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的户口是可以分开的。
办理分户时,由申请人向户籍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户立户申请,社区民警进行入户调查,如果确认申请人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可以分开居住的,社区民警在村居委会证明上签字,派出所内勤凭证明及其他材料办理分户立户。
一、夫妻户口不在一起办理离婚的方法如下: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若需要诉讼离婚,则需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户口迁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证明。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的户口是可以分开的,夫妻双方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办理户口迁移的,办理分户时,由申请人向户籍地的派出所提出分户立户申请,社区民警进进行入户调查,如果夫妻二人的户口不在一起,那么二人需要办证件的时候需要带上各自的户口簿,也就是一共要带上两个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1 你好,结婚后可以和家人分开一个户口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分户程序:
公房分户。当事人持分户的书面申请、结婚证、房屋租赁契约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户的文字材料等证件证明,到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申请,经外勤民警调查核实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于办理分户手续。
2 户口本几个人可以分开
可以,只要当事人符合当地的分户条件,单独立户是完全可以的。
一,办理户口分户的审批条件: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生活,申请分户、立户的。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
三、办理步骤:
公安派出所受理后,对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有关手续,同时制发新的《户口簿》
法律主观:
夫妻一方的户口能单独迁出的。但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才行。即只要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就可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夫妻双方的户口是可以分开的,只要夫妻双方将相关的身份信息资料和证件比如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一份盖有公章的分户证明,并交给派出所办理手续即可。到其户籍管理派出所,找管理户籍的片警,要求办理分户手续,就是在双方户口不迁走情况下,给双方办理属于其个人小家的户口本,上面只有双方的户籍信息,老户口本显示其俩迁出,实际户口还是在其那套房子地址,户口没有迁走。
户口本注意事项是什么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一般来说家里的户口本是不会发生什么变化的,而且户口本是长期有效的,只要家里没有出现什么人员的变动便不需要对户口本进行任何的操作。当是当需要进行分户的时候,就需要重新办户口本,而且如果出现一户人家都将户口迁出的时候还需要进行销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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