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办理房产证属于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办理房产证属于共同财产吗,第1张

1、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但如果是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取得房产证,当房产证登记了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3、法律依据

4、《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5、(一)工资、奖金;

6、(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7、(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8、(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9、(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0、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主观:

结婚以后办的房产证并不是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约定离婚仍然有效。但如果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经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主观:

属不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1、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父母出钱买房。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单方父母出钱买房。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以后,房产证上加配偶产权的算法是,首先要明确拥有房产的一方在购买房子时所付出的金额。然后,根据另一方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将这部分金额作为另一方的资产进行登记。之后,就可以将另一方的姓名列入房产证上作为共有人之一。总之,在夫妻双方都明确意愿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就可以将夫妻双方都列入房产证上作为共有人。

结婚几年后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解释如下:

1、从结婚证上的时间起,用夫妻婚后任何一方的收入或共同收入购买的房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了房子的贷款,婚后房产的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夫妻共同财产制消失的情况如下:

1、因夫妻约定而终止;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终止共同财产制而实行分别财产制或其他形式的夫妻财产制;

2、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3、因夫妻一方死亡而终止;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当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配偶享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及继承死者遗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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