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第1张

河南未婚女子5地被结婚,涉事民政局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民政局存在监管不力的责任。

一、河南女子5地被结婚,事件的经过是什么?

近日,河南一女子尚女士在民政局准备登记结婚的时候,却被告知其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期间分别与五名男子登记结婚,故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尚某当场感到不可思议,她坚决表示自己和那五名男子根本就不认识,更何况还和他们登记结婚,所以当场要求民政部门撤销她的婚姻登记,但是却被拒绝了,尚女士一气之下一纸诉状把民政部门告上了法庭。 经调查,这五次登记结婚的是另一个冒名女子,而非尚某本人。这是一起违法行为,登记结婚也是无效行为,最终,尚女士的婚史会从系统中删除,民政局工作人员也会对已犯错误进行纠正和补救,维护尚女士婚姻自主的合法权益。 

二、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在这个事件中有什么责任?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本身就有核实前来登记结婚人员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的责任,但在这件事中他们却没有尽到自己的责任,导致尚女士多次信息被盗用,被别人冒充登记结婚5次,显然这些工作人员是失职的。

三、我们普通人在生活中应该怎么预防这种事情的发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平时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身份信息被盗用的事情,有的是因为身份证丢失或者被盗,有的则是由于在网上信息被泄露造成的。所以平时,我们尽量不在网上或者线下随便填写注册一些没必要的账号,以免自己的信息被不法之人盗用,如果有身份证丢失或被盗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去挂失、补办,不给坏人留做坏事的机会。

河南未婚女子尚某,在与男友拿着身份证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被告知无法登记,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因为她已经和五人分别在山东邹城、河北定州、河北围场、安徽阜阳、江苏如东登记结婚,现在无法登记。

这让尚某很懵,她并未结过婚,也不认识这些人,为何会这样子呢?肯定存在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情况,她要求如东县民政局撤销之前的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以没有权限为由拒绝了这个要求。

无奈之下,尚某报警。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法官通过走访和实地考察,认为结婚的人与尚某不是一个人,那么,冒用身份信息就是确凿无疑的事情了。法院遂判决如东县民政局撤销尚某与他人的登记信息,并且在六十日内将相关档案删除。

由于尚某已经怀孕,无法到达现场进行庭审,加上当下的疫情,法院采取了网上连线的方式进行,尚某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对法官们的努力表示感谢,认为这个事情严重影响了个人生活,现在好了。

民政局实际上也是很冤枉的,他们的工作人员也未必能审查出来人与人的不同,有时候脸型差不多,头式差不多,在民政局系统里查不到结婚的记录,那么,就予以登记,至于跟几个人登记,就不是他们能管得住的事情。

这个也反映了我们现在依然存在着身份信息等隐私被侵害的现象,只有我们国家将系统统一起来,才能实现这些信息的汇总和条理性,才能让我们的生活不再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侵害,也让我们不再受到信息泄漏的困扰。这也是我们伟大中国梦的一种。实现了这样的事情,我们离着实现国富人强、自豪地屹立于民族之林这个伟大中国梦就越来越近了。大家觉得呢?

人的一生究竟最多可以结婚几次,应该是没有一个固定答案的,可以只有一次,但也可以是N次。

前不久,网上的一位女士问:她在近4年内,已经结婚6次,现在还可不可以第7次结婚呢?应该说,只要是合法的,当然是可以的,因为这是她个人的自由。

据说,尼日利亚有个68岁的老头,已经结婚201次了,目前正在度蜜月,也许他是世界上结婚最多次数的人吧,或许他还会创造结婚次数更多的记录。

个人认为,一个人的一生,正常情况下,最多结婚三次就可以了,其中还可能包括感情破裂或者是丧偶。

和男友经历十几年的爱情长跑后,河南驻马店女子尚尚(化名)在 2019 年年底准备迈入婚姻殿堂。当他们开开心心去领证时,却被告知她已在全国 5 个地方分别与 5 名男子 " 登记结婚 ",不能再办理结婚登记!" 被结婚 "5 次的她要求 5 地民政部门撤销虚假的婚姻登记。被拒后,她通过信访、报案以及诉讼等方式展开艰难的维权。

