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诚那么深爱李清照,还要纳妾的原因是他根本没有那么爱她,并且开始嫌弃她了,
其实赵明诚根本没有那么爱李清照,虽然他们两个曾经很幸福,这也只能说明赵明诚曾经深爱过这个女人,只不过再深厚的感情都抵不过时间和距离。赵明诚刚开始跟李清照结婚的时候,两个人的生活是非常幸福的,朝夕相处,形影不离,平时两个人的兴趣爱好也基本一致,有非常多的共同话题。
再加上当时的李清照正值最好的年纪,年轻貌美,所以赵明诚才会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但是这样的日子也就维持了十年,十年的婚姻生活,李清照也变成了三十岁的”老女人“,在古代的时候三十岁的女人已经算是年纪非常大了,而赵明诚跟其他的男人一样,也是喜欢年轻貌美的女子,因此他就开始嫌弃李清照了。
并且那个时候赵明诚也被重新启用当了官,他和李清照两个人就开始了异地恋。但是异地恋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无法沟通,而且也看不到对方在异地做了什么事情。所以这个时候的赵明诚就开始沾花惹草,到处留情。而李清照就被丢在家里不管不顾。
赵明诚有了新欢以后,就开始给自己找各种理由纳妾,而他唯一可以责怪李清照的地方就是,结婚这么多年竟然无所出。在古代的时候这是非常严重的一件事情,毕竟古代的时候没有后代就是不孝的行为,所以就算当时赵明诚自己不想纳妾,他的父母也会要求他纳妾来给自己传宗接代的。所以赵明诚后来才会要求纳妾。
摘要:厦门传统的婚姻按“六礼”之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6项礼节。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厦门市民中,“六礼”的旧婚俗已被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业已基本结束。封建式的家长包办婚姻已经很少出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已成新潮。只要符合规定,双方同意,按手续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是成婚。下面随本文一起来看看厦门曾经传统的一些结婚习俗有哪些吧!送定
一、前期准备:
1、聘金:送定是婚姻成否的关键,聘金即是一关。男方须同媒人同往女家,与其家人商谈聘金数量。通常取偶数。
2、聘礼:种类,名称、数量、搭配比例,都是计较的内容,女家大有韩信点兵,多多益善的姿态,男家则需多方考虑,因为这是个大负担。在这点上,意见难得一致,颇费口舌,往往在此有伤和气。
3、日期:双方都得按男女双方的“八字”请人测算,择定无伤双方的良辰吉日,男方将聘金,聘礼热热闹闹地送至女方家。
二、落实聘礼
1、饼:俗称“大饼酪花”。“大饼”即特制碗口大马蹄酥,两个一包,红纸包囊,动辄成百上千包。“酪花”即油炸的中空糯米条,外裹糖浆粘上“米香”(爆米花)。“四色饼”即各种包装成封小馅饼,按“大饼”数量,搭配上相应的“酪花”“四色饼”。
2、糖:大糖,压制成中空状的糖块,小巧,实心的小块糖。“大糖小巧”均压出龙凤或喜字图案,或“百年好合”等吉祥于,按比例搭配。
3、猪全羊或猪腿。女方收下猪羊肉,脚却需退还男家,俗话说:“肉给人吃,骨不给人啃,”否则,便是“目俗”,即对男家不敬。
4、线:寓长寿之意,即对新人幸福长寿的祝福。
5、糖:冬瓜糖,桔饼柿果(柿饼),生花(糖生花)蜜枣,即“吃甜甜生后生”寄寓吉祥,早得贵子之意。
6、酒、活鸡活鸭,寓寄平安长久,和谐安分,女方留下酒、退回鸡鸭。
7、大红烛、礼炮、礼香,龙凤烛供女子嫁前举行“上头”(冠礼)仪式用。
8、饰、手环、戒指、项链、金银钗等珠宝:女子嫁前佩戴,以祈富贵,生活富足,亦含驱邪之意。
9、头衫仔:女子结婚时穿的新衣裳、绣花鞋、四季外装、一般四套、八套、或更多、多取偶数,红色为主。
10、男方婚书交付女方。
三、女家回礼:
1、大部分礼饼礼糖,退回小部分,俗称“压箱底”。
2、收下猪羊肉、退回猪脚。
