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结婚为什么穿军装

军人结婚为什么穿军装,第1张

最近看了很多发现很多军人结婚时都穿的军装,部队有规定结婚的时候必须要穿吗?个人觉得穿军装还是很帅气的!军人娶妻是大家最关注的一个话题。那么,对于军人来说,军人能不能穿军装结婚?军人结婚对军嫂的要求是什么呢

一、军人结婚对军嫂的要求:

1、军人一定不能够在部队里寻找结婚对象

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了所有的军人都不能够在部队里找对象结婚。除非你是一名生活水平实在困难的孤儿,或者是在部队里面因为公事导致残疾的军人。这两类军人才能够在部队里面享受到特殊的待遇。

2、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军人一般都是不允许和居住在香港或者是国外与澳门的居民结婚的。除非有这样的特殊情况,军人要与少数民族的家长商议后取得了一方家长的认可,且你们是没有违背任何的婚姻政策条例,你们才能够结婚。

3、军人自身对军嫂的要求

既然你选择了为人民效益,做一名军人,对自己的妻子也一定要是千挑万选的。你的妻子一定要具有贤惠、顾家、体贴、活泼、大气的这些特征,这样你们的爱情才能够永恒。

军装是一个军人的身份象征,所以其他人都是不予许穿军装的。不过,如果你自己就是一名优秀的军人,那么你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在任何场面都穿上自己喜欢的军装了。

在军人能不能穿军装结婚的问题中,答案是一定可以的。但是,既然你以军装出现在了自己的婚礼上,就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展现出一个军人身上应有的气概!

有人说:军婚是特殊的婚礼、其实他穿军装也想让别人见证他的军旅生涯有你陪伴,和支持,会还有理解。

我们是去年十一月领的结婚证,我老公也是一名军人。

1、当时就是老公部队开的证明,没有身份证。

2、可以穿军装而且不用把名字摘掉,如果你不穿也可以的,但我觉得穿军装领结婚证感觉很不错。

3、不错就是结婚证上的。

呵呵祝福你哦现在成为有组织的人了,要幸福哦

和当兵的人结婚要求: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但部队有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部队都执行男25女23结婚。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程序是:

1、先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1 军人结婚年龄是怎样的

法定婚龄男22,女20,符合。

对军人婚姻实行特殊保护是我国红军时期就有的优良传统,如1934年4月8日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规定:“红军战士之妻离婚,须得其夫同意。”抗日战争时期颁布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规定:“抗日军人之配偶,非于抗日军人生死不明逾4年后,不得为离婚之请求。”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50年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对军人家庭的离婚问题作出专门规定:“现役革命军人与家庭有通讯关系的,其配偶提出离婚,须得革命军人的同意。”1980年颁布的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199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国家采取措施保护现役军人的荣誉、人格尊严,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实行特别保护。”同年颁布的新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236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保护军婚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2001年修改婚姻法时,有一些反对继续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的观点,主要有:

1对军婚给予特殊保护与基本法理相悖。

2保护军婚的规定把一部分妇女离婚自由的权利剥夺了,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没有离婚自由,势必使许多人在择偶时敬而远之,反而加剧了军人择偶难。

3在和平环境里,军人仅是一种职业,不能因为职业不同而让一方控制另一方的婚姻自由。

4部队中男性军人占大多数,保护军婚主要是保护男军人的婚姻,保护军婚实际上导致了男女地位人为的不平等,违反了男女平等的原则。

5保护军婚不符合国际惯例。

6作为公法的刑法已经规定了对军婚的特殊保护且量刑幅度较重,婚姻法作为涉及个人感情的私法没有必要再加强对军婚的保护。

面对众说纷坛的局面,立法机关在修改婚姻法时,多数意见认为,对军婚还是需要有一定的特殊保护的,这是因为:

1相当多的军人驻守在边关、海防及远离城市的军营内,长期不能与家人团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保护军婚是国防建设、稳定军队的需要,是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需要。

2权利与义务总是相对的,军人由于履行特殊的义务而比普通公民付出的更多,那么军人就应该比普通公民享有更多的权利。就婚姻而言,军人由于献身国防而不能与普通公民一样充分享有这一权利,那么社会就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弥补军人应当享有的权利,这也是法律公平原则的体现。

3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的提高,部队待遇,服役条件的改善,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军人的状况,也是解决军人婚姻问题的根本途径。但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短期内军人的待遇尚达不到质的飞跃,因此,国家只能采取其他措施来使军人的利益得以平衡,法律对军婚的保护就是可以采取的措施,以法律的手段使军人的权利义务得以平衡。

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影响和制约军人婚姻家庭的因素增多,同过去相比,我国目前的军婚保护工作不容乐观,特别是在一些边远艰苦的基层部队。

2 军人结婚年龄如何规定

《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但在执行过程中,其实是强制性的,通常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含)以上初婚的才能结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现役军人结婚的特别规定:

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别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军队院校生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 我是一名军人,25岁了,想结婚,怎么办理程序

领结婚证,需要在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区人民 或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 )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憨耿封际莩宦凤为脯力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时限与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4 现役军人怎么办结婚手续

