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改嫁孩子可以改姓。
给孩子改姓,必须经过另一方的同意,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子女到底随夫妻哪一方的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经过父母协商确定下来的子女姓名,在户籍登记确定后:
1、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在未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改变;
2、改嫁后小孩可以改姓,但不得擅自改姓,未成年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者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进而发生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申请变更子女姓名。
以浙江省为例,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
(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一般来说,
古代女性出嫁后
会冠上夫家的姓氏,
但并不会改变自己的姓氏。
现代女性也不会出嫁后改变自己姓氏。
当然,公民享有姓名权,
可以自由更改姓氏和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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