 8 月 13 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尚尚诉如东县民政局行政登记案,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尚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并删除错误的婚姻登记信息。这个结果对她来说是个好消息,但五个地方的婚姻登记还有一处未得到撤销,尚尚仍处于 " 已婚状态 ",现在她已经当上了妈妈,但一本真正的结婚证对她来说还遥不可及。

 五次 " 黑婚史 " 像抹不平的伤疤

 今年 38 岁的尚尚在 7 月份产下一子,目前在坐月子。聊起这九个月的经历,她心力交瘁," 高高兴兴地去领证,遇到这种事,莫名其妙呀!我不想背负 5 段婚姻,说起来就是黑历史,就像一块块抹不平的伤疤!"

 尚尚和男朋友王新(化名)爱情长跑了十几年,终于决定结婚。2019 年 12 月 10 日上午,她和男友一起来到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她把身份证递给工作人员后,却被告知无法办理登记手续,因为在系统里查询,尚尚竟和 5 名男子办理了结婚登记,目前都处于 " 正常婚姻状态 "。

系统显示尚尚和 5 名男子办理过结婚登记

 听到工作人员的答复,尚尚和男友当场蒙了。" 我结没结过婚,难道自己不知道吗?" 工作人员表示之前见过很多这种自己结过婚但否认的情况。" 他们的态度就是我在撒谎,更过分的是,他们还觉得我是在骗婚。" 周围人的议论让尚尚喘不过气来。

 " 他们劝我男友,说再跟我领证,我就结 6 次婚了。" 但王新坚信自己与尚尚相识十几年,从未见她与其他男子有染,不可能会登记结婚。王新努力压制自己的情绪:" 我们认识十几年,知根知底的,她不可能跟别人结婚,我一定要知道是怎么回事。"

 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反复确认,输入尚尚的身份证号,电脑系统自动关联出她与 5 名男子的结婚登记信息,分别是:

2004 年 9 月 21 日和山东的孟某伟

 2004 年 11 月 2 日和河北的杜某涛

 2004 年 12 月 17 日和河北的王某

 2005 年 6 月 23 日和安徽界首的尹某

 2005 年 7 月 19 日和江苏如东的沈某某

5 次结婚登记信息集中在 2004 至 2005 年间,尚尚告诉记者,那两年她一直待业在家,没有出过远门,身份证也没丢过,这 5 个男人她一个都不认识。" 工作人员说要想彻底弄清楚,只有去这 5 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才可以查到详细信息。" 

工作人员查询到尚尚的婚姻登记信息

 为弄清原委,尚尚与王新请假一起来到安徽省界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询后再次证实尚尚的 5 条结婚登记信息。" 那张结婚登记表上有签字、指纹、照片,民政局工作人员一眼就认出照片上的人不是我。" 但工作人员表示," 尚尚 " 当年办理结婚登记时,使用的是 15 位的第一代身份证,而尚尚现在使用的 18 位二代身份证关联到了 " 尚尚 " 的结婚登记信息。工作人员称两个尚尚是不同的人,极有可能是 15 位身份证重号导致的,他们没办法消除掉 " 尚尚 " 的结婚登记信息。

尚尚去安徽界首市民政局查询到的婚姻登记信息

 工作人员又称:" 结婚证在我们这办理的不假,但 2005 年民政内部系统还没有全国联网,我们怎么知道尚尚到底长啥样,她把照片换了,我们也核查不出来,而且人家两人是自愿结婚的。"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尽到了工作的职责,证件真伪他们无法核实,建议报警。

 经过维权,三个地方撤销了她的婚姻登记

 正当尚尚和男友奔波于各地民政局时,她意外发现自己怀孕两个月,为给孩子办准生证,她询问民政局能否先办结婚证,工作人员回复:" 你现在还处于婚姻状况中,如果我们给你办理,那就是重婚罪。"

