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第1张

 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结婚就是指两个男女之间自愿结成合法的夫妻,合法夫妻是拥有结婚证的,但是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领取结婚证。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结婚证规定

 1、男女双方需完全自愿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包含三层意思:强调结婚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应当摆脱金钱或其他因素的控制与影响;男女双方的结合应以爱情为基础。自愿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单方自愿,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是男女双方本人自愿,而不需要第三人的同意;必须是男女双方真实的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3、这一规定要求当事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和无婚姻障碍,凡是未达法定婚龄的人、丧失行为能力的人以及有其他婚姻障碍的人所作出的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均属无效。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男女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不得结婚,只有双方达到或高于法定婚龄的,才允许结婚。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对于一些少数民族,可以基于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等实际情况,对法定婚龄做变通性规定。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我国婚姻法规定,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即要求男女双方结婚时都没有配偶,无配偶包括三种情况:未婚、丧偶或离婚。

 只有当有结婚需求的当事人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便可去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民政部门综合审查了男女各方的证件及相关手续后,就可为双方当事人按照结婚的程序进行结婚证办理。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证的办理条件

 领取结婚证的法定条件:双方自愿、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双方非直系血亲、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涉外结婚证申请条件

 1、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双方自愿结婚;

 4、当事人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当事人一方为办理省份常住人口;

 6、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 办理材料

  携带证件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涉外结婚证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当事人无配偶声明或者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下同)。

 3、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6、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除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外,当事人须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证的办理地点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结婚证的办理流程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所在工作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受理的行为。

 (三)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四)批准。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如果认为当事人符合中国公民结婚的法定条件,予以批准,并在申请表签章的行为。

 (五)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六)发证。有婚姻登记机关发给当事人结婚证。

  涉外结婚证办理流程

 1、登记机关对婚姻当事人提交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查验;

 2、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3、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查验,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6、颁发结婚证。

  军人结婚登记

 第一步:到所在单位政治处领申请表;

 第二步:对配偶所在单位发函进行调查(政治状况);

 第三步:拿到配偶单位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拿介绍信,军官证,配偶如果是军人,拿一样的东西,不是军人,拿户口本、身份证,到驻地政府民政部门或配偶所在地政府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

  结婚证的办理时限

 结婚登记的时限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民国时期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涉外结婚证办理时限

 1、周一至周五登记。作息时间为:

 3月1日—9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其中7月15日—9月底间,下午3:00—6:00;

 10月1日—2月底,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

 2、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相关证件和证明齐全的,当场办理。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 计价格[2001]523号

 收费标准:9元

  结婚证的步骤程序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其它:需交纳结婚证工本费、服务费。

 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二、《婚姻登记条例》 (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相关法条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中国最早由官方颁发的结婚证出现在清代,称为“龙凤帖”。男女在定亲之后的7至10天,双方去当地县衙领取龙凤官帖并纳税。清代的婚书像一本折叠的礼单,婚书上面不注明新娘和新郎的名字,而是把当事双方祖上三代长辈的名字以及介绍人的名字写在婚书上,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上女方姓名完整,开始体现出男女双方地位的平等以及对婚姻自由的追求。结婚证上证婚人、主婚人两项,是西方舶来品,一般请的都是有声望的人,以示郑重;介绍人是“媒妁之言”的延续,男女双方的出生时间是民间婚配“合八字”习俗的延续,版面设计及祝辞是典型的传统文化元素。

新中国成立后的婚姻制度堪称婚俗史上的里程碑。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了包办婚姻,开始了男女平等、自由婚姻,因此结婚证书上“自愿结婚”四个字特别显眼,结婚证上新娘、新郎的名字也头一次并列在一起,而双方父母、媒人、证婚人等不再出现。

