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铺床铺床,儿孙满堂;先生贵子,后生女郎;福贵双全,永远吉祥;男婚女嫁,花烛洞房!
2、铺床铺床,喜气洋洋;担头一响,都吃喜糖;担头一落,端茶来喝;担头一毕,拿烟来吃!
3、先铺四角,后铺中央;夫妻恩爱,共枕同床;早生贵子,播种成双;一儿一女,龙凤呈祥!
4、我来铺床,说个名堂,郎才女貌,配成鸳鸯;铺床铺床,满屋辉煌,新人新事,新被新床!
5、铺床铺床,喜气洋洋,先铺四角,后铺中央;才子佳人,凑成一双,人人夸奖,个个赞扬!
6、铺床铺床,儿孙满堂,早生贵子,播种成双;夫妻恩爱,日子红亮,百年好合,鱼水情长!
7、今日铺床,事事吉祥,孝敬公婆,莫忘爹娘;一儿一女,龙凤呈祥,万事皆乐,幸福吉祥!
8、一铺金,二铺银,麒麟送子送上门。三铺床是桃李园,恩爱夫妻一百年,四铺铺上四季财,金银财宝滚滚来,五铺、六铺是致富,七铺八铺堆金库,九铺铺上大元宝,十铺铺的真是全,也生女来,也生男。生个女的当娘娘,生个男的是状元。
9、新毛毯、鸭绒被,小俩口子一头睡,明年一生生一对,一男一女齐鸣声,天生一对大学生。铺床铺的这么好,一对小子跑不了,铺床铺的这么全,荣华富贵万万年。
没问题,父母是每一家的活菩萨,在家敬父母,不用远烧香。
父母睡过的床带有他们的福气,子女当婚床可以沾福得福。
如果新婚夫妇都是明白事理,不会计较。
佛门里常说,“福人居福地,福地福人居”,一个有福报的人,他无论身处哪里,哪里都是好风水;一个没有福报的人,他就是住在再好的风水宝地,也是一场徒劳。因为,福报不是求来的,更不是抢来的,福报是自己修来的,只有积攒了足够的善良与福德,好运才会常来光顾。
在佛家看来,有一种方式增福消业最快。这种方式就是孝顺父母。孝顺父母乃世间最大的福田,与其远行烧功利之香,不如在家好好侍奉父母。佛说,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善,不会大过于孝;最大的恶,不会大过于不孝。一个不孝顺父母的人,他的心是不善的,和佛心是背道而驰的,故而拜再多的佛、烧再高的香,也难以得到加持。
在佛门里常说,人生是一个了缘的过程,所谓无缘不聚、无债不来,这也可以理解为我们常说的因果。我们不管是为人父母,还是为人子女,父母和孩子的缘分要么是来还债的,要么是来要债的,相互拖欠,故而此生相遇,成为父母子女。佛说:若没有佛,好好侍奉父母,侍奉父母就是侍奉佛,父母是三界内的最大胜福田。
所以,无论父母是否给过我们富余的生活,是否让我们吃穿不愁,我们都应该此生感恩父母,感恩父母辛苦把我们生下来,感恩父母含辛茹苦养育教导之恩。就如《三世因果》歌里写的那样,“今生聋哑为何因?前世恶口骂双亲”,“若是因果无感应,目连救母为何因”。
那有人就说了,我的父母从小没有给过我好的生活条件,让我吃了许多苦,也没有给过我幸福的童年,甚至常常对我暴力相向,我现在的成就也都是我自己的努力得来的,与父母没什么关系。因此觉得父母未曾对自己有多大的恩,自己也就没有必要回报他们。这是大错特错的。
老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纵然父母言行有失,我们也不应该去责难他们,父母把我们生下来已是对我们最大的恩。至于后己是享福还是受苦,难道不是自己的因缘果报吗?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后世果,今生是。不论父母是对是错,我们都不应该心生厌弃,而是应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孝心温暖他们。
其实并非所有东北人家都会整个家睡在一个火炕上面,当孩子成家后建起专门的房子或者房间孩子成为新房,是不会跟父母睡在一起。很多人都停留在东北人就是全部睡在一个火炕上的时代,其实现在的东北人思想都比较开放,也懂得隐私的这个问题,大多数家庭环境比较好的,孩子都是单独自己一个房间和火炕,结婚也没有大的隐私问题。
一、在传统思想或者家庭经济一般的东北家庭里面,确实存在全家人都睡一个床的情况
我们都知道东北是很冷的地方,也知道当地有特色的火炕,其实现在很多生活比较好的东北人都不再住安装火炕的房子,而是会选择住有地暖的房子里;对于生活环境比较一般,或者属于传统的居民来说,他们则还会跟孩子住在普通的民房里面,睡着同一张的火炕床,当然这并不是代表所有东北人都是这样,毕竟社会在发展,生活也在进步。
环境好的东北人,甚至连火炕床也是没有印象的,毕竟现在基本上都是用地暖,而且危险比较少。
二、对于新婚夫妻,家庭都会提前准备好额外的房子或者房间,不会跟老一辈睡在一起
对于保留了传统火炕床的家庭来说,当孩子真的要成家时候,就会在附近建造哈子的新房,或者在家里建造属于孩子的新婚房间;东北人很重视家的感觉,也明确知道成家立业的意思,一般情况是不会让孩子结婚后也跟父母睡一个床上面的,这是一种不要的意头。孩子结婚就会跟父母分开生活,有能力的甚至会到城市里面购房,因此婚后一起睡一个火炕的情况是很少的。
东北人婚后一般自己一个火炕床,不担心隐私问题。
结婚之后,可以在女方家睡一个房间吗?
最好不要去女方家,会让她的家人觉得你那什么。(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睡一个房间丶可能会被女方家人看不起你丶男人应该要住男人的风度丶能力(个人看法)
当然可以。但是如果她想跟妈妈睡得话,你应该把她让给妈妈
我们那边是不可以的,可能地方不同习惯也会不同吧
这怕什么啊
可以啊
都结婚怎么说明是夫妻了 怎么就不能住一起
夫妻为什么不可以啊,又不是没结婚
夫妻结婚后去女方家可以住(睡)一起吗
还没结婚就住进女方家里 这本身就是一个大忌(结婚了 更是不能 除非是女方父母生活上真的是需要你们去照顾 说直接点 你用自己的收入或者能力去照料她们一家人 而不是依靠女方父母的收入和财产。。。做男人累啊。。。)
结婚当天晚上可以在女方家住吗
女方为什么不愿意在男方家办婚礼呢?怎么不考虑你父母的感受呢?不是你晚上在哪住的问题,哪种形式都是给别人看的,我就不相信你们没已在一起睡过。考虑婆媳之间以后怎么相处了吗?婆媳关系本来就是一个很敏感的问题,这
