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是令人嫌恶的,然而在古代皇家却常常有近亲结婚,**现象的产生。这是为什么呢?
首先,在古代等级分明严重。古人常常讲求门当户对,血统纯正。在皇家,这种现象更是严重。皇家为了保持皇室血统的纯正,皇室人员的婚配都是与大家族一起。
在维持血统纯正的同时,其实也有政治的因素。为了维护政治统治的稳定,皇帝为了巩固自身的权利,自然要采取一些手段,其中比较柔和的一种方式就是联姻。
各个家族都想要维护自己家族的利益,那么在之前坐享高位的人比如说太皇太后、贵妃等等,就会选择自己家族的女子进宫作为皇后或者皇帝的其他后宫。
其次,在古代,人们其实没有**的观点,他们认为近亲结婚并不是**,也不知道**会带来的恶劣后果,因此古代皇室都不是很健康。甚至他们认为这是很正常的。皇族认为近亲结婚是亲上加亲,使得血缘不会淡薄。
皇室的婚姻其实就是权力的博弈。如果皇帝拥有足够的权力就可以自己选择自己的爱情,但如果没有权力,皇帝要么被太后或者先皇指婚,或者为了自己的权利而政治联姻。大部分情况下就有很大可能出现近亲结婚。例如对于一些少年天子,就在很小的年纪,被指定婚姻或者很多豪门贵族争相把女儿送进皇室,想要壮大自己的家族势力。
看似真命天子的皇帝,其实在很多时候没有自己选择自由。
现在有很多的人都说不能近亲结婚,为的就是防止发生疾病或者是生出不健康的孩子,其实却是是这样的,这样的传说其实也是有很大的关系和可能的,是基因学说,涉及到一些专业的领域知识,不过,在古代的时候一些皇室却格外的喜欢和近亲结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说起皇室,你脑海中肯定浮现的是这样一些纸醉金迷的场景。这些投胎小能手们,为了保证自己血统的纯洁高贵,也为了巨额财富不至于分散,都会选择和同样等级的贵族家庭通婚。有的甚至直接和自己家里人结婚。近亲结婚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防止权力的稀释和财富的外流,从中外无数的历史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古代的王公贵胄对近亲结婚有多么痴迷。
日本皇室的万世一系
在日本,皇室可能是最奇特的。跟其他国家动不动就改朝换代不同,日本皇室存在的时间,超过一千年。之所以能延续这么长的时间,那是因为在日本,人们都把皇室当作神族,皇族的一举一动,都代表着日本最高天神的旨意。也正是因为这种疯狂的崇拜,让日本皇室内部,形成了一些非常特殊的东西。其中一个,就是近亲通婚。
甚至他们的近亲通婚,还不是表兄弟的通婚,而是同父异母的通婚。这种近代通婚的习俗,是有很高的风险的。因为一些后代的遗传病发病的几率会增加,夭折率也会增加。虽然说日本因为皇室神族的特殊身份,在编修史书时,都会为他们避讳。但我们还是可以通过一些史书上的蛛丝马迹,找到一些线索。日本有直接明文记载,有两位天皇就患有精神疾病。而且日本的明治天皇,6个兄弟姐妹,统统夭折,最后只剩下他自己。
但日本皇室为了保持自己这种神族的独特地位,所以,一直没办法废除这种习俗,只能长期保持这种近亲通婚。而且即使是日本天皇本人想废除,也会遭到皇室内部的共同反对。直到二战时期,美军占领日本后,逼着日本天皇当着全国民众面前,公开宣布,日本皇室不是神族的身份。这样一来,日本皇室近亲通婚的习俗,才出现了转机。
清朝皇室的近亲结婚
清朝后期,从道光开始,子嗣就很稀少,随后的咸丰就一个儿子,而同治、光绪、宣统就绝后了,一个子嗣没有。那么,清朝后期的皇帝为啥多数没子嗣还真是近亲结婚惹的祸!根据统计,从清太祖、太宗,到清世祖和圣祖,先后有四后、十三妃出自蒙古科尔沁等部。
同时,科尔沁部王公之女嫁给清帝的也有19人,做努尔哈赤、皇太极、福临等的皇后、妃子及皇室王公的福晋。对于这种“礼崇姻戚”关系,清朝历代统治者予以高度重视。高宗弘历亲临科尔沁巡查时,就留下了“塞牧虽称远,姻盟向最亲”的诗句,足见清代皇室与科尔沁部关系之深厚。
道光是清朝第八位皇帝,也是清朝定都北京后的第六位皇帝。到他这一代的时候,近亲结婚酿成的苦果开始显现。他一生有9个儿子,但是只有四个成活下来,得以寿终正寝。
