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话战国婚姻系统介绍

大话战国婚姻系统介绍,第1张

婚姻系统

为了促进玩家交流、增加游戏乐趣、丰富系统任务,我们特地增设了婚姻系统。

玩家可以去周国的鹊台处,点击NPC月老(284,253)咨询结婚所需办理的手续和过程,玩家只要符合结婚条件,你就可以和你的如意伴侣携手遨游于战国天地之中。

结婚条件:

找NPC(月老)办理结婚。办理结婚时,玩家也必须处于组队状态,人员必须男女角色各一名。结婚时,系统会扣除队长结婚费用1000000金。结婚成功,在系统频道进行提示同时给予双方玩家夫妻称谓。

结婚奖励:

玩家结婚后,不仅可以得到相应的夫妻称谓,而且还可以获得月老所赠送的喜糖,喜糖不仅自己使用,也可以将喜糖送给玩家甚至可以作为玩家结婚永久的纪念,因为喜糖上面的提示信息会记录玩家结婚的具体时间和结婚的姓名,同时在使用喜糖时,你还有机会获得意外的惊喜和系统奖励!

夫妻任务:

此外结婚的玩家,还可以在鹊台红娘(286,256)处领取夫妻任务,夫妻任务主要是为了考验玩家之间的相互配合。玩家可以从红娘处得知信息:有一个恶霸,自称“天下第一媒”。他限红娘三天内离开周国,三天后若见红娘还在长安说媒,他将会带人来砸红娘的招牌。因此必须有人前去将他教训一顿,免得他如此猖狂!

当玩家一领取任务,便开始计算间隔时间,间隔时间为2小时。从玩家满足领取任务的条件并点击“接受”这个选项的时候得知任务的内容后,关闭与红娘的对话框开始计算间隔时间。这个自称“天下第一媒”的恶霸可不好对付哦~!

任务奖励:

完成夫妻任务的玩家,在交还夫妻任务的同时会获得系统赠送的夫妻法宝:同心锁。当你的游戏伴侣不论在战国的任何一处地方需要你的帮助时,只要其使用同心锁就可以将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随时呼唤到自己的身边。

战国时期

贵族女子是工具

是巩固外交的工具罢了

武田家的公主嫁到别的大名那里

是武田信玄想要和那个大名结盟。

贵族女子的作用就相当于一个人质。

并且下级武士绝对不能嫁给贵族女子

甚至看都不能看。

普通的家臣和家臣的子女可以嫁给贵族女子。

下级武士能嫁给平民。。

这是等级制。。

例如光秀把女儿嫁给自己收养的家臣明智左马助。

信长把妹妹嫁给浅井。

从没听过下级武士讨贵族女子的消息。。

从社会礼制上来讲,春秋时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一方面,春秋时期沿承周礼,贵族上层的婚姻受到周礼的控制,但是另一方面,这个时代诸侯国林立,战争频繁,婚姻成了诸侯国交好的两种方式之一,这也就形成了春秋时期特殊的婚姻制度的表现形式。

春秋时期的婚姻关系大体可以分成两类,从是否可以被社会和他人认可,分成了“公认”和“非公认”两类。

公认的婚姻主要就是符合礼制的婚姻。春秋时期上层在婚姻方面所坚持的原则有两个,即“同姓不婚”和“媵婚制”。

同姓不婚

周初实行分封的时候,授予封国的对象是同姓亲族、姻亲、功臣和前代贵族。同姓不婚要求的是诸侯王在结亲的时候,要选择异性诸侯国来结亲。这主要是由于血缘关系的影响。一方面可以维持宗族的凝聚力,另一方面可以血缘关系过近造成后辈出现基因缺陷,这表明当时的人已经有了一定的科学意识。同姓不婚是被大多数人坚持的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春秋时期没有“同姓婚”的出现。这种情况虽然少,但是如果娶了同姓大多数情况下也不会被诟病,他们的孩子也不会受到非议。

媵妾制

另一项就是“媵婚制”。春秋时期“诸侯一娶九女”,就是媵婚的表现。就是当诸侯在娶了他姓的贵女为妻后,那么这个贵女会带两个陪嫁,这两个陪嫁也是贵族女子,一个是她的侄女,另一人是她的妹妹,称作“侄娣”。于此同时,和贵女同姓的诸侯国也会选出两名女子,并且分别陪嫁侄娣。这样,当一个诸侯国要和另外一个诸侯国联姻时,就是同时娶了她姓的九个贵女。

