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毛姆《刀锋》的一些思考

关于毛姆《刀锋》的一些思考,第1张

刀锋》这本书其实很久以前就读完了,当时看的散漫,跟着莱雷走过理想之旅之后也没有再多加思考,接着昨天做图书推荐的一点劲头,保留一下此刻的想法。

为了介绍书中我认为比较主要的三个人物:莱雷、伊莎贝尔和艾略特,我重新复习了很多段落。下面就是最后的感想,在写完之后我有去豆瓣上找其他人的读书笔记,可能想法不太一样。

莱雷:

关于莱雷这个人物角色,他一直是处于一个混沌的中间地带,活在现实,追寻信仰,围绕他的争论一直都有一个点,就是他到底算不算一个有责任感的人,这个问题我觉得一直很微妙。

从现实生存的角度看,他消极、不求上进、不考虑生活的实际需求,一直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态度,幻想>现实,其实活在当下,看起来是有点荒谬的这么一个人;

但他其实是很令人羡慕的,他的全身心都在受自己的思想牵制,也只受制于自己的思想。每次说到他的精神领域的时候,我脑海中都会很自然的浮现出一个双目静止、面夹微笑,一脸虔诚的向着光明的一个邪教式的信徒角色。我也说不好为什么,他的信仰实际上是没有一个定论的,只是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追寻探索自己到底应该想要什么样的光。有点迷茫,但仅仅的迷茫又被强大的热情盖过,从作者多次形容过的眼神里,你会发现看不透他,也正因为看不透他,所以他眼里的信仰的光芒给我一种强大到害怕的程度。有一种现实即将要被虚无吞噬的恐慌感。

这股力量很危险很危险,但我始终还是会为他那股超脱的空洞所征服。他有主见,他大胆,他激情,他能够自觉屏蔽掉现实的危机,肆无忌惮地去寻找内心的声音。他能够勤奋地追寻人生哲学,敢于尝试生活的多面性,吃得起苦,比如挖煤、当水手;遭遇挫折时,他会从实际生活中换个角度去挖掘理想;在和伊莎贝尔结婚的问题上,从短期看来,他的放手不负责任;但从长远来说,他选择解绑,这股深爱之后的洒脱也是常人无法直视的。

他有时候给我的感觉还有点像像《骆驼祥子》中前期的祥子,而他们的区别只在于眼里的那团火焰有没有熄灭。他两最后相悖的结局,刚刚好又回到了缠绕千古的信仰与现实的争端问题,最后的区别只在于到底是谁征服了谁。

伊莎贝尔:

就是一个完全的现实主义者,这里的现实并不是贬义词,甚至来说,我很喜欢她。喜欢她直白追求的态度;分别时候的从容;告别之后的大度。并且从性格上说,她开朗、她可爱、她善良、目标明确,有修养,很坦然的去面对生活的悲喜,她将家事料理的也是很有条理。她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可以被人去讨厌的点。唯一可能遭到少数人诟病的点大概只有她与莱雷分手以后果断选择了格雷吧。但这一点,我必须要说:其实这是加深我好感的一点!

她,伊莎贝尔,是个精致的现实主义者。明白利弊,权衡当下,做出了最适合自己的抉择。懂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勇敢的去追逐自己想要的东西,很难想象这样追逐的方式,有些功利,但也并不是完全功利。她最后的归宿是格雷,并不是其他任何人。没有做过伤天害理的事,那我觉得就没有任何问题。

艾略特:

传统的守旧主义者,对于他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无非就是逃避现实多了点,但我并不认为他携带贬义。随着时代潮流的改变,他慢慢的被新的社交圈子所遗弃,他不肯被融合,所以固执的用频繁参与社交来麻痹自己,并且人生的所有追求只是渴望与社交一同度此一生。我的确有点心疼,他这种到最后临死还要社交的行为。看似荒唐,悲剧其实是必然,莱雷和伊莎贝尔以及周边人的生长方式始终就是一个旁敲侧击的警醒,告诉艾略特,你的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要在执迷不悟了。

