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夫妻或恋人,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受感情的支配,为了取悦对方,泄露工作机密,给工作和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严重者甚至还会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声誉的损害。如果结婚的双方是上下级,更会给工作带来管理上的不便。为此,个别企业出于种种考虑,把限制员工之间的结婚写进了劳动合同。他们认为,这是作为企业的一项劳动纪律归入劳动合同内容里,是受法律保护的。况且,员工自己完全可以自主选择去留,公司并没有任何强迫的表示,所以不可能干涉到员工的婚恋自由。
这是一个比较微妙的问题,因为涉及到礼金的问题,不同的文化、地区和公司都可能有不同的惯例和规定。在一些地方,收礼金是一种礼仪和传统,而在另一些地方,则被视为不道德或违法行为。
作为一个职场人士,我认为应该遵守公司的规定和道德准则。如果公司规定不允许员工给同事结婚收礼金,那么我们应该遵守公司的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矛盾。如果公司允许员工给同事结婚收礼金,那么我们可以考虑是否参与。
如果这是一个不熟的同事结婚,我可能会考虑给一定的礼金,但不会过多。如果这是一个公司同事结婚,我可能会更倾向于给一定的礼金,因为这是一种公司文化和团队建设的体现。但是,在给礼金时,我们应该考虑到自己的财务情况和礼金的合理性,避免超出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或引起他人的不适或误解。
当然,无论是否给礼金,我们都应该以一个恰当的方式表示祝福和支持同事的婚姻。可以通过发贺卡、送小礼物、参加婚礼等方式表达自己的祝福和支持。在处理这个问题时,我们应该考虑到公司的规定、自己的经济能力和礼仪的合理性,避免因为一时冲动或盲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矛盾和损失。
如果公司进行了行政统一收礼金,您是否应该参与取决于您的个人价值观和公司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需要考虑的因素:
一、公司的政策和规定:
一些公司可能允许或者鼓励员工在同事结婚时进行礼金的集体赠送,但也有一些公司规定员工不能参与此类礼金活动。如果公司规定员工不能参与此类活动,那么您应该遵守公司规定,不参与此类活动。
二、您的个人价值观:
在某些文化中,集体送礼是一种表达祝福和尊重的方式。如果您认为这是一种合适的方式,且您希望向同事表达祝福和尊重,那么您可以参与此类活动。如果您认为这是一种不合适的方式,或者您不想参与此类活动,那么您可以选择不参与。
三、礼金的金额:
如果您决定参与此类活动,您应该考虑礼金的金额是否适当。您应该根据您的经济状况和关系程度来决定适当的金额。不要因为压力而给予过多的礼金,也不要因为想表现自己而给予过少的礼金。
四、您的职业形象:
您应该考虑您参与此类活动对您职业形象的影响。如果您觉得参与此类活动会损害您的职业形象,那么您可以选择不参与。
总的来说,公司同事结婚是否给礼金取决于您的个人价值观和公司规定。如果您决定参与此类活动,您应该根据适当的礼金金额来决定,不要过多或过少。
近日,网上公布了一则信息,员工结婚宴请同事遭举报后,被公司要求员工退还礼金,而且,公司对该员工处分并要求其离职。
公司对该员工进行处分并要求离职的原因竟然是:
该员工是公司的监察员,负责监督门店的运营,其结婚宴请了熟悉的23名同事,收取同事礼金合计4389元,有同事举报他涉嫌谋取不正当利益!
到底什么叫“谋取不正当利益”,“我”得掐指算一算!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什么叫“谋取不正当利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谋取的利益本身不合法或不符合政策规定,即内容不正当,比如意图获取法律禁止的利益;
二是虽然利益本身正当,但行为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帮助其获取利益,即手段不正当,也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等活动中,谋取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员工结婚收受礼金,何来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从事实本身来看,该员工收取礼金的行为是否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第一、结婚宴请亲朋好友,相信大家对此没有什么疑问。
第二、23位同事赠送礼金合计为4389元,平均每人约190元的礼金(当然,笔者认为,千里送鹅毛,礼金数额无所谓,大家图个喜庆、热闹),根据现在的经济情况来说,按照一般的标准,四千多元可能还不够23个人的餐费。
第三、根据常理,若日后他人办理结婚等事宜时,这位员工不也要礼尚往来吗!
因此,笔者认为,就目前公布的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该员工收取的礼金不属于“谋取不当利益”!
公司以此为由处分员工,并要求员工离职合法吗?
对于违反劳动法律规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公司的权利。
就员工结婚宴请同事参加婚礼,该行为与工作内容无关,公司没有权利干预。若公司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若公司规定“员工结婚不得宴请同事,否则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公司有权单方辞退员工等”有效吗?
笔者认为,即便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也不会产生法律约束力。
若公司以此理由辞退员工,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该员工可以依法按照下列情形之一主张权利:
其一、申请仲裁确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等。
其二、申请仲裁确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但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
另外,若公司的行为损害了该员工的名誉等,该员工可以依法主张相关权利。
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第一:有相应的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法第39条之规定)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将解除通知送达劳动者(若公司有工会,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
第三:办理退工、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提示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享有法定权利的同时,都应当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内能不能规定员工3年内不能结婚,以劳动合同条款的形式进行限制都是不合法的,至少应该说是没有效力的。结婚、怀孕等都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只要权利人自身愿意,任何人或机构不能以任何理由、条件来限制、干涉。对以上情况,我国相关劳动法律不但没有进行限制,反而更以诸多条款进行保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均多处做出了明文规定以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利,比如女性“三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关系、结婚享有婚假的规定等,用人单位一旦违反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都是对劳动者基本人身权利的有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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