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长说生完孩子再结婚 现在叫我回家给我爸妈说先让定婚 可我怕我说定婚我家人不同意怎么办

男方家长说生完孩子再结婚 现在叫我回家给我爸妈说先让定婚 可我怕我说定婚我家人不同意怎么办,第1张

不明白男方父母为什么要先生孩子再结婚?你是未婚先孕吗?如果是,那一定要先结婚,你要坚持一下自己的意见,不能什么都听男方的。如果他们不同意,你就告诉他们要打掉孩子,看他们有什么反映?订婚只是社会的习俗,不受法律保护。

先登记再办婚礼更好。先登记,从法律上是合法的,再办婚礼,是合法合理。法律上认可了办婚礼也就顺理成章。

1、感情到了结婚的程度,先领证再办婚礼

结婚不是儿戏,如果你觉得结婚有可能会出现变故,或者对方及父母使你不是特别信任,最好不要着急举办婚礼,或是领结婚证。

领证是对彼此的认可。

有一部分人到了年龄、在一起久了就先领证,是对彼此的认可。等挣到钱了,找时间再办婚礼就行。

领证就是合法夫妻,办不办婚礼都受法律的保护。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不受法律的保护,就没有安全感。

领证是法律的认可。

法律不提倡未婚先孕,但这也不犯什么重法。先登记结婚然后再举行婚礼,也合情合理。

现在很多家长都比较尊重孩子,由孩子自己决定,先登记结婚,想办婚礼就宴请一下,不想办婚礼的,钱省下安排婚后生活也好。

领证了,婚姻法就承认了双方是合法夫妻。

领证就是法律保护的合法婚姻。

如果没有领证,因为彩礼问题没有解决,婚礼在即,可能一方却突然分手,会给对方巨大的压力。这不仅是精神上的打击,酒店的酒席钱没法退,也是经济上的打击。

领了证就会责任共担,不可能这么率性而为,法律认可的婚姻是有保护的。当然感情好什么都好,感情没了什么都没了。

2、具有法律保护的婚姻才是真正的合法婚姻。

最好避免先办婚礼再领证。

现在农村有些地方要举办了婚礼,才知道他们结婚了。举办了婚礼,他们才被认可是夫妻。

举办婚礼的仪式,是在亲朋好友的见证下承认了双方的夫妻关系,带给你们祝福,但不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习俗先举办婚礼有特殊原因。

有些新人不到法定年龄就操办了酒席,等到年龄了再去办结婚证。也有属于“先塑爷爷后盖庙”,是女方已经怀孕了,先娶进家门,在民间就认可是夫妻。

也有因为一些特殊情况的,比如一方有公务,或要出远门之类的,可能先把婚礼办了,也好让女方到男方家里生活,照顾老人等。

没有法律保护的婚姻对双方都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生活中没领证先结婚的,婚后生活各种不合导致不欢而散,或是两家因为彩礼钱财等各种问题,闹得你死我活的比比皆是。

农村里只办了婚礼没领结婚证的小夫妻,出门打工多年,男方另外找人,女方只能把孩子留在婆家,也出去打工。因为没有领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然而孩子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

有书君的单位里就有个打印室里有个打工的妹子,年龄不大,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

她“丈夫”在另一个省打工,她每个月寄钱给婆家养孩子,偶尔也会接孩子过来带上一段时间。人人都知道她是“结婚”了的,但是她与“丈夫”已经多年不在一起,丈夫在外面也不寄钱回家养孩子。

尴尬的是,他们只是办过婚礼的婚姻,夫妻没有领结婚证。有了孩子女方又不能另找伴侣结婚。男方不回家,在外面有家,或者另外结婚了,法律也没法证明他重婚。

这样的婚姻,如果有一方背离了自己,就只有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如果他们有结婚证的话,就会免去可能发生的很多纠纷。

3、短时间内先登记、先办婚礼可看哪方便

只要感情到了结婚的地步,先领证还是先办婚礼都没有问题。看哪个更方便,不过建议不要拖太久,尽可能短时间内完成。

领取结婚证不是很麻烦的事,只需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填写表格照下相就可以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结婚证。

