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entine(瓦伦丁)
应该指的是圣瓦伦丁节,就是情人节。
参考资料
情人节的由来
情人节,最初起源于古代罗马,于每年2月14日举行,现已成为欧美各国青年人喜爱的节日。关于情人节的来源,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以下几个版本:
1、情人节在英语里的叫法是St Valentine's Day (原意为:“圣瓦伦丁节”)。从字面上来看,很难看出中西方叫法之间有什么联系。这里面隐藏着一个动人的故事。
传说在公元三世纪的罗马,暴君克劳多斯当政。当时,古罗马内外战争频仍,为了补足兵员,暴君下令:凡是一定年龄的男子,都必须进入军队为国家效劳。自此,丈夫离开妻子,少年离开恋人,整个罗马笼罩在绵长的相思中。暴君对此大为恼火,禁止国人举行结婚典礼,甚至要求已经结婚的毁掉婚约。
然而,暴政禁止不了爱情。就在离暴君的宫殿不远,有一座非常漂亮的神庙,其中居住着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瓦伦丁( Valentine),他不忍看到一对对伴侣就这样生离死别,于是为他们秘密地主持婚礼。一时间,这一令人振奋的消息在整个国度传开,更多的情侣秘密地赶来请求修士的帮助。
但是,事情很快还是被暴君知晓了,于是他暴跳如雷,将瓦伦丁打进大牢。公元270年的2月14日,瓦伦丁受尽折磨而死。为了纪念这个敢于与暴君斗争的勇士,后来人们把这一天定为“圣瓦伦丁节”,以后渐渐演变为情人节。
2、情人节最早可追溯到早期罗马的牧神宗教节庆(2月15日)。当时罗马郊外的森林中有许多野狼游走,给人畜造成很大的威胁,而罗马人认为牧神可以驱赶这些野狼,给人们带来安全,另外据说鸟类是从这一天开始交配。当时的风俗是:在牧神节的前夕(2月14日晚)举行的活动中,每个女孩子的名字被写在一张小纸签上,每个青年男子从盒子里抽签,被抽中的她就成为了他的爱人。后来,由于古罗马皇帝迫害基督徒,加之战乱连绵,又禁止士兵婚嫁,而有个基督徒瓦伦丁公然反抗皇上禁令,秘密地替未婚男女举行婚礼,因此被逮捕入狱,并于2月14日被砍头。
多年过后,罗马成为基督教国家,许多为信仰殉道的基督徒成为了人们景仰的圣徒。为了纪念殉道者圣瓦伦丁,就将2月14日定为瓦伦丁节而取代了牧神节庆,在西方逐渐演变成在2月14日这天寄卡片或送礼物给所爱的人。
3、还有一种说法是,古罗马青年基督教传教士圣瓦伦丁,冒险传播基督教义,被捕入狱,感动了老狱吏和他双目失明的女儿,得到了他们的悉心照料。临刑前圣瓦伦丁给姑娘写了封信,表明了对姑娘的一片深情。在他被处死的当天,盲女在他墓前种了一棵开红花的杏树,以寄托自己的情思,这一天就是2月14日。自此以后,基督教便把2月14日定为“情人节”。
4、在古罗马时期,2月14日原本是为表示对罗马众神的皇后约娜的尊敬而设立的节日,约娜同时还被尊奉为妇女和婚姻之神。接下来的2月15日则被称为“卢帕撒拉节”,是用来对约娜治下的其他众神表示尊敬的节日。
在古罗马,小伙子和少女的生活是被严格分开的。然而,在卢帕撒拉节,小伙子们可以选择一个自己心爱的姑娘的名字刻在花瓶上,这样,在过节的时候,就可以与自己选中的姑娘一起跳舞,庆祝节日。如果被选中的姑娘也对小伙子有意的话,他们便可一直配对,而且最终会坠入爱河并步入教堂结婚。后人逐渐将两天的节日合并在每年的2月14日。情人节这一天,不但是表达情意的最佳时刻,也是向自己心爱的人求婚的最佳时刻。
