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和拍婚纱照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先后顺序,一切根据新人自己的安排进行即可。如果新人的长辈对这件事的先后顺序比较在意,或者是当地有自己的习俗,就可以综合这几项因素考虑,但决定权还是在新人手上。
如果新人实在担心彩礼的问题,就可以协商先下彩礼再拍婚纱照,拍婚纱照的钱由男方支付即可。
如果男友以及他的家庭情况确实不是很好,女方也不介意对方的家庭条件的话,那么可以委婉地跟男方说彩礼心意到了就好,不需要太多。
男方没有办法选择家庭环境。但是,家庭环境无法选择,自己的能力可以努力提升,如果男友工作时间不长,确实拿不出彩礼,那么女方可以体谅一下,并协商好以后给女方补上。如果已经工作很多年了,那么就不建议将就。
如果男方父母不想给彩礼,而男朋友比较为难,那么可以请女方父母出面或是请一个中间人去进行洽谈。这主要是为了避免影响女方和未来男方父母的感情,以及两个人之间的感情。
如果男方父母真的不想给,那么建议女方重新考虑这段感情是否要继续,婚前男方父母态度强硬,婚后婆媳也许也会出现很多矛盾引发婚姻危机。
看情况而定吧
有人说彩礼是开启婚姻的第一把钥匙,没有彩礼的婚姻很难能幸福。这句话有对也有错,若二个都是真的爱对方的话也是能接受零彩礼,但以后的生活少不了因为钱吵架。相反有彩礼的话男方能觉得花了很多钱也会好好对等女方的。
不给彩礼的男人一般分为两种:第一种,没能力支付彩礼的男人。结婚不是一件小事,“有情饮水饱”是脱离实际的幻想,婚后生活、抚养孩子都需要花钱,彩礼都给不起怎么保障婚后的生活质量?当然,有些男人确实可能会是“潜力股”,但这毕竟只是一小部分,女人的青春只有一次,总不能拿自己的青春碰运气吧。
第二种,有支付彩礼的能力不愿意给彩礼的男人。结婚意味着未来几十年就要和这个男人在一起生活了,如果在一开始男方就觉得女方就没有彩礼重要,那么又怎么保障婚后几十年里男方能一直重视女方呢
想要婚姻幸福,双方就必须要懂得彼此妥协。
女人不能因为“我嫁给你了”就心安理得的要求男人无限付出,男人不能因为“婚姻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就转而推卸自己本该承担的婚姻责任。
婚姻的真相不是女人嫁了一个愿意给彩礼的男人就会幸福,也不是男人娶了一个不要彩礼的女人就能幸福。
而是两人之间懂得彼此妥协,降低自己的需要满足对方的需要。
不会。
古代的彩礼一般是男方家庭送给女方表示双方达成协议,是一种誓言,彩礼一般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而女方收到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回礼,以示同意,一般都是比较实用价值比较高的物品,彩礼多少也是根据双方家庭的实力来送的。
但是到了现在,时常有因为彩礼不和而不结婚的事情,本来两个人情投意合,已经到了双方谈婚论嫁的时候,却因为达不到标准或是彩礼多少,最后分道扬镳。
彩礼要不要呢?我个人还是觉得应该要,这是双方家庭表达诚意的一个东西,也是祝福小两口开始新的生活,这是一个仪式。
很多家庭条件不错,但是找多种借口不愿意出彩礼的家庭,不建议嫁,其实就是为了找个免费的媳妇。一个朋友男朋友家开工厂,两人恋爱也很多年了,但是男方家就是不说结婚,要么就是你们先怀孕再结婚吧,后来她提出彩礼,对方就说现在开厂压力很大,没有现金,以后都是你们的,先结婚吧,不会亏待你们的。
后来彩礼没有,婆婆也以忙不带孩子,自己的妈妈来带,房子也是孩子都要生了,她一再提这个事情,才勉强付了个首付。她说自己哪里是结婚,完全就是一个人在过日子。
当然不是所有的家庭都富裕,但是如果一分都不愿意出,那就没有诚意了,家里真的没有钱,双方是可以商量的,哪怕几千,一万都可以,这是你们的诚意。如果一点都不愿意拿出来,女方也要考虑一下,你未来结婚后的实际生活情况,是不是除了自己的小家,还要帮助婆家。
我的回答如下:
没有