到了清朝第九代皇帝咸丰的时候,咸丰的身板非常差,不但自己早逝,还仅生下了一个儿子,就是同治皇帝。同治皇帝早逝、没有留下子嗣。而随后继位的光绪和溥仪和同治一样,也是绝后,没有子嗣。欧洲王室的联姻
说起欧洲王室,哈布斯堡绝对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这个起源于阿尔萨斯的古老家族,是欧洲历史上最为显赫,统治疆域最广的的皇室之一。从1020年筑起鹰堡开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才正式被推翻。期间他们在欧洲开枝散叶,家族成员出任过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匈牙利,西班牙,意大利等各国的国王和公爵。
然而这个家族有一个奇葩的传统,那就是男性成员必须与近亲结婚。由于相似基因较多,携带相同隐形致病基因的几率比较大,所以更容易生出先天素质低劣的孩子。比方说上文提到的哈布斯堡家族,他们家族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下巴和嘴唇前凸,俗称“哈布斯堡下巴”。
170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忽然衰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近亲结婚导致的男嗣断绝。而王室的最后一位直系继承人卡洛斯二世,简直是近亲结婚害人一生的典型案例啊!都能够写到生物课本里,做一道遗传学题目了。
他爸爸腓力二世先娶了他的表妹葡萄牙公主玛利亚,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贡献了一朵耀眼的奇葩—唐卡洛斯。这位卡洛斯是卡洛斯二世的哥哥,他前鸡胸,后罗锅,还继承了家族里那特有的前凸的下巴和嘴唇,颜值都低到马里亚纳海沟以下了。不仅容貌难看,他还性情乖戾,被他爸一怒之下囚禁监狱,最后抑郁而终。
之后腓力二世又娶了他侄女,生下了卡洛斯二世。他和他哥一样颜值偏低,且身体素质不太好。卡洛斯患有多种遗传疾病,还跛足,直到十岁才学会走路。最悲催的是,作为一国之主,人家并没有生育能力。国王当到这份上,也是悲催啊。
由于没有子嗣,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就此断绝,落入旁支。还引起了西班牙王位继承之战。而其实这场战争打来打去,都是五百年前是一家的人在打。果然欧洲历史就是高兴时我们来通通婚,不高兴时我们来打打架吧。
“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乐”,这是《原君》中的一句话。
古代帝王确实如此,但凡是他们看上的女子,不管是谁,就算是自己的至亲之人也不放过。
在古代皇室的**婚姻中,有些皇帝与母亲**,有些有姑母**,有些与姐姐**,还有一些与外甥女**。
那么为何古代皇室多**婚姻呢?

与母亲**的刘骏,和与姐姐**的刘骏之子。
刘骏是我国历史上记载的唯一一个与亲生母亲**的皇帝,在南北朝时《魏书》中记载了刘骏的**事件。
当时刘骏虽有嫔妃无数,但是他每天夜里不去宠幸嫔妃,而是住在太后的寝宫,经常有二人房事的一些声音传出。
刘骏是个*乱的君主,他的儿子刘子业和他一样。刘骏去世后,刘子业继承了皇位。这个刘子业也是十分好色,他的姐姐山阴公主,或许是受父亲和弟弟的影响,是个性需求特别旺盛的女人,养了不少男人。后来他们姐弟二人竟然开始了为人不齿的**生活。

与舅母、婶婶等**的完颜亮。
金废帝完颜亮也是个好色的人,他这人为人十分残暴。为了将皇权牢牢握着,完颜亮杀了不少大臣,就是皇族也不放过,而这些大臣的妻子和女儿大多被完颜亮霸占。
完颜亮曾经还看上了自己的亲舅母,为了能得到舅母,他更是不择手段。之后完颜亮又与自己的婶婶有过一段时间的性生活。

与亲外甥女**的汉惠帝刘盈。
汉惠帝刘盈的皇后是张嫣,这个张嫣是鲁元公主的女儿,而鲁元公主是汉惠帝刘盈的亲姐姐。
后来汉惠帝娶了张嫣,并册立她为皇后。不过这一切都不是他自愿的,而是他的母亲吕雉替他操办的。
我国历史上皇家的**远不止这些,那么为什么古代皇家之人,饱读诗书,却有那么多的**婚姻呢?