3、回赠女婿一套结婚礼服,衣服鞋袜,文房四宝及其他礼品,希望女婿知书达礼,出人头地。
4、填写女方婚书,交付媒人送往男方家,即起结婚证书的作用。至此是缘定终身,婚事宣告成功。
订婚
一、祭祖
男方在出发前往女方家之前,要先在家中进行祭祖仪式,并将纳聘所用之盒仔饼9西饼)、大饼、陈列于祖先神案前,行香祭告列祖列宗将前往某地女家下聘,请祖先保佑这段姻缘美满幸福。
下聘人数应成双,男方家之年长亲朋担任。
二、纳采:
男方纳聘车队到女方家门口,男方燃放鞭炮,女方亦应燃引连炮相迎,并由新娘兄弟一人替新郎开门,再端洗脸水,让新郎洗手、擦手,新郎应回以红包答谢。而后将聘礼交给新娘父兄。
男方的纳采人群进入女家,此时媒人介绍双方家人及亲友相互认识,并讲些吉祥语,增添喜气,而双方亲友也可借此机会寒暄问候。
三、受聘
由女方敦请一位福寿双全的长辈,在列祖列宗神案前进行点烛、燃香、献饼及献礼仪式,默默预祝此女婚姻幸福。开始订婚仪式:
1、奉甜茶:准新娘在媒人的陪同下,奉甜茶献请前来纳聘的男方亲友,并由媒人---加以介绍,男方亲戚可借此机会端详新娘。
2、压茶瓯:甜茶饮毕,准新娘再捧出茶盘收杯子,男方来客此时应将红包与茶杯同置于茶盘上,即俗称“压茶瓯”。
3、戴戒指:由新郎取出系有红线的金戒、铜戒、套在新娘右手中指上,象征永结同心。通常在戴戒指时,均故意将中指一屈,以免日后被对方吃定,但互信互重是婚姻制胜之道。
4、燃炮:订婚礼进行至此,女方应燃炮,男、女双方互相道贺结成儿女亲家,并将喜饼与亲友共享。
5、订婚喜宴:订婚仪式完成后,女方家设宴款待男方来客及媒人,宴毕男方应送红包“压桌”给女方,酒宴结束后,整个订婚仪式也到尾声。
6、回礼:宴毕,男方应尽速离去,不宜久留,女方则回赠男方几项礼品,如新郎衣料,皮鞋等十二件,同时亦让男方携回几盒喜饼及礼香、礼烛、礼炮一份。同时附有媒人礼,男方回家时,绝不可互道再见,因为下聘之事岂能再来第二回。
7、告祖礼:男方回家后,要行告祖礼,告知完成纳采之礼,并将女方回敬之喜饼分享亲友。
结婚
婚庆是人生的一件至关重要的大事,为了家庭的平安、幸福、子孙的繁衍,香火的继承,厦门的结婚习俗是绝不会含糊的。
一、婚前准备
1、择定佳期
2、广告亲友:发请贴,告知婚期,宴请地、时间,并送发礼饼礼糖。还须斟琢关系亲蔬,感情厚薄,否则会引人异议。亲戚所贺之物,须得悬置中堂,以示重视。
3、吉日裁衣:男女两家同时进行。执裁衣者必须试夫妻子女齐全的“好命人”,新娘必做衣件有红线或红绸缎边的白布“肚裙”,以备头胎婴儿出生后裁儿衣,绝不可缺。
4、合帐:男家裁衣当日,须做衣顶床帐。
5、安床:要请熟悉个中忌纬的亲戚参议,择下吉日良辰,考虑新夫妇生辰八字,求平安吉祥如意。床安好后,用酒肉、豆腐等事物祭床母,祈其安适,多家庇佑。当晚,新郎要于衣个父母双全的男孩同睡新床,俗说:翻铺生干铺,即男孩睡在床上左右翻身,新娘将来会生男孩的佳兆。
6、送嫁妆,迎娶前衣日或几日,女家将新妇随嫁物品先送往男家。一般试钱、衣服、布料、金器、礼饼、礼糖、冬瓜糖、桔饼、红枣、龙眼干肉、茶点、日用品等,还有一个子孙桶。子孙桶拿进新房时要念:“子孙桶(提)高高,生子生孙中状元。”
二、婚礼当天
行上头礼,即行成年礼。“上头”男女穿上称为“上头衫仔裤”的白布衫,端坐正厅祖先神位前竹椅上。男子朝内坐,妇子朝外坐,意如男子成年掌家,女子成年外嫁。神位前放一大“加箩”——扁平竹制大晒盘,上铺红毯一条,毯上放一小竹椅,搁脚用。
仪式前神位前先摆十二道菜,焚香、点烛、拜祖。然后由“好命人”从后面梳头,梳好后,男子用红丝线束发,戴上礼帽。妇子“上头”须先“开面”——用红线绞去脸上汗,梳好头后,用发簪插在发髻上。
在梳头时,“好命人”要对男子念:上头带冠已成人,出门坐大位,食人头杯酒,说人头句话。意即指新人从此后受人敬重,给女子念:“头发梳起,坐金交椅”意即将来过好日子的祝福。
三、迎娶:
1、祭祖——新郎出门迎新娘前,要先祭拜祖先。
2、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父母兄弟姐妹一起吃饭,表示离别,大家说些吉利话。
3、迎亲——迎亲队伍以双数为佳,六或六的倍数。媒人、陪同人、叔爷(新郎弟辈)新郎、新娘花轿。沿途放鞭炮。