法律主观: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年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可能无效,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都明确予以规定。例如,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此时应认定为无效婚姻。但若当事人因胁迫而结婚,不满足自愿登记结婚的条件,应认定婚姻关系效力待定,而非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结婚证照片可以自带,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只能使用民政局拍摄的照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这段民国婚书上的证词,如今也作为书写爱情誓言的范本,被人们反复摘抄、传颂。然那时的经典“情书”,并不仅此一篇。本文摘选自《老结婚证书》,从诸多份民国年间的订婚、结婚证书里,重拾“从前慢”的爱情与诗意。

物理博士夫妇的婚书

证书上内容为:葛庭燧,系山东省蓬莱县人,年二十八岁,民国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时生;何怡贞,系山西省灵石县人,年三十岁,宣统二年十月十三日时生。今由陆学善、杨承宗先生介绍,谨詹于中华民国三十年七月七日下午三时,在上海清华同学会举行结婚仪式,恭请胡敦复先生证婚。嘉礼初成,良缘遂缔。情敦鹣鲽,愿相敬之如宾,祥叶螽麟,定克昌于厥后,同心同德,宜室宜家,永结鸾俦,共盟鹫牒,此证。结婚人葛庭燧、何怡贞,证婚人胡敦复,介绍人陆学善、杨承宗,主婚人葛庭烜(吴有训代)、何澄。中华民国叁拾年柒月柒日谨订。

1941年葛庭燧、何恰贞结婚照

何怡贞(1910-2008年)固体物理学家,山西灵石人。1930年毕业于金陵女子学院数理系。1933年获美国蒙脱霍育克学院化学系硕士学位。1937年获美国密歇根大学物理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任燕京大学、东吴大学物理系讲师。

葛庭燧(1913-2000)金属物理学家,山东蓬莱人。1937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40年获燕京大学理学硕士学位。婚后共同赴美,1943年获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物理学博士学位。1949年偕夫人及子女回国,曾任清华大学物理学教授。

葛庭燧的求婚信

两人于1939年在燕京大学相识,直到1941年葛庭燧从西南联大给何家寄去附有自己照片的五页长信,介绍了自己的情况并恳请老人同意之后,才正式确定了婚姻关系。葛庭燧、何恰贞婚后双双赴美学习、工作和生活。

手工着色的订婚证书

证书上内容为:朱守绅,安徽省歙(she)县人,年二十一岁,民国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卯时生;洪素贞,江苏省上海人,年二十二岁,民国十五年一月十七日午时生,今由陈锡畴、李锦翔先生执柯,并得双方家长同意:缔结良缘,玉成佳偶,谨于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廿三日在上海新利查西菜社订婚。珠联壁合,欣看红线紧系,花好月圆,喜卜白头永偕,此证。订婚人朱守绅、洪素贞,介绍人陈锡畴、李锦翔,主婚人朱宝祥、洪砚卿。证明人华洪涛。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廿三日谨订。

“柯”是指斧子柄。“执柯”意同“作伐”,即媒人。证书很中国化,宴会却在西餐厅举行,中西合璧,反映了当时上海的时尚文化特征。

大富人家的绢制婚书

证书上内容为:黄雪梅,江苏省海门县人,年二十二岁,癸亥年五月初八日申时生;李宝生,四川省巴县人,年二十三岁,壬戌年八月初二日卯时生。今由陈秀英,丁剑鸣先生介绍,谨詹于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四月十八日下午四时,在海安举行结婚典礼,恭请姜坤先生证婚。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结婚人黄雪梅、李宝生,证婚人姜坤,介绍人陈秀英、丁剑鸣,主婚人黄桢先、李子元,中华民国三十三年四月十八日谨订。

虽已是民国后期,但该证书却未采用惯常的国旗、红囍字等图案,而是采用了中国传统的婚书图案语言。证书所绘吉祥图案疏密有当,笔法纯熟,意境深远,民族风情浓郁,其色调与边框协调,古色古香,给人一种历史厚重感。

