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精神病人能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禁止结婚的情形只有为双方为近亲时。
血亲主要是源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又称自然血亲。自然血亲基于出生而发生。
从己身开始计算,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属于直系血亲,均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血亲还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拟制血亲是指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因为其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给予其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
拟制血亲也是直系血亲,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也不是绝对不能结婚的。但是,要在疾病痊愈或稳定一段时间后(一般病情缓解2年以后再考虑),而且婚前应与配偶讲清楚,取得对方的理解,婚后可以更好的互相关心,照顾。免得一旦病情波动,对方不理解,夫妻生活不协调,家庭气氛紧张,结果不欢而散,徒增双方心理上的压力,精神上的痛苦。另外,根据遗传学的观点,双方都是精神病患者其后代遗传上精神病的可能性极大。所以,在配偶的选择上,切忌“门当户对”或同病相怜,再去挑选也有精神病史的人。也千万不能以结婚“冲喜”。为了保障病人的权力,也为了保障病人今后家庭的利益和幸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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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应禁止结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为无效婚姻,但是所有法律都没有明确指明精神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对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患者应当暂缓结婚,这是因为患者在发病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可能受到影响,可能不具备履行缔结婚姻的民事行为能力,应当等病情稳定,最好是临床痊愈后结婚,对发作频繁者不宜结婚,更不能用结婚冲喜作为治疗方法。
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精神病种类很多,如一方或者双方患有极重精神病的,有攻击、危害行为的这种人不能结婚,又如有间歇性的精神病,她恢复的时候是可以结婚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女人患精神病史能不能结婚这个问题必须符合婚姻法才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法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不可以结婚。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我们可以看出,精神病患者是否可以结婚这个问题应该视病情而定,病情稳定,并且没有复发的女人是可以结婚的。
相信通过以上介绍之后大家对这个问题已经了解的非常清楚了,对于患有精神病的人来说,慎重对待结婚生子的问题不仅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家人负责,因此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要慎重对待是否可以结婚这个问题,希望以上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
虽说婚姻自由,人人都有结婚的权利。但对于精神病患者而言,未来不确定因素太多,表面正常,什么时候发病也是未知数!
对结婚对象更不应该隐瞒病情。
婚后生活难免会磕磕碰碰,遇到吵架情绪控制不好,容易发病,不利于婚姻稳定。
婚后肯定还会有孩子,这样疾病不仅会遗传,万一自己发病时做了自己没办法控制的举动,惊吓到孩子,让孩子胆小,懦弱,造成性格缺陷会影响孩子一生。
综合来看,百害尔无一利!精神病患者,不适合结婚!
从遗传角度考虑不建议结婚。我的一个远房亲属家的儿子就娶了一个精神病人,当时结婚的时候女方父亲就轻描淡写的说女儿病,由于男方年龄大着急结婚,看女方挺正常就是不愿说话喜欢呆坐角落里也就将就了。刚结婚后没发现什么异常,但生了一个孩子后就发病了,不是打人就是躺在床上不吃不喝。现在结婚5年生了一男孩一女孩,孩子看起来挺正常但不知道将来会不会遗传母亲的病。曾经听过精神科的大夫说这个病是遗传的,最好不结婚。
从法律的角度的来说,并没有规定精神病人不可以结婚,从 社会 环境来说,满足要求的都可以结婚。但是在婚前来说,是需要告知结婚对象的。故意隐瞒属于道德问题,而且后续引发的问题会更多。如果婚后被发现,另一半出现歧视行为,那么作为过错方,这个后果是必须要承受的。两个人如果有了后代,因为隐瞒病情,导致后续孩子受到家庭以及 社会 的不公平对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从法律的角度的来说,并没有规定精神病人不可以结婚,从 社会 环境来说,满足要求的都可以结婚。但是在婚前来说,是需要告知结婚对象的。故意隐瞒属于道德问题,而且后续引发的问题会更多。如果婚后被发现,另一半出现歧视行为,那么作为过错方,这个后果是必须要承受的。两个人如果有了后代,因为隐瞒病情,导致后续孩子受到家庭以及 社会 的不公平对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应该是可以结婚的。当然应该提前告知,在知道对方是这种情况下愿意照顾对方一生,当然那是可喜可贺。不愿意也是情有可原!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能否进行结婚登记要看具体情况。对于精神疾病严重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由于不能作出正确的意思表示,不符合完全自愿的要求,故不能结婚。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如果能够对结婚作出基本正确的判断,并且能够自主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应当准许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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