4、叫门——女家在迎娶队伍到来之前大门紧闭,让新郎敲门。女家问“何事?”新郎答:“要娶新娘!”女家听后稍启门一缝,新郎递进红包一个,门即关上,如些再三,女家才开大门迎客。女方此举意在留住财气,亦考验新郎的诚意。新郎进门拜见丈人,丈母娘。
5、吃鸡蛋茶——新郎要吃碗去壳整蛋糖水,茶内有龙眼干肉与红枣。新郎按例只喝甜汤,留下蛋。
6、拜别——新郎与新娘拜过祖先,告别父母,由父母或兄弟姐妹牵上轿。
7、出门——新娘由一位陪同人撑伞护至上轿或上车,临上轿前,新娘要哭几声,俗称”哭好命,其父母亲戚也应哭几声,以口示惜别与祝福。新娘轿一出门,新娘立即扔下一扇,俗称“放心扇”,意在告诉父母放心,不必牵挂。所有人不向女家说再见。新郎也不回头。
8、入门:花轿到达男家门口等出轿门吉时,轿前放瓦片一盆炭火,新郎立轿门前,小姑捧一盘桔子立轿门旁,轿后男家人举着米筛等候,待吉时一到,新郎猛踢轿门三下,轿门才开,小姑捧上柑盘让新娘触摸,新郎伸手执新娘手,新娘则起面复坐,如是再三才出轿门,后头速举米筛遮住新娘头。
新娘出轿车门,踏上瓦片,由新郎牵着跨过炭火,方才入大门内。这踢轿门,意在镇新娘威风,摸柑桔象征夫妻生活圆满与吉祥;遮米筛,踏瓦片,有避邪之效;过炭火,象征子孙兴旺。期间炮声不绝。
9、拜天地——新娘入门后,与新郎在正厅拜天地后径入新房。
10、入洞房——新娘进洞房,只可跨门槛而过,切忌踏门槛而入。一入洞房,第三天方可出房门,显其贵气。
11、吃“合婚圆”——新郎新娘自挟一粒汤圆吃,再各挟一粒互喂。意为相濡以沫,同甘共苦,相亲相爱。此后便吃“酒婚桌”,“好命人”掌桌,新郎新娘端坐圆桌两侧;此桌共上十二道菜,六荤六素,由“好命人”拿筷挟菜递至新娘新郎嘴边,作喂食状。每挟一菜,即随口念吉祥祝语,顺口有韵,妙趣横生,诙谐幽默,整个新房笑语迭出。
12、出厅——婚后第三天,新娘第一次走出新房,上厅拜神、祭祖、见公婆和亲戚长辈,俗称“出厅”。新娘将自家带来的龙眼干、红枣泡甜茶敬奉家人、长辈,长辈则将备好的红包放在茶盘上谢贺,称为“压茶盘”。
13、新娘桌宴小舅——出厅当日下午,男家设”新娘桌“宴请小舅子全家女眷,因为当日女家派小舅子前来探望,带来香蕉、冬瓜糖等水果与食品,小舅子上堂拜见亲家并请安,亲家须给“糖仔钱”的红包,新娘居中坐,席间,小舅子面前放一只碗,须将席上鸡、鸭、鱼等头先挟置这碗内,让舅子回家时捎去,表示新娘有吃的,父母当头功。
14、闹厅——第三天晚上,夫家宴请宾客。席后,客人在厅中,新娘泡甜茶,敬宾客,客接茶时要说吉祥话,有祝贺的,有诙谐的,有戏谑逗新娘的。左一句,右一句,顺口有韵,雅俗共赏,气氛热闹。至此婚礼宣告一段落。
四、回娘家做客
婚后第四天,小舅子偕同父母来请新娘回娘家探望父母,俗称“做客”。公婆要给舅子称“结衫子带”的红包。
新娘由新郎陪伴回家。夫家要备碰饼,四色饼,花,水果等及给女家父母、长辈、晚辈红包若干,一并带去。女家父母按红包内钱额加倍回礼,并另赠亲家衣物对方长辈红包原封不动退回,晚辈可照收。“做客”当日,女家合家欢宴至天黑。
新娘做客,须当日返回婆家,到家得摸黑入新房,全家不能有任何亮光,哪怕灶火也不允许。习俗:暗冥摸,生干埔。新婚满月后,新娘方可在娘家过夜。
厦门其他结婚习俗
厦门传统的婚姻按“六礼”之规,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6项礼节。
“纳妾”,亦称“娶妾”、“讨小老婆”,厦门俗称“娶小姨”、“讨小姨”,指男子正妻之外另娶女子为配。妾的地位比妻低。纳妾者主要是达官贵人、富家子弟;为妾者多为社会地位低贱的贫家之女。纳妾通常只举行简单的仪式或直接以财物购换。有的直接收随嫁婢女为妾。“婢女”俗称“查某娴”,厦门旧俗:“喜畜婢,家虽不丰,亦必百计营购一婢。”尤其是官僚豪绅、富商巨贾,竞相蓄养婢女。民国22年(1933年),厦门最多的一家养有26个婢女,一家养三五个到七八个的就更多了,许多婢女遭受主人的人身侮辱和肉体摧残,有的受虐待至死。婢女也常被作为陪嫁物,在嫁妆的清单上可见到侍女两个,有的更多。厦门养婢女的恶习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才彻底废除。
“续弦”,也称“填房”,即男子丧妻再娶。人们把夫妻比喻琴瑟,故丧妻如断弦,再娶为续弦,意即弦断复续,而续娶的妻子,又填补了前妻留下的空房,所以也叫“填房”或“后妻”。第一个妻子叫“元配夫妻”或称“结发夫妻”。古时女子许配人家后以缨束发,至成婚,由夫婿解下,又指成婚之夕,男左女右共髻束发的礼俗,所以称元配夫妻为结发夫妻。厦门俗称“做填房”为“接后寿”。
