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后,继父再娶,继子与继父的关系怎么脱离?

母亲去世后,继父再娶,继子与继父的关系怎么脱离?,第1张

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

2、如果你母亲嫁给你继父时,你还未成年,你是被继父抚养成人,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因生母去世而自然解除。你对曾经长期抚养教育过你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其晚年生活费。

3、协议解除。已与继父形成抚养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如果你现在已经成年,可以和继父协商一致,可以协议解除你和继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你仍然对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给予其必要的晚年生活费。

4、诉讼解除。当事人要求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解除。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因以下原因请求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人民法院可判决予以解除:

(1)生父母一方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生父母另一方或继父母不同意的,如果继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继子女的行为的。

(2)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对未成年继子女继续抚养教育,要求其生父母领回抚养,其生父母不同意的。

(3)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恶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由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要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用。

5、你继父和你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不能自行解除。如果你未成年,你继父不得停止对你的抚养教育。如过你生父还健在,他要求将你领回抚养的,要经继父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如过你现在还是未成年人被生父领回抚养,则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如果你生父也去世的话,且你已经由继父母抚养成人,无论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解除,你都应对继父母尽赡养扶助义务。

房屋继承问题是民事纠纷。你所说的继父去世,你妈妈和他办理了结婚证,是合法夫妻,你妈妈是你继父的法定继承人。如果你和继父形成了抚养关系,你继父去世,你也是法定继承人。另外你继父的父母和其他子女也是法定继承人。

你说的房屋,要确定是否你继父的遗产及份额。确定后,你妈妈可以和其他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协商遗产的分割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你继父死亡时住所地或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把其他法定继承人列为被告,提交诉状,你继父的死亡证明,结婚证,房屋的权属证明等。

至于你说的媒体,涉及你说的一群人多次来打砸的恶劣行为及派出所警察的恶劣态度,可以向当地的电视台、报纸等反映,报道一下,有可能促进事情的处理。

受理条件:(1)生母与继父必须结婚满三年以上;(2)申请人由生母抚养、监护的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3)申请人(即继子女)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4)继父身边没有子女。

      最近经常遇见这样的咨询:外省市户籍的女方离婚后与北京市户籍的男方结婚,女方的孩子可以投靠继父落户北京吗众所周知,落户北京的难度不亚于攀登珠穆朗玛峰,但在政策的导向下,依然有迹可循。

      首先要承认的是,继子女是可以投靠继父落户北京的,但是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一、受理条件

      (1)生母与继父必须结婚满三年以上;

      (2)申请人由生母抚养、监护的时间必须满三年以上;

      (3)申请人(即继子女)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4)继父身边没有子女。

      包括:

      1继父事实上没有子女,即从未生育或者收养过子女;

      2继父和前妻只生育了一个孩子,并且孩子判给前妻抚养三年以上;

      (5)原则上只能解决一名子女投靠继父落户;

      (6)继父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7)投靠继母落户的条件,参照投靠继父的条件办理。

二、准备哪些证件及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的生母和继父要同时签字);

      (2)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身份证;

      (3)生母的离婚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注意文书的内容必须体现申请人由母亲抚养,具体的时间节点以法院判决生效的时间或离婚协议书的公证日期为准;

      (4)继父与母亲的结婚证;

      (5)继父的户口簿、身份证;

      (6)属于母亲或继父的合法住房的住房证明;

      (7)继父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一般由继父单位的人事部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居委会出具。

      (8)其他证件证明。

      注意继子女投靠继父落户北京是不要做亲子鉴定的。

三、如何办理

      (1)准备好上述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机构:一般到继父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如果继父户口所在地的分局或县局设立了户政大厅,则要到户政大厅申请;

      (3)经分局或县局审核,市局批准后予以办理。

四、经典案例

      总体来说,继子女投靠继父落户北京的条件还是比较苛刻的,在名额方面卡得很紧,我们可借由下面这个案例来谈谈这个问题。

      张先生(化名)家住北京市房山区,农业户口,丧偶后再婚,妻子是外地户口,带着一个未满十八岁的女儿。

      现在,他和妻子再婚已经三年了,本来打算办理夫妻投靠落户的,但是今年政策变了,外省市户籍妻子投靠北京农村户籍丈夫,不再适用最短三年落户北京的规定,考虑到继女未成年,原籍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张先生想给继女办理投靠继父落户。

      但是,他的继女并不符合投靠继父落户的条件。

      为啥因为张先生已经有一个孩子了,上面我们也有讲,继父需要符合未曾有过子女或者子女判给前妻抚养三年以上的条件,而张先生是丧偶的,孩子只能跟在他身边,因而继女不符合投靠继父落户北京的条件。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具有抚养关系,那成年的继子女对于已经离婚的继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因为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你题目里说的这个问题,我感觉你岁数不算太大,可能是一个小孩儿,你妈妈的事你不用管,你逐渐大了,就理解了,他们那添了一对龙凤胎,你应该高兴才对,因为这是你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等你岁数大了,他们也是你的一个伴,在人生的道路上,多个朋友多条路,何况你还多了妹妹和弟弟,更应该珍惜,和你妈妈继父,还有弟弟妹妹好好相处,人间处处是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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