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改签

户口迁移改签,第1张

先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去报到,然后去户口迁移证上的地址去落户,报到的时候要把报到证原件交上,落户的时候要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复印件)。所以最好把所有证件先复印几份备用。

毕业生落户手续流程

1.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鉴证后的《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到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分)局户籍科盖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无《就业协议书》但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自离校之日起3个月内,可以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到家庭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入户介绍信》,到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分)局户籍科盖章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毕业生的户籍管理工作关系到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针对毕业生对户口有关政策的不了解,为了更好地使毕业生了解户口迁移有关事项,我们做了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有关问答(仅供参考)。

1 、问:档案和户口是一回事吗?

答:不是。户口与档案不同,档案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本人携带。而户口不同,它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迁出手续,再由本人或委托人到迁往地落户,是个人行为。

2 、问:今年毕业生,户口是否可以申请保留在学校?

答:不可以,但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可保留在学校,时间长短因地区不同而异。

3 、问:学校不是说到时候户口给我们打回原籍吗?

答:这是一个误解。户口所谓“打回原籍”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栏里写上你的原籍,而并不是给你寄回去。《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人来办理带回原

7 、问:我毕业时户口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己拿着,现在就业了,户口怎么办?

答: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改迁至就业单位手续,同时更改迁出日期(改派有效期一年)。

8 、问:我是 2003 年毕业生,毕业快两年了户口怎么还没有给我们打回来?

答:这是理解上的错误,所谓“打回去”是指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写上原籍,如你入学时户口是天水市迁来的,毕业迁户口,迁往地址也写上天水市。户口迁移证必须是本人或委托他人来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迁出手续,然后回原籍落户。

9、问:改迁户口迁移证是怎么回事?

答:是指毕业时户口已迁出(迁往原籍)且户口未在原籍落下,户口迁移证一直在手里拿着。择业期一年内就业了,凭《就业报到证》,改迁《户口迁移证》至就业单位,同时改迁日期。

10 、问:毕业生迁户口时,户口迁移证不写迁往地址可以吗?

答:不可以。不写迁往地址的户口迁移证是无效的。

11、问:户口迁出后,可以在自己的手里拿多长时间?

答:《户口迁移证》有效期是 60 天。也就是从户口迁出之日起, 60 天之内必须到迁往地落户。

12、问:《户口迁移证》过期了怎么办?

答:可以在迁住地的派出所所在的主管公安分局办理户籍迁移过期手续,不过现在很多地方都放宽了时间限制,建议你还是应该尽快落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13、问:想把户口落在我兰州市的亲戚家怎么办?

答:有两种情况可以落户:( 1 )有在兰州市就业的《就业报到证》。( 2 )有兰州市公安局开出的《准迁证》。否则不能在亲戚家落户。

15、问:我《户口迁移证》丢失,可以补办吗?怎么办?

答:可以。在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信”,证明你没有在他的派出所落户,“证明信”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例:丢失的《户口迁移证》的迁往地址是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证明信就在兰州市城关区东岗派出所开具,证明你未在他派出所落户。然后持“证明信”以及本人申请、院系证明、本人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和报纸挂失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相关手续。

17、问:没有《就业报到证》,单位开证明可以把户口迁往单位吗?

答:不可以。户口想迁到单位必须要凭《就业报到证》。

毕业生户口迁移手续办理程序:①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保卫处户籍室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方案》户口迁往就业单位。②未就业且未申请留校的,户口迁往原籍。③毕业前保卫处户籍室集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以系为单位集体来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户口迁移证》,分发毕业生本人带到迁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④户口在校没领取的,本人或委托人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或《毕业证》来保卫处户籍室办理领取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21、毕业生户口办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基本原则是:户口迁移按派遣证(报到证)所填单位(地区)派遣办理。毕业生户口办理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106 号)及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

22、户口迁移证有什么作用?

答:我国人口信息管理方式是以户籍管理模式进行,目前我国以户口所在地管理人口的模式将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在工作生活地没有当地户口,将给就业、家庭生活(如结婚、出国、信贷、购房)等诸多方面带来不便。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3、办理户口的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户口是根据毕业生本人签定的就业单位所在地,经学校审批并报市教委批准,凭毕业派遣证(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4、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有什么关系?

答:经市教委签发的派遣证(报到证)既是毕业生到工作单位的凭证,又是毕业生到单位后办理户口入户的指标。只有户口迁移证、没有派遣证(报到证),就没有入户的依据;只有派遣证,没有户口迁移证,同样也不能在单位所在地办理户口手续。

25、毕业生因为各种原因,要求更换就业单位,原已办好的户口可否重新办理?