封建社会,女子只能凭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有“父母主婚,芋横(芋头秆)菜尾(酸菜)也要吞”,“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乞吃跟加自(乞食袋)跑。”和“查某仔(女孩)养大给人做媳妇,妇女生成做家务”之说。
“赘婿”,俗称“招子婿”,是男嫁女娶的婚姻,即到女家落户的男子。古时,赘婿都出自贫家,因出不起聘礼而以身质于女家,受到社会歧视,俗称“卖大灯”,地位与奴仆差不多,生子随母姓。随着时代的发展,赘婿逐步向招女婿过渡,性质上有了改变,成为夫从妻居的一种婚俗,是岳父母的全子,体现了婚姻中的男女平等。
“指腹为婚”,亦称“指腹联姻”,简称“腹内婚”,即两女同时怀孕,指腹约定,产后若为一男一女,则结为婚姻。一般是亲朋好友双方为密切两家关系给未出生的子女预订婚约。
“姑舅亲”,也称“表亲联姻”,即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间结成婚配,是古老的血缘婚、亚血缘婚制的残余。
古时注重传宗接代,盛行早婚,“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母之道而有子”的现象相当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有“娶心哺仔”(即童养媳)之俗,要等家中男孩长大后才与之“圆房”。还有因病提前办婚事,用来冲喜。早婚者多为男小女大,有“大娘子,小女婿”之说。
民国时期,西方的婚俗也传入厦门,使厦门的婚俗既有“封建传统”,又有“中西合璧”。民国《厦门市志》稿载:“婚礼有新旧两式,新式行文明结婚,旧式仿古六礼,士族世家尤采用之,间也有新旧兼用,结婚用文明式,余乃采六礼。”“风气渐开,婚礼多行新式,名曰文明结婚,假公共礼堂,请一证婚人,两介绍人,两男女傧相,两花童,男女家主婚人,新郎新妇及来宾等集堂中,证婚人宣读证书毕,新郎新娘相对行礼,交换饰物。新郎新妇、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等用印。证婚人、介绍人、来宾、主婚人致辞,新郎、新娘谢证婚人、来宾。礼毕摄影纪念。近更举行集体结婚,尤为简便,有作新婚旅行者曰度蜜月。”
民国以来,厦门婚俗中也出现了结婚纪念日,或称“花烛重逢”日,不同周年的结婚纪念日名称也有区别,如称第一年为“纸婚”、第五年为“木婚”、第十年为“锡婚”、第十五年为“水晶婚”、第二十年为“磁婚”、第二十五年为“银婚”、第三十年为“珍珠婚”、第三十五年为“珊瑚婚”、第四十年为“红宝石婚”、第四十五年为“青玉(翡翠)婚”、第五十年为“金婚”、第五十五年为“绿宝石婚”、第六十年为“白金婚”、第七十年为“钻石婚”,但一般指原配结发夫妻而言。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彻底废除旧的封建婚姻制度,从法律上保障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在厦门市民中,“六礼”的旧婚俗已被摒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业已基本结束。封建式的家长包办婚姻已经很少出现,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已成新潮。只要符合规定,双方同意,按手续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就是成婚,有无仪式无关紧要。
有简单的仪式,不需要明媒正娶,三书六礼,不需要拜堂,随便坐个小轿,摆个酒席就可以了。
妾,又称姨太、陪房、偏房、侧室、妾侍,亦有小老婆等俗称,主要指一夫一妻多妾制结构中,地位低于正妻的女,性,配,偶。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礼记·内则》《春秋传》曰:“女为人妾,妾不娉也。”--《说文》兑为妾。--《易·说卦传》
