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因人而异,有的人不给彩礼也可以嫁,有的人给再多彩礼也不能嫁。在彩礼这件事上,真正值得重视的不是数字,而是对方的为人和态度。
举个例子。
小悦是某三线城市的独生女,家境不错。她的男朋友家住郊区,父母靠摆摊为生,起早贪黑一路把儿子供到了研究生,家里条件比较差。按照当地基本标准,男方一般给女方88万聘礼,小悦也不打算多要,按照当地的标准来就满意了。
可是两人在商量婚事时,男友很不好意思的跟她商量能不能把彩礼降到68万,因为刚刚毕业,手里也没有多少积蓄,父母掏光了所有,东拼西凑只凑到了这么多,实在不忍心看着他们弯腰驼背的发愁。小悦当时没有表态,但心里很不乐意。
几天后,男朋友的父母正式请她吃饭,也是为了彩礼的事。两位老人非常局促,像是犯了错的孩子一样,不断跟小悦道歉:“都是我们老的没本事,家里穷,亏待了你,我们也真想风风光光的把你娶进门,但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啊。”看着两位老人苍老局促的样子,小悦心软了。
老人惊喜之余又有些愧疚,一个劲地说“委屈你了,还有什么要求可以说出来,我们尽量去做。”两位老人不是嘴上说说而已,后来他们真的很努力地为小两口的新家添置东西,虽然很多东西小悦看不上,但男朋友告诉她,这是父母一辈子也舍不得用的东西,已经尽了他们最大的能力。
小悦说,平时男朋友对自己很好,稳重负责,宁愿自己吃苦也会尽量满足自己的要求。未来公婆虽然没钱,但人挺好,老实本分。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传承千古沿袭至今形成了一种习俗,存在即合理,钱能看清很多事实,但却也不是非有不可。
一段婚姻是否幸福,从来不是彩礼的多寡有无决定的,而是你要嫁的人的品性以及他家里长辈对你的态度。对方待你极好,但家庭困难,砸锅卖铁实在拿不出更多的彩礼钱,你要么妥协,要么放弃。
如果非要戳着人家的脊梁骨喊要远超人家能力范围的彩礼钱,不好意思,你凭什么让人家父母受此委屈?对方待你一般,家境优渥,却不愿意给彩礼,或者随便打发。
在没嫁进去之前就知道人家不尊重你,看不起你,又何必奴颜婢膝、让步妥协?如果执意要嫁,那么婚后的不幸也不该让彩礼这个习俗来背锅。
有个姑娘,结婚的时候没要彩礼,众叛亲离地嫁给他,甚至婚礼都没有办,根本没花他们家几个钱。
但婆婆并没有因此对她好一点,甚至到处鼓吹她是上赶着倒贴他们家,而花了钱娶进去的嫂子却极受重视。
所以她奉劝其他姑娘,结婚一定坚持要彩礼,哪怕婚姻不幸,也不至于人财两空。这个说法未免偏激,姑娘嫁人前没有好好擦亮眼睛才是造成这一切的起源。
如果一概而论,那么每一个人在结婚前都如此算计,开始防备,可想而知,这一段婚姻也幸福不到哪里去。
总而言之,有没有彩礼,不是幸福的关键,也不是婚姻的保障。不用否决彩礼的存在,也不用奉为圭臬。你要嫁的人,他的品性和态度才是最重要的。
婚前擦亮眼睛,用心体味,很多妖魔鬼怪,在彩礼之下无所遁形。
法律主观:
1、结婚后彩礼归谁彩礼实质上是为达成结婚目的的赠与。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依法进行了结婚登记,彩礼理应归女方所有。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特殊约定,彩礼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婚姻法是专门用来规范婚姻方面的问题的,包括结婚需要注意什么,结婚办理需要什么材料,结婚流程,还有离婚的房产分割,离婚办理的条件,流程等等都是婚姻法涉及的范围。
法律客观:彩礼是对在婚约关系中男方给付女方财产的特定称谓,是依附于婚约的。我国法律对给付彩礼既不禁止也不肯定,是否给付彩礼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依据彩礼的民间性及依附性特点,界定彩礼的标准应依据风俗习惯及婚约,并考虑到婚姻的严肃性及中国礼尚往来的传统习惯,应将财产的价值较大或较贵重作为判断彩礼的标准之一。2022年民法典彩礼新规定1、结婚后彩礼归谁《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通过婚姻勒索钱财。2021年《民法典》的实施,将更大力度地抵制"天价彩礼",明确指出不能以婚姻为形式来达到赚钱的目的,虽然不是说直接禁止,但必须要看实际家庭情况,以自愿为原则,如果借婚姻骗取高额彩礼,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例如诈骗罪等。此外,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解除婚姻时,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彩礼是女方强迫要求支付的,则可以要求其全数退还。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诈骗罪等。此外,最重要的一点,如果解除婚姻时,男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彩礼是女方强迫要求支付的,则可以要求其全数退还。2、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了返还彩礼有以下情形:(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民法典》对彩礼新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礼金,指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因此,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二、彩礼返还有哪些条件
司法实践中,彩礼纠纷案件的处理,对于应该返还彩礼的情形有: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三、哪些情况不予返还结婚彩礼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就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因为女方的嫁妆是其“婚前”财产,在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男方也有其婚前财产用于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该项规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故而结合全文的叙述就可以得知,《民法典》对彩礼新法律规定内容为:《民法典》对彩礼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规定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婚姻以及包办婚姻。