但其实就艾略特这个人而言,毕竟我们不是生在那个年代的人,他受到的教育,他以为的荣光,他追逐的方向到底有什么价值,我们不好评判,我们不知道他如果选择接受同化会失去的是什么,接受现实他是不是就会像失了线的风筝,这就像代沟吧,我们总是会用批评的口吻去嘲笑老一辈人眼里的世界,不屑着去否认着他们的固执。但这也许这就是他们誓死捍卫的那一点尊严,我们可以不认同,但起码得尊重是要给的。每一个人都需要一点小空间去实现自己以为的价值,如果他不伤天害理,如果我们没法矫正,如果他还能得到快乐,那我们就不要用所谓的先进的想法去要求一个过去的人。同样是守护,守护过去和守护未来本身也没法预料正确的百分比,如果做了,还觉得圆满,那就够了。

我觉得莱雷和伊莎贝尔都是新思想领袖型的人物,刚好是社会两个极端的代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但他们都用平和的心态,很敢地追求自己的内心,把想要的生活过到极致。艾略特至少也很充实,每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一样,对于艾略特来说,逃避的自我保护在现实斗争的大流中何尝不是一种自我救赎?

总而言之,我觉得这本书,很哲理很开放,作者把人生的过法人生的极致都展示给你看,道理也跟你讲清,至于你认为应该选择什么,什么更适合当做自己的过法,选择权,那就只交给你一个人了。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上活生生的个体,有着独立的思想,独立的人格,和心底的自我救赎。

文/道道老

说起《刀锋》,先说一下它的作者尤•奈斯博。他是挪威的名人,被称为挪威的文坛贵公子,乐界摇滚巨星,欧洲罪案天王。另外他还是一个前运动员,要不是运动过程受伤,说不定人家还在运动史上也会留下一页。他的十八部作品全部登上挪威畅销榜第一名,并且多次获得各种图书奖项。

可见这位先生是个多才多艺之人。我看对他的介绍了,据说他小时候,母亲是图书管理员,父亲每天下午都要给他们读书听,看来父母对他的影响还是不小的。

尤•奈斯博运动员受伤,课业也落下了,高中都毕不了业了,只好去服兵役了。然后于兵役过程中他强迫自己学完了高中课程,拿下了高中毕业证。这时他不知干什么职业好,处于迷茫中。便随便选了个经济管理专业,干起了金融师。金融师当得有滋有味的,因为做得好,被证券公司高薪挖走。同时,他利用晚上和周末,又唱起了摇滚,成了流行乐明星。于是,白天他做金融工作,晚上便成了摇滚明星。两种工作兼顾,让他感到很累,他想逃离,买了一台笔记本,拿着跑上了飞机,准备休息。没想到在飞机上,一本长篇小说《蝙蝠》的大纲构思就想出来了,然后出了小说。尤•奈斯博一发而不可收,一本又一本的罪案小说不断写出来。特别是这本《刀锋》,豆%瓣得分达到了91。

看到这里,我不禁对这位先生羡慕嫉妒恨了。他一方面多才多艺,二方面生活多么丰富多彩啊。人生在世,有一样能做好,就足以让人自豪了,尤•奈斯博先生竟然有这么多样厉害的,实在是让我佩服得无语了。人家是怎么混的?

开始的语言就把我震住了,决定先读这本小说(我一起买了很多,都不知读哪一本好)。因为工作忙,每天读一些,有时太累了这天就不读。读了好多天,今天终于读完了。读完以后,咂摸一下,感觉小说果然不负其名。不给剧透的情况下,我大体对这本小说做一下总结。

先大概说一下故事:哈利和妻子处于分手危险中了,妻子把他撵了出来。他却念念不忘,借酒消愁。一天他喝断片儿了,醒来发现自己好像杀了妻子。但所有的记忆丧失,不知过程。在追踪真相过程中,案子逐渐真情大白。一切皆是有原因的。

第一,人物鲜活。主人公哈利•霍勒的人物形象非常饱满。他首先是长得帅,好多人对此不以为然,说不应该把他写得帅,我不同意,难道非要长得丑才有才华吗?这逻辑不合理。因为经历坎坷,他本人又生性敏感,所以他为了麻痹自己,常常酗酒。而且他又喜欢不按常理出牌,所以他以“怪”出名。就是这样,书中有好几个女子喜欢以至于爱她。妻子那就不用说了;女上司为了他生了一个孩子;前女友也都快跟他结婚了,然后哈利说找到了真爱,跟他后来遇见的妻子结婚了,就这样虽然受伤却也放不下他;化验室一个女化验员也喜欢他,常常主动上床。我开始表示不服,这样的人有什么魅力,一个酒鬼?