妾一般是男子娶地位低于自己的女子,不经过三书六礼,而以较简单的仪式纳为配偶,称为纳妾。妾可以买卖,但妻子不行。宋元以前,妾不能为妻,否则男方可能被处以一年半的徒刑。宋元起有男
子在正妻去世或休弃之后把妾立为正妻,需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明清时代,嫡庶区分不再森严,把妾扶正的情况更普遍,也有男子买卖妻子的情况出现。
为妾者虽有明媒聘娶,但只能坐小轿进门,受大老婆管束,受人鄙视。民国时期虽然规定一夫一妻制,但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各种变相的多妻制仍然存在。官,宦和豪富之家看见穷家小户的女儿稍有姿色,便纳为妻妾。若明纳不成,则纠结强,徒,抢,亲,供其*,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如简阳贾家场富人刘某某,纳妾7个,其最末一个小老婆是在刘78岁时用三百个银元在某地所纳,年仅18岁。旧社会,自愿把女儿与人为妾者,大多是穷困到了极点,或是迫于官,宦,富,豪的*,威,不得以而为之。富豪人家十之八九都要纳妾,而穷苦人家却有,一,辈,子,打,单,身的。
周代贵族女子出嫁,需要同族姐妹或姑侄陪嫁,称为媵,媵会成为侧室,地位比妾高。后世媵和妾渐渐不分。
《礼记》:"天子有後,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天子之妃曰“後”,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公侯有夫人,有世妇,有妻,有妾。" 天子有一后、三夫人、九嫔、二十七世妇、八十一御妻。
汉代以后一般的士大夫、平民都只有一个正妻(正室),同时可拥有多个妾。多数正妻是丈夫的第一位配偶。但也有“先纳妾后娶妻”的例子,如章太炎于1892年纳妾王氏,王氏去世后与汤国黎结婚,但只称王氏为妾。
多数朝代都禁止同时拥有多名正室(皇帝的正室为皇后,平民的正室为妻)。很少情况下,会有多个平妻的情况。因此严格的说,在中国历史上,一夫多妻几乎一直是不合理的,也很少发生。其实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由于社会的发展,中国奴隶制度的演变,以及良贱制度的产生,妾开始指一种半自由人:她出身于良民家庭,是由购买而成为夫家的成员,这种行为被称之为“纳妾”,但她又不全属于奴隶,身份仍属于良民。虽然在当时的法,律,上,禁止婢女(青年女奴,属于贱民)成为妾,也禁止妾直接成为妻,但实际上这些法,律经常被违,反。正妻死后,若妾要成为继室,要经过一重仪式,称为扶正。例如唐玄宗开元时,以孝友闻名的李日知“卒后,少子伊衡,以妾为妻”。唐德宗时大臣李齐运,“以妾卫氏为正室”。
在中国历史上,妾所生的子女称为庶出,正室所生的子女称为嫡出,一般情况下,除非正妻无子女,否则庶出子女没有继承权。在李氏朝鲜,庶出的子女需把父亲、嫡母和嫡出的兄弟姊妹视为主人侍奉。
正常情况下一夫多妻的家庭里面,一个男子只能有一位正妻,称为嫡妻,中国宋代之前只有贾充等数人因特殊情况得到皇帝许可而有地位相等的左右夫人。正妻与丈夫地位平等,在服制,车制等礼仪制度方面享受同等待遇,比如皇后的袆衣和皇帝的十二章衣,其裨、纽、约、佩、绶等配件便是完全相同的。在宋元之前多数朝代,无特殊许可而有两位正妻的行为,会被处以一年以上徒,刑和相应的杖,刑处分,并被强,制,离,婚,但后世渐趋宽松,明清时期有不少男性都有平妻。男子娶正一般需要娶背景相当的女子,娶亲之时,通过婚书写明双方家庭门第、嫡庶、年龄等资料。于某些朝代例如唐代,如果弄虚作假,娶到不相称的女子,无论女方地位高于还是低于男方,这段婚姻通常都会被强制解除,且追究作假一方的法,律,责,任。
娶妻的仪式非常隆重,周代周天子娶妻前后历时一年多,诸侯则超过半年。后世娶妻仪式虽然简化,但仍包括聘书、礼书、迎书等三样文件(三书),经过纳采、问名、纳吉(又称过文定)、纳征、请期(又称乞日)和亲迎(或迎亲)六个步骤(六礼)。有时男子还须亲自射雁以供奠雁仪式之用,有些朝代男子需准备诗歌做催妆诗之用。