1、让军人到单位计生部门领取三张表:

第一张:申请结婚报告表

第二张:结婚函调报告表和介绍信

2、如实填写后,加盖公章后,两人到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合格后将婚检证明和填写的表格一同交到部队计生部门,让办事人员找领导审批,领导签字后就可以领取“婚姻状况证明”,带着这个东西和有效证件,非军人一方带着身份证和户口本就可以正式到地方的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了。

3、领取结婚证后复印一下交到部队计生部门进行备案,可以享受军属相关福利待遇。

4、结婚函调报告表背面必须要盖章才有效,非军人一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或工作单位其中一个就行。还有就是男女25和23的年龄要求,这个必须要达到,如果达不到可以互相让一岁,男女年龄相加达到48岁就可以,双24,25和23,还有26和22,这三个组合都可以满足条

5 当兵的结婚年龄

当兵的人结婚与普通人一般情况是一样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部队一般提倡晚婚晚育。

但是部队里有些限制性规定,无形中提高了军人结婚的年龄。

2001年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义务兵、士官和学员找对象、结婚的期间和地域,作了限制性特别规定:

1、第4条规定: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2、第5条第1款: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3、第6条规定:军队院校生及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义务兵服役期间不得结婚,如果义务兵22岁当兵,到24岁想结婚,按规定就不可以了。这在无形中就提高了结婚年龄。其他情况也一样,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同样会造成结婚时间延后的问题。

6 国家对现役军人的结婚年龄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决定自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起开始施行。

这个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关系到家家户户、男女老少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它的贯彻实施,对于切实保障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家庭的和睦和个人的幸福,以至整个社会的健康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

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必须认真在部队中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全体指战员婚姻问题的管理,提倡婚姻家庭关系上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反对封建的、资本主义的歪风邪气,打击虐待残害妇女和老人的违法行为,增强守法观念,保证新婚姻法在军队中的顺利实施。 我军担负着保卫祖国和建设祖国的光荣使命,为纯洁和巩固部队,提高我军战斗力,增强军政、军民团结,现对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关于结婚年龄问题。

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军队亦应按照这一规定执行。但是,法定婚龄是结婚的最低年龄,即不到这个年龄不得结婚,而不是到了这个年龄就一定要结婚。

因此,要教育未婚的干部、战士和职工,积极响应党和 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现役军人结婚后,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二、关于干部的配偶条件及结婚问题。 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没有严重传染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禁止与反革命、坏分子结婚。 一般不得同反革命、坏分子的直系亲属,或在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等地从事反革命活动的人的亲属结婚;如对方本人历史清楚,政治上确无问题,现实表现好,亦可酌情允许其结婚。

机要人员的配偶,应该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无复杂社会关系和海外关系。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作必须的政治审查。

关于向地方 调查和索取有关干部恋爱对象证明材料的问题,按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公安部、军委总政治部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日《关于调查证明材料的规定》第一条第一、三项精神办理。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对舰艇人员、空勤人员和从事国防尖端核心机密工作的人员的婚姻问题,海军、空军、国防科委和二炮政治部可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必要的补充规定,并报总政治部备案。 三、关于战士、职工的恋爱结婚问题。

为了加强战备、搞好军民关系,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对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在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军队职工的婚姻问题,按地方 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允许结婚。 五、军队营以下干部申请结婚,由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申请结婚,由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申请结婚,一般应由所在单位的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方可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有的超期服役战士和志愿兵在探亲期间找到对象,申请结婚者,如来不及到原部队开具证明时,可由当地县、市、市辖区人民武装部出具有关证明,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凡离过婚的申请再结婚时,还须持离婚证件。

军人结婚流程是指的中国的在军队保卫祖国的军人组建家庭结婚的流程。中国的军人的气质是非常的威武的,可以说中国的军人扬我国威,为国人争脸。军人也都是要成家立业的,有一个稳定的家庭才能够更好的为祖国做贡献,那么军人结婚都要走哪些流程呢?

军人的身份和普通人是不同的,军人自然要遵守军队的纪律,而军队对于军人的结婚也是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的,那么军人结婚流程是怎样的呢?军人结婚都要办理哪些手续呢?下面就随小编一同的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流程一

军人结婚流程,打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需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但是内容是比较简单的,比如说我与某某从某年某月某日确定恋爱关系,经过了多年的自由恋爱,现在感情稳定了,打算结婚,组织新的家庭。当然有些要求写的详细一些,加上对方的基本情况,所在单位等等。 

流程二

打了结婚报告以后就可以到政工机关领取一式两份的“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写完之后再一级一级的盖公章,一般的话应该有三四个印章。 

流程三

政审函调,若对方不是地方人员就需要经过政审这一个步骤,一般都是以函调的形式来展开的。 

流程四

军人结婚流程,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都是要有介绍信的,如果说是用学员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单位一定要出具说没有发军官证。 

