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继母,到底会不会把继子继女当亲生的对待?

继父继母,到底会不会把继子继女当亲生的对待?,第1张

离婚后再婚,会幸福吗?

上周末,带孩子到公园时,遇见了一家三口:

一位爸爸带着两个女儿在椅子上吃零食,大女儿大概5,6岁,小女儿大概2,3岁。这位爸爸为小女儿擦汗、递水、递零食,大女儿站在一旁眼巴巴地看着,一声声地喊:“爸爸,也给我吃一点吧,我饿得肚子痛!”

“找你亲爸要钱,我没钱养你!”原来不是亲爸。

大女儿不高兴地冲到妹妹面前争抢,被“爸爸”踢了一脚,孩子瞬间捂着肚子蜷缩在地上哭。

有大妈看不下去,跑过去指责:“为什么这样待孩子?不是亲生的也是一条生命!”

那位爸爸不以为然:“我在教育孩子,干你啥事?”

……

离婚后再婚,你和孩子有三道“坎”需要跨越,决定你是否再次掉进婚姻坟墓,说不定是更黑暗的坟墓。

▲你与前配偶的孩子,继父/继母会当亲生的对待吗?

这是坎一。

有人曾经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当一个父亲觉得孩子跟自己很相像,便会更疼爱孩子。这个现象,实际上能反映一个本质的问题。

英国知名行为生态学家Richard Dawkins曾经提出一个词——“自私的基因”。 人类繁衍的首要任务,是为了基因遗传,所以人类的天性是把最丰富优质的资源提供给带有自己遗传基因的生命,让这个生命尽可能地存活和繁衍下去。 所以,在没有自己基因的孩子与带有自己基因的孩子面前,人常常会下意识地偏袒呵护亲生的孩子,而不是继子继女,除非他们没有自己的亲生孩子。

记得有这样的一个事件:

日本有一位妈妈带着两个孩子去爬山,大儿子是继子,小儿子是亲生的。旁人看起来妈妈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继子也庆幸爸爸给他找了个好继母。但是在爬山的当晚,妈妈只带着小儿子回家,说大儿子被石头压死了,幸亏她和小儿子没被压到。丈夫相信了,虽然很悲伤。

后来背后的真相被曝光:

原来,当天这位妈妈带着两个孩子去爬山,爬到半山坡时,他们停下来休息。妈妈坐在一颗小树下,两个孩子在不远处捡好看的石块。突然,山上滚落一块大石头,两个孩子还没反应过来,便已经被压在石头下面,因为孩子们中间有一块较小的石头勉强顶住大石头,两个孩子虽然被压住,但暂时没大伤。

没多久,救援人员赶到,因为山坡抖,只能带上简单的救援工具。接着,所有人都遇到了两难的问题:如果把支撑的小石头抽走,两个孩子都会死。如果把其中一个孩子救走,另一个孩子就会马上被倾斜的大石头压死。

在犹豫不决时,这位妈妈突然跪在继子面前哭着说:“我生你弟弟不容易,我从小受过很多苦……”继子沉默后,自愿把生还机会让给了弟弟。后来她的亲儿子被救后,这位妈妈跪在所有人面前,恳求他们不要告诉她丈夫……

这个事件说明了一个道理,再婚后希望继父继母把继女继子当亲生孩子对待,很可能是奢望。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真心喜欢自己的继子、继女的,但跟亲生的相比,还是有质的差别的。

▲很多再婚父母,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

把再婚当“救生圈”,这是坎二。

很多夫妻离婚后,他们内心的自我价值感常常“打折” ——“我离了,还带着孩子,能找个差不多的便可以了……”这其实是把再婚当“救生圈”,这种心态恐怕会带来更多的不幸福。初婚有爱情、有选择,还是离了,再婚轻率地找一个能幸福吗?这是值得“打一个大问号”的。

有一位妈妈曾经找我,说她在宝宝5个月时,与前丈夫因为性格不合离婚了。3个月后,她带着宝宝再婚。对象是相亲认识的,虽然感情还没建立,但她当时觉得对方的相貌帅、有经济能力,对他们母子也不错,便结婚了。

结婚后没半年很痛苦,因为她受不了对方的“特殊要求”:每天下班时,她和孩子必须跪在门口迎接他回家;晚饭后,她要把儿子锁在一个小房间内,任由孩子撕心裂肺哭喊也不能管,因为她必须“伺候”丈夫沐浴和睡觉……否则她的孩子会被继父狠狠地打,她想离婚却被威胁——“你跑到哪里,我都能找到!”但是,她的这位丈夫在亲戚面前却是一副孝顺忠厚的模样,连她的老母亲也反对女儿再次离婚。

