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多,女儿一岁三个月,很想离婚怎么办?

结婚两年多,女儿一岁三个月,很想离婚怎么办?,第1张

这个要分析具体情况,衡量利弊,确定想离婚的理由是否值得付出家庭破碎的代价,才能做出决定。

如果男方有不良嗜好或者品行不端,比如喝酒、赌博、出轨,甚至家暴,必须要离婚的,因为这样的丈夫只会给你带来痛苦,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去法院起诉,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都会判给母亲,即使一个人带孩子辛苦一点,也比有一个不良行为的丈夫强得多,当然也可以寻找其他伴侣,开启新的生活。

如果男方比较重男轻女,因为你生了女儿而轻视你,这就要好好考虑了,因为这是传统观念造成的,他本人并没有什么错误,贸然提出离婚是不恰当的,你可以带孩子回娘家或者搬到其他地方先住一段时间,形成分居的状态,看对方是否适应。他爱你,就会和你好好谈一谈,解决问题,打开心结;如果他不爱你,对你的立刻无动于衷,也不关心孩子,那就最多2年分居,直接起诉离婚就行了。

如果男方只是不太顾家,加班晚归,或者不做家务,或者不帮忙照顾孩子,那我只能说尽量适应吧,虽然现在奶爸很多,但是不做家务的男人还是占很大比例,而且男人性格一般比较急,小孩子的哭闹会让他心烦意乱,工作很辛苦,难免脾气暴躁,这都是正常现象。

我听过一句话“即使最美好的婚姻,一生中也会有200次离婚的念头,50次掐死对方的冲动!”当我们从风花雪月的恋爱,进入柴米油盐的婚姻,面对一地鸡毛,肯定是一个巨大的落差,而且你们婚后不久就有了孩子,虽然是幸福,但也让人措手不及,夫妻还没有磨合好,有增加了新的关系,甚至如果老人帮忙带孩子,可能矛盾会再度激化,这都是家庭常见的问题。

扪心自问,当你产生离婚念头的时候,与丈夫发生矛盾和冲突的时候,自己就一点错都没有吗?和他说话时是心平气和还是带着怨气?丈夫回家,迎接他的是拥抱还是唠叨?一个巴掌拍不响,有争执必然是双方都有错的,改善自己的态度和心境更重要。

有离婚的念头很正常,至于是否要行动请慎重考虑吧,你的丈夫即使有100个缺点,但是他有一个优点是胜过世界上所有其他男人的,他是你女儿的亲生父亲,随着孩子的长大,夫妻关系的磨合,好好过日子,比折腾的离婚更简单也更幸福。

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生活要靠智慧去经营的,

现在你们夫妻独立出来打工生活,

你更应该好好抓住这个机会调教他,

让他懂得怎么去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

夫妻生活就是这样油盐酱醋茶,

别埋怨好好对待生活,

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你问问你女儿,她的前男友已经结婚了,说明人家的心里现在有的是他的老婆,而你女儿搅和在中间算什么呢?如果她的前男友心里还有她的话,根本不会结婚,而会一直等着她,现在人家那么有家了,她在这面跟人家联系,不要以为是自己的魅力大,无非就是那个男人想在两边玩玩而已,一方面不失去家庭,一方面还有年轻的女孩子陪着,他可是美坏了。如果他真的爱你女儿的话,让你女儿跟他提出来,让他离婚,人家保准不同意。告诉她,不要以为当第三者就是自己个人魅力的展现。那是最傻也最丢脸的一件事情。 而且没有几个第三者能修成正果,到最后弄的一身伤的全是第三者,而那个男人跟人家的老婆顶多吵吵架,失去最多的也是第三者。

法律分析:可以,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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