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是缅甸被拐卖过来十一年了生了一个八岁女孩因受不了她老公打她和我在一起了现被拘留审察了以非法入境逗留要潜送回国但是她是被拐卖过来的买她的己找到并不是她本意,她也是受害者缅甸家里人没有了,地址也记不清了现己关一个多月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求助·我是一名被拐卖妇女的母亲。我女儿2000年中专毕业外出打工,进城后没多久就跟家里断了联系,生死不知。2003年孩子来了信,说她结婚了,让我们不要惦记。我们回信问她现在情况怎么样,又是石沉大海,我们按着来信邮戳地址找过去,根本没有线索能找到她。后来快一年了又来了一封信说,她生了小孩。虽然我们也报过警,但是警察也表示无能为力。去年底,女儿突然回来了,一看就是在外面受了罪,比她姐姐还老,我们才知道10年来她是怎么度过的。那家花了5000块钱买的她,全家对她看管很严,不让她跟家里联系,她拼死闹也没有用,还是跟人家结了婚。她和那个买她的男人的小孩儿已经上学了,孩子他爸出去打工,她这才跑了出来。女儿不愿意再回到那个家,但是她又舍不得那个小孩儿。我想问一下,像我女儿这种情况,要是在家这边再结婚是不是就算重婚了?她和那个男人怎么办离婚?孩子怎么办?·解答·我国一直致力于打击人口贩卖的违法犯罪行为,并且着力保护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从你讲述的情况来看,你女儿现在面临的问题属于被拐卖妇女的可撤销婚姻问题。当然,前提是你女儿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可以撤销的原因为胁迫。顾名思义,胁迫是指非法地以将要使他人产生损害或者以直接对他人实施损害相威胁,使某人产生恐惧或者因受到损害而结婚。你女儿的情况显然是对方采取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胁迫手段。如果受胁迫方不想维持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经审查核实,宣告该婚姻没有法律效力。《婚姻法》第11条明确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在这里需要着重注意的是时间的限制,对于不同的情况,一年的期限起算时间不一样,并且《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这条的意思是,一年就从条件成就的第一天往后数365天,中间不能有中断。《婚姻法》第12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只要你女儿的婚姻被撤销,那么再结婚就没有问题,如果不办理撤销手续便再次结婚则涉嫌重婚。(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李鹏涛)
印度**勒克瑙之花结局是和女主一起被拐卖的女孩跟渣男结婚了。
女主是好人,结果她成了老鸨紧抓不放的摇钱树、渣男随手抛弃的温柔乡,明明是被拐卖不得已沦落风尘,最后仍被弟弟仇视被母亲放弃,只得回到已成废墟的妓院。
在对比下更突出她的不幸。
老鸨女儿碧斯米拉,同样是和嫖客的爱情,对方为此而死。碧斯米拉被强盗抓走依然绝处逢生找到了归宿。当碧斯米拉说“他待我如女王”,善良的女主祝福她的同时,我也体会到了女主心底的失落哀伤。
为什么同样是妓女,碧斯米拉能够获得幸福,因为碧斯米拉虽然也是个善良的人,但是她选择了一个不错的对象并且不沉溺于爱情(即使对方为此自杀)她了解自己母亲的为人,不为她的谎言动摇,知道如果自己回去就可能被扣下接着做妓女。
而女主太渴望爱情了,她生命里的三个男人,妓院杂役骗钱,嫖客渣男骗色,只有一个看着有人样的男配还是个强盗,在私奔路上被杀。强盗妓女多么般配,然而永远不会有好结局。
最终和渣男结婚的竟是同自己一起被拐卖的女孩,而当初差点被那个夫人选择的是女主自己,命运对她开了多大多残酷的玩笑。
首先,现在我国公安部已经建立了DNA数据库技术和人像识别技术,提前留存自己的个人信息,其次,第二个问题,根据户籍管理凡是已经有了事实婚姻关系的一律可以落户。如果被卡可以找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公安分局)反映和申诉。
