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结婚的传统风俗

香港人结婚的传统风俗,第1张

香港的华人在婚事方面大多仍沿用习俗传统。通常男女双方在求婚成功之后,都会通知父母。双方家长会就筹备婚礼而约晤。先是商量婚期,-般要将男女双方……

香港的华人在婚事方面大多仍沿用习俗传统。通常男女双方在求婚成功之后,都会通知父母。双方家长会就筹备婚礼而约晤。先是商量婚期,-般要将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找算命先生排过之后择出良辰吉日。再而商量婚礼仪式、婚宴地点与席数。继而讨论礼金、饼、嫁奁等事宜。传统结婚礼仪,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其一,过文定和过大礼。

文定为小聘,大礼为大聘。过文定是男家把衣物和首饰等聘礼送到女家,作为订婚仪式。过大礼则是男家携备礼金及各种礼物,如礼饼、椰子、茶叶,鸡或鹅、洋酒等送到女家,礼品数量全部皆用偶数。茶叶暗寓婚约一经缔结,女方便要绝无反悔;椰子取义有爷有子;礼饼是聘礼中之主要聘物,女家将男家所赠之礼饼分送亲友,即所谓“派饼”,向亲友宣布女儿行将成婚出嫁。现时-般人多采用西饼饼干馈送亲友。但馈赠中式,礼饼较受老一辈人欢迎,尤显对长辈的敬意。中式礼饼一般以“担”(100市斤)为单位,一斤有4个。男家送给女家的礼饼必须有两对龙凤饼,女家领受后回敬-对给男家,留作结婚当日“上头”及祭祀时用。派发中式礼饼是按亲属的亲疏决定送赠数量,必以双数计。聘礼物品还包括海味、京果。

其二,安床、上头。安床是指男方的父母或一对有儿子的“有福气”长辈夫妇,在择定的`吉日将新人的床布置妥当,说-些吉祥如意话并放上一些好意头的东西。

有的家庭还要叫一位小男孩在床上坐一阵子,暗示新人婚后生贵子。上头则是结婚当日凌晨,在好时辰时,由新郎、新娘父母或“有福气”的长辈,为准备娶妻的儿子或准备出嫁的女儿梳理头发,边梳边说些吉祥的话语。此仪式表示子女自此真正长大成人。

其三,迎亲、回门。

结婚当日,由新郎亲自到女家接新娘前往行婚礼或直接回男家。传统上,女子嫁到夫家后第三天由丈夫陪伴携备烧猪果品回娘家,但现时香港人已简化成即日“回门”。在教堂行婚礼者,习惯上是由新娘的父亲或兄长将新娘带到教堂交给新郎,但香港人多照一般习俗,先到女家接新娘再一起赴教堂,依习惯行婚礼。

其四,婚宴。

中、西式婚宴均有人采用,但以中式婚宴居多。结婚酒席通常有八道菜,包括头盘、热荤、大菜以及单尾饭面、甜品等。生果通常由主家自备。酒席之菜色大同小异,而价格高低则因设宴地点、食品级数而有所不同。无论在何处设婚宴,甚至不宴客,皆要发请柬或通知书,将男女婚期通知众亲友。亲友收到请柬,应送礼道贺。现时香港对不请喜酒者多送贺卡或礼物,而饮宴者则多送银行礼券。因受礼的对象不同,故贺辞也各有分别。

你男朋友可以到(香港婚姻登记处)先办理以下手续:

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凡拟结婚人士,不论拟在婚姻登记处由婚姻登记官主持婚礼,或在特许的公众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婚礼,或由婚礼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均须事先以订明表格向本港的婚姻登记处直接递交或透过婚姻监礼人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拟结婚双方无须受居留条件所限制,亦可以属任何国籍人士.

结婚的最低法定年龄为十六岁(以西历计算).

如何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除在海外递交的通知书外,拟结婚的其中一方或双方必须把已签名的拟结婚通知书交往或透过婚姻监礼人递交给本港的婚姻登记处。并须出示拟结婚双方的香港身份证或旅行证件.