答:要求更换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经学院招生就业处同意,报教育厅批准,重新签发派遣证(报到证)。我们根据派遣证(报到证)请示公安机关,重新改派户口,但原户口迁移证必须退回。

26、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分哪些步骤?

答: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分五步

第一步:保卫处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

第二步:保卫处请公安机关审校户口迁移证并签章

第三步:各系辅导员和班长到保卫处统一签领本系和本班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

第四步:各系辅导员和班长敦督学生逐个亲自签领并校对本人户口迁移证,必须确保毕业生本人亲自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签代领

第五步:各班班长将毕业生签字后的户口迁移证签领表和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一并送到保卫处审核后办理毕业手续

27、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到哪里去办入户手续?

答:毕业生领到迁移证后,要妥善保管。凭派遣证(报到证)到新的就业单位、人事局(人才交服务中心)去报到并领取入户指标,并在相应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学校保卫处签领的户口迁移证,也可以算是户口,到时拿出来就可证明我的户口手续,为什么非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入户?

答:户口迁移证不是户口。户口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入户后,进入公安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常住户口,才算正式户口。经公安机关签章,学校保卫处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是从甲地到乙地流程中的户口迁移手续,不能算常住户口。如果某人从甲地迁出户口(同时甲地即注销该户口),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乙地去办理入户手续,那么他将没有户口。

28、户口迁移证的有效限期是多少,超过期限能否入户?

答:按公安机关统一规定,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为一个月,限期内未致电派遣单位报到并办理户口手续的,户口迁移证作废,其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毕业后户籍迁出至工作单位,户口迁移证在手中还未落户,还能否回学校将户口转迁至家庭原籍

毕业后户籍迁出至工作单位,户口迁移证─直在手中还未落户,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两年。现在想把户口落回家,不准备落到现在单位,还能不能回学校将户口转迁至家庭原籍,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

或者可以这样说:毕业后户籍迁出至工作单位,户口迁移证在手中还未落户,还能不能回学校将户口转迁至家庭原籍

应该可以,但是时间太长le学校户籍地旳派出所不─定办理。

可以到学校户籍地的派出所的户籍室,去申请变更,只需要在原来的迁移证上手写现在的户籍地,接着加盖户籍章,即可。

不晓得他们许可吗,这样应该是允许的。

所以,没有问题的

回答者: 195089

你毕业的时候,你的户口去向有3个选择1 留校。最多保留两年,两年后就会注销你的户口,你必须持报到证或者迁移证和学校提供的户口页到学校所在地公安局办理下户,然后拿户口到你要去的地方上户。2 人才市场。户口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方便迁移,但保管费很高。3 返回原籍。毕业以后学校会将你的户口直接打回原籍。像你这种情况只要将户口所在地和你想去的户口所在地,双方出具证明,然后到公安局和学校办理就是。

我毕业时户口迁出了,但未在原籍落户,户口迁移证自己拿着,现在没找到工作,该怎么办?

以下是深圳的投靠政策,各区大同小异。,可以咨询当地公安局户政室的!

内容 夫妻团聚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随迁入户。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三)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七条;

(四)《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77〕140号;

(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意见的通知》深府〔1999〕72号;

(六)深圳市公安局《关于随迁入户受理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公(人)字(2003)615号文件;

(七)深圳市公安局《关于恢复随迁入户受理及修改补充相关入户条件工作的通知》深公(人)字(2005)728号文件;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九)《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十)民政部关于启用新式婚姻登记证等问题的通知(2004年1月19日 民办函[2003]166号);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十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民政部第14号;

(十三)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1993年12月29日司发通(1993)125号);

(十四)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式收养登记证书的通知(民办函[1999]3号 1999年7月7日);

(十五)民政部关于在办理收养登记中严格区分孤儿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通知1992年8月11日民婚函〔1992〕263号;

(十六)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民发[2003]181号);

(十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2000年2月21日发布);

(十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1987年6月15日 法(研)复[1987]20号;

(十九)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1995年12月19日);

(二十)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 (卫妇发[1995]第10号 1995年11月6日);

(二十一)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公通字(1998)56号等。

数量及方式 受市政府当年计划指标限制,符合条件按申请时间先后审批。

条 件 (一)夫妻团聚投靠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是深圳市常住户口,另一方是内地常住户口;