▲警惕:父母再婚后,孩子可能面临的“伤害”

这是坎三。

纵观过往,那些再婚家庭里,继母虐养孩子、继父向继女伸出魔爪、继养家庭对继子继女处处排挤等事件时有发生。 最近就有云南的一位后妈,被人怀疑用开水和镰刀把继女虐死。这位妈妈自己与前夫有一个与继女差不多同龄的女儿,还常常给自己亲女儿送零食和玩具,很是疼爱。但她对可爱的继女却是另一副模样,再一次痛入骨髓的“亲生的”与“非亲生”的区别!

▲离婚后要不要再婚?理性的做法与建议

无论是第一次结婚还是再婚,遇到的人的品性还是有好有坏的,遇上好人品的概率有一半,如同遇上坏人品的概率也有一半那样。离婚后要不要再婚?

理性的做法和建议是: 带上孩子与对方相处一段时间,因为有些人在一开始很会伪装,但时间长了,好的坏的都能看清。相处时间越长,人性暴露得越多,然后你再决定要不要再婚。除此之外,还要观察孩子与对方相处的表现,孩子是抗拒还是接受的。如果遇上孩子既喜欢的,大人又觉得合适的,那么便是皆大欢喜。

不要从一个“坟墓”爬出来后,却掉进了一个更黑暗的“坟墓”。再婚后你对生活更热情,这才是幸福选择的标准!

关键字:父母婚姻、成长环境、亲子关系、家庭心理、早期教育

幼儿说,(亲子)心理咨询师黄杏贞,学习幼儿心理研究和知识,分享科学、有趣、实用、有价值的育儿心得。

可以,前提是当事人和继父存在着抚养关系。

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会使双方感受到婚姻的甜蜜,部分夫妻婚姻关系破裂后,他们有权通过法律维权,并结束婚姻关系。于是,部分家庭属于重组家庭,他们拥有着更加和谐的生活状态,养父母与继女和继子之间的关系非常良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为配偶,子女与父母,子女包括继女和继子。其实并非所有的继女和继子都会继承继父的个人财产,前提是两者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并长时间生活在一起。

两种截然不同的抚养关系

小a的妈妈面对失败的婚姻,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信心,反而养成了自信开朗的性格。既然巧合下,妈妈遇到了人生中的另外一半,最终,小a的妈妈和对方形成重组家庭,小a的妈妈和小a的继父共同承担小a的生活费用,小a与二者长时间相处和生活,此时,小a也拥有着继承权。

第二种情况为小c的妈妈嫁给他人后,对方不愿意承担小c的生活费用,但却同意小c跟着妈妈一起在家中生活。此时,妈妈拥有着独立的工作关系,并独立承担起孩子的生活费用和教育成本。闲暇之时,小c的继父也会查看他的家庭作业,并为其送上指导建议。此时,小c和继父同样存在着抚养关系,并拥有着继承权。

反观截然不同的两种抚养关系,前者由妈妈和继父共同承担,后者由妈妈独立承担。但是两者唯一的共同点都是与继父长时间相处和生活,此时,两者就已经产生了抚养。大家在进行具体的遗产或财产分割与继承时,更应该寻求律师的建议,从而避免争端和麻烦。

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

2、如果你母亲嫁给你继父时,你还未成年,你是被继父抚养成人,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因生母去世而自然解除。你对曾经长期抚养教育过你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其晚年生活费。

3、协议解除。已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如果你现在已经成年,可以和继父协商一致,可以协议解除你和继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你仍然对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给予其必要的晚年生活费。

4、诉讼解除。当事人要求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解除。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因以下原因请求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人民法院可判决予以解除:

(1)生父母一方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生父母另一方或继父母不同意的,如果继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继子女的行为的。

(2)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对未成年继子女继续抚养教育,要求其生父母领回抚养,其生父母不同意的。

(3)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恶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由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要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用。

5、你继父和你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不能自行解除。如果你未成年,你继父不得停止对你的抚养教育。如过你生父还健在,他要求将你领回抚养的,要经继父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如过你现在还是未成年人被生父领回抚养,则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如果你生父也去世的话,且你已经由继父母抚养成人,无论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解除,你都应对继父母尽赡养扶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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