法律没有规定女方要了彩礼一定得有嫁妆,结婚登记和彩礼、嫁妆是没有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新《民法典》女方可以要彩礼吗 《民法典》对女方是否可以要彩礼并未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二、女方要多少彩礼犯法 彩礼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具体的金额并不涉及违法。彩礼与当地风俗相关,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而定。我国法律对彩礼金额没有相关规定。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中国古代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女方出嫁时,娘家会在彩礼的基础上增添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财物随女方嫁至夫家,称为“嫁妆”。我国之前的法律均未对婚约和聘礼作出规定,且都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订婚的彩礼也在不断提高,小到金银首饰,大到上万元的现金、汽车、住房等。一旦双方最终不能缔结婚姻,则彩礼钱的处置问题往往引发纠纷,诉诸法院的案件也逐渐增多。
可以
《民法典》规定我国结婚不给彩礼合理,只要男女双方达成合意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应当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共同财产。只有法定情况下才需要返还彩礼。
彩礼不是不能给,而是不能要超出正常范围的天价彩礼。彩礼和彩礼之间相差很远,女方要5万彩礼陪嫁汽车,和女方要88万彩礼陪嫁3床被子,都是要了彩礼,性质是不一样的。
彩礼只是一个总称,你得交代清楚这笔钱具体的用途和含义,才能往下接着谈。彩礼一事,是根据双方地方风俗和家庭水平决定的,而不是乱来的。自古就有彩礼一说,既男方拿出一份可管的财产,包括房产、金银等不限。这些资产以彩礼的形式交由女方娘家保管,婚后由女儿带至新家,或者贴好封条暂存于娘家一小部分,用以保证女儿女婿在新家庭的后备资金。
嫁妆,既女儿出嫁,娘家心疼女儿,准备家常用品,包括被子、梳妆台、出行用具、碗筷等金银资产不限。寓意,虽然女儿外嫁,吃穿用度娘家还是帮衬了的,料想女婿吃住用度都来自娘家,也不好慢待了女儿。彩礼一直都是有着深远意义的。彩礼源于周代,周礼中对婚姻礼仪分为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而纳采,就是“纳其采择之礼”,也就是男方到女方提亲,双方商定婚姻的仪式。通常,纳采只需要一对活雁,表达言而有信之意。六礼中还有一个重要环节:纳征。纳征是在经历前面几个步骤、婚事基本敲定后,男方派人送订婚礼物到女方家,比如在先秦时期是布帛、鹿皮等值钱的硬通货,而后来则发展到金钱财物、甚至还有店铺房产。而这些男方送来的礼物,也就成了后世约定俗成的彩礼。在以前,彩礼的意义是这样的。而在现在的新时代,彩礼的意义,又不同了。对于男人而言,彩礼的意义在于承诺和对女人的尊重。
有句话说:“有些女人要彩礼,不是真的要彩礼,而是想看对方对婚姻的态度如何?”对此,深以为然。
因为有的人,确实不是真的为了要彩礼,而是为了看对方对自己的态度而已。正如那句话一样:“愿意为你花钱的男人,不一定爱你,而不愿为你花钱的男人,一定不爱你。”对女人而言,很多时候她只是想要男人对婚姻的态度而已。
于是,对男人而言,给彩礼一直都有深厚的意义。男人主动给彩礼,不仅是对女人的承诺,还是对女人的尊重。因为男人主动爽快给彩礼的行为,在女人看来,自己就是有被尊重和重视的感觉。有时候,穷和敷衍真的是两码事。在笔者看来,主动给女人彩礼的男人,也会更加重视这段婚姻。
因为得不到的心在躁动,被偏爱的人永远有恃无恐。人就是这样,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不会珍惜。越是艰难得到的东西,越是会珍惜。对于夫妻双方而言,彩礼的意义是给这段婚姻增加筹码和见证,这是让婚姻安稳长久的方法。对于父母而言,彩礼的意义在于对新婚夫妻的支持。事实上,对彩礼的定义,笔者更倾向于认为,是男方父母对新婚小夫妻的赠与,彩礼是归属于小夫妻的家庭共同财产,是男方父母对新成立的小家的支援。
现代年轻人压力大,结婚后的压力会更大,所以双方父母就会为一对年轻夫妻准备一笔生活启动资金,让他们更加坦然顺利的度过这段时期。而这笔生活启动资金,往往就来自于夫妻双方的彩礼和嫁妆。对女人而言,彩礼的意义,是一种安全感。结婚不光是两个人的结合,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所以这其中的风险就增加了很多。
