强硬先不拿证,这是什么心理?这个问题要看女方是在什么年龄段,是否有婚史,经过分析可以给出一个推测的答案。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25岁左右的初婚女性身上,除非是生活在山区,没有文化,没有法律意识,不尊重法律,就是不尊重自己。虽然已经结婚,但性质是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或者是极个别城市的新兴女性,为了自由不束手束脚的结婚,方便自己,想撤就撤,只同意同居。
另外,有些女性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因为在恋爱过程中,感情受到过多次伤害,想要结婚,在某一方面还没有把握住对方,无法下定决心。既然男友提出结婚,那就同意试婚吧,省得成了二婚也不合适。有的离异女性在感情上受到打击,也许是单身,也许是有孩子。她不相信男人,不相信世上有真感情,却离不开男人。因为怕再受伤害,干脆就不打结婚证了,只办个婚礼,来个亲密无间,不来分。这对那些不负责任,拿女人当衣服穿,像扔人一样的人来说,可谓是太阳底下最大的好事。但对那些认真负责的人来说,有一个人是可悲的。
很难说,有的人领了结婚证,是不是就不用过一辈子了?所以这很难回答。你娶的那个不要结婚证的女人,真的想和你过一辈子吗?不可能是真的,结了婚的女人掉了,她怕二婚不好找!所以在一起的时候也不要拿结婚证的事情来做文章。所以在一起也不拿证,怎么可能真诚的。。
法律主观:
办酒席订婚后没结婚证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未确立婚姻关系,按照一般的同居关系处理。但如果双方同居关系产生于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应当按事实婚姻处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分析:只是办理酒席而没有领结婚证的话是不算结婚的。我国已婚的依据是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因此,只有领完结婚证才会被视为是合法结婚。而只是办了酒席的婚姻在我国法律上面是不被承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分开两年了现在你可以和别人结婚。
一、办了酒席没领结婚证属于结婚吗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了结婚证的,婚姻即告成立,在法律上才是合法夫妻,受法律的保护。如果没有登记结婚手续,即使双方都认为相互之间是夫妻关系,包括已经举行了婚礼、两人已经同居、财产共享,这些都不为法法律机构承认,当然也就不能享受到法律对夫妻关系的保护。因此,即使办了酒席,但双方仍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二、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关于结婚,法律上有法律上的规定,而民间也有民间的说法。在民间,一般双方举行了婚礼,办了酒席,那么在亲戚朋友的眼里就算是结婚,彼此也是夫妻关系。但在法律上,此时男女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对待处理,却不可以认为是婚姻关系,自然也就不算是法律上的结婚。为了保障男女双方的合法权利,满足了结婚条件的,还是尽快办理手续为好。
法律分析: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在1994年2月1号之后,我们国家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所以你想成为合法的夫妻,一定要到民政局去领取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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