这八名随嫁的媵妾地位并不相同,从他们所生的孩子的继承顺序上就可以表现出来。周礼规定“嫡夫人无子,立右媵,右媵无子,立左媵,左媵无子,立嫡侄娣,嫡侄娣无子,立右媵侄娣,右媵侄娣无子,立左媵侄娣。”但是对于左媵和右媵的地位,在周礼和夏礼中的规定并不相同。

媵婚制其实带有一定的伙婚制的遗存。如果一个男子和某一家族的长女缔结婚姻,那么妻子姐妹成年后,他便有权把她们收为次妻。在这种形式的影响下,为了稳固两个诸侯国之间的联系,避免出嫁贵女无法为诸侯剩下继承人的现象,将姐妹侄女们一起陪嫁,加强两个诸侯国之间的联系。

但是对于家族来说,嫡出和庶出的价值不同,相应的,享受的权利也不相同。在出嫁联姻上,因为身份的尊贵,嫡出之女不共嫁一夫,都要嫁为别人之嫡妻,而随她们陪嫁作媵的娣侄,则都是庶出。这些作为陪嫁的媵妾,和正妻有血缘关系,她们虽然也是贵族女子,能够为夫家绵延子嗣,所生的孩子也有继承权,甚至如果正妻去世,他们可以取代正妻以延续婚姻联盟。但是她们的地位是永远低于正妻的,仅仅是正妻势力集团中的一部分,如果正妻和丈夫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媵妾和丈夫的婚姻关系会随着解除。

《公羊传》中有一句叫做“诸侯一娶九女,而后不再娶”,就是在夫人去世后会将媵妾扶正,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继室之女子并非全是正妻之媵,也可另娶他女为继室。这是因为虽然周礼中有规定,但是实际情况十分复杂,对于不同的情况自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同时到了春秋时期,周礼濒临崩溃,但是新的社会秩序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所以会出现比较混乱的局面。

非公认的婚姻主要是烝、报、因三类。

烝是无血缘关 系的子对母、弟对嫂的迎娶现象。

报在春秋时期多表现为侄对婶的迎娶。

因在《左传》的记载中只有一例,(公子鲍,即宋文公,是襄夫人的庶孙)

这些婚姻行为,虽然不符合礼制的要求,但是当时的人并不会排斥。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是婚俗发展。春秋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婚姻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始社会杂交婚的影响完全绝迹,周代仍有这种风俗。

其次是妇女的地位。在当时,妇女都是氏族和宗族里的一笔财产。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里,氏族和宗族要守住这一笔财产是不容易的,所以从别的族里嫁来的女子不可任她流失,她的丈夫既死,弟、兄可以娶她,子、侄辈可以娶她,甚至孙辈也可以娶她。

最后是战争的影响。战争的频繁爆发在很大程度上冲击了社会礼法制度,为某些特殊婚姻现象的出现提供了社会土壤。而联姻成了政治联盟的最佳手段,通过联姻弱国得以依附强国、强国得以巩固国力。

春秋时期女子的贞节观相对淡薄,社会风气较为开放,女子的*乱行为不会受到实质性的惩罚。婚姻观出现了地域性,在商业发达的国家,对女子的束缚会少一些,整个社会环境是自由的。对婚外情持否定态度但是宽容,对**现象否定。

从上面的三种婚姻形式上,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就是在当时,即便是贵族女子,他们更多的也是作为丈夫、父亲的附属品,因此他们如果因为男权社会中的不可抗力另嫁或是选择他人,双方都不会受到谴责。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就是“抢婚”。抢婚包括抢夺他人的妻子以及在缔结婚姻之前本为他人娶后自娶。这种行为不被社会道德认可,但是也不会被社会批判,但是大概率会引发政治矛盾。

古代为何盛行早婚早育我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感兴趣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

在现代社会中,女孩子在十三四岁的年纪应该还在学校读书,而一般女子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二十岁,然而在古代社会,十三四岁的豆蔻年华少女,却不在学校读书,而是嫁作他人妇,甚至生孩子。

