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气公公打了儿媳妇该怎么处理

因生气公公打了儿媳妇该怎么处理,第1张

协商或者诉讼,公公打儿媳妇应该负法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的,对打人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受害者也就是儿媳妇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

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婆婆在家里经常被你公公教训打骂,但未来你老公不一定就会像他爹那样也会这么打骂你。这跟你的处事能力、经济收入、文化程度,以及你俩的感情程度等因素有关。

楼上有说多少会受到影响,但也许还会相反,当他看到他娘经常被他爹打骂,会为他娘抱不平,到他娶你时反而会更加疼爱你的呢。

“我第一次去婆婆家就被婆婆打了耳光。她跟我商量婚后,要跟我们一起住的事情。我坚决不同意,后来我们就吵了起来,之后,她就打了我耳光。

男人也说了他妈,然后跟着我一起走了。但是我心里还是特别不舒服,莫名其妙地挨了打。即使男人对我再好,也不能打回去。

他跟我保证结婚后,绝对不会跟他妈妈一起住。但是,他妈打我的时候,就跟我说,我要是有本事就不要嫁给他儿子。我觉得,只要我不妥协,以后他妈妈还得闹。

我要是还手的话,男人肯定不会帮我。毕竟,我也有亲妈。不管我妈多不对,但是别人打了她,我还是会心疼的。

我现在很犹豫,不知道还要不要跟他结婚。我感觉他妈就是故意打我,想让我们分手的。她就想找一个能接受跟她一起住的儿媳妇。看见我这么坚决,他儿子也顺着我,就想打了我,让我再也不进她家的门了。”

结婚前,就被婆婆打。

这种事,真的是第一次听说。我听说的大多都是,第一次去婆婆家不被待见,让做家务洗碗,或者是不给红包,给脸色看,甚至是完全被冷待的。

这种下手的,并且下手之后,还对未来儿媳妇说“你有本事,别嫁过来的”,真的没有过。

关于男人好,婆婆不好这件事,我想说我遇到过的一件事。

我早农村写作的时候,跟我关系特别好的一个女邻居。

她男人在外地打工,她自己带着孩子在农村种地。那天,她发了高烧,就把孩子给了她婆婆。她跟她婆婆说:“你今天先别下地了,帮我看天孩子,我发烧了,头重脚轻的。”

然后,她婆婆说了这样的一番话:“我不下地,你收了庄稼给我吃吗?哪个人能不头疼脑热的,头疼脑热地就什么都不想干了。我们家养不起这样的奶奶。”

之后,她婆婆就下地干活了。

她气哭了。她哭着跟我说:“如果我当初知道是这样的婆婆,男人多好,我都不愿意嫁过来。”

我跟她说,你还是跟男人过日子的。只要男人对你好就可以。至于婆婆,能相处好就相处,不能相处好就算了。

结果她跟我说:“你是好日子过惯了,不知道穷人家的日子怎么过的。穷人家的男人,要想多挣点钱就只能出去打工。留下女人和孩子在家里,要是婆婆不好,真的是太艰难了。你生了病,也得看孩子,也得下地,没有一个人能替你一下。也不用婆婆有多好,只要不是那种不顾你死活的就行。”

后来,我回了城市,我对她说的话一直印象特别深。

我不完全认同她的观点,毕竟人还是需要靠自己的。但是我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有一定的现实道理。一个好婆婆和一个不好的婆婆,差距太大了。尤其是,你遇到的是那种非常“拎不清”的婆婆。你想要不跟她来往,但是这件事不是你想,就能做到的。因为她就是你老公的亲生母亲,不管怎样都断不了联系。

更可怕的是,这种“男人好,婆婆不好”的案例,到最后,都有一个挺普遍的现象。刚开始的时候,男人坚决维护自己妻子的利益。但是,过了几年之后,他们夫妻感情淡了,为琐事开始吵架,男人就不那么向着自己的妻子,反而变成了向着自己的母亲。

我村里的一个姐姐嫁给男人前,男人对她千依百顺的。为了找到她家,给她送礼物,挨着村子一户一户人家地问。那时候,人们都觉得这个男人对她有真情。

但是她婆婆看不上她,坚决反对他们的婚事。那时候,男人对她情浓,为了她不惜得罪自己的母亲。

但是,也就结婚三年,等我这个姐姐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她的老公就像被她婆婆完全洗脑了一样,什么都开始听他母亲的,而不再听她说任何话。

