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还是先告诉她为好,因为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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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jiéhūn),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
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1、缔结婚姻关系。
《公羊传·昭公七年》"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汉何休注:"时鲁方结婚於吴,外慕强楚,故不汲汲於齐。"
唐·高彦休《唐阙史·许道敏同年》:"俄有张希复员外结婚於丞相奇章公之门。亲迎之夕,辟道敏为傧赞。"
《资治通鉴·晋安帝隆安三年》:"殷仲堪恐桓玄跋扈,乃与杨_期结昏为援。"
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八回:"祭足私谓高渠弥曰:'君多内宠,公子突、公子仪、公子_三人,皆有凯觎之志。世子若结婚大国,犹可借其助摆。齐不议婚,犹当请之。奈何自翦羽翼耶吾子从行,何不谏之'"
清·袁枚《新齐谐·江轶林》:"其叔欲以其女结婚豪族,翁颇不愿,故来避地。"
2、男女通过合法手续结为夫妻。
唐·白居易《赠内》诗:"我亦贞苦士,与君新结婚。"
元·傅若金《悼亡》诗之四:"贫贱远结婚,中心两不移。"
曹禺《雷雨》第一幕:"他很寂寞的样子,我替他很难过。他到现在为什么还不结婚呢"
3、比喻两种事物的结合。
梁启超《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一章:"盖大地今日只有两文明,一泰西文明。欧美是也;一泰东文明,中华是也。二十世纪,则两文明结婚之时代也。"
鲁迅《花边文学·北人与南人》:"这倘和北方固有的'贫嘴'一结婚,产生出来的一定是一种不祥的新劣种!"
基于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一般是爱情伦理关系与婚姻伦理关系的复合存在。摘自曹菁《爱情信仰论》
婚姻伦理关系,中国现今是民政局婚姻是登记产生,第三方管控介入,(婚姻制度各国各时代情况都不同),以婚姻管控产生,以婚姻管控算起。属于管控型伦理。属于管控范畴,被安排忠诚对象,或在限定条件下选定忠诚对象。
中华典籍《周礼·地官司徒第二·媒氏》:"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
意思是:在周代,男年满三十岁才能娶女子、结婚和女年满二十岁才能嫁给别人而结婚。若无缘无故不遵守这规矩的,就予以惩罚。
既然是相亲就应该真诚相待,因为是奔着结婚去的,结婚以后还能瞒住么?说实在的欺骗就是最大的问题,更何况还是这么多的谎言。对你好只是一时的吧,了解下平常这人的生活情况吧。这么会撒谎的人 ,对你好 你觉着会是真心的么?最后一个问题,强奸罪,还是比他大十岁的女人,这得多坑啊。渣男来自傻女人。 具体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自己决定就好,没人提你做的了,因为你要承担你选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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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结婚一般不会被告知有案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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