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领证,提前准备和具体流程
领结婚证,提前准备。
一、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领证条件:1双方均无配偶,自愿结婚。2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二、资料准备。
1最新的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人口增减页的原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如果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不一致,或者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还得到公安部门更新或补办。
3需要3张大2寸免冠红底登记照(规格为6cmx4cm),个别省市要求登记照正面右下角印上男女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大家可根据自己城市的要求来调整。
Tips:
1在业务大厅拍的证件照,堪称“人间(ju)(chou)”,为让结婚证看起来赏心悦目,一般都建议先去相馆拍一组美美的精修结婚登记照。
2户口簿一定要“最新”哦!因为随社会的发展,有的城市名称发生变化,所以户口簿上的有些信息需要更新,提前到相应的街道办事处更新即可。
3领证时间建议错开520/1111/七夕节/214这些热门日期,这一天民政局会排起长龙,忙得不可开交,那场面堪比茶颜悦色或淑芬掌中宝。为了降低因人多而排不上号的风险,民政局会建议大家,优先在官网进行线上预约,一能提高效率,二能给自已一个时间保障。
领结婚证具体流程。
1先到大厅找到婚姻登记的窗口,取号等待。
2了解婚前保健知识,签署婚检须知的文件,然后男女分开在现场进行婚前体检。
3提交户口薄、身份证原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4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等一系列资料,按照要求签字,并加盖指印。
5把所有资料上交,工作人员会在电脑里录入两人的身份信息,然后打印在结婚证上。
6提交3张登记照,2张用于结婚证,1张用于存档。
7工作人员在结婚证上粘贴好照片,拿到旁边加盖钢印。
8拍照时间。
结婚就是男女双方自愿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成为合法夫妻的相关手续的行为,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下面是的我为您提供的与结婚有关的信息,希望能够为您提供帮助。
一、结婚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二、结婚办理所需材料
1、户口簿;
2、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4、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结婚办理流程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领结婚证的流程有哪些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情况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扩展资料: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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