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到原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要用身份证和军官证(士兵证)
1、到你的干部部门领一张表
2、拿着这张表到女方的单位或街道办或村委会盖章
3、再着这张表到你(连)党支部和(营)党委盖章
4、将表交回干部部门,取得结婚介绍信
5、上女方的区或乡镇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1、军人向单位提交结婚申请表。
2、结婚申请经逐级审批同意后,政治部]向非军人单位发调函审查。
3、非军人单位审查情况返回部队,经部队审查合格后通知军人单位。
4、向军人单位递交申请结婚表(男女各张)。
5、男女双方进行婚前检查,并向军人单位提交体检表。
6、向政治部批查并经政治部审查合格后,发给结婚介绍信。
7、男女双方本人持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到民政局就可以进行婚姻登记。
一、通常的步骤:
(一)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二)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三)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四)开结婚介绍信。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五)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六)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军队人员不得与其结婚
(一) 属于外国公民、无国籍人的;
(二) 取得国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
(三) 不符合军队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对配偶的相关政治要求的;
(四) 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结婚的其他情形。
三、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 本人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在拟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前至少30日,经所在党支部逐级向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申请结婚报告表》等材料;
(二) 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采取函调等方式,对其结婚对象进行政治考核;
(三) 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规定权限呈报审批,并附《申请结婚报告表》、《结婚函调报告表》等材料;
(四) 有审批权限的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同意后,出具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法律分析: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申请。军人结婚时,必须与未婚妻(夫)亲自到双方中的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3、登记。经过审查,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二楼的不了解情况,军人是没有户口的,以前连身份证也没有,结婚是用军官证的,不过现在有身份证了。
另外,办准生证是不要老公的材料的,只要结婚证和女的户口本,你可以直接到民政部门反应,老公是军人没有户口的。
一、军人办理结婚手续的相关规定
1、现役军人办理的地点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注销的机关能够是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军人退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
2、军人办理结婚注销该当出具什么资料
军人办理结婚注销,该当出具军人身份证件开设离岸帐户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
3、军人办理结婚注销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状况解决
军人办理结婚注销时,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件的,能够又核发军人身份证件的部门出具军人身份证实替代,军人身份证实存档。
4、军人婚姻情况证实的要求
出具军人婚姻情况证实,该当照实填写受理结婚注销的婚姻注销机关称号、对方姓名、军人姓名、出生日期等根本状况,同时注明出员和出证职员联络电话,加盖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印章。
二、军婚规则解读
单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现役军人是斧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具备军籍的职员。服役军人、复员军人、改行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备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度法律的特地爱护,法律对军婚的、等成绩均有特地规则。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公布了《对于戎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暂行规则》,规则:①对于结婚春秋,要求未婚的戎行干部、战士和职工,呼应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②对于戎行干部配偶的前提,比普通公民严格,必需是历史分明、思维提高、政治牢靠、作风正经的无重大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概不准与本国人或寓居在香港、澳门的职员结婚。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需请求团级政治机关审查赞同,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需请求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赞同,而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实,能力到办理结婚注销手续。中国规则了,对军婚予以特地爱护。毁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则:“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许结婚的,处3年以下。”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屡次对此规则作出,指出:单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许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有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解决意见,而后由人民法院审理裁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赞同;如军人不赞同,而且原婚姻根底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合理理由的,应答非军人一方入行压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停或裁决不准离婚;假如夫妻感情确已决裂,或军人一方有严重差错,婚姻已不能持续维持的,经调停和好有效,该当经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维工作,调停或裁决准予离婚。
为了维护军人的非法权利,保证部队建立,我国法律确立了军婚非凡爱护准则。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的意。”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国防法第五十九条也都作了相应规则。这次婚姻法修改草案第三十三条又一字不差地维持了原婚姻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则。作为一项宪法准则,包括结婚自在和离婚自在,其效能不容质疑,也不可冲突。
依据下面可晓得,国度为了爱护现役军人的婚姻,用制订法律的方式给现役军人一些非凡的婚姻权益。军婚要办理的手续良多,甚至要查你的婚史很恋爱史等等。而且法律上对军婚的离婚也做了非凡规则:《对于贯彻民事政策法律若干成绩的意见》第九条第二款中规则:“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应按婚姻法第二十六条规则入行审理。军人不赞同离婚时,应教育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绝量调停和好或裁决不准离婚。”还有:毁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许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构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遭到国度法律重点爱护,毁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遭到刑法的严峻打击。也就是说假如有一天,你离婚不成,想着另外找个男冤家解闷,那惨了,间接军事法庭送往坐牢!毁坏军婚是有罪的!