正妻不能降为妾,通常只在犯七出的情况下才能被休弃,而有些朝代还规定,即使犯七出,但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任何一条的,也不能休出(三不去):第一,经历或主持了公公或者婆婆的丧礼;第二,娶时男方地位不高,后来富贵的,也即是所谓的不去“糟糠之妻”;第三,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则无家可归。。
明清之后嫡庶之分逐渐减弱,常有人在正室死后把妾扶正为继室。
另外亦会有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婚,姻,仪,式的女性,多为婢女或妓女等贱民女子,近似现代的情妇,有时也被称为妾,或称侍妾。
婢女则是男子纳地位卑贱的女子,比如家里的婢女或者买来的歌,妓,这些女子因为身份原因,属于贱民阶级,不能做士人之妾,只能做婢女或宠姬,近似情,妇。妾和婢女之间有区别,地位不能互换,以婢为妾也是犯律,只有在婢女生子以后,才可以立为妾。婢女一类的妾常被买卖或转赠他人。比如苏轼就曾把两个已,怀,孕的非正式妾送人,但其正式妾侍王朝云在继室王闰之死后,于家中地位却等同正室,只是没有正妻的名份。另外也有人在外包养良民女子,称为“外妇”、“别宅妇”。
妾的名称,最早见于《礼记·曲礼》:“天子有后,有夫人,有世妇,有嫔,有妻,有妾。”
妾还有许多别称:小妻、下妻、次妻、庶妻、旁妻、小妇、孺、如夫人、小夫人、侧室、偏房、小星、篷贱、属妇、逮妇、副室、副房、小老婆等等。另外,由于古代帝王及太子妃妾众多,因而有着许多表示不同等级的名称。如汉元帝的后宫里,除了皇后以外,尚有昭仪、婕好、容华、美人、充仪、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共和、娱灵、保林、良使、夜者等十四个等级的多种名称。太子除了正妻以外,也有良娣、美人等不同等级的妾。(《汉书·外戚传上》)
通常讲的皇帝妃、嫔,只是对帝王众妾的总称。有名分的妾又称侧室、偏房,她们的存在被家族和社会认可,然而地位与正妻有云泥之隔,无论表现在家族、社会还是死后的待遇上。
在生前,她们必须小心侍奉丈夫及他的嫡妻、他们的孩子、甚至自己的所生(就如《红楼梦》中的赵姨娘在贾政和王夫人跟前,眼看着自己所生的探春尚且坐着,她却要侍立,还要给贾宝玉打帘子)。在社会上,她们与丈夫的官品带来的诰封无缘,也不能在婚寿宴席上露面。在死后,她们也不能够和丈夫合葬,牌位不能入宗庙(明代宗法尤严,即使是生了皇帝、死后被追尊为太后的妃嫔,也只能享受“祭,祀,别,殿”的入另册式的待遇)。
被尊称为“如夫人”的有头脸的妾尚且如此,那么那些不具名分、仅仅供,主,人,享,乐,玩,弄的婢女(也称“姬”,红楼梦中称之为“通房大丫头”。
还有一种贵绅蓄养以供,声,色,之,娱的家,妓,也在此列),其地位就可想而知了。历史上以床头人赠人的士子不在少数,也有人见他人妾美而横加夺爱者。西晋石崇就是因为不肯以宠婢绿珠转赠孙秀,而失掉性命的。苏东坡南谪时以诸多姬妾赠人,以至日后有多人自称是他的遣妾遗腹所生。魏曹彰“爱妾换马”竟也被看作是“性,倜,傥”的风流佳话。诸如此类,皆可看出姬妾的社,会,地,位之低贱,竟与车马器物无异。
娶妻纳妾,妻,为何叫娶?妾,为何叫纳?这一娶一纳反映了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
看过《红楼梦》的人都知道作为封建社会具有代表性的官员府第的贾府就有着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在贾府,妻子可以当家作主,料理财政,而妾室只是主人泄欲和生儿育女的工具。因此妻子就尊称为夫人,而妾室只能呼之为姨娘。妻子在府中是主子,而姨娘只能算半个主子,因为姨娘在夫人面前就是奴才,只有在奴才面前才算主子。所以就连她们生的孩子也不一样,夫人生的孩子叫做嫡出,而姨娘生的叫做庶出;嫡出的自然高贵无比,而庶出的也就自然低人一等。贾政的夫人王夫人生的宝玉,贾府上下如获至宝,呵护有加,这是贾政的妾室赵姨娘生的贾环所望尘莫及的。可见,在古代封建社会,等级森严的妻妾制度决定了妻妾极其不平等的地位。
