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跟相亲对象聊的不错,但对方28岁有高血压,应该在一起吗?

女儿跟相亲对象聊的不错,但对方28岁有高血压,应该在一起吗?,第1张

女儿跟相亲对象聊的不错,但对方28岁,血压应该在一起吧,如果是对方有病的话那么就女儿跟相亲对象聊的不错,但对方28岁,高血压应该在一起吧,如果是对方有病的话。那么就要慎重的考虑一下因为女儿跟相亲对象聊的不错,但对方28岁,高血压应该在一起吧,如果是对方有病的话,那么就要慎重的考虑一下,因为高血压也是一个三高人群,所以说他是危险的女儿跟相亲对象聊的不错,但对方28岁,高血压应该在一起吧,如果是对方有病的话,那么就要慎重的考虑一下,因为高血压也是一个三高人群,所以说它是非常危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不允许一方对另一方强迫,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如有一方不是自愿,就不能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同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都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方必须达到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达到二十周岁。否则也不能结婚。

以下两种情况下禁止结婚:

一、结婚双方是直系血亲或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结婚的一方或双方患麻风病且在进行结婚登记时尚未治愈;一方或双方在登记时患有其它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当要求结婚的一方或双方存在上述情况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进行结婚登记。

总结起来可以归纳为如下一些情况不能结婚

一般来说,以下几种人不能结婚或暂时不宜结婚的:

1未经治愈麻风病人禁止结婚。

2患有病毒、淋病等性病未彻底治愈者不能结婚,以免危及配偶。

3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先天性畸形患者不能结婚,如患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症、肌紧张病、克订病、视网膜母细胞瘤、遗传性运动失调症等的遗者。

4遗传性精神病患者禁止结婚。如患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癫痫病未治愈者等。

5遗传性或先天性畸形患者禁止结婚。如患有生殖器官畸形、严重的性功能障碍等,这些病在治愈之前不宜结婚。

6各种重度智能低下者。如某些代谢性疾病或大脑炎后遗症等。

7如患有某些急性传染病、血液病以及严重的心、肝、肾等重要器官疾病,在未治愈或病情未减轻前(包括刚刚稳定者),暂时不宜结婚。

8近亲不能结婚,更不能生育。

9患有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显性遗传,就是代代遗传,且发病与性别无关。如软内病、发育不全、原发性癫痫、成骨不全、视网膜细胞瘤、多发性家族性肠息肉、先天性肌强直、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10患有常染色体伴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伴性遗传,就是一种传递与子代性别有关的遗传病。如血友病、红绿色盲、肾原性尿崩症、维生素D性佝偻病、遗传性肾炎等。

11患有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者不宜结婚。隐性遗传,就是这类患者与正常人所生子女全是病态基因携带者。如先天性聋哑、全身白化病、全色盲体位性蛋白尿、特发性低血糖、高度近视等。

12患染色体平衡易位者不宜结婚。如先天缺陷和呆傻等。

13患有多基因遗传病者不宜结婚,如精神分裂症、狂躁或抑郁性精神病、重症先天性心脏病和原发性癫痫等。

14患有严重的心脏病、肾脏病和高血压的妇女,不宜生育。

15结婚后的妇女若患了以下病症,暂时不宜怀孕;已经怀孕了的,应当选择中止妊娠的方法:①心脏病;②慢性肾炎;③地方性甲状腺肿;④糖尿病;⑤严重营养不良;⑥精神病;⑦流感、肚炎、风疹等病传染病;⑧结核病;⑨系统性红班狼疮;⑩性病。

16、不能与近亲结婚

近亲是指有共同祖先的直系血亲和三代以上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从本身这一代算起,向上推数三代和向下推数三代,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的"姑表"和"姨表"。实际上,近亲结婚的形式还包括亲堂兄妹结婚、第二堂兄妹结婚、第三堂表兄妹结婚、表叔侄女之间结婚等等。因此,我国婚姻法明令: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禁止婚配。近亲婚配的危害很大。先天性和遗传性病在近亲婚配的后代中,发病率比一般婚姻情况的发病率高150倍。而近亲婚配者后代发病率竟高达1/64。近亲之所以会造成那么严重和危害主要是遗传基因在起作用。

我觉得嫁给一个有高血压的人做老公,这个不是什么值得不值得的事情。高血压他就是一种常见的病,谁不会有病啊。有的时候没有病,结了婚之后还会有命。生病整字儿,这是人生的自然规律。谁也躲不掉,避不开。至于高血压这种病,我觉得并不可怕。他也不是不可治的疾病。对于高血压这种病,只要是遵循合理正确的生活规律,养成生活习惯。坚持少吃盐,多吃清淡的蔬菜水果,坚持运动,我觉得再配你用治疗这种病完全是能控制住控制在可行的范范围之内的。这里没有什么。叫你一个有高血压的老公。不值得这样的问题。

