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需要。一般来说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问题分析: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提起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么,大家都知道,有人问跨省再婚领结婚证不带离婚证可以嘛?另外,还有人想问二婚领结婚证必须带离婚证吗,你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其实二婚一定要带离婚证吗,下面就一起来看看跨省再婚领结婚证不带离婚证可以嘛?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么
1、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么:跨省再婚领结婚证不带离婚证可以嘛?
这个肯定是不可以的,如果想结婚的话,必须要带离婚证的,不然的话是办不了结婚证,这个我曾经听他们说过,所以必须要带离婚证才可以重新结婚
2、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么:二婚领结婚证必须带离婚证吗
二婚领结婚证不用带离婚证,电脑里头都有程序存在全国联网,不用拿离婚证,可以办结婚证
3、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么:二婚一定要带离婚证吗
目前没有任何,明确要求当事人在离婚之后结婚登记时,需要出示离婚证明,所以在再次结婚证的时候可以不带离婚证。但是按照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所以有可能也会出现有的地方需要出示离婚证的情况与可能,所以是同时准备好,有备无患。二婚一定要带离婚证吗。
1若离婚证丢失,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来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通过婚姻登记档案核查证实
2按规定,离婚后再婚需要收回离婚证。若当事人丢失或毁坏了离婚证的,则当事人可持本人户籍证明和所在单位或村(居)民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经核查婚姻登记档案,证实当事人的确曾过相关的婚姻登记。
3结婚登记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4离婚后再婚的结婚证与首婚证之间的差别:
从外观上,再婚证与一婚证一模一样,没有任何差别,且在手续和各项流程都没有任何区别,可能有人会在心理上存在差别;在享有的权利上,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二人晚婚可以享受晚婚福利,但是只针对年龄条件满足晚婚标准的人,夫妻双方其中有一方离婚后再婚的,不可以享受晚婚福利。二婚不带离婚证能领结婚证吗。
二婚一定要带离婚证吗
[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么:离婚后再结婚需要离婚证吗
5、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么:离婚的人,要再次结婚证需要拿离婚证去吗?
需要的,必须是离婚证,
以上就是与跨省再婚领结婚证不带离婚证可以嘛?相关内容,是关于跨省再婚领结婚证不带离婚证可以嘛?的分享。看完离婚再结婚需要拿离婚证么后,希望这对大家有所帮助!
需要。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是单身。
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法律对复婚时间未规定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不过复婚不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结婚一样是需要办理结婚手续的。
一、离过婚的人再领结婚证要带什么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宝利来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二、再婚注意事项
首先,对于重新组织家庭要实际一些,不要太理想化。再婚以后,无非是希望从家庭中得到爱和关怀以及更多资源。但是,相爱和相处是两码事。婚前别带着一种神话心态,对婚姻有不切实际的期望。要明白,适应婚姻生活已经不容易,若是再婚,挑战就更大。
第二,要沉淀婚前经历,重建自尊。离婚后若人到中年,不免希望尽快找个伴侣。数字显示,男士的动作较女士来得快。但专家指出,离婚后别以再婚来填补空虚。有些人分居期间已拍拖,未办好手续已跟新伴侣同居。其实离婚后需用一段时间重建自尊、价值观,若未有充分总结前婚失败的原因,难免再次出现同样问题。
第三,别让不快经历影响夫妻相处。很多伴侣婚后“枪头互对”,皆因夫妇俩未能在生活习惯上取得合作共识。再婚时,以为可增加资源,分担经济压力,后来才发现“成家”后,双方资源反会分薄,遂起争执。婚姻关系建立于彼此的信任和欣赏,但前婚的不愉快经历容易令人对婚姻抱悲观态度,又或者将现任伴侣与前妻或前夫作比较。
第四,对于孩子的教养必须达成共识。新婚后继父、后母若急于取代子女亲生父母的角色,亲生父母若急着令孩子接受其新伴侣,都会导致问题重重。父母需体谅子女的矛盾心情,既担心继父母夺去父母的爱(不少孩子便与后母争宠);又怕与继父母关系好,仿佛对离开的生父母不忠。再者,父母再婚,孩子要搬家、转校,都会令他们的情绪起波动。要子女视继父母为亲生是不可能的。再婚初期,子女管教宜由生父母施行,继父母则以朋友、导师的角色介入,建立互信关系、行为准则及赏罚标准后,方可实行共同管教。而对事不对人是相处的重要原则。
当事人在离婚后想再婚,如果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一栏注明“离异”的,那么可以直接携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等证明直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没有注明,那么必须携带离婚时的法院判决或者离婚证。
需要离婚证。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需要带离婚证,民政局需要回收。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一、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经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承认。裁定承认的,即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二、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须出示离婚证件。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须同时提供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其原配偶的国籍证明。
其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其原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
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本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其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华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四、我国驻外使、领馆应按有关规定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情况特殊者应先报国内审批。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将结婚当事人提交的我国人民法院做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书或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件、国籍证明或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收入当事人的结婚登记档案。
六、凡与我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件在我国使用,按条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假证件或证件被涂改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最好是带上离婚证。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废止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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