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这样一个有趣的案例:老张夫妇结婚多年,未能生育,后抱养了一个女孩小丽作养女,并办理了相应的收养手续。夫妻二人含辛茹苦,将小丽抚养成人,并供其上了大学。但后来,老张之妻不幸患病去世,老张一人倍感寂寞。小丽大学毕业,参加了工作,感念于老张的抚育之恩,对老张百般体贴、照料。谁料想,小丽在照顾老张的过程中,竟然对老张产生了感情,非要嫁给老张。老张起初也认为不成体统,但小丽却不管不顾,振振有词,我们又不是亲生父女,不存在血缘关系,为什么不能结婚?架不住小丽的大胆进攻,老张最终答应了小丽的求爱。谁知二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时,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拒绝,理由是二人是父女关系,婚姻法规定直系亲属不得结婚。老张、小丽认为二人不具有血缘关系,有权结婚,就将民政部门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民政部门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老张与小丽是父女关系,不得结婚为由,驳回了小丽父女要求民政部门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请求。
笔者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首先,老张与小丽系父女关系,二人无权结婚。婚姻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此条为禁止性条款,任何人不得违反。老张与小丽是父女关系,直系血亲,自然无权结婚。老张父女主张其系养父女关系,不受此条限制之说法不能成立。在我国,家庭成员的亲属关系存在自然血亲及拟制血亲之说。所谓自然血亲即家庭成员之间存在天然的血缘关系,而形成的亲属关系。而拟制血亲则是指双方本不存在血缘关系或不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但由于法律规定使得成员之间具备亲属关系。比如收养关系,在收养之前,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本不存在血缘关系,也不存在亲属关系,但收养行为完成之后,二者之间虽无血缘关系,但产生了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二者也就产生了父母子女之间法定的权利义务,如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成年子女在父母年老,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时,有赡养的义务等。本案中,老张与小丽本无血缘关系,但老张收养了小丽之后,二者产生了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样产生法律上的父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其中也包括婚姻法规定的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七条规定,直系血亲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此规定为一般性规定,即只要是直系血亲,均不得结婚,并没有将拟制关系的直系血亲排除在外。老张和小丽是直系血亲,婚姻法明确禁止直系血亲结婚,老张与小丽父女自然不能结婚。
也有读者提出了疑问,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是基于优生优育的角度考虑的,本案中老张与小丽尽管是父女关系,但二人不存在血缘关系,他们不是近亲,有权结婚。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婚姻法之所以规定禁止近亲结婚,有两个目的。其一是为了优生优育的需要。夫妻结合,缔结婚姻有两个目的,其一是夫妻人共同生活,互相照料,共同走完漫漫人生路;还有一个目的就是生儿育女,培养下一代。生育儿女不仅仅是他们自己的事,还是社会的事情,生育一个健康、可爱、聪明的宝宝,是所有人的共同愿望。但近亲属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基因排序相似,他们的结合,生育智障子女的比例要远远高于非近亲结婚的夫妻。生育了智障及残疾子女,不仅仅给他们夫妻带来一生的负担,对孩子,对社会也极为也不利,还会对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将来子女的教育、就业、婚姻、社会保障等方方面面都会碰到许多麻烦,给社会造成沉重的负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基于此点,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它对于提高中华民族人口素质,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深远的意义。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近亲结婚,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从社会伦理道德及公序良俗考虑。从古至今,直系亲属均不得结婚,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即便是在原始社会时期,社会处于野蛮、愚状态,婚姻关系更是混乱,实行的是群婚制,部落成员之间可以随便性交,很多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就是在那样野蛮、愚的情况下,仍然有一个基本规则不能改变,即直系血亲不能结婚,也不能性交,如果有之则会受到严厉的处罚。中国是个有着5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在古代同样存在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之分,自然血亲自不必说,拟制血亲则是指过继,只要过继行为完成,双方就形成了父母子女的血亲关系,与自然血亲一样,受当时的社会伦理道德规范的制约。5千年以来,直系血亲(包括自然血亲和直有血缘关系的血亲)之间性交、通婚,视为**,为大逆不道的事情,为社会道德舆论不容,也为法律所禁止,如果出现了**之事,必然要受到严历的处罚。