领证没有任何需要缴费的项目,而你们的婚姻就有了法律的保护,何不选个自己确定的日子,领取自己的这份保障呢。

婚姻是每个人一生中的重要大事,绝不能草率马虎。所以有书君觉得正常的程序应该是:先去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结婚证以后再办理婚礼。

婚礼对有些人来说只是一种形式。可以隆重、也可以简朴;可以有形,也可以无形;可以只有自己俩人,也可以请亲朋好友见证。采用什么形式主要看结婚双方的意愿。

筹办婚礼耗人力物力,不想麻烦的也可免了。结婚就是两个人一起生活过日子,不必向谁证明什么。

婚礼再美好,宴席再丰盛,祝福再多,也就那几天的事,更长久的日子还在后头,过得好不好也只有看双方自己。

生活中有人认为先办婚礼,让别人知道结婚了,然后挑个好日子去领证。有的人当幸福来了,忍不住就要去领证。

不管如何,愿你所娶的、所嫁的都是良人。

这件事关键问题在你男友身上,他应该对他父母说清楚!

如果他妈妈一直这么认为,会弄得你以后不好做人的!

给人的感觉好象是求着嫁到他们家去似的,尊严没了!

常言说:抬头嫁姑娘,低头接媳妇。

既然他们家不着急,你也可以不着急,要稳住神!

这段时间别跟你男友见面,看看你男友家急不急!

在两家长辈没有见面之前,千万不要登记结婚,否则你会后悔的!

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在民国以前,礼法社会,一个男人取妻要分为采纳(提亲),问名(占扑),纳吉(双方生辰八字匹配),纳征(下聘礼),请期(定日子),亲迎(迎亲)六步。只有这么取的妻子,才叫明媒正娶。

这六步中最重要的便是纳征,《礼记》写到“先纳聘财,而后婚成。”意思就是,结不结婚,要看下不下聘礼。除了吃的喝的都能当做聘礼(不一定是钱)。聘礼一下,就算定了亲,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否则会受到法律严惩。

通常情况下,女方父母在收到聘礼后会置办出大于男方聘礼的嫁妆。

举个方便理解的栗子,男方给女方聘礼10两黄金,通常女方父母会添上5两共15两作为女方的嫁妆,讲究人家会置办和男方聘礼相当的数目,也就是共计20两作为嫁妆。

所以聘礼和嫁妆本质上是双方父母为子女新家庭进行的一次财产转移。聘礼的性质决定了女方父母无权随意处置。如果女方父母吞下聘礼,嫁妆票,会受到社会的鄙视为“卖女儿”,抬不起头。

直至清朝灭亡,民国成立后,聘礼失去了法律的保护,不过由于民国时期乡绅阶层依然广泛纯在,聘礼制度得到乡绅及资产阶级的维护。

新中国成立后,礼乐崩坏,聘礼制度被视为旧社会陋俗,不被法律保护,女性家长由于失去法律约束。聘礼演变成现在的彩礼制度。彩礼变为父母可以随意处置的财产。同时他们也不愿置办与聘礼相当的嫁妆。改革开放后拜金思潮的兴起,彩礼的数目成为女儿“身价”的象征,出现了“万紫千红一片绿”

等荒诞的新式陋习,嫁女儿变为女方父母赚钱的工具,谋利的手段。从此聘娶婚走向历史,被有偿婚代替。

先看自己父母的意见吧~要尊重他们,一般你的父母还是会主张你们办事的~比较中国还是比较传统的,怎么也要告诉你们的亲戚朋友你们结婚了,不然之后如果真的有了宝宝不管你们领证没有~在外人眼里都会认为没有结婚的~

其实为什么要着急结婚呢?谈的年头多了不是理由~你俩到没到结婚的时候才是理由~有没有稳定的收入~稳定的感情~能不能确定这个人就是陪你走完之后路的人~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父母,他的父母到底是怎么想的也是比较重要的一点,没有钱办事真不是一个好的理由,农村家里就算是再穷儿子要娶媳妇那就是大事,而且现在办事请客吃饭~大家随的份子钱都够了,怎么会出现没钱的问题呢~只能说不是大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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