在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时,他们必须提供双方的下列个人资料:

全名;

婚姻状况(即是否未婚、鳏夫或寡妇、离婚人士或以往曾否采用任何仪式结婚);

职业;

年龄;

住址;

双方父母的姓名;及如任何一方未满二十一岁,必须列明同意这宗婚姻的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该人的身分(即婚姻条例附表3指明的有关人士),并须提交与该有关人士的关系证明文件.

特别规定(未成年人士):

如拟结婚的任何一方未满二十一岁,但超过十六岁,又非鳏夫或寡妇,必须向婚姻登记官出示婚姻条例附表3所指明的有关人士的同意书.

如没有该等可发出同意书的人士,当事人可向区域法院法官提出申请该同意书。

离婚人士/鳏夫或寡妇:

如拟结婚人士是离婚人士,必须提交由管辖法院所发出有关其先前婚姻的解除婚姻判令,以作证明;并在举行婚礼前,向婚姻登记官递交一份盖有印章的法院最后判令的核证副本.

如拟结婚人士是鳏夫或寡妇,必须提交其先前的结婚证明及前配偶的死亡证明书.

如离婚文件或死亡证明书不是以英文或中文书写,必须递交这些文件的核证翻译本.

拟结婚通知书的展示及结婚仪式的安排:

拟结婚通知书须在接收通知书的婚姻登记处和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公开展示,为期最少十五整天.

在这段期间内,任何在法律上获授权人士如对该宗婚姻提出反对,可以在登记官出示以供查阅的通知书的副本上写上「不准」一词,加上签署及书明反对该宗拟缔结的婚姻所凭的身分.

如婚姻登记官认为该人其实并非在法律上获授权,则可准许该宗婚姻继续办理.

如婚姻登记官认为反对有效,拟结婚的任何一方可就登记官的决定藉呈请书向原讼法庭提出上诉,由法庭裁决该宗上诉。原讼法庭的裁决即属最后决定.

拟结婚通知书展示满十五整天后,如无人提出反对,婚礼便可举行.

拟结婚人士应事先就婚礼的确实日期和时间,与婚姻登记处的主管婚姻登记官商议。如婚礼拟在特许的公众礼拜场所举行,则与主礼的神职人员商议。如聘用婚姻监礼人主持婚礼,则与该婚姻监礼人商议.

发出拟结婚通知书后,双方必须在三个月内结婚,否则该项通知即完全作废;之后双方必须重新发出通知,始可结婚.

预约举行婚礼时间,是以先到先得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每位人士都能获得公平的机会选择合意的婚期。拟结婚人士可在举行婚礼日期三个月前的十四日内透过互联网或互动话音回应系统预约一个时间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预约递交拟结婚通知书服务只适用於拟在婚姻登记处举行婚礼人士。若选择在特许礼拜场所举行婚礼,可向婚姻登记处査询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的安排.

在婚姻登记处举行的仪式:

新郎及新娘应按照与婚姻登记官约定的时间十五分钟前到达,并携同两位见证人签署作证.

他们可邀请亲友到场观礼.

在婚礼进行中,双方可交换戒指.

结婚双方及见证人须在一式两份的结婚证书上签署。婚姻登记官须将一份证书交予结婚双方,并将另外一份在婚姻登记处存档.

费用:

各项收费是根据《婚姻条例》和《婚姻制度改革条例》所订的应缴费用而徵收.

1将拟结婚通知书存档及展示港币 $305.

2在登记官办事处内举行婚礼:

(a)正常办公时间内港币 $715.

(b)正常办公时间以外(非公众假期的星期六下午或星期日)港币 $1,935.

谁可在海外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如拟结婚的双方均居於海外,但有意在香港结婚,可在海外递交拟结婚通知书.

如何在海外递交通知书:

他们应直接致函香港婚姻登记事务及纪录办事处,索取一份拟结婚通知书表格,并填写该份表格.

填妥表格后,应尽快以挂号邮递方式将表格寄回该办事处.

