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是西方,东方各国都有这样的习俗,台湾日本东南亚一带等等,很多地方都是这样的,只是习惯和个人喜好问题,中国的传统都是随夫姓,原来的女人都只有一个姓加个氏,什么刘氏,王氏没有名,解放以后提倡了男女平等,废除了很多陋习,所以现在的女生都有自己的姓名。。。。。
女子出嫁后改随夫姓,是一个非常古老的习俗。非常非常古老,古老到大约在父系社会出现左右就出现了这种习俗。这种习俗是父系社会的文化遗留的文化习俗。
究其原因,是因为在古代,女子是男子的附庸,在一个家族中只有男子是家族传承的继承者,女性最终会嫁给别的家族,所以女性在古代更像是家族的客人,是外族的亲人。所以西方女子出嫁后会改姓夫姓,以表明家族归属,虽然我们一直认为西方人的家庭观念不如中国,但是实际上或许比中国薄弱,但是还是比较强的。人是社会动物,然而人的第一个社会归属就是家庭,所以姓氏是人类共同的文化特征。
其实在中国也出现过这种文化现象,只不过是改姓,而是称呼的变化。必须姓张的嫁给了姓刘的,那么外人称呼上就称之为刘张氏,将来在墓碑上也会写成刘门张氏某某之墓。所以在中国不是没有这种情况,而是换了一种形式。现在香港台湾地区依然存在着这种现象,女子出嫁后要在名字之前添加夫姓,比如陈冯富珍。在东南亚华人圈里这种现象还是比较普及的。
现在女性的地位已经今非昔比,别说半边天了,这一片天差不多全给占了,但是这个古老的习俗却依然保留了下来,在现在这样的近似女权社会中,这个习俗是父系社会留给我们为数不多的文化烙印。
在美国欧洲等西方国家,这是传统的风俗习惯。在中国古代,妇女结婚后也会将丈夫的姓氏加在自己的姓氏之前,如今,香港地区仍保留了这一习俗。妇随夫姓的主要原因还是妇女的地位不高造成的。
从历史上看,女性婚后随夫姓的传统来源于信仰,同时得到法律的规范。大部分美国人是基督徒,《圣经》上说男女结为夫妇就成为一体,女性婚后随夫姓便是结为一体的表征,自然而然成为文化上的传统;同时在1972年以前,女性结婚后随夫姓是许多州的法律要求,比如法律规定结婚女性投票时必须用夫姓,不用夫姓就不能投票;开银行户口也必须用夫姓以及成为屋主等等。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妻冠夫姓大致在汉魏之际构成雏形,到南朝末期蔚成风气。究其原因,估计同世家大族式的家族组织逐渐形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特别是到了东晋南朝时期,以庄园为范围的同宗聚居已经是战乱年代中求得家族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形式。
作为增进家族共同体内一切成员之凝聚力的办法之一,把妻冠夫氏作为一种称谓原则确定下来,显然是必要的,而其副作用必然是妻子对夫家人身依附的关系进一步加强。
1929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第四编第三节第一千条,首次对“夫妻之冠姓”作了法律表述:“妻以其本姓冠以夫姓。赘夫以其本姓冠以妻姓。但当事人另有订定者,不在此限。
1933年和1944年,内政部先后修正公布《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其第四条规定,呈请冠姓的条件必须是“非汉人而请冠汉姓”,可知此为“夫妻之冠姓”的唯一例外。
参考资料:
日本的家庭注册制度要求夫妻结婚之后使用同一个姓氏,也就是说不可能如中国一样夫妻姓氏不同。
理论上并不强制女性随夫姓,也存在着丈夫改成妻子姓氏的情况。
不过据统计九成以上的日本女性会选择随夫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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