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爱情中的勇敢常常超过男人,当她认定了对方之后,什么彩礼、房子、车子都不能成为她离开他的理由。钱可以再赚,但真心的爱人只有这一个,世上绝无仅有。没人能够取代他,因为谁都不是他。
生活中,很多情侣都败给了彩礼,动辄十几万、几十万的彩礼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可能是一个家庭所有的存款。没有彩礼就不嫁了吗?对于那些敢于裸婚的女子,彩礼不是问题,嫁给爱情可比嫁给彩礼幸福多了。
当女人出于真心、爱意以及体谅而不要彩礼的时候,是认为那个男人值得自己嫁。即使两人以后过的是苦日子,只要有他在身边,她都会觉得满足,认为人生值得。女人的好心有人领情了吗?或许,未来的某一天她会意识到,原来婆家不是没钱,只是不想给她彩礼钱而已。
儿媳过门婆婆哭穷不给彩礼,小姑子嫁人却陪嫁20万,婚礼上热闹了
曾经,李敏是一个爱情至上的女子,她认为婚姻的基础是爱情。她可以在经济上受委屈,绝不能嫁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用时下比较流行的话来说,就是她想要嫁给爱情,哪怕对方什么都没有。两人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与能力去奋斗,早晚什么都会有的。
李敏与男友是在一家西餐厅认识的,两人的相识颇有小说中的桥段。那天李敏和闺蜜吃完饭后,粗心的她把手机落在餐桌上了。男友是那家餐厅的服务生,是他收起了李敏的手机,当她回餐厅找手机的时候,两人加了微信。
随着彼此不断加深了解,李敏得知男友的家境并不富裕,当年考上大学都没钱念书,没手艺没背景没资源,只能从社会的底层做起。不过,他从来没有放弃自己,一边上班一边自学英语、经济、摄影等课程。他甚至给李敏规划过两人的往后余生,他要努力赚更多的钱,给她更好的生活,还有他们以后的两个孩子。
李敏的家境好一些,她知道男友还有一个妹妹正在读大学。自从两人确定关系之后,她每月都会给男友转一千五百块钱,她说那是给他妹妹的生活费,其实,她是心疼男友,不想他太辛苦。
恋爱三年,终于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第一次去婆婆家时,家里的境况远比李敏想象得好多了,虽然住的是平房,不过看样子房子刚盖了没几年,室内卫生间、上下水什么都有。院子宽敞明亮,简直像是一层楼的别墅。
谈到彩礼时,未来婆婆向李敏哭穷,说是家里仅有的存款都拿去盖房子了,余下不多的钱还要供小女儿读书,希望她能够体谅,别要彩礼了。李敏一想,老两口没有什么稳定的收入,这房子看上去也花了不少钱,就不要为难人家了。最后,婆家象征性给了5000块,李敏就把自己嫁了。
婚后,李敏与老公住在她父母给买的婚房里,小日子过得挺幸福的。小姑子毕业后,李敏每月的一千五就直接转给公婆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小姑子结婚。李敏想公婆不富裕,她准备给小姑子两万做陪嫁,钱虽然不多,总是她的一番心意。
没想到,她还没和公婆说呢,老公却说公婆为小姑子准备了20万陪嫁。李敏震惊了。就算自己这几年给过他们一些钱,可也远远达不到这个数字。如此说来,当年结婚的时候婆家不是没有钱,婆婆会哭穷,只是因为不想给她彩礼钱罢了。
5000块的彩礼,20万的陪嫁,李敏接受不了。
小姑子结婚的当天,李敏才开车姗姗来迟,刚好赶上一家人拍全家福。公婆在,小姑子和妹夫在,老公在,唯独没人想到她。那一刻李敏才明白,原来结婚的这几年,她一直是家里的外人。李敏没有控制住自己,冲到台前抢过司仪的麦克风,“妈,全家福怎么不叫我一起拍呢?我结婚的时候你只给了5000,你说家里没钱,怎么现在却有20万给自己闺女做陪嫁呢?太过分了吧。”那天的婚礼让全村人看了热闹,李敏发泄完了,坐在车里号啕大哭。
关于彩礼,男方家总想少一点,女方家总想多一点。可是,少也要有个限度,多也得有个极限。李敏的婆婆在彩礼上确实亏欠了儿媳,尤其是儿媳为婆家所做的一切,就算不说句“谢谢”,内心也要领这份情啊。