甚至还用很多女性对于婚姻有各种的顾虑,害怕自己和婆婆处理不好婆媳关系,也害怕自己被婆家所轻视。因为电视剧里,有很多不要彩礼的女性,在嫁入男方的家庭后,被婆婆各种的轻视和区别对待。也是这些原因,让很多女人对于婚姻没有安全感,所以才会向男人索要彩礼,为自己增加底气。对于男人而言,只要女人索要的彩礼,不是漫天要价和天价彩礼,男人就应该爽快的答应。因为这对于婚姻而言,一定是有意义的。彩礼这事,需要多沟通理解,如果有分歧,也是需要各自跟家长沟通协调。只要能好好的沟通,那么一切问题都是能解决的。
对于一段婚姻而言,彩礼的多少不重要,你们的爱情深浅才重要,你愿意为对方付出多少,对方愿意为你弥补多少,这些才是最重要的。要彩礼本来就是一项流传几千年的民间传统,在古代有好多底层男性娶不到媳妇,最后打一辈子光棍,这就是婚姻市场的残酷性。要想取消女方要彩礼这个制度,除非将来男性在婚姻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到时候说不定男方又要对女方要嫁妆了。对于彩礼和嫁妆而言,其实双方公平对待是最好的。因为父母养儿养女都不容易,大家在往后都有赡养的责任和义务,所以彩礼和嫁妆,并无区别。
在男女婚姻的问题上,笔者比较欣赏两种女性:一种女人是,男方无房无车无存款坚决不嫁,目的明确去结识这类男性,找到符合标准的想方设法套牢,不合标准的不多看一眼。另一种女人是,坚信真爱至上,有情饮水饱,爱上一个人,哪怕跟他吃糠咽菜也非君不嫁,贫穷富贵都能甘苦与共。这两种女人对于婚姻而言,其实都是有自己明确的目标的,所以都值得尊重。
无论她是选择爱情还是面包,这都是她们自己的选择,只要她们能扛起自己选择的后果,那么旁人就没有理由去说三道四。最后,女方要彩礼虽然是一件约定俗成的事,但一定得应人而定,得有分寸,对方一定有能力去承担这一切,不然婚姻还没开始,或许就结束了。
法律主观:
在法律上办理 结婚登记 的条件,没有规定男方不给 彩礼 就不予办理。 1、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要求 结婚 ,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是因为受到胁迫而做出错误的意识表示,该婚姻属于 可撤销婚姻 。 2、必须达到法定的 结婚年龄 婚姻法 规定,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法定的结婚年龄具有强制性,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才能结婚,否则 婚姻无效 。 3、要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 法规 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因此,要求结婚的当事人只能是未婚者,或者是丧偶、离异者。有配偶的人只能在原婚姻关系终止以后才能 再婚 。重婚犯罪,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 的双方要求 复婚 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再婚,或者是再婚后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是再婚后又均离婚的,才可复婚。 4、当事人一方或者是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 禁止结婚 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结婚: (1)重婚;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患这种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是指精神方面的疾病和重大不治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遗传性疾病。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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