 此后,尚尚以他人冒用其身份办理婚姻登记,致使其本人无法办理婚姻登记为由,要求 5 地民政部门撤销相关的虚假婚姻登记信息。遭拒后,她向公安机关报案。

 尚尚告诉紫牛新闻记者,报案后,取得了一些进展。

 河北省公安机关给民政局出了份材料,民政局直接撤销了尚尚与王某、与杜某涛的结婚登记信息;

 因安徽界首市的尹某已去世,界首法院判尚尚的婚姻登记是无效行为;

 而山东邹城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尚尚的诉讼请求;

 如东县民政局答复尚尚其没有撤销权限。

 尚尚于是诉至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要求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于 2005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其与沈某某的婚姻登记。

 尚尚称,其实她本意并不想起诉,因为起诉需要立案、审查、开庭,花费很长时间。" 我一心想着要在孩子出生前拿到结婚证,想通过沟通,民政局能帮我撤销结婚登记信息是最好的,但经过一个月的沟通,没有结果只能起诉。"

 尚尚之前是一名销售员,年底正是最忙的时候,为了跟进事情进展,不得不把工作辞了。为了省钱,她自己学写起诉书,每天都处于焦虑状态。" 医生说我这个年纪怀孕,本身就属于高龄产妇,到处跑情绪也不稳定,对宝宝很不好。"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的法官给她建议,可以网上立案,避免奔跑。" 现在只有男友一个人工作维持家庭开销,我们有房贷、车贷,实在没有多余的钱请律师。" 尚尚回忆那段日子说:" 真的很委屈,一次一次碰壁心力交瘁 !"

" 被结婚 " 五次的尚尚与她 " 结婚 " 的江苏男子疑似被骗婚

 受理该案后,南通开发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王锦辉立即前往如东向沈某某及其家人、邻居进行调查。王锦辉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们拿着尚尚 2005 年及 2019 年的照片给沈某某辨认,沈某某当即表示并不认识尚尚。王锦辉又找到沈某某的家人、邻居核实,他们一致认为照片上的尚尚并非 2005 年与沈某某结婚的冒名女子。

 沈某某称跟自己结婚的女子早已不知去向。当年,沈某某在南通一菜市场认识了一个朋友,朋友给他介绍了一位河南女子,该女子有个腿患残疾的哥哥。没多久,沈某某就与该女子商议结婚。" 她哥哥提出要一万元彩礼。" 沈某某并未犹豫就答应了。婚姻登记后两三个星期,沈某某跟新婚妻子提出可以把户口迁过来,妻子也爽快地答应了。

 沈某某和大舅子一起回河南帮妻子迁户口途中,腿患残疾的大舅子居然在服务区跑掉了。沈某某接到家里电话,称他的新婚妻子也跑了。沈某某去派出所报人口失踪,警方回复称身份信息是对的,但照片不对,身份证系伪造。2010 年,沈某某找了新女友准备结婚,于是诉讼到如东法院拿到了离婚判决,他凭离婚判决到婚姻登记处登记了结婚。

 南通当地法院判民政局删除错误登记

 紫牛新闻记者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记的案件,如东县民政局将毫不知情的尚尚登记为婚姻一方,明显违法,系无效行政行为。且尚尚的 " 婚史 " 仍存于全国婚姻登记系统之中,该无效行为对尚尚的婚姻自主合法权益持续侵害,尚尚向如东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如东县民政局作为登记机关应当履行纠错义务,主动依法进行补救,而不能以没有职权为由放任该错误信息的存在。

南通开发区法院在线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决撤销被告如东县民政局拒绝纠错的答复,确认原告尚尚与第三人沈某某在如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的婚姻登记无效,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原告的错误婚姻登记信息予以删除。胜诉是个好消息但想领结婚证还是很难

 一审宣判后,尚尚通过支云庭审系统在线感谢法官时说:" 这件事情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现在法院终于帮我解决了问题!"