古罗马社会在整个国家存在的期间自始至终都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在《戴克里先皇帝和马克西米安皇帝致塞巴斯蒂安娜》中对这一制度有提及:众所周知,一个被罗马城统管的人不能同时有两个妻子。因为在裁判官告示中,这种同时有两个妻子的人被认为是可耻的、不名誉的人。对于这种情况,一个有资格的法官,对不给其以处罚的情形是不能容忍的。
古代罗马最早的婚姻形式是"罗马市民法的一部分,以对妻子的人身及财产具有特殊的、苛刻的影响为特征"的有夫权婚姻。
婚姻制度的基础——家父权古罗马所称的家或家族是指在家父权下所支配的一切人和物的总和,"父权制(Patriapotestas)在重要历史时期支配着古罗马的整个家庭生活",家长(称家父)由辈分最高的男性担任,在家庭中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对家庭财产和所属成员有管辖权和支配权,包括家父、妻、子女、奴隶和土地等。
罗马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父权制社会,女性的柔弱和轻浮是罗马法规定妇女必须处于男人的监护之下的基本原则。在这里家父权与亲生父亲的地位是不同的。家父在古罗马婚姻制度中拥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拥有着整个婚姻的关系的控制权和主导权。
在婚姻订立的时候,古罗马的法律讲求意见一致(双方同意),指的是双方父亲同意,而不意指新郎和新娘的同意。当然,父亲也无权完全自由选择,因为法律和伦理道德要求结婚双方必须成年,未结过婚,而且不能有近亲关系。从婚姻的订立上可以看出有夫权婚姻反映了在共和国初期的古代罗马人多数婚姻以家庭利益为基础,完全由家长操纵,婚姻的当事人不能自主的这一事实。
婚姻制度的核心———夫权在丈夫去世后,可取得与其子女相等份额的继承权。人格变小的妻子完全断绝了与自己原有家族的一切法律关系,而成为其夫家族的一员,祭祀夫家的祖先,改从其夫家姓氏。妻子的全部财产和嫁妆成为丈夫财产的一部分,其夫具有完全的支配权和所有权。"在法律上,她成了丈夫的女儿,她被包括在夫家的'家长权'中。"
在有夫权婚姻中,所谓离婚只能是男子离异女子,子女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而丈夫对妻子则有绝对的权威,离婚的主动权完全掌握在丈夫手里。"故享有夫权的丈夫或他的家长可以片面地休妻或媳。"如果女方有不能生育或犯有重大过失,享有夫权的丈夫或他的家长只需令其随带自身物件,将其逐出。
有夫权婚姻的离异,妻子除带走生活必备品之外,丧失全部嫁妆和财产。上述有夫权婚姻的订立、缔结、离异,充分反映了这一婚姻使得妻子的人格变小,处于丈夫之下,自身不可能拥有任何的权利。所以造成了这种婚姻基本特征是:丈夫享有绝对权威,妻无任何权利。
婚姻制度的保障———罗马市民法十二铜表法规定:"占有土地(包括房屋)二年,其他物品一年的,即因时效取得所有权。"依此原则,男子对女子"占有和使用"一年者,其间的婚姻关系便告成立,即时效婚。十二铜法规定:如果某个妇女不愿意以此种方式归顺夫权,她每年离家三夜,以这种方式逐年中断时效。
但是,整个这一规则一方面被法律所废除,另一方面在习惯中也被弃置不用。但无论怎样,时效婚反映了古代罗马妇女自身作为物品归属男子的境况。习俗婚的采用是为了使外来人与罗马人之间缔结的婚姻合法化,从而使他们在古罗马定居下来。
买卖式是晚于时效式而出现的,源于原始买卖婚的婚姻方式。买卖婚是通过一种虚拟的买卖,使妇女归顺夫权。其具体程序:男子在五位证人和司秤前面,用"要式买卖"(古代罗马转移所有权的方式)方式,从女方家长或监护人那里获得女方及其随带物品。