皇家**婚姻的几个原因。
皇家之人,从小接受着最好的教育,所以礼义廉耻他们都是知道的,其实皇家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皇帝权利至高无上,没有约束。在今天,我们社会中的权利都是相互制约的,最终都要按照法律办事。可是古代不同,古代“刑不上大夫”,朝廷的法律,对很多皇族来说没有用。
第二,古代人医疗不发达。今天我们知道近亲三代不可以结婚,因为那样会增大一些隐性遗传疾病的发病率。可是古人并不懂这些,所以他们会毫无忌惮地近亲结婚。
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也备受全社会瞩目。中国的婚礼大操大办之风始于何时?古代是如何禁止婚礼大操大办奢侈之风的呢?
先秦时期婚礼重人情不铺张
先秦时期婚礼重人情不铺张
《礼记·郊特牲》记载“昏礼不贺,人之序也”
结婚是人生大事,举办婚礼也是人之常情。早在先秦时期,中国人就认识到了婚礼意义之重大。《礼记·郊特牲》称,“天地合,而后万物兴焉。夫昏礼,万世之始也取于异性,所以附远厚别也……”
古人将婚姻看得很重要,为此还整出了一套结婚程序:从“纳采”开始,要经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到最后的“亲迎”等六个步骤,此即所谓“六礼”。
在“亲迎”这最后一个环节,要办婚宴招待亲朋。亲朋也会送上一份贺礼,此即人们所说的“随礼”。这“礼”,民间又称“红包”,有的直接称为“份子钱”。
但在先秦时期,古人结婚并不提倡互相随礼,《礼记·郊特牲》中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不仅如此,现在农村仍在流行的结婚时吹吹打打那一套,即用来调节婚礼喜庆气氛的奏乐程序也都不要,用古话来说,叫“昏礼不用乐”。
先秦人为什么要求“昏礼不贺”?他们认为结婚是“人之序也”,即人生的一个自然传续过程。所以,先秦时期民间的婚礼大多都很俭朴,一般不会大操大办。
从相关文献来看,先秦时期民间确实没有大操大办的记载。《礼记·曾子问》中有一段孔子与曾子的对话,孔子谈到当时的婚俗时说,嫁闺女的人家,“三夜不息烛”;娶媳妇的人家,“三日不举乐”。
孔子还就此作了自己的解释,认为前者是思念骨肉分离,后者则感怀生死无常,所以娶媳妇回来传宗接代。如果当时婚礼热闹非凡,孔子绝对不会说“三日不举乐”。
这种“昏礼不贺”、“昏礼不用乐”的制度,一直到秦汉时期才被打破。
秦汉时期婚礼大操大办之风开始盛行
汉高祖刘邦颁布禁酒令“禁塞嫁娶饮酒食肉”
到了秦汉时期,先秦时的一套制度没人遵守了,婚礼开始讲究起来。
但在西汉初年,朝廷还是不提倡婚礼大操大办的,《晋书·礼志中》中记载了刘邦(汉高祖)当皇帝时曾下令:“禁塞嫁娶饮酒食肉”。
显然,这是针对婚礼大操大办的现象提出的。据《汉书·陈平传》记载,西汉的开国功臣之一、位至丞相的陈平,当年家里很穷。户牖乡富人张负见他相貌不凡,决定把守寡五次的孙女嫁给他。但定亲后,陈平无力置办酒宴,是张负予其“酒肉之资”,方得完婚。
陈平是在西汉建立前结的婚,由此可见,办婚礼讲排场在秦代已兴起,到了西汉中后期更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盐铁论·散不足》记载:“古者,燔黍食稗,而捭豚以相飨。其后,乡人饮酒,老者重豆,少者立食,一酱一 肉,旅饮而已。及其后,宾婚相召,则豆羹白饭,綦脍熟肉。今民间酒食,肴旅重叠,燔炙满案,臑鳖脍鲤,麑卵鹑鷃橙枸,鲐鳢醢醯,众物杂味。”意思是说,以前举行婚礼,用肉汤米饭,再加一些切细的肉块和熟肉招待客人。而现在,鱼肉重叠,烤肉满桌,大鱼老鳖,鹿胎、鹌鹑、香橙……不仅十分丰富,而且越来越铺张。
