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还清银行贷款以前,想在对方婚前按揭的房产证上“加名”比较难。因为按揭的房产已抵押给银行,这事还需要银行同意才行,但银行一般不会同意的。不过,双方可以签订财产约定协议,并进行公证。
一、先谈男方婚前按揭房,女方“加名”与否的区别:有的人认为,即便男方婚前的房产不加女方名字,只要共同偿还贷款,在离婚时女方也能分到相应的补偿。是的,这话不假,但分得的份额是不同的。举例如下:
1、如果男方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
如果男方贷款25万,按揭购买了价值50万的住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归还贷款。离婚时,住房已价值100万,如何分配?二分之一是男方婚前财产,剩下的二分之一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半,男方分得75万,女方分得25万!
2、如果住房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贷款25万,按揭购买了价值50万的住房。婚后通过“加名”或者签订协议将男方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价值100万的住房,在离婚时,女方可分得50万!
男方婚前的按揭房,女方不加名的风险,并不仅仅是分得份额不同的风险,还有可能在女方不知情时,被男方卖掉。婚后共同生活,即便是使用男方的收入偿还贷款,那也是小夫妻两个的共同收入,女方理应取得共同还贷部分的收益。房产证上如只写有男方的名字,卖房时是不需要经过女方同意的。虽说男方私自卖房,女方有要求补偿的权利,如果钱让男方花光了、还债了怎么办?所以说,女方要求“加名”并不能简简单单理解为掠夺男方的财富。
二、按揭房未还清贷款前,一般不允许“加名”按揭买房的,通常都会将所购房屋抵押给银行。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经银行同意,只要女方愿意与男方承担房屋贷款,男方可将房屋的部分份额“转让”给女方,也就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名”了。关键是,银行经过这番操作费时费力,却不会增加任何收益,一般情况下银行是不会同意的,但也不是绝对,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咨询一下放款银行。
三、签订财产约定协议,最好要进行公证,防止男方耍赖皮银行不同意,女方也就不能在按揭房房产证书上“加名”。男女双方能否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对财产进行书面约定呢?肯定行!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将男方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有,这样的财产约定协议不论标题怎么写,本质上都是一份赠与协议。赠与都是无偿的,赠与人在赠与过程中享有一个特权,就是在财物实际交付之前,赠与人有任意撤销的权利。针对本文情况来讲,双方虽签订了财产约定协议,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之前,双方闹矛盾离婚时,男方可以说:我撤销赠与!
《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为防止男方到时耍赖皮,男女双方签订有类似协议时,最好对协议内容进行公证,因为公证是可以对抗任意撤销权的。在公证时,双方也应约定, 等到贷款还清之日,再拿着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公证协议去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在贷款没还清的时候,只要公证了,对方就不能随便撤销赠与,否则就是违法的。
特别提示:结婚后,女方要求在男方婚前住房上“加名”的现象很普遍,由此引起的争议也很多。男方怕女方加了名字后,短期内再离婚就会轻松卷走自己的财产。女方怕男生喜新厌旧,忘恩负义,将自己净身出户。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婚前一方已还了部分房贷,婚后夫妻一起还清了剩余房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还贷的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单独还贷的部分,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会进行转化。 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4)双方与债权人约定,同意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婚前一方债务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特殊情况下,比如上述所列的四种情况下,在债权人举证充分的情况下,则会进行转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夫妻结婚后买房子贷款一个人的可以吗
可以的。
我们把《房屋买卖合同》与《银行按揭贷款合同》(又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分开来,一步步剖析就会一目了然。首先先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买受人又与银行签订《银行按揭贷款合同》。
《银行按揭贷款合同》的内容及履行大体过程是:买受人向银行申请首付款以外的余款的贷款。银行核实通过后,将买受人申请的贷款额资金,直接给付给出卖人,并同时办理房产的抵押手续。买受人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再看《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及履行大体过程,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付款方式上约定:买受人首付,其余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因此在银行将按揭贷款额给付出卖人时,买受人的义务就履行完毕(即全额支付了房款)。
因此房屋在房管部门登记之日起,房屋所有权已经确定,即是买受人所有。在此基础上,如果买受人是未婚即是个人财产,买受人已婚即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此时《房屋买卖合同》已履行还毕,但《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还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就是债务法律关系。那么如果买受人结婚后《银行按揭贷款合同》还在履行当中,那么就算是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产财偿还的情况,因此如果离婚的话,对于共同还债的部份,应补偿给婚姻另一方。
结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的名子办得到贷款吗
贷不到,结婚后的房产属於夫妻共同所有,必须夫妻到场签合同
结婚后可以单方贷款买房子吗可以。
按揭贷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实地看房:信贷员、居间机构、评估员、买卖双方到申请按揭贷款的房屋现场对房屋现场勘察;