最初这种结婚方式只是一种事实制度,后来在平民保民官卡努利乌斯的努力下通过一项法律,使买卖婚与祭祀婚一样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由于买卖婚形式简便,因此采用祭祀婚方式的贵族后来也纷纷效仿这种结婚方式。
随着公元前445年贵族与平民不得通婚的禁令被废除,"买卖婚"的适用便更为普遍,成为罗马共和国前期最普通的婚姻形式。祭祀婚是在罗马建城后农业社会基础上形成的罗马贵族阶层内部使用的一种宗教上的结婚方式。
盖尤斯
盖尤斯在《法学阶梯》一书中的描述是:"祭祀婚通过一种向谷神的祭献礼仪使妇女归顺夫权;在这种祭祀中人们使用小麦面包,因此人们也称它为'共食婚'。"
共食婚的仪式极为隆重而繁琐,结婚时,须由占卜师择吉日。罗马人以每年6月为吉月,故—般多在6月举行婚礼。仪式必须有大祭司长、朱庇特祭司和代表部落中10个宗族的10名证人参加。在祭祀朱庇特神和祖先的庄严气氛中,男女二人遮盖头部,坐在作为朱庇特神牺牲的羊皮上面,相互宣誓后,共食一块用于献祭的麦饼,婚礼乃成。"有夫权婚姻"的离婚,一般必须用和结婚相反的方式。在共食婚,则用拒食(diffarreatio)的仪式。
离婚时,仍由夫妻在大祭司、神官和十证人前,用麦饼祭天神,但拒绝共食麦饼,并作离婚的声明,使妻子脱离丈夫家的宗祀。在时效婚与买卖婚,则用再卖和解放的程序,由丈夫以妻子的所有人的资格,将其所有权转移给第三者,再由第三者予以解放,从而达到离婚的目的。因为由时效婚而产生的夫权,不能因不使用而丧失,如同所有权不因不使用而消灭一样。
婚姻制度的思想基础———严格淳朴的道德观古罗马婚姻的永久性基础是生育合法的罗马公民。生儿育女、繁衍后代成为古罗马婚姻的主要功能。在古罗马的婚姻仪式上,新娘通常要说"你是一家之主,我将为你生儿育女"。从共和国早期以来,婚姻生殖目的论就已成为公民向监察官宣誓的内容。如果妻子不能生孩子,丈夫随时会让她引咎辞职。
罗马历史上有明文记载的第一例离婚案,原因就是妻子不能生育。为了保证生育后代确系男方所有,维护男方血统纯正,避免血统混乱,保证出于自己血统的子女继承自己的财产,于是丈夫就向自己的妻子下一道命令:必须严守贞操。所以共和国早期的性道德观念意味着一种严厉的法规,如果妻子的奸情败露她就可能被立即处死,已订过婚而不贞洁的女孩子也会受到同样的处罚。
罗马人认为妻子与他人的性行为造成的不是本族血统异种人,异种人不能参加祭祀,且墓地也禁埋异骨。在有夫权婚姻下,妇女饮酒被认为是在道德和性方面有缺陷,也会遭到夫家的离异。即使由此而被夫家打死,古老的婚俗也不认为这是凶杀之嫌。据载,一个名为埃格提乌斯·梅特努斯的人,在与饮酒的妻子离异之前,还将她打得半死。
所以在这个时期古罗马的婚姻和家庭制度处于一种极其稳定的阶段,离婚现象很少出现。在宗族上,她完全断绝了与自己家族的关系,没有继承本家族财产的权利。在罗马的家庭里,爱情是陌生的东西。一个正常的家庭,它的功能在于传宗接代,家庭既不需要爱情,也没有产生爱情的动力和土壤。
当时婚姻家庭的组建,对当事人特别是女性来说,几乎是件事不关己的事,只有完全的接受,没有情绪、心理上得到得不到的波动的动因。大家都平静地接受家庭,就像平静地接受一件木质家具。他们满足于一种单纯、严肃、平淡无奇的婚姻生活。
从这个角度来说,早先的时候,有爱情的家庭其实是不正常的家庭,没有爱情的家庭才是正常的家庭。所以在古罗马共和国早期平静单纯的婚姻家庭里,构成要件是法律、权力、义务和伦理道德的功利目的,男女之间,特别是女性的浪漫的情感、冲动的情欲,总体而言是受到压抑,甚至是缺位的。这里有一个小小插叙,一位元老院议员,仅仅因为胆敢在女儿面前亲吻妻子,就被监察官指责为有伤风化,从此抬不起头。