结婚男方需要准备的事项+物品清单
一、彩礼。
彩礼的真正意义是男方诚心求娶女方,所表示出的一种尊重的态度,也是答谢岳父岳母 为他养了一个好媳妇的一番心意,同时也暗示女方父母放心。
彩礼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少的几万,多则几十、上百万。
二、结婚三金、五金。
“无三金、不成婚”中国传统婚礼一般都会戴“三金”或“五金”,是由婆家为媳妇准备的,表达对儿媳的喜爱与重视。
结婚“三金”通常指:金项链、金耳环与金戒指,“五金”通常是指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金手镯及脚镯。
而现在除了三金五金,钻戒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联系婚庆 安排婚礼。
婚礼策划,一定要尊重女方的建议,选择婚礼风格(中式、欧式、西式)、主色调(白色、红色、香槟色)等。
选择靠谱的婚庆,与策划师规划详细的婚礼流程,最好是在正式婚礼之前,和司仪一起进行彩排。
四、安排婚车车队。
一定要以专业婚车车队为主。婚车车队或者车辆档次,可量力而行,不要过度攀比。
五、布置婚房。
结婚新房里,一定要布置喜庆吉祥。包括床品、鲜花、气球、以及婚床上需要准备的大枣、花生、桂圆、莲子等等,数量最好成双成对。
六、婚礼酒席。
一定要提前预定酒店和酒席。同时,在酒席预定时,如何安排坐席,出一份清晰的座位表和酒店交代。酒席的数量也要和酒店商量好一个上下幅度,以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七、预定酒店。
如果婚礼结束后,女方亲戚会在男方过夜,男方则要提前预订好酒店房间,以免措手不及。应该要和女方提前商量好,女方会来多少人,心里有个数。
八、了解双方风俗。
很多地方结婚婚俗有差异,男方一定要事先多了解沟通,以免在无声中造成误会。在这些风俗习惯中,最敏感的还是礼金与回礼等问题,男方去多少礼金,女方的亲戚来要回礼金多少。(这些习俗可以和长辈一起沟通好。)
九、婚礼物品。
请柬、红包、签到簿、酒水、喜糖、干果水果、喜烟等等等等
婚礼其实是一件双方家庭一起操办的事情,一些琐碎的事情可以安排给你认为靠谱的兄弟姐妹身上。男女方在操办婚礼上要有商有量,切记意气用事。
法律主观:
彩礼属于结婚的一个习俗,在中国流传了很多。彩礼表达了男方对女方的重视,是给女方的聘礼。彩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第十九条、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五、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也适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关于彩礼,婚姻法规定尚未明确。因此后面又出台了司法解释(一)、(二)对彩礼作出明确规定。法律将彩礼定义为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目的不能实现时,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法律客观:“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在我国还相当盛行,已经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这种婚姻形式直到中华民国都有延续,但当时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苏区颁行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已有了废除聘金、聘礼及嫁妆的规定。新中国成立后,我国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后的《婚姻法》,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据此,“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即所谓绝对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在我们这里结婚必须有彩礼的彩礼自古就有,结婚彩礼意味着男女双方订下了婚姻的约定,女方收下男方的彩礼就是答应了这门婚事。女人结婚一定需要彩礼。
那么两家人如何谈彩礼呢,一起来看一下。
1、 双方真诚地沟通
谈彩礼不是做生意,两家人主要也是为了子女婚后能过得幸福,所以少点套路,真诚的态度才是重中之重。
2、了解当地彩礼价格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婚嫁习俗,关于彩礼自然也有不同的价格水平。如果不知道多少彩礼比较合适,可以参照当地的彩礼价格。
3、情侣之间先达成一致意见
在双方家长见面之前,最好情侣之间对于彩礼金额、礼品等比较敏感的话题,就先沟通好并且达成共识,确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范围。
4、尽量订婚前谈妥
彩礼最好在订婚前就聊清楚,不要拖到领证后,否则双方都会有点被动。
5、最好男方父母先开口
彩礼是赠送不是买卖,若是女方先开口,多少会有点尴尬。所以建议男方主动谈彩礼的事情,这样既能表明你们真心求娶的诚意,也是对女方的尊重。
6、若是没谈妥,子女及时调停
双方家长谈彩礼过程中,如果出现意见分歧,子女需要及时制止,并调和现场气氛。比如可以说:饭菜都快凉了,先吃饭吧,这些之后可以再谈…
7、确定彩礼后,不要再反复提要求
两家人商谈好彩礼后,最好不要再对彩礼问题提出异议,比如觉得彩礼金额不够,想要增加礼品数量等等。这样会让对方家庭觉得你言而无信,从而心生嫌隙。
谈彩礼时尽量不要出现这些情况
1、双方见面时,父母就给对方下马威。这样会给对方不平等的感觉,容易伤感情。
2、谈判过程中态度强硬,对于不符合自己要求的想法拒绝商量更改,这样很容易谈崩。
3、双方家庭若商定了彩礼金额,最好不要在见面时临时变卦,这样会显得不够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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