为什么夫妻回娘家或者去亲戚家不能同睡一间房
2、女方不是独生女,但是娘家的房产是归于父母所有的,并且父母在女儿出嫁前已经明确的预留了女儿的房间。那么夫妻二人在娘家是可以同床的,不过要注意的是只能在娘家父母之前预留的房间里同床。3、女方不是独生女,家里有
同居一年多,去女友父母家可以住一个房间么具体情况可以看一下详情,再给出合计答案,谢谢。
这不就看你的岳父岳母的情况了嘛,不过这能不能睡在一个房间主要其实不是看你痛苦时间长短,就是一个岳父岳母的想法问题,不同情况不同对待,不过你也是可以询问一下的,反正询问一下又没事,不过作为女婿刚开始在岳父岳母
两口子回娘家能在一起睡吗
两口子回娘家能不能在一起睡,要看当地的风俗形式,两口回娘家是不能同床的这是 自古的传统,在娘家行房事会沾污娘家祖宗神灵,嫁出去就是外人,不能给娘家带来晦气,虽然时代在变,但约定俗成的传统一定有其道理,有
只要双方都是单身并且双方都愿意不触犯法律,公安部门法院的原则是只要你不起诉,就不会受理这个案件,再说都是单身没事的。后妈按法律不可以阻挡,那要按情理可以,他毕竟和你爸爸生活在一起了,按老社会夫妻了吧,最主要是看你爸爸愿不愿意给你看孩子!不可以你也有权利阻止。还是那句话如果你爸爸愿意的话,你也没法的。你好好劝劝你爸爸。能可以下面是关于婚姻法。重婚罪的定义你看看吧!!1、婚姻法第条第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婚姻法第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不存在以上情况的话,目前在国内是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非法同居与合法婚姻关系相对而言,简单说就是在没有办理正式结婚登记手续前的男女共同居住生活 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 有些人对非法同居理解为非常可怕的犯罪行为,这种理解是错误的,也许是受到“非法”两个字的影响吧。事实上非法同居只是个民事问题,而上升不到刑事问题的程度。也正是因为有这样错误的理解,才出现了有些非法同居的一方往往拿刑事责任来要挟对方,或者向对方索要巨额财产。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只要做到了有“证”而“居”,或者及时地后补结婚证,一切都没有问题了。(一)我国法上非法同居的分类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他人”是否有配偶为标准,可以将上述两种非法同居再作区分:前者可以区分为: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后者则可以区分为: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前者中的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可以归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中。因此,上述两种分类可以具体类型化为两种:无配偶者与无配偶者同居与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与有配偶者同居两种。因此,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条规定:“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我国法对非法同居的态度根据《婚姻法》第条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条第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相对方离婚的法定原因。第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没有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年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年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条规定的同居就是指的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1款的规定,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根据前述对非法同居的分类作为解释依据,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对于有配偶者与配偶者、有配偶者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尽管人民法院对于无配偶者之间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不予受理,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1条第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对于无配偶者之间在非法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作出处理。二、我国法上关于重婚的规定及态度(一)我国法上关于重婚的规定及分类1、《婚姻法》(10)第条第款前句规定:“禁止重婚。”、《婚姻法》(001)第条第款与上述规定完全相同。