2、夫妻合法登记,分居时间满两周年;

3、申请迁入一方如果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必须是无业人员;

4、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5、申请迁入一方如果有未成年的子女则必须携带,如果要求携带18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6、本省生源的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户口未迁至学校,尚随本省户口父或母的,且随父或母一起申请迁入的,不受年龄限制,不受在读院校所在地限制;

7、申请人不得具有同时向我市其他政府部门申请(招调)迁入的情形。

(二)老人投靠子女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老人双方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

2、老人双方身边均无子女;

3、老人双方应当一并提出申请,老人离婚后可以一方提出申请或双方同时申请,应当投靠在深圳登记为常住户口的其中一个子女;老人一方已迁入本市,另一方申请迁入必须按照夫妻分居的条件和要求办理。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需具备以下条件:

1、内地户口该子女系未成年人,如果超过18周岁,则其必须在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且不得超过20周岁;

2、该户家庭内不能发生过被视为超计划生育的事实;

3、全面审核后认为该子女户口曾因合理理由当年未随同父(母)迁入,现须投靠登记为深圳常住户口的父(母);

4、其父母户口均在本市但不在一户内的,按照规定应当并户的应先行并户,因客观因素暂不能并户的按母亲优先原则受理申请。

申请材料 (一)夫妻分居投靠入户的申请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配偶、携带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结婚证的其中一本(复印件1份,验原件);

5、携带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7、属非农业或已不区分户口性质的居民户口申请人还须提供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政府机构名义或其下属主管业务科办名义当年出具的无业证明(原件1份);

8、属携带18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的子女,还须提供高中以下教育阶段正式在校就读证明(原件1份)

9、属携带收养子女的,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为合法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办理收养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收养计生证明复印件加盖该机关核验章(如果当时未履行此程序性要求,现在才开收养计生证明或者是计生部门拒绝开具只出具随迁入户计生证明的情况较普遍,虽违反法定程序,但可以受理),生父母为送养人的还须提供生父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复印件加盖收养登记机关核验章;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孤儿及自行拣拾的弃婴童不需提供出生证明,但需提供入院审批手续;凡未按法定程序收养或公安机关认为有疑义的组织亲子鉴定(市公安局组织,根据情况追加其他子女参与鉴定)。

(二)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申请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老人与被投靠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老人与被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老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原件1份);

5、老人或被投靠子女名下的本市住宅用途房产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老人离婚后一方申请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老人配偶已死亡的提供其死亡证明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三)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的申请

1、《入户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2份);

2、该子女及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3、16周岁以上子女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5、该子女的原始性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提供该子女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有关离婚的法律文书,父或母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7、提供父(母)迁入本市时的有关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8、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还须提供生父母另一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件文书或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未婚证明(境外人员只须提供身份证件,不是用中文签发的则自行在复印件上旁注翻译),被投靠人的婚姻证件文书或区民政部门未婚证明,支持本次申请的抚养权确认或变更的法律文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9、属收养子女投靠养父母的,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为合法办理的《收养登记证》、办理收养时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的收养计生证明复印件加盖该机关核验章(如果当时未履行此程序性要求,现在才开收养计生证明或者是计生部门拒绝开具只出具随迁入户计生证明的情况较普遍,虽违反法定程序,但可以受理),生父母为送养人的还须提供生父母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复印件加盖收养登记机关核验章;在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弃婴、孤儿及自行拣拾的弃婴童不需提供出生证明,但需提供入院审批手续;凡未按法定程序收养或公安机关认为有疑义的组织亲子鉴定(市公安局组织,根据情况追加其他子女参与鉴定)。

申请表格

申请受理机关 符合随迁入户条件的,特区内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提出申请,宝安、龙岗两区到拟入户地派出所申请。

决定机关 深圳市公安局。

程 序 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和宝安、龙岗两区派出所接到随迁入户申请时,需详细核对证明材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准予申请并开具回执;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予申请并告知理由;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申请并没收申请材料。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统一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审批,市公安局按申请时间统一排队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

随迁入户已获批准的,特区内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申请回执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科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宝安、龙岗两区直接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迁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后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时 限 根据市政府每年下达的指标数,按受理入户申请的时间顺序统一安排审批。如当年入户指标用完的顺延至下一年审批。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审批同意迁入的,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一次性40天内有效。

法律效力 申请人取得《准予迁入证明》后方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收 费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收取《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人民币4元,收费依据是:粤价费(1)函(1994)57号、粤价(1996)238号。

