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结婚时申请上面写未婚可以吗

离婚后再结婚时申请上面写未婚可以吗,第1张

不可以的,再婚登记的需要出具离婚证才能办理。 再婚登记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需要。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是单身。

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

法律对复婚时间未规定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男女双方离婚后,任何时候都可以复婚,不受时间限制。不过复婚不是只要两个人在一起生活就可以的,也像结婚一样是需要办理结婚手续的。

离过婚的人深知婚姻生活不易,在茫茫人海中再次寻找到真命天子更是艰难。当遇到能结婚的人,过往的婚史能否隐瞒呢?

一、离过婚再结婚不能隐瞒

1、领证时要出具户口簿,离婚婚姻状态栏为“离异”

离过婚再结婚时很难隐瞒住对方,因为登记时要出具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并且户口簿为离异状态才给予登记。离婚证和法院离婚调解书是无配偶的有效证明,没有它离婚后再婚,登记处会驳回登记申请。

此外,在登记时需要两人共同前往一方所在地进行,此时再婚一方户口的婚姻状态栏为“离异”,而初婚为“未婚”,对于婚姻状况的记录是无法进行删除。所以从登记角度来说,另一方可以从提供材料判断出再婚人士的婚史。

2、隐瞒婚史可能会造成两人夫妻关系破裂

在国内结婚时两个家庭的事情,离婚则属于半公开信息,再婚时另一方家庭的亲朋好友的闲言碎语也需要考虑到。并且随着社会的开放程度增加,现在对于离婚情况不是那么抵触,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来消除心理隔阂。

如果一直瞒着对方,当感情走到结婚这一步的时候都会水落石出。所以建议在恋爱时选择时间进行挑明,以免浪费彼此的时间。最好是白天说明,晚上人的理性会降低。如果隐瞒着,登记时会导致对方感到欺骗,甚至不进行登记。

二、再婚登记手续

1、再婚需要证件

(1)常住户口簿、身份证

(2)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无配偶证明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2、再婚登记流程

再婚结婚证领取流程为申请、审查和登记。申请是需要两人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地的婚姻机关提出结婚申请。对于提出的申请,婚姻机关会对材料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如果都符合要求,现场给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二次结婚需要的证件跟首次结婚基本相同。二次结婚办理结婚证需要双方当事人携带双方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也可以当场拍照)和离婚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以提供有效的临时身份证。需要注意的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除了上述证件之外,还有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同胞回乡证、其他有效的旅行证件。

法条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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