根据我们学过的生理知识,十三四岁正是发育的阶段,在这个年纪生育的话会对女孩子的身体造成巨大的伤害,因为肚子中的胎儿会和正在发育中的女生抢身体中的营养,孕妇需要营养,而女孩子本身也是需要营养的。

既然结婚那么早会有这么多危害,那古代女子为什么还要这么早嫁人呢

首先说明一点,在古代并不是所有古代的女子都是在十三四岁就嫁人了的。

在《周礼》中记载了女子的结婚年龄为20岁,可见,早在几千年前的周朝时期,女人的结婚年龄还是比较晚的。然而到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开始强制女性早婚早育。比如春秋后期的霸主越王勾践规定了女子结婚的年龄为十五岁,到战国时期,有的国家降低到十四岁,其中秦国更是规定,女子身高达到一米三就必须要结婚。

到了汉代,汉惠帝则规定了女子的结婚年龄为十三四岁;在宋仁宗时期,规定了女子可以结婚的年龄是十三岁;明太祖规定的结婚年龄为女子十四岁。

我们可以看出,在汉代以后,女子的结婚年龄普遍都是十三四岁,所以我们会说古代女子十三四岁就嫁人了,这也是一种大体的说法。

在历朝历代,肯定会有不是那么早结婚的人,针对这种现象,也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越王勾践规定了如果到了法定的结婚年龄却不结婚,是要受到处罚的,如果女子到了十七岁还不嫁人,那么他们的父母也是有罪的,即连坐的惩罚措施。

汉代的惩罚就是如果女子到了十五岁以上还没有嫁人,就要罚款六百钱。西晋时期,晋武帝规定了,女子如果到了十七岁还不结婚,那么官府就会出面将她嫁出去。据说唐太宗时还规定了女子十五岁以上未成亲,那么就会让当地的官员把她娶回家。

正是有了这种强迫女子结婚的法律,就不会有女子很晚才结婚了,虽然这种法律最初可能也是为了增加人口,但是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解决了很多男子无法成亲的问题。

中国古代女子早婚早育的原因是什么

在古代,因为医疗技术不够发达,人们生病了只能吃一些中药慢慢的调理身体,对于穷苦的百姓来说,生了病没钱买药,只能在家等死了。诸如此类的种种原因,古代的普通人长寿者很少,一般四五十岁已经算高龄了。这么一看,就不难理解古人要求女子十三四岁结婚生子的初衷了。

总得来说,古代倡导早婚早育的根本原因是为了增加人口总量,只有人口总量上去,才能够应对各种各样的灾难。增加人口,对于古代社会来说,至少有三大好处。

首先,是为了家族的传承,不能断后的信仰

我们都听过一个词语“人丁兴旺”,其实所以古代女子早早嫁人,根本目的就是为了繁衍后代,为了保证人丁兴旺,因为一个家族要后继有人。

中国古代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曾经有很多人误解这个成语,将这个成语解释成,“不孝的行为有很多种,没有做到尽后代的责任是最不孝顺的。”

凡是这样解读的,都是国学中的垃圾,其实,这个成语的本意就是,没有后代就是不孝,古代“孝”的核心价值观就是“传宗接代”。

这是封建时代一种面对各种灾难的无奈之举,也是一种信仰。为了家族传承,早婚早育成为必要的措施。

其次,只有庞大的人口基数,才能有渊源不断的兵源

因为古代时常有战争,就需要征兵男丁去打仗,木兰诗中的一句话“阿爷无大儿,木兰无长兄,愿为市鞍马,从此替爷征”说的就是这种现象,每家都要出一个男丁去打仗,战场上刀剑不长眼,难免会有死去的将士,一旦离开家去当兵,就意味着可能要死在战场上。

越王勾践、汉惠帝、晋武帝、唐太宗等他们制定的法律法规,都是经过了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战争往往会导致大量的人员伤亡,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增加人口数量,所以才会有了女子较早结婚的法律规定。

因为在一个国家中最重要的就是人口基数,人口数量多,国家军队中的士兵也会多,在冷兵器时代,兵源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战略保障。

