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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学术性的语言来回答
解析:
结婚的必备条件: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有三条,即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到达法定婚龄,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一)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婚姻法第4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它充分表明婚姻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愿享有完全自主地缔结婚姻的权利,这对建立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必不可缺的先决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其含义为:
(1)要求当事人双方自愿,而不是单方情愿;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他人的意愿;是当事人完全自愿,而不是半自愿或勉强同意。
(2)做出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的人必须具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并且无其他婚姻障碍,否则按无效婚姻处理。当事人因受胁迫、诈欺所作的虚假的同意的意思表示,或因重大误解所作的错误的同意的意思表示,如认错婚姻对象等均不产生法律效力。美国判例也认为,同意的表示出于戏言或非真意,婚姻不得成立。当事人不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而作结婚表示。
(二)必须到达法定婚龄
1、法定婚龄的概念 法定婚龄也称适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从古今中外立法例来看,法律对结婚最高年龄不予限制。但极个别法律,如沙俄民法有男女年逾80岁不得结婚的规定。
2、结婚年龄的立法依据及历史沿革 结婚必须到达法定婚龄,对结婚者年龄下限的强制性规定儿乎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未达法定婚龄禁止结婚,这一规定对保护当事人个人切身利益和有效地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法定婚龄的确定取决于两种因素:一种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心理发育成熟程度,以及人所处的地理、气候等自然环境条件。另一种是社会因素,即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口发展的要求。任何国家、任何阶级的立法者在确定婚龄时都不能无视婚姻家庭这两种属性的作用。在这两种因素中,社会因素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由于不同制度、不同地区的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各有婚龄之规定。 当前各国的法定婚龄,如以18岁为基准线,大体可分为三个段:
第一,高法定婚龄段,即男20岁、女18岁左右。
第二,普通法定婚龄段,即男女各18岁左右。或一方须达18岁。
第三、低法定婚龄段,即男女均在16岁以下,这部分国家法定婚龄的规定受教会法影响较深。 近几年来,随着婚姻观念的变化,各国实际结婚年龄有愈来愈高的趋向。英国的法定婚龄原来为男14岁,女12岁,1929年高速为男女各16岁,1969年又高速为男女各18岁。据法国统计局最近发表的统计资料称,1992年法国共有27。14万人结婚,平均结婚年龄为27。5岁。 此外,还有许多国家设有一种"特殊婚龄制度",即当事人如有重大原因、正当理由、或特殊情况等,可向享有特许权的地方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或国王、总统、法官、检查官及父母、祖父母等申请批准或特许在法定婚龄之下结婚的制度。如女方在法定婚龄前已怀孕,经当事人申请,即可批准其结婚。 为了破除我国封建社会的早婚陋习,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及1934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都规定:"结婚的年龄,男子须满20岁,女子须满18岁。"1950年婚姻法第4条规定:"男20岁,女18岁,即可结婚。"
3、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 1980年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适用这一规定时,应注意如下几个方面问题:
第一,我国幅员辽阔,地域广大,各地区青年男女的发育成熟程度在时间上难以一致,婚龄过高过低,都会产生不良后果。
第二、正确认识和处理好法定婚龄与晚婚晚育的关系。所谓晚婚,是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结婚;所谓晚育,是指女子24周岁后生第一胎而言。 关于生育最佳年龄,我国医学界一般认为青年男女在25-29岁之时,此时生命力最旺盛,这个年龄生育,对下一代最佳。因此,把生育年龄确定在25-29岁之间,既符合于晚婚,也符合于优生。