婆婆在婚礼当天发现儿媳就是走失的亲生女儿,网友们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都表示这是特别奇妙的缘分。最近有一则新闻,在一个平台上面引起了网友们的热烈讨论。
就是一对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未来的婆婆发现儿媳妇身上的胎记和自己多年前走失的女儿身上的胎记一模一样,然后通过核实信息才发现对方就是自己走失多年的亲生女儿。
婚礼现场变成认亲现场
在很多网友发布的视频里面,可以看见这个婆婆在发现自己未来的儿媳妇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之后表示非常的开心和激动,并且整个人都一直在嚎啕大哭。很多网友看到这个画面,一方面表示非常的感动,另一方面表示非常的开心,感动的是这位母亲,既收获了一个好的儿媳妇,又收获了一个好的女儿,开心的是他们一家终于以这种方式团聚了。
很多网友看到这个画面,一方面表示非常的感动,另一方面表示非常的开心,感动的是这位母亲,既收获了一个好的儿媳妇,又收获了一个好的女儿,开心的是他们一家终于以这种方式团聚了。
大家觉得这个婚礼现场是一个大型的认亲现场,因为很多人在自己的印象里面,可能结婚就是娶别人家的女儿,很少会有人看到自己的女儿的,如果说这个女儿最后以这种方式嫁到了自己家里来,说明他们之间的缘分和羁绊非常深刻。
很多网友在看到这个视频以后,都会觉得这个女儿以后的生活一定非常幸福。
当然也有一些网友调侃,这个儿子,以后家庭地位可能就要不保了,虽然说这个孩子是这位母亲收养来的孩子,但是其实和这个母亲的感情基本也非常深刻,但是没有想到这个孩子的养母。
居然是自己老婆的亲生母亲,原本可以在家高高在上的他,然后结完婚之后很可能就会变成了被母亲和媳妇两方支配的存在了。
找到自己失散多年的女人是一种特别的缘分
这位母亲一定是上辈子积了很多的德,所以才会在这样特别的日子里寻找到自己失散多年的女儿,很多网友看到这个母亲在找到自己女儿时候的表现都表示非常的感恩,他们觉得肯定是这个母亲在平时或者是上辈子做了很多的好事,才能够有这样子的福分。
如果这个母亲平时没有做一些好事的话,肯定也没有这么快找到自己的亲生女儿。所以从这个方面来看,做人还是要多多做一点好事,这样才是给自己积德的。
我个人觉得在结婚的现场发现自己的儿媳妇是自己走上多年的女儿,可以说是双喜临门的一件事情,一方面是自己的养子娶了老婆可以说安心了,另一方面也相当于自己的女儿出嫁了,这样子的事情可能在生活当中一直都没有很多。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和自己的孩子走上了母亲,但是没有任何一位母亲可以向这次事件里面的母亲一样幸运,能够再重新找回自己的女儿。
都说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在和自己的亲生女儿走上的时候,这个母亲一定非常的失望和绝望。
后面才会去领养一个孩子回来陪伴自己,这次发现自己的儿媳妇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件事可以说是失而复得,是人生当中的一件非常大的喜事。毕竟有几个人在失去自己珍贵的东西以后,还有机会重新获得呢。
总结
综合上面所说,我觉得婆婆在婚礼当天发现未来的儿媳妇是自己失散多年的女儿,这件事情是特别奇妙的一件事情,很多网友都会替这位婆婆也是母亲,感到非常的开心和激动。
很多网友也在下面留言说这样的事情可以说是有生之年也看不到几次的事情,因为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其实是特别小的。同时也有人表示非常感谢,现在社交网站的发达让自己有了更多见识,世间奇妙事情的机会。
很多戏剧里面的东西都来源于生活。这次婆婆在婚礼上面发现儿媳妇是自己亲生女儿的事情,可以说是很多剧本都不敢这么写。如果导演成一部**的话,可以说是非常吸人眼球了。
很多事情可能也就是明明注定这个女儿和这个家庭的缘分一定是没有断,所以才会兜兜转转又回到了这个家庭里面。
父母生养我吃了很多苦,我特别感激她把我养大,并且现在把我交托给我的先生。不养儿不知道报爹娘恩,虽然现在看到这视频很感动,但是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有了自己的孩子,会更感激我的父母。
结婚是很值得祝福和高兴的一件事情,但是在真正面临这个场景的时候,很多父母也都不舍得自己的女儿出嫁,有些父母在把女儿送上了婚车之后也会躲起来偷偷的抹眼泪。女儿出嫁之后父亲也会感到难过,但大部分的父亲都不会真正的表现出来,如果真的流出了眼泪也是因为无法忍受了。每一个女孩都是父亲的小棉袄,作为父亲肯定很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够得到幸福,在真正出嫁的时候,父亲对于女儿的情感也会变得复杂起来,其实父爱如山,只是不善于表达。
在很多结婚视频当中都能够看到,很多女方父母在这个时候都会泣不成声,也会叮嘱男方多照顾一下自己的女儿。婚礼摄影师会把这么感动的一幕记录下来,有些比较喜欢分享的人群也会把这些视频发布到网上,也引起了网友的共鸣。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会有一些不舍的,大部分的父亲都知道成为妻子后的艰辛和操劳,如果男方能够负责任的话,女生也会更加轻松一些。
而这些父亲之所以在女儿出嫁之后会表现的很伤心,也是不忍心看到女儿,在这个家庭当中任劳任怨,而且在父亲的心目中也会把女婿看作仇人,毕竟在自己的心里女儿是最好的,也是男方配不上的。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之后,父母也会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被隔离开了。
毕竟在有了新家庭之后,女儿跟自己的父母也是会产生一些距离感的,女儿是自己看着长大的,也投入了很多心血教育成人,以这样的方式分离,心里难免会不舍。其实女儿在出嫁之后也是可以时常陪伴在父母身边的,但是跟男方相比还是会存在一些差距,想到这些父亲会伤感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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