读到最后,我明白了。这伙计幽默风趣加聪明,又重情,又帅,难怪这么受欢迎。

第二,故事厚重。故事中有好几个嫌疑人,带着深深的合情合理的嫌疑,而且都是有故事的人,最后一一排除。这种写故事能力,还没看到几个,也可以说是仅有的一个。

当然主要的,语言优美,运用语言的功力不是一般的好。故事结构也安排非常好。

读了这篇小说,我有以下感受。

一、要保持底限,不要破坏别人的底限。这里面有好几个例子。

哈利的同事兼好友侯勒姆对哈利无限制好,好多案件为了配合哈利甚至破坏规矩。然而哈利破了他的底限,让他深爱并崇拜的女友怀上了孩子,虽然不是哈利有意。哈利知道他喜欢她,女的一直爱哈利,哈利总回避。有一次喝断片儿了,具体情况连哈利也不明白。反正是生的孩子像哈利。造成侯勒姆报复。这是一个底限的例子。

妻子和哈利互相深爱。哈利犯过多次错误,妻子总原谅他。但最后这一次,女上司的孩子出来了,不知情的哈利和妻子一起去贺喜,妻子一眼就认出孩子是哈利的,这触犯了妻子的底限,跟他分手,把他撵出来。

外号叫“未婚夫”的芬内,屡次作案,他的律师孔恩都积极保护他,为他辩护,这难道是律师的规矩?让他每次都逃脱了。芬内却反过来要挟孔恩,借口知道他的秘密,要告诉他的妻子,让他把情人让给她撒种。因为芬内虽然自己是个强健犯,但是却觉得自己的优良基因应该传下来,便在强健时,让对方要把他的孩子生下来,撒播种子。这肯定是触犯了孔恩的底限。最后孔恩便配合哈利将芬内消灭了。

所以一个人,做点不合常情的事不一定有问题,但不要碰触别人的底限。碰触了,后果很严重。

二、爱,可以让别人的孩子成为自己的孩子。

哈利本来没有孩子,跟妻子结婚后,妻子没给生孩子。妻子跟前夫生的孩子,却跟哈利感情非常好,拿他当亲爸爸。重视他,甚至模仿他的动作,长大后也学哈利当了警察。主要就是因为哈利无私的爱。

看里面的描写。哈利和儿子比赛玩俄罗斯方块输了,儿子很自豪,觉得终于有一样胜过爸爸了,因为他很崇拜他。这时哈利便装模作样地说,他还有一样本事。他能说出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名字和首都。儿子便用了几个月的时间,真地全背过了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名字和首都的名。

哈利的儿子怕水,在他的引导下学会了游泳。他还教给他钓鱼,等等。这样的爸爸谁不爱啊?所以只要有爱,没血缘关系又怎样?

当然,里面也有我疑惑的地方。他的前女友卡雅,跟心理师说的一番话,让我以为是她杀死哈利的爱人报仇,但直到结尾,发现不是。这让我很迷惑。但这是个系列,估计后面应该还有说明,也就先放下再说了。

总之,好小说,太值得一看了。

明珠结局是楚留香手游第四、五章主线剧情,玩家们通过选项最终的故事走向,各位玩家们肯定很犹豫,大家都想达成最好(圆满)的结局,那么明珠剧情该如何选择呢?

|  结局甲 :及至刀锋,竟以身替之。

结局解读:emm可以说是最差的结局,明珠挡刀晕迷不醒被父亲带回去治疗。

主线剧情选择:

第四章:

1、客房休息,听到外面异动时:追出去看看

2、对明珠解读薛斌诗词时,选择:心悦与你

3、和施茵对话:咦?

