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集体户口了,老婆的没转,多年之后我还能投靠老婆为由返回原籍吗?

转集体户口了,老婆的没转,多年之后我还能投靠老婆为由返回原籍吗?,第1张

可以的,根据当前的政策规定,如果您和孩子的户口迁入了东莞,就相当于在东莞拥有了合法户籍身份,并且在原籍的户籍身份已经被注销。如果您想将来迁回原籍,最好的办法是让您的老婆在原籍购房或者租房,然后您以投靠配偶的方式将户口迁回原籍。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户籍迁移是受到各地政策和规定的影响的,因此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公安部门,了解该地区的具体政策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操作。

结婚不迁户口,子女的户口可以跟随父母任意一方的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根据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结婚不迁户口,小孩的户口的处理办法为:小孩出生后三十天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一般为父亲或母亲户籍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报出生登记。申报通过后就可以上户口了。

户口办理程序

监护人持所需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四、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指一整年以上)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核准。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可以不迁移户口;

结婚后户口的迁移是资源的,可以男方迁入女方,也可以女方迁入男方,也可以都不迁移,这是自由意志,没有强制规定;

婚后如果不迁移户口,就可以保有户籍之前的状态不做更改,如果要迁户口就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

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婚后迁户口:迁往外省市,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结婚后迁户口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相关证明。

 

1、嫁出去了户口不迁是可以的,户口的迁移没有强制的规定。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选择迁与不迁,没有强制性的。而且如果女方是农村户口,已出嫁,但其户口未迁出,且其结婚后仍保留有土地并且在当地生活,具备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农村农业户籍妇女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在当地分配有生产资料,应视为具备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依法享有获取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改变户籍性质和退出承包地之前,一般不宜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更不能以已经出嫁为由排除其平等获取集体收益的权利。

1户口管理,也称户籍管理、户口行政管理、户籍行政管理、户政管理、户政,是户政学的基本概念之一,是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国家行政管理。

2户口管理的业务,大体上有前提性业务、主体性业务、副属性业务三大部分:地名管理、行政区划管理(以上两项在中国由民政部门负责)、户口管辖区和户口责任区划分、住户门牌号码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前提性业务;户口登记,户口统计,户口调查,户籍档案管理,居民身份证件管理,常住人口管理、暂住人口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主体性业务;人口迁移调控、社区公共安全管理等等,是户口管理的副属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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