婆婆的做法把李敏和老公的关系弄得很尴尬,当初因为爱他,她愿意不要彩礼嫁给他。如今发觉,自己所有的善良不过是一个笑话。婆婆不是没钱给彩礼,只是觉得李敏是没有彩礼也会嫁的那种女孩,既然如此,彩礼不就成了浪费钱了嘛。
不过,就算是李敏对婆婆的处事再不满,也不应该大闹小姑子的婚礼,这种事适合私下解决。关系僵持对彼此都没有好处,村里人会说婆婆的不是,同样也会说李敏不懂事。这样一个心结,可能一辈子都解不开。小姑子的婚礼毁了,可能李敏的婚姻也保不住了。
婆婆们在娶儿媳和嫁女儿的事情上,不说做到完全公平公正,至少不应该有太大偏差。她的偏心,伤了孩子的心,也会毁了孩子的婚姻。
不是。
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应被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赠与给结婚的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其性质的情况下,《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解释为包括女方的嫁妆在内,而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男方得给送嫁妆的人员喜烟、喜糖和喜钱。给押嫁妆男童的喜钱应略多。
婚礼前一天男女两家大人不宜见面,所以送嫁妆时女方不宜派新娘的直系成年亲属相随。
女方得派一近亲男童(一般为新娘胞弟或近亲族弟)手执陪嫁之箱柜钥匙前往,现在一般只要随同前往即可,名为押嫁妆。
可由新郎新娘分用的物品,如被褥、脸盆、面镜、茶杯、枕巾、椅凳、花瓶等,宜为双数。
-陪嫁
我和老公刚开始认识的时候,我们都在农村住,那个时候我是在我们村子里的小学上班,老公是公务员,我们两个人认识后也觉得彼此都挺合适的,所以我们就交往了,在交往了一年后,我们结婚了,结婚的第二年,我们的宝贝女儿出生了。
在农村的时候,因为我和老公都有工资的,所以家里的条件就还不错,后来也是因为老公的工作的调动,所以我也就跟着来了城里,女儿正好也要上学了,所以直接就在城里上学了。因为就这一个女儿,所以她一直都是我和老公的心头肉,我们手心里的宝,我和老公都特别的疼女儿。
女儿从小也特别的乖巧懂事,并且学习成绩也是出类拔萃的,在各个方面,女儿都没有让我们操心过,所以我们一家三口,一直生活的都非常的幸福。后来女儿也一天天的长大了,上了大学,女儿的大学就是在外地上的,可是说实话,我并不希望女儿留在外地工作,所以从她上大学的时候,我就不断的做她的思想工作,希望她回来工作,女儿也听话,大学毕业后,真的就回来工作了,不过还带回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她的男朋友。
女儿的眼光我一直都相信,女婿这个人挺不错的,并且为了女儿,他愿意留在我们这里工作,但是女婿家里的条件挺不好的,在这件事上,我和老公都比较开明,我们觉得只要女婿有上进心,能够给女儿幸福,他的家庭条件都是次要的,并且当时说到女儿要结婚的时候,我和老公就打算好了,要给女儿二十万的陪嫁的。
但是毕竟结婚是大事,我和老公就提出了要去亲家看看,所以我们就过去了,去了亲家,一眼能够看出他们家的条件不好,但是打扫的却很干净,看见我们进了院子,亲家和亲家母都出来迎接,并且亲家母一直拉着女儿的手,夸女儿好。
等到吃饭的时候,我发现桌子上都是女儿爱吃的菜,我本以为是两家人的口味一样呢,吃饭的时候,亲家母就不断的给女儿夹菜,然后说:我听儿子说,你就爱吃这些菜,所以我今天特意做了,只不过不知道这菜味做的好不好。女儿连连说好吃,这个时候,我看向女婿这一家三口人,发现他们在看女儿的眼神中,都是充满爱的。
随后我们聊到了两个孩子结婚的问题,这时候亲家母就说了:我们家条件在这呢,不过我也不能委屈孩子,等到他们要结婚的时候,我就把地一次性的都承包出去,这样钱就够付首付了,之后我和他爸也不拖累孩子,我们出去打工,说不定挣钱了还能帮帮他们呢!