罗马法可谓近现代各国民法学的源头,罗马法早在城邦时期就确立了许多非常重要的法律思想和现代各国民法所援用的法律制度,并且罗马法很早就有了国际私法的概念,所谓国际私法,就是在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如何适用法律的法律。当然了,说起来有点饶口。
主要包括: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
我们先来看自由权。自由权是作为自有人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而只有奴隶,不享有这种自由权。
罗马法上的自由人(liberi),包括生来自由人和解放自由人两种。
生来自由人(ingenus),是指出生就获得自由权,而且未曾丧失过自由身份的人。基于两种原因,可以成为生来自由人:一是出生,二是皇恩。
古罗马系讲血统主义的国家,所以,自由人的后代也是自由人,而不论其父母为生来自由或解放自由。而对于父母一方不是自由人的,则从其母,只要出生时其母为自由人的,则其为自由人。而到了后来,由于战争对于兵源的需求,以及受希腊哲学关于人生而自由思想的影响,改为规定只要其母在受孕期间一度为自由人的,则其为自由人。
而法律拟制主要系基于皇恩,所谓皇恩浩荡啊,按照罗马法规定,皇帝是最高统治者,他可以将自由赐予奴隶,在古罗马,由于只有自由人可以戴金戒指,因此,基于皇恩的自由权又称为“金戒指权”。但在这种情况下取得自由权的奴隶,尚不能摆脱其原主人的恩主权。
解放自由人,是原来主人所解放的自由人,即法律拟制自由人。罗马法上赋予主人的恩主权,是连皇权也无法剥夺的,因我罗马法上认为,恩主权是私权,皇权不能干涉。
古罗马的市民权类似于今天的公民权或者国籍,包括公权和私权,选举、被选举权属于公权,其实,和我们现代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一样。由于罗马的官职都是荣誉性的,所以,被选举权又被成为荣誉权(jus honorarium)。我们重点看私权部分。
私权,包括婚姻权、财产权、遗嘱能力和诉讼权。说到诉讼权,我们可以结合一个恩主解放奴隶的例子来予以说明:
案例:恩主解放奴隶的时候,有一种诉讼的方式,就涉及到诉讼权问题,而按照法律规定,奴隶是不具有诉讼权的,也就是说,奴隶没法去起诉了,那么,如何通过起诉的法律规定来解放奴隶呢?这时候,恩主就请一个人作为奴隶的辩护人,一起到长官那里去,由那个人装做起诉恩主,问恩主是不是要解放这个奴隶,恩主予以认可…… 到后来,手续简化了,恩主直接和奴隶过去,就让长官的侍卫扮演这个辩护人角色来解放奴隶。如果用非起诉手段私自解放奴隶属于略式解放,略式解放的后果早期不为市民法所承认,但后来,只要恩主找够了证人,也可以通过略式解放合法滴解放奴隶。
罗马法把罗马境内的居民分为市民、拉丁人和外国人三类,所谓市民权都专属罗马市民享有。市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市民之间的法律,对于罗马市民与非罗马市民、非罗马市民之间,适用万民法(国际私法的起源)。古罗马市民身份可以基于出生和入籍获得,而入籍又分为奖赏与恩赐。
奖赏,凡外国人告发罗马官吏的贪污贿赂而使之定罪的,可奖赏告发者以罗马市民资格。公元前111年,又规定把这种奖赏扩大到拉丁人。此时的拉丁人实际上指古罗马社会中介于市民与外国人之间的自由人,因享有权利的多少,分为三等:古拉丁人、殖民地拉丁人、优尼亚拉丁人。外国人,指罗马市民以及拉丁人以外的友邦人民。在罗马法中,与罗马处于交战和不友好状态的国家的人民,被称之为敌国人。