一般结婚证书,惯以暖红色调为主,这一份手绘的结婚证书却别出心裁,满目青翠葱茏。文字亦考究,文中有画,画中有喻,哪里像条款语句,简直是可以当作文学来读了。文中还引用了《诗经·国风》里的《桃夭》典故,“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大意是说,桃树繁茂,桃花如霞,女子出嫁,和美一家。富贵人家的结婚证书不少,但如此诗情画意者却不多见。

以男女相拥为背景的证书

李如祥,浙江省余姚县人,年二十八岁,中华民国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亥时生;王金凤,浙江省镇海县人,年二十四岁,中华民国七年十二月十九日子时生。今以双方意志相投,堪与偕老。承凌继舜、俞水亭先生热心介绍,于中华民国三十年五月四日在上海广西路三四九号天天饭店举行订婚,家长互经同意,亲友相与证明,佳偶良缘,永缔白头之约,鸾笺鸳谱,爱书红叶之盟,交换信物,谨订婚约此证。订婚人李如祥、王金凤,家长李惠卿、王大荣,介绍人凌继舜、俞水亭,证明人卢善案。中华民国三十年五月四日谨订。

该证书粉黄底色上有男女相拥图案为背景,采用中国吉祥图案围边。边框上的吉祥图案甚为丰富,鸳鸯、彩蝶、牡丹、喜鹊、月季、雀翎等均有印制。证书上部中央印有“订婚证书”四个大字。边框上部两侧各有一红囍字,边框下部两侧分别印有“五世其昌”、百年好合”吉祥话语。在证书左下角还印有书籍图样,上书“同心永爱”。

难得一见的再醮婚书

这张婚书上内容为:再醮婚书。孀妇再嫁与否绝对尊重其自由,再婚礼节与初婚礼节相同,婚嫁应力却迷信,务求表心处多,表力处少,坚情处多,显欲处少,婚嫁须得父母双方同情与赞助,礼节告成以取得媒介人与主婚人之同意,今承尉桥先生介绍,双方家长同意,情愿结为秦晋。现年三十二岁山西省县人,年七月初九日丑时生;现年三十五岁省县人年冬月十日时生,介绍人尉桥,主婚人刘锦棠、柴德元。

再醮婚书,也就是再嫁婚书。从婚书内容可见:当事人不但得到了再醮婚书,而且在婚书上明确承诺“再婚礼节与初婚礼节相同”,可见该家家长是一位为人和善的开明人士。然而,毕竟由于时代的限制,该女子虽然得到了再醮婚书,具备了初婚礼节,但是在婚书里却没有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而仅有出生日期、时辰。虽然仍是父母作主,但可以看出,孀妇再嫁与否是自主的。

该婚书立意清楚,文字严谨,书法工整,布局合理,足见态度之认真,办事之细致。

“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些都是我国民俗中对鸟崇拜的文化反映。喜鹊作为我国民间习俗中的吉鸟,当之无愧地进入男婚女嫁这一古老的话题。喜鹊图案,也就顺理成章地被人们视为吉祥的象征而被印制在婚书上。

印有小天使的订婚证书

证书上内容为:贾文贵,河北省交河县人,年二十一岁,中华民国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辰时生;张梦织,省市南皮县人,年二十三岁,中华民国十五年二月十二日寅时生。今蒙于世昌、张书奇先生热心介绍,双方意志相投,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永为鸳侣,谨此订立婚约。介绍人于世昌、张书奇,主婚人男家贾俊升,主婚人女家张奎元,订婚人男贾文贵,订婚人女张梦织。中华民国三十七年九月十八日订。

此证书上吉祥图案以西式裸体小天使配以中式古典之花鸟鱼蝶而成。“天使”,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宗教比作神的使者。在西方文化中,“天使”的形象多为带翅膀的少女或小孩子,现在常用来比作天真可爱的人。婚书选他为图,是寓天赐(天使之谐音)良缘,家庭幸福,早生贵子之意。