产权验证;产权人及共有权人(卖方)带着身份证原件及房产证原件,到房管局交验身份证原件及房本原件,进行验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合同:银行认真核对校验客户的资料原件,鉴别所有签字人员的真实性,监督客户签字,收取房产证原件及订金(具体数额由买卖双方确定),影印资料,提醒双方在该行办理帐户;
填写合同:银行整理资料根据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填写合同;
缴费义务:银行收取费用预审通过后,通知客户交费;
产权过户: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的帮助下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贷款人准备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抵押手续;
银行放款。
婚后可以一个人贷款买房子吗
可以啊,只要你的资质符合贷款的条件就可以了。
房产抵押的准备资料:
1身份证;
2婚姻证明;
3房产证(大红本);
4收入证明;
5银行流水。
结婚后,买房,可以一个人名义贷款吗可以的。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
年龄在18到65周岁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贷款用途合法;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夫妻买房可以每人贷款一个房子吗可以。
只要能提供收入情况证明,证明还的起贷款,就是可以办理的。
如果夫妻贷款买房可以用一个人的征信吗不可以,房贷夫妻双方是共同还款人
所以两个人的征信都必须要
结婚后贷款买房子合同出了写了一个人名字,贷款没办呢,可以加妻子名字吗,
1购房合同上可以写两个名字。现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有的地方现在已经改了。在购房登记上体现有两个产权人,早先在“共有人”栏里写上另一个人的名字。具体的规定你可以去当地房产局咨询。
2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是可以改动的。(在提交产权部门前)。只要在办理产权证之前确定好几个人的名字就行。像你的情况,可以做个财产公正。要是怕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可以在产权证上体现两个人的权利,或者在协议书里注明各自占有的份额。
夫妻贷款买房一个人签字可以吗若是一个人申请的贷款一个人签字就可以,若是2个人申请的则是2个人都需要签字的。
夫妻用结婚证贷款,一个人去可以吗办理贷款最好在本地银行咨询办理。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需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
3、个人职业证明;
4、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婚前按揭购买了住房,婚后若夫妻双方可提供稳定还款的证明材料,就可以申请按揭购房贷款,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借款人在办理贷款前,请查明所购楼宇是否有银行提供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承诺书,然后,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将有关材料(缴纳首期款证明、买卖合同、身份证、经济收入来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提交贷款银行;
开发商:作为借款保证人在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人意见”栏上签字、盖章;
贷款银行: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资料、文件进行审查,逐级审批;
贷款行领回办妥手续的材料并根据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国土局产权登记和公证部门:办理房产产权抵押登记手续;
通知开发商领回借款合同并由开发商出具付清房款证明给贷款机构;
通知借款人领回借款合同、借据、保险单;
贷款行银行工作人员将贷款档案归档。
婚前买的房子付了首付,按揭贷款未还完,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注: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1、对于你们婚前出资的这一部分,因各自出了一半的首付款,故婚前男方与女方对该房产属于按份共有,根据《物权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故男、女方应一人一半。2、男方女方结婚以后,婚前出资部分仍是按份共有。婚后男方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平等分割。综上,无论从按份共有的角度,还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此房产在男女双方离婚时,都应当平等分割。3、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房产归一人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房产所有人一方的个人债务,这一方给对方一定的补偿,这是实践中很多离婚夫妻处理房产时的策略,既避免了纠纷,又能实现平等分配的目的。婚前一方办理按揭手续,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但婚前并未办理产权登记这种情况具有很大的争议,按揭贷款是婚前办理,而且也没有办理产权登记,这样看来房屋应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可是,婚后是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房屋也有着另一方的资金投入,这样看来应该属于婚后财产,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实际上,这种情况仍应将按揭房屋作为婚前财产处理,银行对特定的购房人即贷款债务人(按揭人)的资信产生信赖,而且该财产权利是由婚前个人缴纳首付款而取得。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产权证的取得在婚后,房屋仍属于个人财产,应按照个人财产的方式处理。婚前办理按揭手续,并已经进行产权登记,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银行和债务人之间是建立在对资信状况特殊的信任基础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为婚姻关系而改变债务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在这种情况下,房屋的产权是登记哪一方的名下,按揭贷款是由哪一方办理的,房屋就属于哪一方的财产,对于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离婚后未偿还的债务仍为个人债务。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对房屋属于共同财产的性质没有争议,问题在于如果要把房屋判给非产权登记方,则涉及到债务是否转移的问题及是否需要征得银行认可的问题。实际上,不能以未经债权人同意而变更债务人为由拒绝办理转按揭手续,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实际还贷人是夫妻双方,并不是产权证上名义产权人或还贷人。此外,房屋产权在离婚时判决给任何一方都不影响银行的信贷利益,法院在判决时不能仅仅以银行的信贷利益作为考虑的标准,将房屋判决给偿贷能力较强的一方。综上所述,离婚房产会遇到很多情况,比如在婚后的贷款买房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分割就比较麻烦了,毕竟存在一些不稳定的因素,所以最好选择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可以通过律师的建议,然后向法院起诉分割房产。