她那时候跟我说:“一个男人爱你的时候,你什么都对。等他不爱你的时候,你错了是错,对了也是错。”

那时候,我上大学读亦舒的《爱情之死》。

我觉得这件事的关键,就是这个男人爱不爱她。可到了现在,我结了婚,生了孩子,写了太多这样的故事,我发现这不仅仅是爱不爱的问题。

这本质上,就是女人选择性的错误。女人在选择婚姻的时候,盲目地相信爱,相信这个男人会始终如一的爱你。他因为爱你,护着你,让你觉得你为他做什么都值得。

但是这样的思想,真的不对。

你不该看他爱你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你应该看他,在不爱你的情况下,是个什么样子。因为他爱你的时候,会把自己伪装的很好。而他不爱你时的样子,才是他本质的样子。

如果一个男人就是一个“妈宝男”,那么不管他多爱你,都不要对自己的婚姻冒这样的风险。

这个读者问我,她该不该嫁到这样的人家。关于这个问题,我想把这么多年的想法写下来,但愿遇到同样问题的女人,能从中有所体会。

如果女人婚前就被婆婆欺负了,或者是被男人家里的那些琐事相扰,那么我请你慎嫁。

一个婆婆能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打自己的儿媳妇,说明这个婆婆本身就是没有分寸的。

男人处理这件事,虽然跟着女人走了,虽然坚决表示,不会结婚后不会跟她母亲同住。但是,这样的态度,不足以让女人对这场婚姻涉险。

我不是要破一幢婚事,我希望你能好好看看我的分析。

《知否》里的贺弘文,也是对盛明兰表示过这种决心的。他说:“我心里只有你,我坚决不会娶曹家表妹。”

可结果是曹家表妹跪到了盛明兰那里,贺弘文的母亲和姨妈逼着盛明兰接受曹家表妹。

贺弘文说要保护她,但是,他没有护在盛明兰前面,而是直接让盛明兰面对这些难受的事情。

这个男人若是真的有能力护着这个女人,那么他明知道母亲态度那么坚决,就不该直接把女人领回家,让女人跟自己的母亲正面讨论这件事。

因为他比任何人都知道他母亲的态度。他自己搞不定自己的母亲,于是把未过门的妻子推到了母亲面前,于是才有了他母亲这样不可思议的一巴掌。

可见这个男人如同贺弘文,即使情深有余,能力不足。而这份情深,没准还会在漫长的岁月里完全磨掉。

这也是盛明兰不嫁给贺弘文的原因。贺弘文当时爱她,但是时间长了呢?

女人嫁人,看男人,但是也一定要看婆婆。因为你只要进了这个家门,就不得不跟婆婆打一辈子的交道。

婆婆如此容不下你,没进门就打了你。而男人也不是那种特别有能力的男人,他仅仅是随着你,但是没有站出来保护你。如果你嫁到了这样的人家,可以预见会很辛苦。

你生孩子坐月子,如果这个男人经济条件不宽裕,请不起保姆。那么你就不得不面对一个这样的现实,你的婆婆可能不会照顾你的月子,更不会帮你带孩子,更别说你生病了,会心疼你,给你熬一碗汤了。

而男人即使再爱你,他能力有限。他现在尚且不敢自己去跟母亲抗衡,而是躲在了你的身后,那么结婚后呢?等到他不够爱你了之后呢?

不敢想。

所以,女人如果是这样的男人,这样的婆婆,我劝你慎嫁。

我是被婆婆善待的那种儿媳妇。我生病的时候,我婆婆帮我带着孩子,我在床上睡觉,等我醒了,我婆婆会给我做一些好吃的东西。

我从来生了病就理直气壮地什么都不做,而且公婆还觉得理所应当,觉得我生病了,就是需要照顾和呵护。

我希望你的婚姻,不必大富大贵,但是至少是被婆家认可和喜欢的。而不是一开始,就如此艰难。

当然,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浅见,至于你自己的选择,看你自己。只要你觉得值得,觉得无悔就好。

公公打儿媳妇伤不重不也是算犯法,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公公打儿媳妇甚至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打人者要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成立故意伤害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伤害的故意,即对伤害结果具有认识和希望或放任的态度,不要求行为人对伤害的具体程度有认识,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并且希望、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即可。

所谓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发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只要求一般性的认识而非具体的认识,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并非轻微的伤害结果即可。如果行为人仅具有殴打意图,旨在造成被害人暂时的肉体疼痛或者轻微的神经刺激,则不能认定有伤害的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059654.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1
下一篇2023-11-21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