年审或年检 无。

你好, 户口迁移证 改签流程如下: 新生迁入户口 1.新生可自愿凭入学通知书到当地公安机关将 户口迁移 到学校; 2.新生报到时凭《入学通知书》和学杂费交费收据到保卫处报到点交户口迁移证,每生交 身份证 办证费20元;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依保卫处通知统一由各学院或各班班长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新身份证; 5.领取新证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转学学生迁入户口 1.转学报到时到保卫处户籍室交户口迁移证,交身份证办证费20元; 2.交省教育厅的转学证明; 3.在学校身份证照相点照相; 4.听通知到保卫处户籍室凭旧身份证领取新身份证。

1、户口迁移证一般是迁到工作所在地或者签回原籍,如果因为没有及时落户而导致过期,那么需要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一般情况下,过期时间不长的话派出所也会给办理落户手续的,如果过期时间比较长,可能就需要返回户口迁移开出派出所重新改签。

2、如果户口迁移证原先是迁到工作所在地,然后由于某些原因未能落户,现在需要签回原籍,那么需要先到当地派出所开具一份未落户证明。

3、拿着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及未落户证明、身份证返回到户口迁移证派发的派出所,改签到原籍。一般这个过程比较简单,本人亲自带着上述材料直接办理即可。

4、拿着重新改签的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及时回原籍地办理落户手续,材料是身份证、毕业证原件、落户的户口本,总共四份材料,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户籍办理处办理即可。

5、最后,拿着身份证进行有效期验证,如果快到有效期了,可以及时办理身份证更新手续。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母其中一方迁移户口。

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公民符合如下条件可办理户口迁移: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收养已登记常住户口未成年人;

2、干部、职工调动、录用;

3、复员、转业、家属随军;

4、投资兴业、人才引进;

5、购房、分房、自建房、受赠或继续房产;

6、留学回国、入境定居;

7、大中专学生入学,毕业(肄业、转学、退学)

8、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解除劳教;

9、其他符合规定的户口迁移。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户口迁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需提供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属于区内非高校毕业生人员办理户口迁移实行网上审批,免《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需分别提供①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②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中等专业毕业生介绍信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入学后户口留在原籍的,凭上述材料区内迁移不使用户口准迁证;迁往区外或者区外迁入按当地户口登记机关要求办理);③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④转学的学生凭转学证明材料,以及上述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申请户口迁入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干部、工人调动需提供当地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调动证明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以及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家属子女随迁的,还应提供与当事人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3、随军家属落户需提供师旅机关政治部门批准军属随军的证明材料和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

4、购房落户需提供房产证(已实际入住因特殊原因未取得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全额发票或银行按揭协议)以及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属随迁的还应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

5、投资兴业落户需提供企业法人执照或工商执照、纳税证明和当事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其中有家属或员工的,还应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员工聘用合同以及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等材料。

6、人才引进落户需提供用人单位聘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7、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取新生落户需提供教育部门的招生信息表或录取花名册及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

8、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入需分别提供:①毕业、肄业学生回原籍落户的,凭毕业证或肄业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②毕业生直接到就业地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就业报到证、中等专业毕业生介绍信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等凭证材料;③转学学生到新转入学校落户的,凭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教育部门的转(升)学证明。

9、复退转军人落户需提供县级以上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安置证明、《军人公民号码登记表》、军人身份证、单位接收证明。其中,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需提供:①在原户口注销地或原籍户口所在地落户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②在本市、县内其他辖区落户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及原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③在就业地落户的,需提供最后一次回国时使用的中国护照,就业证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已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11、国(境)外人员申请在国内定居落户的,华侨凭《华侨回国定居证》、台湾居民凭《台胞定居证》、港澳居民凭《定居证》及《批准定居通知书》、外国人凭公安部对其本人申请定居中国的批复以及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12、安置无家可归的人落户,需提供民政部门的安置证明;

13、刑满释放(假释、保外就医)、解除劳教落户需提供释放、假释、保外就医、解教证明;

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房、购房、换房等市内迁移;现役军人复员、转业落户;高校学生入学、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毕业落户;公民回国(入境)恢复户口;刑释解教人员回原籍落户;录用、招聘人员和工作调动等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批同意的户口迁移,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因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收取工本费5元/证,准迁证不收费。

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wwwgazxgovcn/gxgat/census/45521jhtml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299685.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7
下一篇2023-11-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