渭南女子18岁时被拐卖到山西一山村,13年间从未放弃寻找家人,终在好心人及警方帮助下,一家人得以团聚。
18岁在饭店打工
被俩顾客骗走拐卖
9月6日上午,在渭南市公安局临渭分局环北路派出所,31岁的程女士和父亲专程赶来给民警送锦旗。
程女士家住临渭区向阳街办一村子,提起往事,父女俩双双落泪。程女士说,2004年1月,她在渭南市区一饭店打工,有两名常来吃饭的男顾客称母亲来看她,她信以为真便跟着离开饭店,谁料却被骗上火车,同行的还有一名女同事。
一行4人乘火车到了山西太原,又转乘班车继续前行。在当地一小山村,女同事先被两名男子“卖掉”,随后她被带着继续前行。
“其中一个男的说让我把他叫爸,不按他说的做就要挨打,还说要把我卖掉,等枣红了(当地多种植枣树)会回来赎我。”程女士回忆,她被卖给当地一户村民,并与该村民的儿子举办了婚礼,后来生育了一儿一女。
13年首次通电话
就是对着电话哭泣
程女士的父亲说,女儿失踪他是数日后才得知,四处寻找,也报了警,但没任何音讯。多年来,夫妻二人一直没停止找女儿,但一直未果。
昨日,程女士说,丈夫和公婆待她很好,也一直帮她寻找父母。但自己不识字,记得回家要乘坐的公交车是308路,被拐卖时家里也没电话,一直没能和家人取得联系,而因为没户口不能办理身份证等原因,也一直不能回来。
这几年,程女士一直通过微信求助同村的外出打工者,并发去自己照片和父母姓名,希望能找到父母。
今年8月,她在山西临县打工时,求助嫁到渭南的一名当地女子,对方又托人帮忙找到其父亲,这才与家人取得联系。“当时通过微信看到我爸照片,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她说,父女俩13年来首次通电话,就是对着电话哭泣。有了女儿下落后,程女士父亲第一时间报了警,进行求助。
警方查明:
女子当年以26万元被拐卖
8月29日,接到程女士父亲报警后,环北路派出所民警立即调查核实。8月31日,4名民警和程女士父亲赶赴山西,9月1日找到被拐卖13年的程女士。
民警介绍,当年接到报警后,该所也多方进行调查但未果。9月1日,他和同事赶到程女士所在山村时,刚开始打听一村民,对方就询问是不是从渭南来,并表示全村人都知道程女士来自渭南,一直在找家人。
民警将程女士解救后经调查得知,其当年在打工时,被两名男子以谎言骗到山西,后被以26万元的价格卖给当地村民。目前,正对涉案人员身份等案情做进一步调查。
9月2日下午,程女士在民警护送下,回到了阔别多年的家中。而程女士被拐卖后,因多年没有消息、没有办理身份证件,户口已被注销。9月5日,经核查协调,临渭警方为程女士补录户口,办理了临时身份证。
对于今后的打算,程女士说,和亲人团聚后她还会回到山西,因为放心不下孩子。她的父亲说,如今知道女儿的下落,夫妻二人的心也就能放下了,但会尊重女儿的意愿。
一边是父母,一边是丈夫孩子,确实难以选择,不过家里肯定随时都欢迎她回家。
四川女孩被转卖4次,曾被父子3人共妻,又被兄弟2人锁进窑洞15年,偶然间被路过的同乡人遇到,联系了四川媒体,在媒体、警察、家人的共同努力下,历经千难万险,主人公曹小青才坐上了回家的车,结束痛苦的生活。
一、少小离家出走
之前,家在四川遂宁的曹小青大学放假回到了家。当时的遂宁在四川属于比较贫困的农村地方。村里人在放假季节都在忙着农活,一家到头挣不到几个钱。不愿意呆在农村的曹小青在家附近的一家纺织厂找了一份工作,工资不高并且厂里的工作也非常累,回到家还被父母要求帮助家人干农活。
性格倔强,心高气傲的大学生觉得累,看不到希望,难免会有和父母发生了争吵时候。争吵过后觉得委屈的曹小青气不过,一怒之下离家出走了。命运对她来说,太多的不幸,遇到了人贩子。可恶的人贩子看曹小青孤身一人在外游荡,又是个年纪轻轻的女学生,人也长的不错。很容易就骗到了她,把她捆起来,一路运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内蒙古,卖给了一个叫许小三的农民。
二、悲惨人生:第一次被拐
许小三好不容易用了3000块钱从人贩子手中把曹小青买回了家。这是在内蒙,离家千里之外的地方,人生地不熟,叫天不应。
3000块钱在当时也许是许小三全部家当,可能是他看到了眼前这个女孩子长得漂亮,没有见到过女人的人非常乐意出钱买一个女人,也想着能生一两个儿子,好为家里传宗接待,也觉得值。对于曹小青来说,多想逃离不熟悉的地方,不爱的人。