最后,庞大的人口基数,可以使得国家繁荣富强

对于任何一个政权来说,人口基数的扩大,除了可以用来打仗,也表示拥有更多的税收,统治阶级可以剥削更多的人口。

在古代时期,由于生产力较低,很多土地需要开垦,人就是最大的生产力,只有源源不断的人口,才能开垦更多的土地,创造更多的财富,国家才能更富强。

史论纵横说:

纵观古代的历史,我们深入的思考一下,为什么每个朝代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都是不同的,在古代的统治者制定法律法规中,都是为了解决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的某一问题而制定的。

总而言之,古代女子结婚较早,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古代人不懂结婚较早的危害,而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的,在我们现代,国泰民安,自然就不需要早婚早育了。

相反,人口过多,人均可分配的资源就越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就越大,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才是正经的。

关于日本人的婚姻观念和婚礼形式和中国完全不同。要想了解日本人的婚姻,必须先要对日本婚姻发展历史有个了解。

《古事记》是日本现存的最古老的神话传记书籍。书中有这样的记载;‘日本历史上神话传说中的兄妹神伊耶那岐和伊耶那美竖起“天之御柱”,他们绕神柱转圈,举行仪式,之后就结合在了一起。’这被称为日本婚礼仪式的鼻祖。

到了公元7-8世纪的“飞鸟·奈良时代”时代,婚姻制度开始学习和模仿中国唐代的制度。这个制度要求;男15岁、女13岁就可以结婚。当时的婚姻形式大多为“访妻婚”的形式。就是男女方仍旧分别住在各自的父母家,到了晚上男方到女方那里居住,在天将亮前男方便离开女方家。这种制度,在当时是母系社会的结果。

到了平安时代(公元8世纪-12世纪),访妻婚、招婿婚和嫁入婚这三种婚姻形态开始共存。所谓招婿婚,就是以女方为婚姻的主体、招婿上门的一种婚姻形态,与男娶女嫁正好相反。而所谓嫁入婚(也称招妻婚),即女方前往男方家和丈夫一起同居生活。这种新出现的婚姻形态在当时并不多见。同时,这个时期的男女在定情过程上比较特别。贵族之间流行“访婚”,即男子通过写有求爱和歌的书信向女方求爱,如果得到同意的回应,男子可以悄悄前往女方住处,与其同居。如果连续3夜都在一起就表示婚姻关系成立。当然,如果男子此后不再回来,3年后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宣告离婚。这种形式有些像现代的自有恋爱的感觉了。“访婚”制在这个时代的各个阶层间都非常流行,上至贵族下至平民百姓都非常喜爱。“访婚”的第三天称为“露显”,即男女双方向女方的父母亲戚宣告结婚并设宴款待亲戚朋友,女婿和岳父首次面对面,互相进酒。这就是所谓的“披露宴”(即婚宴)了。不管是哪一种婚姻形态,都充分地尊重了男女双方的想法,订婚之前不对外公开,一旦公开就必须结婚,所以公开的形式就称为“披露式”,从现在的眼光来看,这这么都算一种先斩后奏的形式,实在是耐人寻味。 随着时代的变迁,历史开始进入镰仓时代(12世纪-14世纪),武士开始取代贵族成为政治舞台的中心力量。这一时期,即使是招婿婚这种形态,越来越多的女子在婚后前往男方家和丈夫一起同居生活。这是因为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父权”意识越来越强烈的缘故。

到了室町时期(14世纪-16世纪),嫁入婚逐渐成为主流的婚姻形式。在武士奋力拼杀逐鹿天下的战国时代,有势力的武士们通过联姻的方式联合起来扩大己方势力,借以牵制其他强敌。因此,政略婚姻开始在武士家族间流行起来,与其相应的结婚礼法也发生了改变。婚礼中更换礼服、向亲戚朋友回赠礼品、婚后回娘家探亲等结婚风俗开始确定下来,婚礼开始变得大型化、隆重化。这种情况经过安土桃山时期(16世纪中叶-17世纪初)的发展,一直持续到武士长时间执掌政权的江户时期(17-19世纪)。举行婚礼那天,新郎在自家的壁龛上挂上能剧中“高砂尉姥”的画像,并放上装饰了象征长寿的鹤、龟的蓬莱山形盆景,亲戚朋友开始汇集到新郎家里,在壁龛前面相互敬酒,祝福新婚。而此时,新娘乘坐轿子或者马车,带着化妆器具、料理器具等“嫁妆器具”,在兄弟的陪伴下前往新郎家。这个时期的婚礼仪式和日本传统宗教——“神道”有密接的联系。到了江户时期,负责介绍结婚对象、收交聘礼、以及在结婚典礼上扮演者近似父母的重要角色的仲人(即结婚介绍人)、以及男女双方当着正式证明人的面进行面对面的“相亲”等习俗开始出现并一直延续至今。另一方面,在一部分地区以及社会底层,男方结婚后在女方家常住的“招婿婚”形态依旧存在。