恩赐,军伍大会或皇帝可以个别地或集体地授予居民以市民权。
家族权,指家族团体成员在家族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和所享有的权利。由于罗马家族成员有的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有的不享有,因此,根据他们权利之不同,可以分为自权人和他权人。他权人,指处于其他市民的权力支配之下的市民。这种权利,在罗马法上分为家长权、夫权和买主权。
家长,实际上指家父,在古罗马,能够成为家父的,只有长子(头生子)以及长子的长子(也许我的理解有误)。家父对于家庭成员具有支配权,他可以将家庭成员卖为奴隶,也可以让他成为自由人等等。包括其子之妻,都处于其支配下,也包括其子或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如果无子继承,则可以收养和认领,然后取得家父权。
夫权,和中国封建时期的纲常之说有点相似了。基本就是说,丈夫可以支配妻子。另外,古罗马的婚姻—华丽滴分为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以及姘合。
买主权,我觉得和家长权以及自权他权构成一个非常有趣的体系。买主权在两种情况下产生。第一,罗马法上长期无雇佣契约,因此人们通过买卖方式出卖劳动力,家属被家长出卖后,就要处于买主的支配之下。第二,在罗马法上,家属无独立人格,如果家属侵害了他人权益,家长为避免赔偿损失,往往将致害的家属给受害人任其处理,使之处于受害人的买主权之下。
从共和国末期开始,家长权和夫权逐渐收到限制,雇佣契约的出现使得雇佣劳动也不再用买卖方式……因而将家属给受害人处理的情形也日益少见,在优帝一世(或曰查士丁尼一世)时彻底消除。而到优帝一世时,他权人的地位改进至近乎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了,也就是说几乎享有完全的人格了。
与他权人相对应的概念就是自权人。也就是不受上述家长权、夫权、买主权支配的人就是自权人。
花絮:有网友提出从此看出中国古代人权比罗马进步一点,但中国古代人权也好不到哪里去,比如主人可以任意杀害仆人或者奴隶,种种限制基本相当于不存在。而中国的家法:休书、逐出家门,都与罗马法中家长任意处置家庭成员类似,特别是没什么名分的家属,连苏东坡都把丫鬟送人且能传为佳话。
人格变更是罗马法上的一项特有制度,罗马法规定,具有完全人格的人必须享有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一个人因某种原因,使这三种权利丧失一部分或全部,或者丧失某一种而取得另外一种,这种情况就叫人格变更,分为人格大变更、中变更和小变更。
人格大变更,实际上指丧失自由权而沦为奴隶,一般原因有三种:因犯罪被剥夺自由;被家长或债权人出卖到国外为奴;降服外国人违反禁令的。而人格大变更,实际上是人格的消灭或者法律上的死亡。
人格中变更,指罗马市民丧失市民权而成为拉丁人或外国人。由于罗马的家族权以市民权为前提,因此,丧失市民权就当然丧失家族权。其与人格大变更的区别,在于变更后是否仍保有自由权。发生人格中变更的事由有三:受刑事宣告而被剥夺市民身份的;罗马市民加入外国籍;拉丁人或外国人加入罗马国籍而取得市民资格的。
人格小变更,指丧失原有的家族权而取得新的家族权,权利人原来享有的自由权和市民权不便,因而在法律上仍然享有完全的人格。发生小变更有三类:1、自权人变为他权人;2、他权人变为他权人;3、他权人变为自权人。