其实,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堪称世界奇观。而这一制度,自从母系氏族消失那天起,便开始萌芽了。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中国古代社会的妻妾制度是一种极其缺乏人性、极度残忍的制度。因为它将“阶级”带进了家庭、带进了枕边、带进了亲情之间,强行把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分成了压迫和被压迫的两类人群。
当然,中国古人很早就对这种残酷的妻妾制度提出过异议。众所周知的《易经》中就说过:“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然而,人性平等的主张,强不过享乐主义和独裁专制,妻妾制度不仅依然存在,而且发展出了一套完整的规矩。
现在许多人都说,中国古代是“一夫多妻制”,其实这话并不确切。中国古代向来是一夫一妻制,小妾是不能算做合法配偶的。如果一定要说什么“制”的话,那就只能说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在中国远古氏族社会时期,有出现了“媵制”。这是一种氏族首领才有资格实行的婚姻制度。即他们在迎娶妻子时候,女方的家里还必须陪嫁一定数量的女性,陪嫁给氏族首领的姊妹或女奴,自然属于媵妾。
在后来的社会中,便正式出现了“妾”。妾在家庭中,虽然承担着生儿育女的义务,却享受不了“妻”的待遇。为什么呢?最初的原因很简单,就是作为妻的女子,家庭出身都要高于妾。妾一般都来自卑贱低下的家庭,甚至是战败方奉献的礼品。因此,妻为“娶”,而妾为“纳”,娶妻时送到岳家的财物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给予家庭的财物,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被称为《春秋》三传之一的《谷梁传》中说:“毋为妾为妻”。这就是说,妾没有资格扶正为妻,有妾无妻的男人,仍是未婚的“青年”。而嫡妻死了,丈夫哪怕姬妾满室,也是无妻的鳏夫,要另寻良家聘娶嫡妻。
妾的身分,至此已经成了定局,到唐宋时期,更成了铁律。《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妾乃贱流”、“妾通买卖”、“以妾及客女为妻,徒一年半。”假如将妾升为妻,就是触犯了刑律,一但事发,是要两口子一齐服刑一年半的,而且事后照样得离异。古代范文《汇苑》中也说:“妾,接也,言得接见君子而不得伉俪也。”原来,妾不过是男女交接之用,她们只能与丈夫亲昵,却没有资格称为妻子。而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礼记》则说得更为清楚:“妾合买者,以其贱同公物也。”同样是与丈夫共枕、为丈夫生育儿女,妾的身分却只不过是买来的物品。
除此之外,中国古代还是一个绝对的阶级社会、家长制社会,儿女婚姻都要由父母决定。也许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青年男女、尤其是不同阶层间的自由恋爱,法律条文就更要严格规定妻妾之分。《礼记》中说:“奔者为妾,父母国人皆贱之”、“良贱不婚”。这就是说,如果青年男女自由恋爱受阻,相约私奔的话,则女方没有资格为妻,双方家族都只认为她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唐朝著名诗人白居易曾就这种“奔者为妾”的社会现状写过一首长诗《井底引银瓶》。诗中写道:
井底引银瓶,银瓶欲上丝绳绝。石上磨玉簪,玉簪欲成中央折。瓶沉簪折知奈何?似妾今朝与君别。忆昔在家为女时,人言举动有殊姿。婵娟两鬓秋蝉翼,宛转双蛾远山色。笑随戏伴后园中,此时与君未相识。妾弄青梅凭短墙,君骑白马傍垂杨。墙头马上遥相顾,一见知君即断肠。知君断肠共君语,君指南山松柏树。感君松柏化为心,暗合双鬟逐君去。到君家舍五六年,君家大人频有言。聘则为妻奔是妾,不堪主祀奉只蘩。终知君家不可住,其奈出门无去处。岂无父母在高堂?亦有亲情满故乡。潜来更不通消息,今日悲羞归不得。为君一日恩,误妾百年身。寄言痴小人家女,慎勿将身轻许人!