接着对话选择:听从自己的真心

4、与楚留香对话:

施茵似乎为情和义的两难而困扰。

左明珠似乎对薛斌有预约的好感。

施斌的烦恼来源于他的家族,但具体尚不明晰。

金大**可能是年纪尚轻,才会迷恋胡铁花这样的成熟侠士。

第五章:

5、和胡铁花对话:

刚刚在这施**的房间中曾经闻到过

说起来,叶盛兰身上也有同样的香味!

同时达成施茵结局乙:暂时的别离,不代表再无重见之时。

|  结局乙 :识人不清,伤人至深。索性无性命之忧。

结局解读:这个结局的明珠,最后被薛斌抓来挡刀,所幸只是受到了惊吓,并没有性命之忧。

主线剧情选择:

第四章:

1、客房休息,听到外面异动时:追出去看看

2、对明珠解读薛斌诗词时,选择:薛斌此人不值得(原话记不得了,就是劝明珠放弃薛斌的那个选项)

3、和施茵对话:咦?

接着对话选择:听从自己的真心

4、与楚留香对话:

施茵似乎与薛斌尚有婚约。

左明珠似乎对薛斌有预约的好感。

施斌似乎察觉了左明珠的情愫,但却未做回应。

胡大侠现在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对金灵芝的感情,他会醒悟的。

第五章:

5、和胡铁花对话:

刚刚在这施**的房间中曾经闻到过

说起来,叶盛兰身上也有同样的香味!

同时达成施茵结局乙:暂时的别离,不代表再无重见之时。

|  结局丙 :及时醒悟,或可有新的转机。

选择受到影响更加果断和警告她薛斌不值得托付,打出了及时回头的结局,她质问薛斌是不是想拖她挡刀,然后一刀两断了。

丙剧情解读:这应该算是最好的结局了,没收到任何伤害,还认清了渣男本质,一刀两断,不会再受到祸害了。

                      深圳何良

英国著名作家威廉•萨姆塞特•毛姆,是世界文学界公认的故事大师。他的《刀锋》也是文学界众所周知的经典小说,实为必读书。

一、再读《刀锋》

我读《刀锋》,时间不算早,约2005年,但十几年来,每隔几年我便读《刀锋》。

《刀锋》的情节并不复杂,也没有多少缠绵悱恻动人心弦的故事,但读《刀锋》就是我的一种喜欢,也是我的一种享受,也许更多的还是毛姆的故事叙述方式,当然也许因为拉里的特立独行《刀锋》,也不过是说一个简单的故事:拉里退役后“发神经“的不吃人间烟火,抛下未婚妻周游世界,寻求什么“上帝究竟是否存在?人生的意义何在?甚至自己死了是否还有灵魂存在等等”、所谓“人生真谛“等哲学命题

我有个怪癖:酷爱的名家及其经典著作,我会不惜代价收藏版本,尤其是各种译本。国内《刀锋》译本,我拥有不下于十几个版本,这些年来,我读过周熙良、姊佩、林步升和韦清教授等几个版本。最早比较崇拜周熙良,因为之前看过他的译本《存在主义就是一种人道主义》,所以先选看他的版本,觉得周老先生的版本文字洗练、修辞手法规范、叙事方式传统,乃大家之译。但他的译本白话文味道较浓,很多地方的表述有点艰涩费解,有时一句简单的话却喜欢绕着说,由于时代的局限性吧,周老先生的译本在语言上还是缺乏时代的特色,但所有这些都不影响周老先生这个版本的地位,它不失为《刀锋》的经典中文译本。看了姊佩、林步升和韦清琦的译本,感觉都很不错,各有千秋。我外语水平不行,不知道翻译的奥妙。但所有翻译,我以为与研究撰写科学论文一样,起码是站在前人的高度来研究,所以,唯有极少独具个性的翻译家完全不看前人译本而一味自译新版的,除非他对其人其书情有独钟、熟如手足。

看来读过的这么些《刀锋》译本,我最喜欢的还是姊佩的版本。姊版《刀锋》,故事叙述语气亲切、娓娓道来,让人自然融入情景;语言表述灵光平实、精彩纷呈,犹如行云流水;文字高贵,美感十足。看这种译本,你有自然而然身临其境的感觉,一页、一节、一章读下去,你看看:拉里赴埃略特之约,毛姆对埃略特的“天下无敌”的全方位描写,故事叙述简直让你忍俊不禁、叙事方法让你五体投地……似乎时光不流一切稍无声息,只有书里的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缠绵悱恻、爱恨情仇……让我宁静地从白石洲炎热的正午读到侨城的夕照盖地,一本书很快阅读近三分之一,时间就这样悄悄的过去了