为结合戎行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戎行贯彻施行〈婚姻法〉若干成绩的规则》,对军人早婚春秋、配偶前提等诸多成绩作了详细规则。因为军人职业具备非凡性,这些规则与《婚姻法》的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注册香港公司。
尊重社会私德的特地规则。现役军人在解决婚姻关系上,该当典范恪守《婚姻法》,尊重社会私德,不得,不得发作婚外性关系。
早婚春秋的特地规则。戎行倡导和激励早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早婚。其详细激励措施是:单方早婚的,除享用国度规则的3天外,各另添加早婚假7天。在处分假,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讲演审查顺序的特地规则。现役军人该当慎重地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该当自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讲演,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入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前提的特地规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该当是政治牢靠、思维提高、操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现役军人请求的特地规则。依据《规则》的无关规则,现役军人请求结婚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担任审批。营职、业余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称的文职干部、士官、戎行正式职工请求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军人结婚必需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请求,经审查赞同后,填写《请求结婚讲演表》作为回档资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实》,作为注销结婚的根据。
任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地规则。任务兵一概不准在部队外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准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外部找对象结婚;戎行院校成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时期不得结婚。值得留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外部找对象结婚,是准则上要求。依据《规则》,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则限度的情景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职员和个别春秋超越30周岁归客籍找对象确有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内地国境县、沙漠区、国度划定的边遥地域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退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自己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合乎外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外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赞同,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署改行军人就地安顿的,可容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三、军人结婚特地规则
为结合戎行实际贯彻《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戎行贯彻施行〈婚姻法〉若干成绩的规则》,对军人春秋、配偶前提等诸多成绩作了详细规则。因为军人职业具备非凡性,这些规则与《婚姻法》的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
私德的特地规则。现役军人在解决上,该当典范恪守《婚姻法》,尊重社会私德,不得,不得发作婚外性关系。
早婚春秋的特地规则。戎行倡导和激励早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早婚。其详细激励措施是:单方早婚的,除享用国度规则的3天外,各另添加早婚假7天。在处分假,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讲演审查顺序的特地规则。现役军人该当慎重地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该当自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讲演,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入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前提的特地规则。现役军人的配偶,该当是政治牢靠、思维提高、操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现役军人请求的特地规则。依据《规则》的无关规则,现役军人请求由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担任审批。营职、业余技术10级以下军官和职级相称的文职干部、士官、戎行正式职工请求结婚的,由团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现役必需提前1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请求,经审查赞同后,填写《请求结婚讲演表》作为回档资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情况证实》,作为注销结婚的根据。
任务兵、士官和学员恋爱、结婚的特地规则。任务兵一概不准在部队外部或注册BVI公司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准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外部找对象结婚;戎行院校成长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时期不得结婚。值得留意的是,士官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外部找对象结婚,是准则上要求。依据《规则》,士官恋爱、结婚不受上述规则限度的情景有以下两种:对孤儿、伤残职员和个别春秋超越30周岁归客籍找对象确有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在内地国境县、沙漠区、国度划定的边遥地域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退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自己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合乎外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外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赞同,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署改行军人就地安顿的,可容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以上为军人结婚特地规则, 私德的特地规则。现役军人在解决婚姻关系上,该当典范恪守《婚姻法》,尊重社会私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作婚外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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