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Dantri新闻2月4日报道,这家人来自越南富寿省安立县的一个村庄,Ngo Van Dung和妻子生下了3个孩子。然而,本来就残疾的夫妻俩,生活已经够困难了,生了孩子之后更是吃了上顿没下顿,一家人每天都面临着吃不饱饭的境况。
据报道称,由于出生时就患有双腿萎缩,Dung从小到大都只能依靠轮椅生活,也根本无法出去工作,更别提娶妻生子了。本来以为可能要孤独终老一辈子,没想到10年前Dung认识了智力上有所缺陷的妻子,二人不久后便结为夫妻,开始一起生活。
虽然二人生活苦了点,但幸福让他们忘却了这一切。然而,接连3个孩子的出生,又给了这个残疾又贫穷的家庭不小的压力,一家人的收入都来源于妻子每天去市场上卖点菜,而行动不便的Dung根本无法工作,只能在家照顾孩子。
Dung的3个孩子分别是今年9岁的Ngo Thi Quynh、6岁的Ngo Thi Chi和4岁的Ngo Quoc Chinh,他们好久没有穿新衣服了,都是捡亲戚邻居家不要的衣服来穿。除此之外,孩子们也经常吃不饱饭,常常一碗饭要3个孩子分着吃。
环顾Dung家的房子也是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除了一张床之外,再也没有什么家具和家用电器了。Dung说:“有的人会给我们爱和理解,也会对我们伸出援助之手,但也有很多人责怪我们,既然养不起为什么要生这么多孩子,只会让孩子跟着受苦。”
当地慈善机构在得知了Dung的家庭情况后,将他们的故事发布到了网上,很多爱心人士都纷纷组织了募捐,相信善款很快就能被送到Dung一家的手上。
智力包括记忆、观察、想象、思考、判断等。这个能力包括以下几点:
理解、判断、解决问题, 抽象思维,表达意念以及语言和学习的能力。当考虑到动物智力时,“智力”的定义也可以概括为:通过改变自身、改变环境或找到一个新的环境去有效地适应环境的能力。智力也叫智能,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智力包括多个方面,如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分析判断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智力的高低通常用智力商数来表示,是用以标示智力发展水平。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智力不指代智慧,两者意义有一定的差别。
这要看其智力残疾是到什么程度,比如,虽然智力低下,但是仍然可以表达自愿结婚意思的智力残疾人,是可以结婚的。但如果无法表达结婚意愿的智力残疾人,是不能结婚的。
01、什么是智力残疾人所谓智力残疾人,就是智力明显比正常人低,且还有一定的行为障碍的人。比如,18岁的人,智力水平只有6岁儿童的水平,就算是智力残疾。
02、你个人支持智力残疾的人结婚吗我个人认为,不管是什么水平的智力残疾人,都不应该结婚,你可以恋爱。但是不要结婚生子,因为大部分的智力残疾都是遗传性的。比如,父母都是智力残疾人,生出来的孩子有很大的可能也是智力残疾人。而且,父母都需要双方的父母来照顾了,再生个孩子,又需要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照顾,那这孩子长大了以后谁负责。
有一些地方的男人,娶不到老婆,就找智力残疾人给自己生孩子。结果,本身自己就很穷困了,还娶了智力有问题的妻子,生了一堆智力有问题的孩子,孩子和妻子过得更哭了。
03、应该要规范智力残疾人的结婚标准即使是能自愿表达结婚意愿的智力残疾人,在没有一定收入水平的前提下,也不能结婚。可以定一个标准,比如月收入不得低于2000元,这也是为智力残疾人结婚有个保障。如果智力残疾人有自己的一门手艺,两个人月收入肯定不会低于2000元的,那你结婚生孩子也是可以过活的。
只要是能提供自己的存款证明的或者月收入证明的,且有自愿表达结婚意愿能力的智力残疾人,就可以结婚。这么做,也是为了让他们的后代能好过一点。
智力低下的人是可以结婚的,结婚以后还可以要宝宝,智力低下的遗传几率是有,但是不会百分百的去遗传,所以如果想让弟弟结婚,是可以去结婚的,只要是对弟弟有帮助的都是可以的,当然这里地下也是分程度的,如果弟弟只是轻微的智力低下,是可以结婚生子的,如果特别严重就不要了。法律只对有传染疾病或其他对婚姻有影响的疾病不能结婚,但也不是禁止。对自己生活不能料理的智障民政是不会核准的,因为双方无法承担婚约的责任,对轻度有有生存能力的民政会核准,但是计生部门会在婚检时候要求绝育,因为这样对国家对个人都是有益的。要先去检查确定是否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况,一般严重的智力落后患者,如严重呆傻等不宜结婚。
弱智是否能够结婚,要是情况而定,主要是依据形成患者弱智的原因。如果考虑到下一代的话,具有遗传因素的弱智患者需要动员进行绝育手术之后才可以。而对于那些由于外伤造成脑部受损而形成后天的智力障碍,这样的患者不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智力,是可以结婚的,如果对方有能力抚养孩子,这样的患者也是可以生育的
新婚姻法解释有智力障碍人能否结婚
智力障碍者在法律上属于不完全行为能力人 。人可以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后两者都没有自己决定是否结婚的主体。如果对方是完全行为能力者,那就由对方决定,离婚也是如此。如果双方都是无完全行为能力者,则由双方监护人决定,离婚也要双方监护人达到意见一致才可离婚。
新婚姻法对肝病人能否结婚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可以结婚。
最新婚姻法解释规定,男女几岁能结婚?最近没有新的婚姻法解释。
规定还是男22周岁,女20周岁。
如有疑虑,可以去最高法院网
婚姻法中是否约束智力障碍者结婚生孩子?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智力障碍者属于残疾人。不在禁止行列。
对新婚姻法解释有什么要说的么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2月2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是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强调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有效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是对原司法解释存地的瑕疵的完善,是对离婚者编造虚假债务恶意坑害对方的有效竭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分别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新婚姻法解释会推高房价晕了,是不是最近那个什么婚后父母赠予也属于个人财产的那个婚姻法?真是气死我了!把财产分的这么清楚,就是为了离婚做打算嘛!爱情本来是单纯的,但是一提到婚姻就复杂了好多!
新婚姻法颁布之前结婚的也是用新婚姻法来解释吧。是的,所有法律都一样
新婚姻法 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1〕18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当事人以结婚登记程式存在瑕疵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撤销结婚登记的,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条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第十三条 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援。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十九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牴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案例发生在婚姻法解释三之前,起诉在婚姻法解释三之后,能否适用婚姻法解释三适用法律,以起诉时间为准,起诉时间在颁布实施规定日期之前的,则不适用。在其后的,则适用。
法律依据为《婚姻法》解释规定的实施日期。
比如《婚姻法》解释中有如下条文:“本解释自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而起诉时间为2011年8月14日,则适用于该项解释。
求解释新婚姻法 ?首先是房产证做在谁名下,这点很重要。
如果在男方,那么房子属男方,但贷款部分属于共同,可以要求分割补偿。
如果在女方名下,那么属於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产证上双方都有名字,那么就根据房产证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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