结合前面讲的人格权部分,我们可以看到,发生人格变更的时候,相应财产会发生变化,如自权人变为他权人时,其财产即归其权利人所有;又或会导致身份上的变化,如婚姻有有夫权到无夫权,由家长变为家属等等。
在罗马法上,除了人格变更外,名誉减损也是用来变更权利能力范围得一种制度。所谓名誉减损,就是在保全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得前提下,使一个人的权利能力受到某种限制。
古罗马社会非常重视名誉,一个人名誉之好坏,影响他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的资格。所谓名誉减损,就是在保全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得前提下,使一个人的权利能力受到某种限制。实际上有点类似于现在的信用制度了。
名誉减损有三种:
第一种,不能作证(intestabilis):所谓不能作证,不是不能在法庭上作证,而是丧失做证人或者请他人为自己做证人的资格,因为在古罗马,很多交易都需要证人的证明,比如古罗马的交易,必须由一名司秤、若干证人,交易双方在集市日,以天平、象征货物和对价的物体、并高声呼叫交易内容才能成立。恩主解放奴隶的略式也是如此,需要5名证人。可以想见,不能作证是多么严重的惩罚! 不能作证的原因有二:证人事后拒绝作证明的;用文字侮辱他人的。
第二种,丧廉耻(infarmia):这种名誉减损比不能作证稍轻。原因有:由于法院判决;法律规定的事实。丧廉耻分为直接丧廉耻和间接丧廉耻。
直接丧廉耻,是由执政官或者监察官根据事实,在选举或者户口登记时作出决定,将其不列入选举名单,或在户口登记簿上作出记载,当事人对此不得申诉。直接丧廉耻具有实效性,罗马执政官任期一年,监察官任期为五年,他们任期满后,任期内所作丧廉耻决定要由新任长官重新决定是否有效。
而丧廉耻的法律效果是: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相应的服兵役的权利也被剥夺;诉讼权受到限制,不能为家庭外的人作诉讼代理人,也不能请他人作代理人;如妻子与人通奸,即使当场抓获,也无权杀死奸夫或对之起诉(汗……);《优尼亚婚姻法》禁止元老院医院及其子孙与丧廉耻的妇女结婚。
第三种:污名(turpitudo):有污名者,是指因其行为卑劣,受人蔑视,为社会舆论所不齿。
由于这种名誉减损即非由法律规定,也非由长官宣告之法律上丧廉耻,所以又称事实上的丧廉耻。对有污名者的权利能力的限制,是不准他们担任需要诚实信用的职务,如监护人、保佐人、证人等。而在婚姻方面,在婚姻由家长作主的时代,通常子女无权拒绝家长包办的婚姻,但如果未婚夫是有污名的人,则他可以反对。
个人认为,罗马法上的名誉减损,对于我们建设现代信用制度有非常重大的启示意义。虽然其规定可能过于落后,但给予一些人以污名或者丧廉耻称号,或能极大程度提高社会整体信用水平以及道德基础。
汉尼拔战争,也就是第二次布匿战争,在古罗马历史上,是一道非常重要的分水岭。从社会学的意义上说,之前的罗马,还是一个古代或古典的罗马;而此后的罗马,则以一种重力加速度步入到急剧“现代化”的进程。骤然暴增的财富,数目空前、廉价实用的奴隶劳动力,持续稳定的和平,意气风发、自信开放的精神,五彩斑谰多元文化的碰撞交融,血腥刺激、活力洋溢的公共娱乐,罗马变了!整个帝国焕然一新,空气里从早到晚荡漾着寻欢的味道。但是,在此之前,古代罗马的婚姻家庭,却是一幅宁静质朴、单纯平淡、不变乏味的图画,典型的父权 夫权的社会。女孩出嫁前受父权支配,出嫁后受夫权支配。男子嫖妓是公开流行、不受制约的习俗,与人通奸也不受处罚。妻子与人通奸,丈夫则有权处死妻子,或将她交给仆人或家臣奸污,最仁慈的办法,是将她一休了之。妻子即使是在家里喝酒,也受到严令禁止,否则会被处死。妻子的作用就是传宗接代,跟中国人一样,如果妻子不能生孩子,丈夫随时会让她引咎辞职。罗马历史上有明文记载的第一例离婚案,原因就是妻子不能生育。