寓意丰富的订婚证书

证书上内容为:订婚证书。广东省花县人,现年廿〇岁,民国一年四月七日子时生;广东省花县人,现年十九岁,民国二年六月五日戌时生,今以双方意志相投,性情相契,堪与偕老,蒙张伟良先生介绍,于中华民国廿一年五月八日在成珠楼订婚,互换信物,并经双方家长亲友在场证明,行看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咏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此约。订婚人林琴海、蔡玉珍,家长林贤治、蔡图宏,介绍人沈贤如,证明人何泽辉。 中华民国廿一年五月八日订。

该证书设计独特,印制精美,堪称上乘之作。婚书上的一对孔雀,寓意吉祥太平;一对鸳鸯,寓意夫妻和谐美好,恩爱无间,正如旧时新婚洞房对联所言:“屏中金孔雀,枕上玉鸳鸯”;一对飞燕,比拟情侣,象征春光;栖于树梢的喜鹊,寓意喜上眉梢,欢天喜地;一对蝴蝶,寓意至爱真情,地久天长;婚书牡丹花开,百年好合。

衬有“同心永爱”底字的订婚证书

证书上内容为:毛节庆,浙江省郑县人,现年廿二岁,民国十一年拾贰月廿三日辰时生;刘文艳,浙江省镇海县人,现年十八岁,民国十五年六月初五日未时生。今由杨文彬、刘祖良先生介绍,谨詹于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十日下午四时,在南京新记公司举行订婚仪式,恭请林百年先生莅场证明,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志同道合,早经牢系赤绳,意治情投,行看永偕白首,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咏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此约。订婚人毛节庆、刘文艳,证明人林百年,介绍人杨文彬、刘祖良,主婚人毛廉甫、刘伦楚。中华民国三十二年八月十日谨订。

其他各式结婚证书

印有云南财务厅印章的结婚证书(1919)

中华基督教结婚证书(1928)

手工绘制的结婚证书(1942)

集团结婚证书(1947)

“鸾凤和鸣”结婚证书(1949)

本文节选自《老结婚证书》主编: 许芳、荆绍福

民国结婚证上的誓词如下:

民国时期结婚证词一:

“宜家宜室”出现最频繁,“相敬如宾”次之!

民国时期结婚证词二:

喜今日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民国时期结婚证词三:

喜今日嘉礼初成,良缘遂缔。诗咏关雎,雅歌麟趾。瑞叶五世其昌,祥开二南之化。同心同德,宜室宜家。相敬如宾,永谐鱼水之欢。互助精诚,共盟鸳鸯之誓。此证!

民国时期结婚证词四: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泳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民国时期结婚证词五:

礼同掌判,合二姓以嘉姻,诗咏宜家,敦百年之静好,此证!

民国时期结婚证词六:

喜今日赤绳系定,珠联璧合。卜他年白头永偕,桂馥兰馨。此证!

民国时期结婚证词七:

盖闻梁鸿择配,惟有孟贤;韩姞相攸,莫如韩乐;泰山之竹,结箨在乎山阿;南国之桃,蒉实美其家室。兹因章炳麟君与汤国梨女士,于民国二年六月十五日举行婚礼,媒妁既具,伉俪已成;惟诗礼之无愆,乃德容之并茂。

元培忝执牛耳,亲莅鸳鸯,袗以齐言,申之信誓:佳偶立名故曰配;邦媛取义是曰援;所愿文章黼黻,尽尔经纶;玉佩琼琚,振其辞采;卷耳易得,官人不外乎周行;松柏后凋,贞干无移于寒岁。

民国时期结婚证词八:

礼同掌判,合二姓以嘉姻,诗咏宜家,敦百年之静好,此证!

民国的“一夫一妻制”并不是真正按法定的执行的。当时刚从封建社会转入民主社会,几乎大部分人并没有认可这一制度,再说当时的国家政权如此堕落,根本没有人真正去以身作则,所以上行下效,这“一夫一妻制”就是一条虚设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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