第三,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后果。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到达法定结婚年龄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结婚登记,宣布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结婚证,并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楼上所说的条件不全。
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到达法定婚龄(男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必须年满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没有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亦即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男女双方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其结婚请求才能得到婚姻登记机关的认可,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该婚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保护。
供参考法律条文(2005年新婚姻法):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结婚前要考虑现实问题:
1、是否接受对方的缺点。
人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因此谁都有优点和缺点。在恋爱期间多数在意爱的感觉而忽略了人的缺点,但是结婚后所有的缺点就暴露无遗了。因此在结婚之前就应该要注意对方的缺点,并且知道自己是否能够接受这些缺点。如果不能接受,那么就不要轻易跟对方结婚。
2、是否在意对方的过去。
每个人都有过去,尤其是感情方面,这些过去也许会是结婚以后的矛盾所在。不是说什么都需要知道,或者说过去就会决定未来。但至少需要去了解对方,通过过去的事情来判断这个人的性格,态度和人品,更是为了一个安稳的婚后生活做考虑。
3、对方家人的人品如何。
一个好的家庭环境背景,可以给婚后生活带来很多好处。比如婆媳关系的相处,双方父母的相处,对未来孩子的成长。因此结婚前要清楚知道对方家人人品如何,是幸福婚姻的良好因素。
4、双方的经济条件如何。
婚姻是需要经济基础的,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基本生活如果都出了问题,那这样的婚姻就很难维持下去。比如婚后的柴米油盐,生活起居,孩子教育,老人赡养等等。
5、对方是否能托付终身。
对方是否值得托付终身,主要是考虑这个人是否有责任感,是否有上进心。有责任感的人更顾家,有上进心的人可以让家庭过得更好。因此结婚前需要知道这个人的性格和规划,这将是未来幸福生活的保证。
6、婚后生孩子谁负责带。
结婚后的一件大事就是生孩子,婚后孩子有谁带是个现实问题。或许传统观念觉得是女方负责,但是现在社会要求的是男女平等,女人也有自己的事业和圈子,不要因为孩子就失去了这一切。什么时候要孩子,生了孩子有谁带,孩子怎么教育等这些问题在结婚前要商量好。
1、知根知底
两人相处最重要的虽然是现在和未来,但最好也了解一下他的过去,看看他在哪里上的学,以前做过什么,以前的感情经历,是否有特殊经历,这些都可以了解一下,这样才更有安全感。
2、经济互通
大多数男女在婚后财产都是互通的,在经济上形成合伙,彼此挣多少钱,有多少钱,欠多少钱各自心里都有数。若经济不透明的话,在经济上很容易产生分歧,影响彼此之间的关系。
3、良好沟通
婚前一定要有良好的沟通,虽然婚后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未必能像商量好的那样完美,但至少两人都做好了应对婚后生活的准备。
最后最关键的就是两人真心相爱!然后符合婚姻法的规定就可以了。
我觉得相亲认识的恋人缺乏了解必须通过一段时间的相互了解,沟通以后才能更好的知道对方是否是自己找到最合适的人,所以在和相亲对象谈论结婚的时候必须要有充足的了解
结婚的必要条件
一、自己眼里对方的缺点大于优点
当你觉得,他的缺点就像星星那样多,他的优点像太阳那样少,不过太阳一出来,星星就不见了,这个时候你们就可以结婚了。
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在外人眼里,你的缺点远远多过你的优点,但在爱你的人眼里,你一丁点的优点都可以掩盖住那些野蛮生长的缺点。
二、两个人敢于谈钱
谈钱见人品,然而,总是有很多人在恋爱中不好意思谈钱,觉得恋爱是很美好的事,一谈钱就庸俗了。可事实却是,恋爱中不敢谈钱的情侣,在婚后注定是要遭殃的。
三、两个人对于未来的规划是一致的
两个人在恋爱中可以步调不一致,但是对未来的规划却不能大相径庭。一个不打算生小孩的和一个必须要生小孩的,一个想四处流浪的和一个寻求安定的,一个向往跑遍世界和一个喜欢宅在家里的,这样的两个人,注定是无法过一生的。
对对方的父母家人有一定了解
结婚以后是要跟他的家人一起生活的,你有多喜欢对方很多时候都磨不过你跟他的家人彼此不喜欢,所以,如果跟他的家人格格不入的话一定要考虑清楚了
结婚的必备条件有:(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达到法定婚龄。
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无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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