听了她的话,我真的觉得特别的感动,不过看他们的年龄也那么大了,也不再适合打工了,所以我直接就说了:房子的事你们不用操心了,我们家买。
回来后我和老公商量了一下,在二十万的陪嫁基础上,再加二十万也就够给两个孩子买房了,我们做父母的不就是希望儿女好吗,只要女儿能够幸福,就比什么都强。
结婚一年后离婚女方需要退彩礼钱吗
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
1、此处的“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
2、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3、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4、“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
女方不退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1、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另外对该条中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的情形,应做限制性的解释。该情形是指给付彩礼的一方婚前举债给付、婚后无经济来源偿还债务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财产给付、婚后无固定经济来源、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确定“生活困难”需根据给付彩礼的数额、给付人的生活来源、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目前可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3、司法实践中如何掌握第三种情况作以下几点说明:
(1)首先要求“确已”用于共同生活。这就要求接受彩礼的一方,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实,避免依此为借口拒绝返还彩礼。
(2)其次女方在“结婚”前购买的嫁妆,双方共同使用,不能视为用于共同生活。
(3)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4、在婚约存续期间,因婚约当事人死亡,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但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除外。
为什么小姑子结婚,婆婆公公聘礼一分不要,还陪送20万嫁妆,一套房子,跟我娘家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呵呵,你也说了当时你哥哥还没有结婚,哥哥的岳母要20万彩礼,哥哥才能结婚,你父母跟你爱人要了20万彩礼。你结婚后,你哥哥才能结婚。
两家的父母儿女心完全不一样呗,何况你父母重男轻女。
你父母这是卖了女儿给儿子结婚,而你婆家父母是一心贴给自家女儿的。
建议你以后的生活应该以自己为主,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女孩子需要自己爱自己。我认为如果要在自己心里给自己的家庭成员排序的话,自己肯定是要放在第一位的。这不是因为人性的自私,而是每个人只有自己爱自己了,才值得别人爱你。如果在一个家庭里,女孩子经常被父母嫌弃,说她是个“赔钱货”,那女孩子应该坚信自己是个“赔钱货”吗?我认为不应该是这样的,父母越是嫌弃自己,女孩就应该越爱自己,给他们证明,自己其实没有他们的爱也是很幸福的。
其次,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女孩子需要独立的生活。我想很多女生不被父母爱是因为父母都认为女孩子最终会嫁给别人,自己辛辛苦苦拉扯大的孩子,嫁给别人之后,反倒给人家做了保姆,有这种想法的父母自然不会疼爱自己的女儿。这个时候,女孩有自己独立的生活就显得尤为重要,女孩子就要用这种方式告诉自己的父母,我的婚姻不是去另外一个家庭做奴婢,没有婚姻我自己也很幸福,或者就算我结婚也是因为爱情,不是因为生活。所以我认为,女孩子应该要有自己的独立的生活。
最后,在重男轻女的家庭里,女孩子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我认为很多出生在重男轻女家庭中的女孩子经常会迷失自我,不知道自己生下来的意义是什么。父母不疼爱,长辈不关注,尤其在亲生哥哥或者弟弟的对比下,自己一无是处。这种情况下,女生很容易感到沮丧,对生活失去信心。我想认为,女生们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父母不喜欢你,不代表别人不喜欢你,不要一直困在这个心结中,要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理想,自己想做什么就要努力去做,只有这样,才能迎来美好的人生。所以我想,女孩子一定要去追求自己的理想。
我觉得这件事做得很霸气,给了出嫁的女儿不少底气。河南一女子出嫁娘家拉横幅:陪嫁20万,请善待我女儿!