拟结婚双方在表格上的签署,须由其居住国家的一位公证人认证.

订明费用应以银行汇票缴交,抬头人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并应连同已填妥的拟结婚通知书一并寄回.

拟结婚人士可以书信形式提出预约排期举行婚礼的要求,并连同填妥的拟结婚通知书一并寄回.

通知期由该办事处收到通知书的翌日起计算.

婚姻登记处会发信给拟结婚双方,以确认举行婚礼的时间和地点.

香港入境事务处官方网站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_4htm

申请夫妻团聚(单程证)手续:

夫妻团聚

一、申请条件和对象

申请人为常住户口人员,丈夫或妻子定居香港或澳门,可申请往港澳夫妻团聚。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所有申请时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一同赴港澳定居.

二、申请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的《广东省居民前往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审批表》一份,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规格48mmX33mm)三张.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交验原件.

3、提交定居香港或澳门地区配偶的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如果港澳居民是外国籍的,须同时出具外国护照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外国籍身份的证件和港澳地区的永久居民身份证.

4、提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印件,交验原件。结婚证明遗失或九四年以前按民俗方式结婚、没有办理结婚证明的,须提供婚姻关系证明资料(例如人事档案、原始的家庭成员户口底册等);结婚时间确实无法认定的,可采用DNA检测,以其长子(女)出生时间的前一年作为结婚时间;携行子女须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5、工作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

(1)国家公职人员,由其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最终审核的单位领导出其意见并签名盖章。在职厅级干部或其配偶,还需省委组织部的政审批件;

(2)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员工,由所在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单位人事、保卫部门签署意见,法人代表本人由相应的人事管理部门出具意见;

(3)其他人员,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或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其意见.

请参考: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0620650html

和香港人结婚7年能拿到香港身份。

资料拓展:

目前来看和香港人结婚7年能拿到香港身份证。香港人跟内地人如果要结婚,那可以直接到香港登记结婚手续,作为香港居民来说,需要先向当地提交申请申请另一人需要入境,这个时间比较长,可能需要达到一两个月,接下来会有入境有效期,正常情况应该是三个月。

等三个月之后大家可以继续申请延期,大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来决定,不过只有跟香港人结婚时间达到7年以上才可以拿到香港身份证。如果领取到香港身份证,那出去旅游还是挺方便的,当然这里指的出去旅游应该是出国旅游,包括到其他国家出差也都非常方便。

香港身份证申请条件:

1、香港出生,年满11岁,可申请儿童身份证,年满18岁,申请成人身份证。

2、以各种途径,单程证、工作签注、学生签注,在香港合法住满7年,可以申请永久身份证。

3、在香港外出生时,父、母一方已经是香港永久居民。办理好赴港定居手续后可以申请永久身份证。

4、香港身份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签发,是香港地区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的主要身份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主观:

没个地方的习俗不一样,所以并没有规定是多少。8万元到10万元之间每个地区遗留下来的习俗不同,所以彩礼的具体数目都是不一样的。北方的大部分地区彩礼钱都为6万6、8万8或者10万,但是南方许多地区的彩礼钱都为16万8或者18万8,由此可见结婚彩礼给多少要看新人所在地区的具体风俗。

法律客观: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处理涉及彩礼返还的案件时,就应当返还的范围而言,要根据已给付的彩礼的使用情况,是否在男女双方共同生活中发生了必要的消耗,婚姻关系或同居关系存续期间的长短等具体事实,综合把握。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运用,特别是彩礼已转换为夫妻共同生活的财产时,可将彩礼的返还与分割共同财产一并考虑,在分割中体现彩礼的返还。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包办婚姻和以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婚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见》第17条的规定:“属于包办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离婚时原则上依法收缴。”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相信大家都很清楚,郭晶晶是少数能够在豪门立足的女性,而郭晶晶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不仅是因为郭晶晶的奥运冠军身份,更是因为郭晶晶在平时非常的低调,从郭晶晶回娘家时期的一举一动就能够看出,郭晶晶完全配得上霍家这样的豪门家族。

