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满足《婚姻法》第二章中的第5、6、7、8条即可结婚。
在《婚姻法》第9条中指出,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即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结婚证和在男方户口所在办理结婚证没有不同,在女方那里办是不等于入赘
结婚证的领取那边都一样,只要是在民政局领的结婚证,不管是在男方到女方还是女方到男方,和落户口没有关系的。
没有任何区别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宣告。
女方户籍地办的结婚证能在男方户籍地办离婚吗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登记可在夫妻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可以在男方那边办理的。
结婚证在女方户籍地办的,准生证可以在男方户籍地办吗可以的,结婚证的领取地点与生育登记证的领取地点,是无关的:
1、原则上来说,计生关系归属于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管辖,在当事人要在男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该项的前提下,女方应先迁移户口;
2、再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符合要求的照片、结婚证、共同的户口本等,共同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镇(乡、街、区)计生管理部门;
3、申请领取该项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当场受理,立等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男方户籍地是重庆,女方户籍地址是武鸣县。可以在梧州市领结婚证吗不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宣告。
男女方已于05年在男方户籍地申领结婚证,现在两人想在女方户籍地再次申领,如何办理?好像结婚登记的都联网了,领过结婚证了的有记录。
女方户籍地开具了婚育证明,到男方户籍地计生办,说网网上没有直接录入啊,男方不可以找女方就可以,我们常做的,人员漏采集或者迁移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学生,在学校没采集,户籍地也没采集,尤其是户籍在学校却毕业多年的,这类事情多,
报新婚是必须在女方户籍地吗?工作单位或男方户籍地可以吗可以的,男方或女方都可以的
男方是否可以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结婚证?男方可以在女方户籍地办理结婚证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方法:
比如男方(户口)是福建人,女方(户口)是山东人。
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结婚,可以在福建,也可以在山东登记,登记结婚时带上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到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按照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性公民满22周岁,女性公民满20周岁就可以登记结婚。另外请注意办理结婚登记时,要提供二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影印件)、户口本(原件)和三张二寸照片。办结婚证时最好把户口迁移在一起,至于落到那方,可由双方夫妻决定。户口不在一起,以后会涉及到很多问题,比如想生小孩办生育证,以后小孩上学,购买房子、就业等一系列问题。当然转与不转,由双方自己决定。
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本人常住户口簿(集体户口用集体户口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影印件
结婚登记的程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宣告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宣告书》中“宣告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宣告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能在女方户籍地离婚吗好像不能吧!婚姻系统好像还没联网,要在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
结婚证不是在哪里领都一样,办结婚证必须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户口本和身份证地址不一样领结婚证没有影响的,只要身份证与户口本的身份证号码是一样的就可以,地址不同,领取结婚证没有影响的。申请结婚登记时除了户口本、身份证外,还要准备三张两人2寸合照、双方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材料。
予以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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