一开始生活的时候,许小三看的还是非常的严,过了些日子曹小青为许小三生下了一个儿子。慢慢地许小三警惕没有那么高了,让她在村子里走动。没想到孩子才五六个月大的时候,说是到外面小买部买点东西,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三、跌入谷底:第二次被拐
曹小青根本就没有跑!命不好的她,又遇到了另一个想为儿子找媳妇的人贩子,这次的的人贩子是许卜栓。他的儿子是头脑有问题的人,本来就穷,就更没有女人愿意跟他了。看到不错的女人,就动起了买卖妇女的心思。无意中看到曹小青,就把她拐来给自己当儿媳妇,觉得比较的不错。
过了半年左右,这时的曹小青身体和精神都出现了问题,也做不了什么农活,时间长了许卜栓就有点不满意了,打算出手也许还会有一个好价钱。
四、噩梦来临:第三次被拐
曹小青又被卖给了乱岔沟村,一个叫庞三宝的光棍男人。曹小青的“丈夫”遇到庞三宝也是隔壁村里的光棍户。光棍户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成家。见了曹小青一面后,庞三宝觉得曹小青看着还凑合,花了四千块钱把曹小青买了回去。
目的也是为了传宗接待。稍有不顺就对她拳打脚踢,把她当成自己的泄欲工具,更令人震惊的是,庞家父子三人都没有老婆,三人共妻都对她进行发泄和满足生理的需要。地狱般的折磨下,曹小青的精神越来越崩溃,后来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自理了。
五、陷入地狱:第四次拐卖
曹小青不能下地干活,连做饭也不会,连孩子也生不出来!时间长了庞三宝对她也失去了兴趣,这次一转手4000元到手,曹小青到了榆树梁村的刘二针手里。
贫困的村子都很团结一致防止出钱购的老婆逃跑。痛苦的曹小青一直在尝试逃跑,但可惜的是从来都没有找到机会。刘二针也并没有好到哪里去。说是嫁给了刘二针,但对于刘家兄弟来说共同出钱,共同取乐。刘二针兄弟俩都患有一定程度上的痴呆病,曹小青是他们的父亲到处求人借来的钱,也随时怕曹小青逃跑。
他们想出了一个狠毒的方法,她被关在窑洞里,里面还有几头牛,卫生条件极差,光线也不好。曹小青来当初那眼神清澈、笑颜如花的姑娘,竟然已是眼神浑浊,表情麻木之人。
六、艰难的回家之路
曹小青何尝没有想过抗争,为了时刻提醒自己逃走,她在房间的墙壁上写满了大大小小、成百上千个“跑”字。由于没有写字工具,每一笔、每一画都是曹小青用冰冷的石块硬生生刻上去的。终于在某一天,曹小青逃跑的机会来了,她等到了这一天。
有一天,一个外乡人来这里办事,见到了曹小青的惨状,觉得曹小青或许是四川人,于是当即就给四川媒体打了电话。四川媒体接到消息之后,很快就将此事发布在了报纸。
媒体,家人和警察找到了曹小青。这是的曹小青认不出家人了。过了几天她慢慢地认出了面前的人是存在于自己记忆中的亲人,态度开始慢慢有了松动,愿意跟家人一起走了。终于,历经千难万险,曹小青还是坐上了回家的车。
曹小青36岁的人生,然而她却已经经历了别人一生都不会经历的噩梦,被七个禽兽不如的家伙先后或同时侮辱过,更可怕的是,这噩梦还要永永远远地禁锢着她。
人间是值得的,但如果想要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人们需要为此付出更多的努力。曹小青不是第一个被贩卖的人口,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只有人们真正做到互相监督,才能将那些藏在世界角落中的污垢清除干净。大家对此,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吗?
法律分析: 构成犯罪,有效但可撤销。收买被拐的妇女强迫结婚的,属于犯罪行为,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同时该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收买的妇女可以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或者恢复人身自由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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