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于婚前个人存款,只要能证明是婚前取得的财产,不需要公证或协议,都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这部分婚前个人的存款在婚后用于家庭生活开支了,一般认为是自愿将婚前个人财产投入共同生活使用,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返还的。婚前的存款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之间另有约定。离婚时个人财产不会进行分割,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女方婚前存款10万具体方法如下:
1、投资理财
一般来说将婚前财产进行投资或者理财的话,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收益可能会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
2、给父母代为保管
父母含辛茹苦养育我们长大,我们可以将自己婚前财产交给父母代为保管,或者给他们花,如果结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婚前存款是有可能会被列入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
3、财产公证
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可以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这种方式对双方都有保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女人婚前的存款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在婚后变成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自己单独支配处理。
先说一个例子,我有一朋友,她是女生。当时她在结婚之前,也是有个人存款的,当时的记录是有二十万。结婚之后,因为各个方面的生活开销,花了很多钱,到了离婚处理离婚案时,银行存款里仅仅剩下6万元。她认为:这6万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并且男方应该补偿她14万元,因为这20万元是她的婚前存款。
可是,实际上,她想的完全是不能实现的,男方不仅不需要给她任何的补偿,相反,她要把她剩下的6万元拿出来分给男方3万元。因为,婚前存款经过出账入账,已经与婚后收入发生混同,无法区分,会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那么,如何才能让婚前存款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在紧要关头由个人支配,离婚时也不会被对方分走呢?
下面给出几条建议,如果想达到上面的目标,必须要这么做,不要害怕伤感情什么的,如果结婚前发现问题,那也挺好。第一,结婚前双方签署《婚前财产协议》,确认婚前银行存款为多少,个人名下财产有哪些。第二,把婚前的银行存款全部汇总到一张银行卡上。婚后重新办理一张新的银行卡,婚后收入和生活开销都从这张银行卡出入账。
第三,如果您购买比较大件的东西的时候,比如房屋和汽车,使用的是婚前个人所有,那么请您必须使用结婚前存款的银行卡转账,并以您自己的名义开具发票。第四,如果能再签署一份婚内财产协议,把婚内的大额财产归属约定清楚,则更有保障力。为此,我们特强调如下,婚前协议、婚内协议,在本方案里都不是必须的!重点是:婚前银行卡、婚后银行卡,分开用。
法律主观:
1、投资理财
一般来说将婚前财产进行投资或者理财的话,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收益可能会被列入夫妻共同财产。
2、给父母代为保管
父母含辛茹苦养育我们长大,我们可以将自己婚前财产交给父母代为保管,或者给他们花,如果结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婚前存款是有可能会被列入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
3、财产公证
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可以达成协议,办理财产公证。这种方式对双方都有保障。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如工资和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这一规定表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制采用的是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个人特有财产和夫妻另有约定外,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所有权的制度。这里的共同所有指的是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
婚前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的,应包括夫妻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和业余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一方具有人身性
质的补助金、人身保险费、医疗费、伤残费、保健费等;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章等;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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