不过,尽管古罗马的婚姻家庭是典型的男权世界,但这一婚姻模式里的一个重要因素,使古罗马的婚姻具有了现代性质,这就是法律的精神。无论定婚、结婚还是离婚,都以法律形式加以确定,也只有法律才能确定,不管你是贵放、骑士,还是自由民,总之,只要你是罗马公民,概莫能外,一切以法律为准。古罗马的法律规定,婚姻实行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跟古时的中国不同,罗马人不搞受法律(宗法)和道德保护的三妻四妾,但男人可以在外嫖妓或通奸而不受惩罚,妻子则每次出门前要事先告诉丈夫。
在古代罗马平静单纯的婚姻家庭里,构成要件是法律、权力、义务和伦理道德的功利目的,男女之间,特别是女性的浪漫的情感、冲动的情欲,总体而言是受到压抑,甚至是缺位的。《古罗马风化史》中写到一个小小插叙,一位元老院议员,仅仅因为胆敢在女儿面前亲吻妻子,就被监察官指责为有伤风化,从此抬不起头。罗马人天性粗朴,加以那时战事频仍,战争氛围笼罩下的社会风气,往往离情欲较远。男人虽有些性特权,但征战不断,留给男欢女爱的时间也就有限,况且,那时可供选择发生性关系的女性自由民的数量,也完全不可与后来同日而语,——那时的外地人还太少。数百年间,古罗马男女的情欲,一直呈平静的活火山状。
2月14日,来自世界各地的情侣庆祝情人节
对大多数人来说,情人节是一个充满爱的日子,一个用礼物和感谢的象征来给你的爱人洗澡,和他们一起享受一顿美餐,还有一段浪漫时光的日子
许多人认为情人节是一个“标志性”的贺卡节日,是零售业为了让人们花钱买鲜花、巧克力而创造的,填充动物、珠宝、旅游、餐饮和其他奢侈品(你可以在这里阅读情人节卡片的历史)
然而,情人节并不是现代的产物
相反,这是一个有着古老文化和宗教根源的日子
情人节是一个被认为是爱的日子,有很多关于情人节的传说和故事,很难确切地确定情人节是从哪里来的,是如何起源的,情人节不是一个全球性的节日
它在许多国家都有庆祝活动,但它作为节日的分类有点有限
它也被称为圣瓦伦丁节,或圣瓦伦丁节,给人的印象是,2月14日的庆祝活动有基督教的根源
不过,据说情人节也有异教徒的起源,有人说情人节起源于古罗马的一个节日
在罗马时代,每年的2月13日至15日都会有一个被称为“Lupercalia”的节日
在这个节日里,男人们会 衣服,用狗或山羊皮鞭子抽打年轻的少女,以增加她们的生育能力
这种做法早在基督教在罗马帝国被采用之前就开始了,但在基督教合法化之后继续了
希腊历史学家普卢塔奇在其著作中描述了卢珀卡利亚,记录了“卢珀卡利亚,其中许多人写道,这是古代的牧羊人庆祝,也有一些联系阿卡迪亚利卡
这时,许多高贵的年轻人和治安官赤身裸体地在城里跑来跑去,为的是用粗粗的皮带打那些遇见他们的人
许多地位显赫的妇女也故意挡住她们的路,就像学校里的孩子一样,双手被击打,相信怀孕的人会因此而受孕,而不孕的人会因此受孕名字放在罐子里,名字会被画出来配对,这是交换情人节情书仪式的开始
然而,没有证据表明情人节与卢珀卡利亚有关,也没有证据表明拉名字将男女配对成夫妻的做法
1382年,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撰写了《犯规的谈判》(Parlement of Foules),他在书中写道:,这句话翻译成“因为这是在圣瓦伦丁节,当每一只鸟都来这里选择配偶时,”乔叟曾假设2月14日是情人节,但有很多争论认为乔叟可能会在一年中的任何一天
