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领结婚证就结婚不违法。只是未办理结婚证,双方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而构成同居关系。且经过登记的婚姻关系受到我国婚姻制度的保护,而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领结婚证情况下事实婚姻的危害
事实婚姻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这样一种关系对于个人和社会都有很大危害。
1、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在对重婚罪的规定里,有配偶而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形成事实婚姻,即使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仍然可以认定是重婚。
2、不经过婚姻登记而同居生活甚至生育子女,意味着绝大多数这样的家庭没有经过婚前检查,这样使得早婚、近亲结婚、法律禁止的疾病结婚等现象无法控制,对于后代会产生无法估量的危害。
3、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障,因而在财产分割上易出现混乱,尤其是“离婚”的时候,一旦出现纷争必然有一方无法保护自己合法财产。
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婚姻本质上都是违法婚姻,所以为了保障你们婚姻的合法性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已经有共同生活计划的两个人还是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为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感情好,但没有结婚证,从名义上讲属于一种事实婚姻,但从法律上来说并不被认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也存在一些保护措施来保障这些夫妻的权益。然而,建立起法律结晶的婚姻登记,才是保障夫妻权益的最好方式。
结婚证是指国家依法为合法结婚的男女颁发的一种证书,它代表了一种法律效力和社会认同。结婚证的意义可以分为三个方面:
首先,结婚证代表了婚姻的法律效力。在很多国家,只有拥有结婚证才被认为是合法夫妻关系,才能享受婚姻的法律权益,如财产共有权、继承权等等。如果没有结婚证,就可能因为法律上的认同度不足而被剥夺这些权益。
其次,结婚证代表了夫妻关系的社会认同。结婚证的颁发是社会对一对男女关系的认可,是夫妻关系取得社会认同的象征。拥有结婚证代表着夫妻之间的关系被公认和尊重,也为夫妻双方在社会上的交往和生活带来了方便和保障。
最后,结婚证代表了婚姻责任的承担。结婚证是夫妻之间建立和谐婚姻关系的一种保障和约束,包括相互尊重、互相支持、信任和忠诚等方面。拥有结婚证的夫妻应该承担起家庭责任、正确处理夫妻关系、共同呵护家庭和互相扶持等责任。
总之,结婚证代表着婚姻关系的法律和社会认同,夫妻关系的责任和承担,是一种重要的婚姻制度。虽然有些国家或地区允许因教育、职业等原因选择不结婚,但在大部分情况下,拥有结婚证仍然是成为夫妻的必要条件,也是保障夫妻关系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如果您已经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结婚证,这意味着您和您的丈夫并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虽然举办婚礼是一种浪漫的方式来表达对彼此的爱意和承诺,但它并不等同于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因此,如果您的丈夫起诉您不领结婚证,那么您可能需要面临法律问题,并且需要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正确的建议和指导。
建议您可以找当地的司法机关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并咨询律师的意见。如果您的丈夫确实要求领结婚证,您们可以一起去当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获得合法的婚姻关系。无论您们如何决定,都希望您和您的丈夫能够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保持良好的夫妻关系。
法律主观:
没有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不算结婚。没有领结婚证不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必须在1994年之前存在的才算。,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形不算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即使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的,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结婚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下:,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2结婚必须达到法定婚龄;,3结婚双方没有法律禁止的近亲关系或者禁止结婚的严重疾病;,4结婚双方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离婚的方式是有两种类型的,其中就是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离婚,另外一种就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但是诉讼离婚仅适用于有结婚证的情况。下面看看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1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法的婚姻关系必须是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办理了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之后才是合法夫妻,即确立婚姻关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2 一、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不受法律保护。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2、婚姻一定要去领结婚证,不要去相信合同,这是非法的,对你保障自己的权利很不利。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9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所以我国新《民法典》不承认事实婚姻。但是对非婚生子女有特别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4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4、同居关系和夫妻关系有以下几点差异: (1)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同居不受保护。(2)夫妻应当互相忠实,而同居不保护。(3)夫妻除了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外,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同居期间各自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4)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而同居没有。(5)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同居没有。(6)救助措施,夫妻离婚有过错方应少分财产,还要承担过错赔偿;而同居因不受法律保护而不承担。(7)人民法院受理方式也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二、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 1、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2、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3、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不受法律的保护。没有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3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否受法律保护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2年2月1日之后不承认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其实属于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其中我国对同居关系是不提供保护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应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二、没有结婚证的婚姻是否是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若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没有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其实属于同居关系或者事实婚姻,其中我国对同居关系是不提供保护的。。
不合法,且这段关系不受到法律保护,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法定权利和保障。大多数没有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一般以事实婚姻为主要表现,具体特点如下: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主观:
一、有婚礼没有领结婚证算结婚吗
有婚礼没有领结婚证不算结婚,需要进行结婚登记才具有婚姻关系,结婚登记需要的东西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二、法定结婚登记年龄
1中国大陆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中国港台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18岁,女不得早于16岁。
中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三、结婚登记是否必须自己亲自去
结婚登记是必须自己亲自去的,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结婚登记,是一种意思表示十分严格的人身性质的民事行为,它涉及到夫妻间的权利、义务等一系列人身和财产关系,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表示。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未领结婚证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我国法律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不领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或不领结婚证的,我国法律不予保护,但不影响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其中事实婚姻的。
领结婚证的流程是什么
1、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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