当时,一些郡国为此专门颁布了地方版“禁酒令”——“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召贺”。
但西汉第七位皇帝刘询(汉宣帝)认为此举不妥,于五凤二年(公元前56年)秋天,下了一道诏书,指示“勿行苛政”。
《汉书·宣帝纪》记载,刘询认为,婚姻之礼,是人伦中的大事;酒食会友,是行礼乐时使用的。禁止老百姓嫁娶时摆设酒食,以相庆贺,等于将乡里亲朋间应有的礼仪废除了,令民无可欢乐,这不是教化老百姓的好办法。
刘询还引用《诗经》上的“民之失德,乾糇以愆”一语,强调自己开禁观点的正确。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人们互相之间不和,大多因为在饮食上照顾不周。所以刘询指示,禁止再搞“禁酒令”。
刘询的本意,或许是想通过正常的婚礼仪式,让婚礼办得热闹点,使民间欢乐和谐,但他忘记了操办酒席容易引起铺张浪费这一最基本的规律。刘询的“开酒令”一传达下去,民间奢侈之风大起,婚礼如果不大鱼大肉地大操大办,生怕别人看不起。
汉宣帝的“开酒令”,不仅影响了当时婚礼风俗,对后世婚礼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汉宣帝的“开酒令”是古代中国婚礼大操大办的“第一号令”。
魏晋南北朝刮起“奢侈婚风”
南朝齐武帝萧赜下诏“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人们对婚礼更为重视,刮起了“侈婚风”。因为婚礼过于讲究,这一时期还产生了许多新的婚俗,如新娘在婚礼中用扇子挡脸的“却扇之俗”、新娘打扮完毕用细纱蒙面的“盖头之俗”以及夫妻之间的“交拜之礼”,均出现于晋代。“闹洞房”风俗在这一时期,也特别盛行。
传统婚礼中的同牢、合卺之礼依然保留,但所用器物更讲档次。所谓“同牢”是新婚夫妻一起吃肉的礼俗,“合卺”则是新郎新娘在洞房里喝交杯酒的礼俗。当时的南朝,行同牢之礼时美食毕设,合卺之行则使用金银玉器,用品极为奢华。
《南齐书·武帝纪》(卷三)记载,永明七年(公元489年),齐武帝萧赜下诏,欲遏制婚礼中这股不正之风,称“晚俗浮丽,历兹永久,每思惩革,而民未知禁。乃闻同牢之费,华泰尤甚。膳羞方丈,有过王侯”。
针对“奢侈婚风”,萧赜指示相关部门拟订规约,公布于众,并限定摆设婚宴的规模,让合卺之礼不至于亏欠的同时,又能做到婚礼俭朴。最后特别强调,“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后来的齐明帝萧鸾,还组织朝臣讨论,将行合卺之礼时所使用的器皿,由金银器改为陶器。
同一时期的北朝,婚礼奢华同样不逊南朝。由于婚礼浪费严重,相互攀比严重,已影响到国家财政和社会稳定,朝廷及有识之士都不时指出侈婚的危害,提倡节俭办婚礼。《北史·临淮王谭传》记载,当时的皇族子弟元孝友曾进言:“请自兹以后,若婚葬过礼者,以违旨论。”北魏官员崔猷也曾提出类似的禁侈主张。《周书·崔猷传》中称,“时婚姻礼废,嫁娶之辰,多举音乐”,有钱人家“衣服奢*”,崔猷上书请求“禁断”,得到了朝廷批准。
唐宋时期,婚礼内容又有新的发展,比魏晋时花样更多,如催妆、障车、百子帐、转毡、撒帐等风俗,都日渐兴起。这一时期婚礼大操大办现象不再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但自春秋时一直强调的“昏礼不用乐”,首度被官方否定。
宋太祖开宝元年(公元968年),行将灭国的南唐曾议订婚礼,经过一番争论后,知制诰潘佑的意见被唐主采纳——婚礼可以用乐。这是春秋以来,第一次由朝廷明文规定婚礼可以用乐的记载,中国人举办婚礼时请吹鼓手助兴遂成为一种风俗,一直流行到现代。