试想,一个好好的良家女子,只因为随心爱之人私奔,便从此失去了为人妻的资格,侍奉公婆、丈夫五六年之久,都换不来男家的认可。这是何等的残酷?不仅如此,这位沦为妾的女子还没有资格参与家族祭祀,而她生的儿子也算不得夫家首选的继承人。可以想见,中国古代妻妾制度,所侮辱蹂躏的不仅仅是这些误了自己终身的女子,就连心爱她而无自主权的丈夫以及她的儿子,都在这种制度下饱受歧视而有苦难言。男子只能与父母认可的嫡妻同床异梦,眼巴巴地看着心爱的女人成为嫡妻的生育工具。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男人“娶妻”其实是政治上联姻,而“纳妾”则是买卖婚姻的产物。“娶妻”和“纳妾”反映了中国古代妻妾制度的残酷和不公!中国古代妻妾制度也是男权社会必然产生的怪胎!
来自
中天飞鸿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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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有钱人纳妾有什么仪式,有婚礼吗,拜天地吗?妾不可以入宗谱吗?宋朝规定了结婚年龄为“男十五,女十三,并听婚嫁”,宋朝还规定如果丈夫三年不回,六年没有音信那么妻子可以离婚和改嫁,但是“妻擅走者徙三年,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相前世而比妻子地位相对提高,但男尊女卑现象仍然存在。
明清是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最终形态,较前比婚姻等级观念稍所下降,而且在《大明律 戸律 婚姻》中甚至规定在订婚中要告诉婚姻身体情况等,这颇有后世优生学思想。
二:娶妻纳妾的形式与内容
古时娶妻不仅是为了延续血脉,更是处于显示伦理纲常,而且为合两家之好,所以礼制在娶妻过程中极为明显,按儒家《礼记》记载这一过程可以分为六部,即“六礼”。
“纳采”,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提亲,得到允许后送上礼物——雁(雁为随阳之鸟,是为了象征妻从夫这一原则)。
“问名”,媒人问女方姓氏,这是为了了解对方是否与自己同姓,因为古人通过观察得知“男女同姓,其生不藩”。
“纳吉”,男方得知女子姓氏后占卜如果得到吉兆就回报女家。
“纳徵”,即订婚,纳徵要送帛,鹿皮等礼物给女方。
“请期”,男方择定迎亲的日期。
“亲迎”,即男方在指定日期亲自到女方家迎娶。
六礼的制度过于繁复,宋代被简化为纳采、纳币、亲迎三种礼,而且送“雁”后来也被变为送羊、酒和彩锻,这对野生动物保护也是一大进步。
纳妾,相对娶妻则极为简单,“纳”这个字相对“娶”来说有低位的感觉,而且妾也可以用买。郑玄在《礼记》的笺注里曾经注释到“妾合买者,以其贱同于公物也”,可见妾的地位是极为卑下的。一般来说妾的纳娶需要妻的同意,多为妻老年无子,但纳妾也可能是从嫁、私奔、赠送、官配等,其中从嫁即为“媵”,在《尸子》中曾推测娥皇女英嫁于尧即为媵制。从纳妾的制度来看,妾与妻的地位也是无法比拟的,而且妾的宗族与夫也不为秦晋之好,相对来说更像是商人与顾客的关系。
三:婚姻之义
婚为妻之父,姻为夫之父,从字面来看,婚姻确实为双方父母的一次联姻,纳妾相对来说草率的多,其意义也基本局限于延续血脉,所以无法与娶妻相提并论。纵观中国古代娶妻纳妾史,基本来说充满了父母包办与男女不公,研究古代娶妻纳妾制度对后世夫妻家庭关系有重要的作用。同时通过对以我国为代表的儒家世界夫妻关系和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夫妻关系对比来研究对世界女权运动也有积极影响。因此,研究中国古代娶妻纳妾制度是有重要意义的。
追问:
那有没有规定纳妾不得着大红色?
回答:
妻是大红,妾一般都 是粉色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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