2017年看姊版《刀锋》,今又重读,依然心有灵犀,爱不释手。美籍华人、南京师大老师林林博士问我这个译本怎么个好?我没有专门进行过译本研究,不敢造次,但我还是冲口而出:这个译本逻辑严谨、语言纯洁、叙述平实、文字高雅、译风清朗,读来顺畅开怀、心旷神怡。

当然,近年来《刀锋》译本颇多,还有很多译本有待欣赏,如青年翻译家韦清琦的译本也很不错,译风纯正,文字优美,语言流畅,故事叙述风格别有风情,文学语言紧接“地气”,读来也另有一番感受,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二、融入与归隐

近日,第五次读《刀锋》。这一次再读的是姊佩的译本,比较喜欢这个版本的文艺味儿。

读《刀锋》,什么时候都是关于人生意义的命题。与其说是主人公拉里领悟了人生真谛,不如说是作者毛姆经过接受印度神师“静思”对话后的领悟。人生悟道之艰辛,犹如跨越刀锋。若救赎之路,必经刀锋之山。那么人生之路是否在寻找一种有代价的救赎?人生的意义何在?如若刀山上的求索者,真的找到了人生真谛。那么,又该如何看待山下的世俗?该如何看待山下的芸芸众生?

这应该不仅仅是一个理想与现实的命题。人生的真谛是什么?是包括在苦难中追寻人生的意义吗?世俗人生的原罪与邪恶需要人类自己救赎吗?

人生的真谛,实际上还是一切都归于自然。一切存在皆为合理与自然。于是,世俗的生活才是合理智的。拉里顿悟后决意融入真正的芸芸众生之间,不说教地归隐于世俗的自然与现实之中。

这种顿悟,实际也还是离不开老子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性的真正归宿在于道法自然、天人合一。超越刀锋,无非是道法自然的一种救赎,最终还是归隐或融入世俗的问题。

那么,既然领悟了回归自然、融入世俗的人生真义,为什么还要纠缠于物欲横流的世俗之中?难道拉里还是无法挣脱世俗自然的原罪或邪恶?拉里又还是回到了天地人的道法自然之循环往复中,也许,这也是一种灵魂叩问与救赎?

融入是一种悟道而救赎,而归隐呢?归隐则是一种悟道而逃避?至少是一种逃避世俗的救赎。好在这种归隐并非逃遁于世俗之外,而是消失在茫茫的世俗人海之中。

在毛姆的笔下,《刀锋》主人公拉里的最终结果,似是归隐,又似是融入,他刻意将拉里的游历放置在东西方文化的西欧、希腊和印度等源头交融点上,最终的拉里虽然在印度取得“真义”,即使获得了“真义“,拉里还是回到前未婚妻伊莎贝尔的身边,尽管这时的伊莎贝尔已从贵妇逐渐潦倒,但拉里也不是吃素的,他居然爱上了那个曾经腼腆可爱、美丽活泼、但已沦为妓女的索菲,伊莎贝拉虽然已为人妇,然岂能让拉里与妓女结婚,于是她设计了一个宴请,让嗜酒贪杯的索菲在她家喝醉了酒,然后让索菲在拉里索菲婚礼前三天失踪……这是多么惊心动魄的计谋哦,伊莎贝尔又一次成功了。

那么,拉里怎么办?在“融入与归隐”面前,毛姆选择了他开宗明义的“许诺”:"书的结局既不是饮恨而死,也不是如愿成亲”,于是,狡猾的毛姆,居然让可怜的拉里,永远地消隐于茫茫人海之中

当然,这也许正是大师毛姆的高明之处,他最终所要表达的文学隐喻也许就在这里

(2021-9-15)

最近遇到了感情的困惑,重读这本书。

好的文学会告诉我们,人性并非黑白分明,人性是复杂的多面的,人的追求也是。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小说中如此,生活中亦是如此。《刀锋》如此,《红楼梦》也是如此。

