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浏览新闻的时候,看到一则关于“女子出嫁被取消村民资格无权分土地”的报道。在这则报道下面,小伙伴们各抒己见,发表了不同的意见。
有的小伙伴觉得这样的事很常见,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也有小伙伴认为这样的行为就是赤裸裸的xing 别歧视,区别对待;还有小伙伴说自己也经历过类似的事情,但是最终不了了之,劝当事人不要再白白浪费力气了。接下来,咱们就先聊聊这件事,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河南郑州岗李村的张女士因为出嫁的缘故被取消了村民资格,最终导致无权再去分土地。对于村里这样的做法,张女士表示难以理解,并向法院提起了多轮诉讼。但是一审、二审,都以张女士的失败宣布告终。
该村村民会议表示:“闺女只要一放炮出嫁,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家里没男孩的家庭,多女孩的家庭,可以招一个女婿,只承认招一个,如果招第二个不享受村里任何待遇”。而张女士是家里的第二个女孩,虽然也招了上门女婿,但是属于不享受任何待遇的那种。
其实,这件事不仅仅像我们看到的那么简单,里面还有许多的事情牵扯,在这里我也就不细去说了。咱们还是讨论一下所谓地“男女为什么不能同等对待”的事情吧。
在一些人的眼中会认为村里这样的做法就是“重男轻女”,有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心态。不可否认可能存在这样的心理,但我觉得主要的原因并不是这个。
因为分土地是按照户数去分的,假设外嫁女可以在本村分得土地,那么男方又在他所在的村分得了土地,这样不就意味着一户分到了两块土地吗!这种行为可能会涉及到违法。
也有人会说,让他们签订协议,规定只能一方在所在的村能分的土地。那这就表示需要双方所在的村去协同调查,不仅繁琐而且难度也会比较大,实际操作起来还可能引发各种矛盾。
我这么讲也并不是说外嫁女就没有资格去分土地,只是想表明问题并不是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更不能用于说明男女没有被同等对待。
同时我还想说,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即使是性别也一样。有的事情是女性优于男性,而有的事情则是男性优于女性,这很正常,只要在绝多数事情上是公平的我觉得就可以了。
广西藤县失踪男童在距家四公里山上找到,孩子在这段时间里肯定遭遇了很多困难。小孩子一般特别容易饥饿,但是山里也没有太多食物,也没有充足的水源,尤其是在夜晚的时候,温差比较大,孩子也需要忍受寒冷。不过还好,孩子比较健康,身体只是受了一些轻微的擦伤。在几百人的共同努力之下,小孩子也安全的回到父母的身边。
这个小孩子肯定感到非常饿,而且也很渴,小孩子只有3岁左右,他是在2022年8月9日下午1:30的时候,从家门口走失的父母心里非常的担心,原本以为他会被人贩子拐走,但是大家依旧没有放弃寻找孩子的决心。村子里的村民以及公安机关,镇政府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开始在家的附近寻找,而且还出动了无人机以及警犬。通过地毯式搜查,最终在2022年8月12日10点左右,大家在山里找到了这位失踪的小男孩,并没有生命危险。难以想象这么小的孩子居然能够在山顶待了三天左右的时间。
昼夜温差比较大,孩子肯定在夜晚的时候比较寒冷,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比较单薄,虽然是夏天,但是凌晨的时候温度还是比较低的。不过还好当地有关部门能够立刻采取措施及时找到孩子,如果再拖延几天的时间,孩子的身体肯定非常糟糕。
山里面的虫子比较多,孩子的衣服非常脏乱,被找到的时候,立刻就给孩子一瓶水,孩子双手抱着矿泉水的样子,非常可怜。孩子的腿以及胳膊都受到了轻伤,而且也有被虫子咬的痕迹。这件事情有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一些心理影响,所以父母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一定要守在孩子的身边,尽量帮他缓解内心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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