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户口,可以用户籍证明领取结婚证吗?

家庭户口,可以用户籍证明领取结婚证吗?,第1张

民政局认可户籍证明领证,可以用户籍证明去民政局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法律依据: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大冶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棋盘山巷11号

工作时间: 08:00-12:00;14:30-17:30

****:

阳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陵园大道48

工作时间:

****:

下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下陆大道46

工作时间:

****: (0714)5319607

黄石市西塞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 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飞云街西塞山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工作时间:

****: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与结婚登记条件相符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登记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同人有不同要求,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检证明、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对于离过婚的当事人,还应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包括华裔、常驻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国籍证件、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官方出具的关于本人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提交的结婚申请是否在条件范围之内,不明之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结婚登记申请相关的材料。

(三)登记领证

若当事人提交的申请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处会予以登记,然后发放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会注销其离婚证;必要时,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出具书面声明,说明不能给他们进行结婚登记的理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按规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合规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次审核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处收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的申请书。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给当事人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书》,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在离婚冷静期到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颁发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那么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日作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身份证或护照、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给予离婚登记办理,若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的离婚登记告知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出具。

(五)登记并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目前在一些场合下都是需要户籍证明的,一般是可以凭借自己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即可。那么大家知道结婚户籍证明样本怎么写吗接下来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哦。

一、结婚户籍证明样本怎么写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一般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如果市民需要使用户籍证明材料,建议到公安机关重新办理近期的户籍证明。

      户籍证明

      ___,__(此处填性别),__族,出生于__年__月__日,身份证号:__,家住__省__县__乡__村委__组。

      特此证明!

      __派出所

      __年__月__日

法律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第一款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户籍证明就是户口本吗

      一般来说,法定的户籍证明指的就是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还有户口本。如果说是集体户,或者是身份证、或者是户口本的遗失问题,相关的派出所都是可以出具“户籍证明”的。需要注意,户籍证明仅仅是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一般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是,也是有个人像片在电脑里面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时候,也是会打在证明书上的。如果说不注明相关的有效期的话,那么,该证明就是没有有效期限制的,在使用的时候,也就还是根据公安机关登记为准的,但是并不是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为准的,这也只可以证明到你申请的当天。同时,这种户籍证明也是为了公民应急所使用的,并不是法定的证明文件。需要注意,一般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的户籍证明材料是只有一个月的有效期的。

      正常情况下,户籍证明和户口本是不会划等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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