能够嫁到霍家这样的豪门望族,确实是一件光宗耀祖的事情,然而当郭晶晶回到娘家的时候,却显得异常低调,而且在回到娘家之后,郭晶晶还摘掉了自己身上昂贵的手饰,同时还换上了非常普通的衣服,这让郭晶晶看起来和普通人并没有什么两样。

一、郭晶晶能够轻松获得豪门认可,是因为郭晶晶在回娘家的时候显得十分低调

像霍家这样的豪门家族,对于儿媳妇的要求自然是非常的严苛,因为如果不是非常优秀的女性,根本无法得到霍家人的一致认可,而郭晶晶能够得到霍家人的认可,就是因为郭晶晶身上具有非常可贵的优秀品质。

作为奥运冠军以及豪门儿媳,郭晶晶在回到娘家的时候,并没有选择大摆排场,而是选择和自己的丈夫低调回家。要知道像郭晶晶这种为国争光的优秀运动员,就算回家的时候大摆排场,也并不是一件太过夸张的事情。

可是郭晶晶很清楚,如果这么做的话,必然会给自己婆家蒙羞,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郭晶晶在回家的时候,并没有事先通知自己的亲戚朋友,由于郭晶晶回老家的时候,从来不会事先通知亲戚朋友,这导致很多亲戚朋友直到郭晶晶离开之后,才得知了郭晶晶回过娘家。

二、郭晶晶能够轻松获得豪门认可,是因为郭晶晶回娘家摘掉了自己身上的首饰

由于郭晶晶嫁入霍家之后,得到了霍家人的一致认可,这使得郭晶晶在家族内部得到有很高的重视,所以郭晶晶的丈夫以及公公婆婆经常会给郭晶晶买一些首饰佩戴。

为了表达对于丈夫以及公公婆婆的尊重,郭晶晶经常会选择佩戴这些首饰,其实郭晶晶之所以会选择这么做,就是为了告诉外界,自己不仅得到了公公婆婆的重视,更能够和公公婆婆相处的非常融洽。

可是令人感到疑惑的就是,郭晶晶在回娘家的时候,却选择摘掉了自己身上的所有首饰,郭晶晶的这一举动,不仅仅是因为郭晶晶是一个低调的人,更是由于郭晶晶不愿在自己家里人面前炫耀,因为如果佩戴过多的昂贵首饰回娘家,那么必然会给家里人留下非常不舒服的感觉,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郭晶晶宁愿选择摘掉所有的首饰。

三、郭晶晶能够轻松获得豪门认可,是因为郭晶晶回娘家时换上了普通的衣服

由于郭晶晶的豪门儿媳身份,郭晶晶在平时所穿的衣服自然是非常昂贵的,也许在豪门家族的圈子里,郭晶晶穿着昂贵的衣服,并不会引起大家的过分关注,但是如果穿着昂贵的衣服回娘家的话,那么郭晶晶必然会显得十分另类。

要知道郭晶晶的父母都是非常普通的人,如果郭晶晶穿着昂贵的衣服回家,那么必然会让父母觉得自己和女儿之间有着很大的差距。从郭晶晶回娘家主动换下昂贵的衣服就能够看出,郭晶晶是一个非常善于观察细节的人,虽然所有的父母都希望女儿在婆家受重视。

可是在回到娘家之后,郭晶晶的角色就只能够是父母眼中的好女儿,所以作为好女儿的郭晶晶,自然会替自己的父母考虑事情。正是因为郭晶晶懂得观察人情事故,所以郭晶晶在豪门家族里才能够受到很高的认可。

虽然嫁到豪门家族,能够保证自己一辈子衣食无忧,但是如果不能够得到豪门家族成员的认可,那么就算头顶着豪门儿媳的光环,自己也会感觉到非常的憋屈,而郭晶晶的父母虽然并没有太显赫的背景,但是郭晶晶凭借自己的努力以及高情商,得到了公公婆婆的认同,所以我觉得普通的女性如果想要嫁入豪门,就应该多向郭晶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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