流程五

拍摄结婚证上面的照片,结婚证上面男女双方都需要贴上一张,还要一张是留底的。结婚证照片是要二寸的彩色的免冠合影,一共需要三张。 

流程六

带上个人的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以及照片到民政局登记即可。 看完以上的军人结婚流程是不是觉得军人结婚相对的还是要麻烦一些呢?实际上军队的服务效率都是非常高的,即便是手续多了一些,但是还是可以让军人在自己希望的时间里完成结婚登记的。大家如果说恰好是军人,又恰好是准备结婚的话,赶紧的打恋爱结婚报告吧!及早的将军嫂娶回家,及早的享受新生活。

军人举办婚礼时,穿不穿军装不该成为难题。如同“军人优先”、“征兵标语”等,不是能不能,而是没有可比性,是必然可以的。穿着军装不仅是军人荣誉的体现,也是很好的国防动员和熏陶。无论是数十上百人的集体婚礼,还是军人的个人婚礼,将军人形象在合适时机融入婚礼,不仅为军人加分,而且让全社会得到鼓舞,我们应当理直气壮地支持。

军装是军人的身份和标志,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参军后穿着军装展示的不仅是展示自我,更是军人荣誉感、使命感、自豪感和奉献感的体现,军人意味着牺牲和奉献。特别是当下穿军装外出受到一定限制、看军人只在**电视里比较多的情况下,一段军装展示,必将为军人婚礼添彩,更为亲朋好友所羡慕和震撼。何况军装与婚礼的结合神圣而圣洁。对军人本身是骄傲和自豪“我是一个兵”,对年纪大的长辈则为年轻小辈的成功幸福而高兴和赞叹,对年轻的宾朋特别是小孩儿是很好的激励熏陶与教育,常有家长在这时候对小孩说:“长大了要像叔叔一样当解放军……”此情此景,很容易铭记在人们的心中,比任何说教都管用,特别是双军人的婚礼更是一道别样的风景。

因此,我们对军装婚礼开绿灯无可厚非,让军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展示,与内务条令的要求相融相通。

一是注意军人仪容仪表形象。现在人人都是照相机和麦克风的时代,穿着军装时不同于一般的群众,军装婚礼特别是集体婚礼上,必须时时刻刻维护好军人军装威严和形象,讲究场合,抓住时机,掌握阶段,恰到好处。同时,要提醒亲友,除正规的新闻报道等需要外,少拍更不要私自把军装照晒到网上,军人主人公在婚礼的公共场所穿不穿军装都要避免不合适的动作,毕竟自己是一位军人,象吃饭、敬酒等阶段还是少穿或不穿军装。

二是展示军人图像要防失泄密。将军人形象的视频展示在亲友面前,如同一部国防教育的纪录片,也要防患于未然。虽然亲朋好友在大屏幕上未必能看出什么,但是原始视频和交给制作公司时,就不能不防着失泄密,莫让喜事成了烦恼或悲剧。

三是参加婚宴的军人以不穿军装为宜。除了参加集体婚礼的军人可以全程穿着军装、以及军人自己的婚礼上和致辞的部队领导可以着军装外,其他人员一般穿便装出席活动,同时要加强换下后军装的看管,避免丢失、被盗等情况的发生。

参加非军人或已经退役军人的私人婚礼更不宜以军装形象出席。

当然,部队或地方双拥、民政、妇联、共青团等政府部门组织的相亲会、联谊会和集体婚礼活动,军人还是穿军装参加比较好。毕竟人家看重的是军人,以军装为荣,第一印象就是军装形象。

至于军装也是战斗力,吸引着优秀青年投身国防,不畏生死,就为了一身军装;军装是信任,曾有不少大嫂大娘在车站将孩子和行李交给穿军装的军人临时看管。这一类例子不胜枚举。

军人结婚肯定是和普通人结婚不一样的。首先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就相对比较复杂。以男方为军人为例,一般是需要男方先在所在单位提交恋爱报告、然后递交结婚申请,然后填写资料,再由女方填写好相应的资料和出示婚检证明交给男方,由男方一起上交所在单位,一般审核期为一个月左右。若果审核顺利后,男方所在单位会出具一个结婚函,然后男方带着结婚函,女方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啦。

需要注意的是该结婚函有效期只有三个月,也就是说办好所有的手续之后,等结婚函批下来要在三个月内领证,不然过期,就需要重新办理所有手续。作为一名军嫂,我是深有体会的,这一路走来不容易,就连结婚程序都比正常人结婚复杂很多。结婚报告需要注意的地方也有很多,首先要双方父母皆赞成这门婚事,其次报告里所提到的相处时间也不能太短,不然想要通过审核都挺麻烦的。

女方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挺多的,具体的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婚检证明、学历证书、还有一张需要女方填写的个人资料表。其中个人资料那张表较为麻烦,要填写清楚自己从小到大的学校、老师、包括毕业后所有的工作历程,其次需要所在单位人事部盖公章、户口所在街道办盖公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盖公章。

虽说比较麻烦,但我想这也是军婚条例中对所属军人一方的保护措施,毕竟军人一方长期在单位工作,所要结婚的另一半必须通过政审合格才行。我想这不仅是对军人的一种保护,也是对军婚家庭的一种保护。

不管是对于男方还是女方来说,军婚都不容易,国家也是用相应的手段和政策来维持军婚家庭的美满幸福,希望军婚的人们都能够好好珍惜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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