元代婚礼“聘财无法奢靡日增”
元大德八年朝廷颁布诏书“亲礼筵会,务从省约”
在禁止婚礼大操大办方面,其实历朝都有过限制,制度规定较详细、严格的,应该是元代。
元代虽然由北方蒙古族统治,但汉族风俗仍主导时人的婚姻生活,婚礼大操大办之风仍然盛行,“聘财无法,奢靡日增,至有倾资破产,不能成礼,甚则争讼不已,以致嫁娶失时。”因为办不起像样的婚礼,一些男女竟然不能及时嫁娶,可见当时的结婚成本确实太高了。
元代官员胡祗遹在《论农桑水利》中这样记述:“今日男婚女嫁,吉凶庆吊,不称各家之有无,不问门第之贵贱,例以奢侈华丽相尚,饮食衣服拟于王侯,贱卖有用之谷帛,贵买无用之浮*,破家坏产,负债终身,不复故业,不偿称贷。”
面对奢侈的婚礼习俗,元朝对彩礼、宴席诸方面都做出限制性规定。大德八年(公元1304年)正月,元朝廷颁发婚礼“限酒令”,诏书中明确要求,“亲礼筵会,务从省约”。对聘礼和宴席的开支花销,定出如下标准(上限)——
上户,金1两,银5两,彩缎6表里,杂用绢40匹;中户,金5钱,银4两,彩缎4表里,杂用绢30匹;下户,银3两,彩缎2表里,杂用绢15匹。举办宴席,上、中户不得超过三味,下户不得超过二味。
当时,不仅婚礼互相攀比,随礼之风也大行其道。在官场上,有时干脆直接从每个人的工资(俸禄)中扣除“份子钱”,有的份子钱竟让月工资“十除八九”。此风甚至影响到官场的廉洁,朝廷特规定,以后随礼不得从工资中扣除,违反者法办。此规定还形成了法律条文,《元典章》中称:“如蹈前辙,许监察御史廉访司体察明白,以赃论罪。”
声明:“一方钩沉”栏目文章系著名历史学者倪方六先生供本报专稿,摘转请务必与作者本人联系。
不算太严重。
以前有规定是同宗不能结婚的,不过皇室案例也还是挺多的。
1、汉惠帝被吕后所迫,娶了自己的外甥女张嫣并立为皇后。不过据说刘盈非常有节操,并没有碰过她。以至于皇后死时候宫女换装时候发现她仍是处子之身。
2、三国时,在孙权的主张下,孙休娶了自己的孙鲁育之女,也就是自己的外甥女。还生了孩子。
上面两个,还可以说是政治需要,而且是明媒正娶,但接下来的就很蛋疼了,完全是皇帝个人的兽欲。
3、金国海陵王,经常让自己的姐姐、小姨子这些进宫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甚至要立自己的外甥为妃。在野史上还有说,他让他姐姐和外甥女入宫侍寝,玩双飞,结果母女二人还因此争风吃醋争宠的,也算一朵大奇葩。
扩展资料:
禁止近亲结婚
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双方有较多相同的基因,容易对生存不利的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传递(即纯合),因而容易出生素质低劣的孩子。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人群中每个人约携带 5 ~ 6 种隐性遗传病的致病基因。
在随机婚配(非近亲婚配)时,由于夫妇两人无血缘关系,相同的基因很少,他们所携带的隐性致病基因不同,因而不易形成隐性致病基因的纯合体(患者)。
而在近亲结婚时,夫妇两人携带相同的隐性致病基因的可能性很大,容易在子代相遇,而使后代遗传病的发病率升高。
因此,根据我国目前的人口形势和医疗水平,为了尽量减少近亲结婚造成的遗传缺陷,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近亲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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