该事件发生在河南,一位女子在出嫁的时候,在新娘接亲现场,其父母在大门上方拉了一条横幅,横幅上红底黄字写着”陪嫁20万,请善待我女儿“。
该事件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不少网友表示这是娘家给的偏爱和底气,以后女儿在娘家能更直起腰杆儿。有不少网友表示父母这钱应该偷着给,让女儿存起来,直接挂横幅实在是太张扬了,未来有可能会成为小两口吵架的起因。
我觉得该女子娘家事儿办得很霸气,简直可以说是一举两得。在现实生活当中,女生在嫁人时的陪嫁会成为她在婆家生活的一份底气,往往陪嫁越多话语权越强。从这方面角度分析,我认为该女子娘家拉横幅的行为做得很霸气,而且是很有必要的。一方面能够让大家都知道自家陪送了20万,能够给姑娘婆家人一些震慑,让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客气一些;另一方面也同样能够让别人见识到自家的底气,把自家的面子撑了起来。
这完全可以说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既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新娘,让新郎家得了实际好处,还能让自家在亲戚朋友面前长一长颜面,这对于双方来说都是件好事。
其实类似行为在各地区并不少见,很多女生在出嫁时父母的陪嫁都会大张旗鼓的宣扬出来,这是很正常的事,完全没必要大惊小怪。
父母都希望孩子未来能生活得更好,而在孩子走进婚姻之后,父母能做的事其实并不多。在最关键的时刻多给女儿一些底气,或许父母才会更心安,才能对女儿的美好未来抱有更多期待吧。
我个人认为这的确是彰显了娘家的底气啊,毕竟能给出20万的陪嫁,这个娘家绝对不一般,丈夫肯定要善待。
怎么说呢,这个娘家的确厉害,别人嫁女儿都是要收20万的彩礼,他嫁女儿居然是陪嫁20万,也就是说反倒给男方20万。当然,这可能也是娘家要体现出自己的“财力雄厚”,让男方不要在生活方面欺负女方,这个做法的确是霸气,愿意拿出20万的陪嫁,也就说明这个娘家对女儿是真的爱得深沉啊,不然哪有女方家里愿意拿这么多钱来陪嫁的,这就是等同于给男方一个下马威,让其不敢在欺负女方。毕竟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矛盾的,一般女方都是处于劣势的一方,因为是在男方家里。但这时候要是女方娘家底气足,那么女方就不用害怕了,因为有娘家那边的人撑着自己。
有一说一,这个肯定是显示了娘家的底气,毕竟别人嫁女儿都是收钱的,这家人嫁女儿居然是送钱,这一家子的确是很有底气啊。不过我感觉这么做并不好,因为娘家的这幅横幅,其实就是先入为主了,也就是搞的人家男方以后就一定会欺负女方一样。说真的,结婚的时候,挂这种横幅,男方肯定会心里有不爽的,因为你这不是把人家当做恶人了吗?而且还特别明示陪嫁20万,搞的人家男方跟上门女婿一样,这是对人家男方的不尊重啊。如果男方家里人大气,那么这还没什么,要是小气,后面女方在男方家里是有的受的,毕竟女方娘家的这个做法和当面打脸差不多。
总的来说,陪嫁二十万,的确是显示了娘家的底气,但这种做法有点不明智,因为不给男方面子。
本期情感调节的主要内容是彩礼
大致内容是一对情侣相恋多年,男方家买好了房子,就在两人打算结婚的时候。
女方的妈妈却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男方必须拿出5万块钱作为彩礼迎娶女儿,可是男方父母却不愿意给这么多彩礼。
于是婚事做耽搁了下来,谁也不肯让一步,男方的父亲说:“亲家母,按照我们本地的风俗习惯,嫁妆是彩礼的两倍,我可以出10万的彩礼,但是你得陪嫁20万的嫁妆?”