到了明治时期,婚礼逐渐成为家族中的大事情,所有的家族成员都开始参与其中。由于宗教信仰的自由,婚礼形式也就不拘一格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1900年(明治33年),皇太子嘉仁亲王(即后来的大正天皇)和九条节子的婚礼就采用了神道的“神前婚礼”形式,后来这种婚礼形式迅速在全国流行起来。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基督教式婚礼也开始流行起来。如今,日本有基督教式、神前式、佛前式、人前式、自由派对式等多种婚礼和婚宴形式,男女双方可自由选择。 现代日本的年轻人在选择婚礼形式时,一般不会局限于平时所信仰的宗教,而是根据预算、自身的审美喜好或者长辈的愿望等来做出选择。

春秋战国时期女子的风俗行为相对自由奔放。

在《诗经》产生的这个时代,在平民百姓中男女交往和恋爱还是相当地自由和开放,民间的性风俗确是如此。

《诗传》中所说的“三十之男,二十之女,礼未备则不待礼”说明了有时可以不受那套繁缛的婚姻规矩的约束与限制;《周礼》所说的“以仲春之月会男女,是月也,奔者不禁”则说明了每年有一段时间,男女可以随心所欲地发生性交行为,可见还保存着原始婚姻的某些遗风。

应该说,《诗经》反映出那个时代两性关系中比较健康、自然的风气,所以孔子对《诗经》有过一个明白、确切的评价,就是“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思无邪。”

这就是说,《诗经》中的三百多首诗,包括许多感情真挚的情歌和男女欢爱的美丽诗篇在内,思想都是纯正的。以我们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是如此。

扩展资料:

春秋战国时期的就婚姻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在平民百姓中男女交往和恋爱还是相当地自由和开放的,但是礼教也确实开始逐渐规范人们的行为。《卫风》中的《氓》诗有云:“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因为无媒,所以不得不把两相约定的婚姻延期,就可以看出此时礼教已经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据很大的作用。

我国的婚姻制度是是在扬弃群婚杂交婚姻习俗基础上,通过一些不同的形式演变和发展的,主要经历了劫夺婚、买卖婚、媒妁婚等三个习俗过程。

劫夺婚是男人凭借武力、体力抢走女子,强行成婚。劫夺婚对后世有相当影响,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仍保留此习俗。如魏晋以后,我国爨族仍实行劫夺婚的制度。

清人桂馥的《黔南苗蛮图说》用插图和文字对贵阳和都匀一带少数民族的劫夺婚作了形象的记叙。直到解放前我国有些少数民族还实行劫夺婚。

掠夺婚以后,几乎在整个阶级社会中还存在过买卖婚的形式。古代传说伏羲制俪皮为礼,(俪皮即鹿皮,当时可能起类似货币的“一般等价物”的作用。)有人认为这不可信,可是在以后的婚礼中,那些纳采、纳征、纳币都含有索取货财的内容,都不同程度地起着买卖婚的作用。

  秦国和晋国两国世代通婚的原因是两国相邻,通过婚姻可使两国保持和平。

  春秋战国(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一段大分裂时期。东周在战国后期(前256年)被秦国所灭,所以春秋战国时期在时间上并不全然包含在东周王朝里面。西周时期,周天子保持着天下共主的威权。平王东迁以后,东周开始,周室开始衰微,只保有天下共主的名义,而无实际的控制能力。中原各国也因社会经济条件不同,大国间争夺霸主的局面出现了,各国的兼并与争霸促成了各个地区的统一。因此,东周时期的社会大动荡,为全国性的统一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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