高血压不是什么大病现在年轻人很多都有,而且就量了一次,说明不了问题

高血压受情绪波动,生活压力影响也很大

比如你跟人吵了一架,血压绝对飙的很高,心情紧张激动的时候也会飙升

要持续一周以上,多量几次才能确诊是否是高血压

不可以,高血压三级不属于可宣告婚姻无效的重大疾病

婚姻登记可以撤销,但是需要满足撤销的情形,婚姻可撤销的情形包括一方结婚是受到胁迫的以及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般情况下,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是:婚姻自始无效。

所谓“血压高”是指血压达到或超过1867/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以上。医生根据血压升高的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3种。对女青年来说,轻度和中度高血压,对婚育无影响,只有重度高血压才会对生育有影响。重度高血压是指血压经常超过2133/1467千帕(160/110毫米汞柱),虽不影响结婚,但在妊娠后半期,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症,使血压继续升高至24/16千帕(180/120毫米汞柱),容易发生中风。

为了孕妇的安全,医生要劝告孕妇及其家属采取中止妊娠措施。另外,妊娠高血压对胎儿也不利,由于胎盘得到的血液供应减少,可使胎儿生长缓慢,甚至造成死胎;还可造成胎盘早剥,严重威胁母子生命。所以,平时血压在2133/1467千帕(160/110毫米汞柱)以上的已婚女青年,一般不宜妊娠。

上海万豪医院田主任介绍:由于十月怀胎过程十分复杂,怀孕本身可引起一系列心血管系统的改变,因此,对于年轻未经生育的高血压患者来说,要特别引起注意。下面先简单介绍正常妊娠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过程,以便了解一些相关的医疗知识。

一、妊娠期

1、心脏容量:从妊娠早期至妊娠末期约增加10%,心率于妊娠晚期每分钟约增加10-15次。

2、总血容量:比未受孕时约增加35%-45%,自孕6周开始增加,至孕32-34周时到达高峰;血浆增加1000毫升,血细胞增加500毫升,共增加1500毫升,血液处于相对稀释状态。

3、心率:即每分钟心脏搏动次数加快,每次心排血量比未孕时增加20%-40%,加重了心脏负担。

4、血压:在妊娠早期及中期血压可以偏低,这是由于胎盘绒毛侵入子宫血管,使子宫动脉的血管阻力下降,此时血容量增加不多,因此血压偏低。高血压患者在早中孕期可以不吃药,或可减少药量。这一点要引起注意。但在妊娠晚期,血容量增加明显,对血管壁的压力增大,因此这时的血压可以升高30/15毫米汞柱。对于正常血压的人来说,由于血管壁弹性好,可通过自身调节机制,适应这种变化。

二、分娩期

分娩过程中,能量及氧消耗增加,心脏负担加重,腹痛时(子宫收缩时)约500毫升血液从子宫被挤入血管内,回心血量增加,平均动脉压增加10%。当子宫颈口开全(产门开大)后,产妇自主屏气,使用腹压,如解大便的动作,此时腹肌收缩,全身骨骼肌收缩,使血管阻力增大,这时血压升高量明显,可大于30/15毫米汞柱。

三、产褥期

产后12天内,子宫逐渐恢复,需一阵一阵收缩,大量血液进入血管内,加上产妇体内有不肿,大量液体回流到血管内,血容量再度增加15%-25%,则对血管壁的压力增加。正常产妇一般血压平稳,变化不大。如高血压ii期、iii期(高血压分期是根据高血压对器官的损害程度分类的),此时最易发生高血压性心脏病合并心力衰竭。

田主任指出:对原发性轻度高血压患者及正常偏高血压者,一般能安全度过妊娠期、分娩期;对亚临界高血压及中度高血压患者,应经过适当内科治疗后,血压接近正常。24小时血压降到安全范围。所谓血压“安全范围”是指血压在正常范围或正常的高限(130/85毫米汞柱)。高血压妇女24小时血压降到安全范围后,并经内科的系统检查,无器官性改变的客观征象,即高血压i期,方可在产科医师和内科医师的共同监护下妊娠。对继发性高血压患者应根据病因,及时治疗;待恢复后经相关学科的医师检查,并与妇产科医师会诊后,确定能否妊娠。因为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因不一样,预后也不同。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03192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0
下一篇2023-11-2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