婚前房贷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吗
答: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的房贷,可以对该部分财产价值主张分割。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划分为共签共认之债、家事代理之债、债权人举证之债三种债务类型。共签共认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的规定。其核心在于,夫妻双方是否都对举债有共同意思表示。家事代理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包括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开支,比如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子女教育、赡养父母等消费支出。这些费用是维系一个家庭正常生活所必须的开支,而不是指为奢侈享受支付的款项。债权人举证之债指《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的规定。即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范围后,债权人必须举证证明该债务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共签共认之债),或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婚前房贷发生在结婚之前,该借款当然不属于共同债务,如果在婚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那么离婚时您是可以主张对此分割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 同债务。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买的房子有贷款,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从按揭购房的法律关系来看,在按揭购房过程中存在三方两个法律关系,即购房方与出卖方(一般都是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当购房方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付清了首付款并在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了开发商账户后,开发商就应当为购房方办理房产证,在办理了房产证以后,购房方与开发商之间已经履行完了合同义务,结束了购房合同的关系。
购房者要履行的是另一个合同,即购买方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此时,购房者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只不过由于购房者基于他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在该房屋上设定了抵押权,使得购房者行使房屋的所有权受到了限制。购房者向银行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者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如果在婚后夫妻共同偿还了购房贷款,在离婚时该房屋能否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部分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呢回答是否定的,既然房屋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就应该判归一方所有。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了银行贷款,可以理解为是用婚后夫妻共有的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因此,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
婚前买房贷款婚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分析:婚前买房贷款婚后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是共同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前双方有房贷婚后是共有财产吗这句话的意思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是否各自都拥有一套住房,且申请了住房贷款。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么就可以选择在的扣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有一部分抵扣优惠。但是,夫妻双方在结婚之前可以独自抵扣个人所得税,而且是按照百分之百的优惠抵扣,如果是两个人结婚之后,那么只能按照一套住房的贷款抵扣优惠来执行。双方可以选择任意一方进行全部抵扣,也可以选择各自扣除50%。
这是个人所得税处理比较灵活的显现,也不是说这是一个相关部门的斤斤计较,而是为了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民众贷款抵扣的首要条款,就是个人进行首套住房贷款时,可以在个人所得税计税上面存在部分抵扣优惠。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前各自拥有一套房产,而结婚之后,在形式上他们算是拥有了两套房产,所以他们必须区分开来。
因为现在年轻人对于房产的需求还是比较旺盛,用自己个人的实力进行住房购买和住房贷款是很多人有实力的人的选择。一旦双方找到了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然后他们发现对方的经济实力都是比较不错的。虽然他们组成了一个家庭,但是也不是必须让所有的财产都合二为一,也不存在哪一方要为了哪一方委曲求全。
所以,笔者认为,最好的情况就是各自抵扣50%。因为这样的话,就不会存在某一些问题,也不会让一方或者另一方产生付出或者亏欠的想法。虽然这样的话会给对方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但是这是形式所逼。一旦夫妻之间发生什么矛盾,也不会因为各种财产纠纷拖泥带水拖拖拉拉,当然笔者还是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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