毛姆晚年的作品,语言简洁犀利,读起来非常畅快。

主人公拉里和未婚妻伊莎贝尔原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拉里因二战飞行员经历中战友为自己丧失生命而对生命有了不同的追求,希望追求人生真正的意义而非物质上的享受,“我想确定究竟有没有上帝,想弄清楚为什么有邪恶的存在,也想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死。”他是不顾一切去追求他想要的“意义”而超越世俗的人;然而伊丽莎尔由于家庭和个性,渴望及时享乐和追求物质富足,二人观念的巨大冲突构成了故事的轴线。

二人解除婚约,伊莎贝尔嫁给了家人都看好的“富二代”格雷,开始物质富足的生活,后经历美国大萧条 最后继承舅舅遗产,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而拉里呢,过着按自己的意愿生活,全然不顾世人眼光的一生,最后获得通往幸福之道 隐匿世间,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

另一个有意思的人物是伊莎贝尔的舅舅艾略特,一个一生需求、追求浮华,视上流宴会为生命、势利虚荣的人,但是对自己的亲人却是最善良和热忱的心,最终在神父的陪伴下死去。

还有我喜欢的角色,苏珊 鲁维耶,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知道自己现阶段有什么,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理性看待世界和人性,一生不为无谓的情感所左右,甚至她做情妇的那一段 读来都让人觉得这个女人真是可爱,身份和个性真是有意思的反差。

作家“我”以上帝的视角在记录和审视这些人的故事,他看的透彻说的也犀利,有些嘲讽让人哑然失笑,有时又觉得怅然若失。他们的人生纵有各自的发展轨迹,差异大到甚至相互无法理解,但能被完全理解的人生又有几个呢,更何况如拉里这样和人间有些格格不入的心灵。但如毛姆在书的最后所写:“书中与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曾为社交名流;伊莎贝尔凭借巨额财产活跃于上流文化圈;格雷有了轻松赚钱的稳定工作;苏珊的生活无虞;苏菲求得一死;拉里获得幸福之道。”“因此,本书的结局或许称得上差强人意吧。”

书的结局差强人意,意即书中的这些人物对自己的人生应当也算满意吧,所有人最终得到了想要的东西,而至于失去的那些是否让他们捶胸懊恼 垂泪惋惜呢,我觉得  应当不吧。

毕竟,人是善于自我麻痹的。

没有人能完全定义书中人物的好和坏,我们也无法定义他们的成功和失败,这是人性的复杂和多面的必然,也是好的小说百读不厌的原因。至于喜欢谁、肯定谁,对自己的人生又有什么启发,这又是每位读者自己的事情了。

         下一遍读,想把拉里的追求幸福与上帝之路,再读清楚一些。

最近对生活和未来有更多的困惑,又翻开这本书,因为第一遍读的时候, 伊莎贝尔对拉里的爱 和她的人生选择与人生变化,应该是让我震撼的(时隔一年印象最深的不是主人公拉里的样子,是那个经历了挫折仍保持美丽的伊莎贝尔。)

她本是深爱拉里的年轻世俗女孩,世俗却不乏可爱,但因无法接受拉里“不工作,不像一个男人一样”的人生状态,二人解除婚约,她嫁给富二代格雷,后来经历了格雷的破产,受了苦头,但仍用毅力保持着美丽,支持自己的丈夫渡过难关。心底里保持着对拉里的爱。她美丽、自制,同时也世俗 爱得自私(用手段赶走了本要和拉里结婚的苏菲)很明显,她和拉里当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不知道凭借着舅舅的遗产得以跻身上流生活的伊莎贝尔 最后是不是真的幸福呢。

读完这遍,我觉得《刀锋》的厉害之处在于,我无法完全爱或是恨故事里的任何一个角色,他们都有各自的生活和追求,这世界上的人,可能也是这样。

想起来《月亮与六便士》里有这么一句话:“这世上大多数人都不会,也不敢跟着自己的的心走,他们只是庸碌的过日子而已,成为这社会安稳渺小的一份子,默默无闻,碌碌无为。”

拉里完全无视世俗的枷锁,用心过着自己洗那个我那个的自由的生活,这种泰然和平和 也许值得我们每个人有所思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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