例如,该地区的鸟类不太可能在二月的冬季择偶,托马斯·霍克列夫在《王子团》(1412)中的乔叟肖像
公共领域,另一个可能的情人节起源涉及基督教牧师,圣瓦伦丁
据称,罗马皇帝克劳迪斯二世曾一度禁止结婚,以防止年轻男子通过结婚来逃避征兵
瓦伦丁是一位基督教牧师,他同意为那些想结婚的人举行秘密婚礼
然而,有人争辩说,从未发生过这样的婚姻禁令,而且克劳迪乌斯二世事实上敦促他的男人娶多个妻子
另一个关于圣瓦伦丁的故事称,一个以这样的名字命名的牧师在爱上典狱长的女儿时被监禁
他会给她写上署名“你的情人节”的便条,最后被斩首
许多名为瓦伦丁的基督教牧师是殉道者,许多基督教教派在2月14日庆祝瓦伦丁节
在圣公会中它的等级是'c圣人日历上的“纪念”
路德教会的圣徒日历包括圣瓦伦丁节
然而,在罗马天主教堂,圣瓦伦丁节于1969年从罗马天主教的圣徒日历中删除,圣瓦伦丁的特尼和他的门徒
巴黎,14世纪
公共领域,纵观现代,情人节不断演变
1797年,一本名为《年轻人的情人节作家》的书出版后,批量生产的情人节贺卡开始生产男人们可以从这些剧本中摘取,而不是给他们心爱的人写个别的笔记
在19世纪的英国,纸情人节变得非常流行,装饰有缎带和花边等装饰
1847年,受欧洲情人节的启发,埃丝特·豪兰开始通过父亲的文具店销售情人节礼物,美国开始大规模生产情人节礼物
如今,世界各地的商店大量生产各种各样的情人卡,有心形和丘比特的图案,还有花边和缎带
这些卡片有的感伤浪漫,有的则幽默幽默
情人节贺卡不再仅仅是为心爱的人准备的,因为它们在学校里广泛地分发给孩子们,送给朋友、父母和其他家庭成员
情人节的庆祝方式有很多,也有很多文化认同情人节
欧洲民间传统把圣瓦伦丁和春天的来临联系在一起
在英国的诺福克,一个名叫“杰克·瓦伦丁”的神秘人物参观送糖果和礼物的房子
在斯洛文尼亚,圣人也与春天有关,是养蜂人的守护神
2月14日在芬兰是为了纪念所有的朋友,而不是情人
在日本、中国和韩国,情人节是用传统的糖果和礼物来庆祝的,但一个月后的3月14日白日,人们希望用实物来回报这一恩惠,更多的礼物和巧克力,大约1850年,一个以斯帖嚎叫的纸瓦伦丁说:“婚礼现在都结束了,你愿意嫁给我吗?”?公共领域,很难说情人节是从哪里来的
许多人想说,这是一个起源于异教徒的节日,也许是受到罗马卢珀卡利亚节的启发
其他人更愿意把它看作是一个基督教节日,由一个勇敢的圣瓦伦丁开始,他违背法律,嫁给了相爱的人,或是一个圣瓦伦丁爱上了一个典狱长的女儿,因为他写给她的情书而失去了生命,并在信上签上了“你的瓦伦丁”
不管这个节日的根源是什么,情人节仍然是一个受欢迎的恋爱日,特写:描绘卢珀卡利亚节的绘画
公共领域,来源,情人节:异教或基督教节日?情人节的异教起源-关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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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g/wiki/Lupercalia,作者:M R Reese,M R Reese是一位热衷于解开古代文明奥秘的作家和研究员
她认为,只有了解自己的出身,才能真正了解自己的人生道路和人生目标她赢得了阅读M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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