亲家母的意思:“我有女不愁嫁,不给5万的彩礼,这婚就不结了。”
调解一开始,男方的爸爸就非常大声的说:“我坚决支持亲家母的要求”
儿子很奇怪,对爸爸说:“爸爸,你前几天不是在家里坚决反对吗?怎么就变了呢?”
男方的爸爸说:“她是关山卖布,在这里瞎扯,她提出来要聘礼才让你们结婚。
我为了让我儿子结婚5万就5万,她这个人爱讲面子,爱讲风俗,我们就将就她。
但是有一点我要提出来,聘礼和嫁妆就相当于一双筷子,一只筷子不能吃饭,要一双筷子才能吃饭。
既然你喊我拿聘礼,那你就拿嫁妆。”
亲家母说:“我嫁妆都准备好了,我嫁妆超过了5万。”
男方的爸爸说:“按照你的要求,讲规矩,讲风俗。
亲家母,我告诉你,我们那里还是有个风俗的,嫁妆是聘礼的两倍,我出10万,你要拿20万?”
亲家母说:“我说你答应的怎么这么干脆,原来是设个套套让我钻呢?”
男方的爸爸说:“是你说的,讲风俗的我就依你讲风俗,我们那里的规矩就是翻倍。
儿子和你那个女儿耍了几年了,你那个女儿在我家里,我一直把她当成亲生闺女一样,现在要办正事儿了。
在这个节骨眼上,你提出来要5万块钱彩礼?”
亲家母说:“我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她嫁出去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到时候把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留在家里,我等于是无依无靠了,我女儿嫁到你们家孝顺你们。”
男方的爸爸说:“那你就把你女儿留在家里别嫁呀,我为了让儿子结婚,我这个退休工人拿了二三十万给他付首付,就已经基本上不错了。”
亲家母说:“我就这么一个女儿,我也不是过分的要求啊。”
调解员说:“这位父亲,我真是太佩服你了,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在这个社会,5万块钱的彩礼真的不算多,为什么不能努力一把,挣个6万块钱给她好不好?”
亲家母说:“我岁数不小了,往后的日子短了,我眼睛一闭,实际上我的房子,其他的一些财产全都变成你们家的了。”
男方的爸爸:“你说什么眼一闭,腿一蹬,你们家财产就是我们家的。
我把话说回来,我眼睛一闭,脚一登还不是他们的了。”
调解员对亲家母说:“如果这两个父子坚持不给这5万块钱,你真的就决定不嫁这个女儿了吗?”
亲家母说:“他们太小家子气了,5万块钱都不给,我的面子往哪儿搁呀?”
男方的爸爸说:“我为了他们小两口的事儿,出钱把房贷事情解决了。
这个亲家母左一口右一口要5万块钱,你把我这个老骨头拿去卖了吧,我们这个儿子宁可不娶了她。”
亲家母说:“我有女不愁嫁,就这么一个女儿,我才舍不得她吃苦。”
点评
男方家做的有点过分,女方妈妈只养了一个女儿,虽然要了5万块钱彩礼,但是别人陪了多于5万块钱的嫁妆,而且以后亲家母不在了,财产都是男方家的。
说白了,人家辛辛苦苦养了一场女儿,到头来女儿嫁人能之后,自己一个人孤孤苦伶仃的生活着,无非是想让女儿嫁得有面子一点,不然婆家不重视女儿。
男方的父母有点不明事理了,这是女方的妈妈要彩礼是一个很重要的程序,5万块钱并不多,差不多一年的积蓄就能挣到5万块钱,这是对亲家和未来儿媳妇最起码的尊重。
退一步来讲,其实亲家母想要的也不过是女儿后半生过的好,如果在彩礼这个问题上,亲家公和未来女婿就表现的非常小气,那么她不放心把女儿嫁过去。
亲家公如果真的拿不出来这笔钱,可以好好的和亲家母商量,但是不能有这笔钱,却不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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