第10条第1项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第1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第条第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用了六个条款对重婚作出了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条规定:“已登记结婚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事实婚姻关系的一方又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关系,凡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如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应根据其婚姻关系的具体情况进行调解或者作出判决。”、《婚姻法解释(一)》第条、第条、第条、第1条、第1条、第1条(相关条款内容略)对无效婚姻的程序制度和实体内容作出了规定。第1条规定:“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婚姻法解释(二)》第条、第条、第条、第条、第条对无效婚姻的宣告的程序问题作了规定。、《刑法》第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年1月1日国务院批准,1年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第项第目的规定,重婚罪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婚姻法》第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根据上述规定,在我国法上,重婚分为民法上的重婚和刑法上的重婚。民法上的重婚又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二)我国法上对重婚的态度民法上的重婚导致离婚和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刑法上的重婚导致婚姻解除和被告人负相应的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三、非法同居与重婚的区别根据上述规定,非法同居是民法上的制度,而重婚既是民法上的制度,也是刑法上的制度。如上所述,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与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有配偶者的非法同居两类。对于无配偶者之间的非法同居,因双方均没有婚姻关系的存在,因此,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登记结婚均不构成重婚。而对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又因我国《婚姻法》对非法同居与重婚采并列规定的立法例,因此,此处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是重婚,也可以说两者之间不发生交叉关系。重婚,根据前述规定,可以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举行结婚仪式,但两人却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的情形。因此,重婚的可以区分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类。对于上述两种重婚的类型,也是《刑法》第条规定的重婚的情形,可以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对于重婚我国法上采自诉立法模式,即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追究重婚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不自诉,一般而言,侦查机关不会主动介入。
我们都知道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更是两个家庭的事情,结婚的时候,不仅仅需要准备很多东西,还需要了解相关的结婚习俗,这是很重要的,要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有些地区,结婚前一晚新娘睡觉是有讲究的。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结婚前陪新娘睡得讲究,新娘结婚前一天晚上和谁睡。
结婚前陪新娘睡得讲究是如果陪睡的人来月经的话,是不能和新娘一起睡婚床的,否则会不吉利,但这其实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大家不需要去当真。
新娘结婚前一天晚上可以这么睡:
1、自己睡,如果条件允许,新娘可以自己早点睡觉,这样能养足精神,保持好的睡眠状态,这样第二天结婚才能以好的状态出场。
2、和伴娘睡,一般伴娘会提前一天为第二天做准备,所以伴娘和新娘一起睡是比较好的。
3、和妈妈一起睡,新娘第二天就要嫁人了,前一天晚上和妈妈会有很多话要说,和妈妈一起睡也是很有必要的。
当然新娘也可以和自己关系好的朋友、亲姐或者亲妹妹一起睡都是可以的,这方面没有太多的讲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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