 尚尚告诉紫牛新闻记者:" 走投无路时,这个宣判给了我一线希望,而且法院还主动帮我找了法律援助,挺感谢他们的。但我还是不能领到结婚证,现在山东那边民政局里我的婚姻状态还存在,只有那边的婚姻登记信息消除才行,但那边法院以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

 " 现在宝宝都出生了,结婚证还没拿到手,没有结婚证就办不了准生证、出生证明、孩子落不了户。" 尚尚说,原本生孩子有生育险,住院的花销是可以报销的,没有结婚证现在报不了。

 " 我们村里有政策,每个新生儿有 6000 元补助,但必须有结婚证、准生证,但这些我没有。" 为了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他们上星期去郑州花了几千元做亲子鉴定,等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才能办孩子的出生证明。

 " 幸运的是家人一直支持我,他们一直鼓励我,慢慢来,总会解决的。" 尚尚说,最近她给有关部门写了申诉材料,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事,但得到的结果是让她等待处理结果。

 尚尚的最后一个 " 婚姻登记 " 何时能被纠错?她什么时候才能领到真正的结婚证书?我们和她一样,翘首期待。

两百元的刑拘标准的确有点低,但是这并不能够成为他逃避违法犯罪事实的理由。还要考虑到该名女子在此次事件当中的恶劣程度是否达到一定标准。

相信大家总是能够在生活中看到喜欢贪图小便宜的人,这种人不仅在性格上非常内向,而且在为人处事上非常小气。与这样的人进行交流,往往会感觉到非常疲惫。而且此类人容易做出一些违法行为,尤其是贪图小便宜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不能够养成不好的习惯,很多违法行为都是从最开始的小事发生的。

女子5次漏扫码获利200元被刑拘。

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是正常的办案程序。但是一则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消息,却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在这起通报当中,警方声称一名女子在超市当中购物时通过漏扫二维码的方式来躲避付款。金额已经达到了两百元人民币。于是当地警方便对该名女子属于刑事拘留的处罚手段。但是网友却认为,刑事立案的标准太低。两百元已经远远低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因此这样的形式拘留是不符合宪法的,不应该对该名女子处以刑事拘留的处罚。

网友对盗窃罪的认知不足。

该项处罚之所以会引起网友讨论,是因为网友认为两百元的立案标准太低。在这里大部分业务也陷入了一个问题,我国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虽然是按照金额大小来判断的。但是在立案标准的方案当中,也仍然规定了多次盗窃也属于刑事犯罪。因此该名女子在超市当中通过五次漏扫二维码的事情,构成的次数较多。因此当地警方提起刑事拘留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在该起案件当中,按照金额大小来判断是否刑事拘留已经不符合现实状况。

有家庭暴力,建议起诉离婚,

写起诉状,带原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准备证据:

夫妻感情破裂证据:家暴:报警记录、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

共同财产证据:房产证、车辆行驶证、财产清单,

要求抚养子女的证据:双方的收入证明,

预交诉讼费50——300元,分割财产总额20万以下,不交费,20万以上,按05%交纳,

起诉后,法院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传票,通知调解、开庭时间,被告不到庭,不影响判决,

见: 起 诉 状

原告 ,女,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 。

被告 ,男, 族,19 年 月 日出生,住 ,公民身份号码 。 **** 。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2、判决婚生子/女 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元;

3、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原、被告经人介绍开始恋爱/ 自由恋爱, 年 月 日,原、被告在 民政局办理登记结婚。 年 月 日,婚生一子/女,取名 。由于双方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因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吵闹,被告有家庭暴力等行为,原告曾向公安机关报警,并住院治疗伤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因此,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原告抚养孩子、被告支付抚养费,并分割共同财产,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5年8月 日

@英雄拒绝黄昏认为你这辈子可以不用干活了,收彩礼就可以让你发家致富!

结五次婚,你自然是收了五次彩礼,一次算你是20万,也该有100万了,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买卖。

能离五次婚,至少说明你对婚姻的态度是很儿戏的,只要有钱有彩礼,你就会选择嫁人,管对方是老还是残。

其实你不是嫁人,是嫁给彩礼了,当然第六次、第七次、第N次结婚你也彩礼了,不然你的生活来源靠什么?

在你的婚姻世界里,除了彩礼,其它你都可以忽略不计的。试想你这样怎么找到一个爱人?你只有不断离婚实现你的彩礼梦!

所以你应该收,直至你收不动为止!

彩礼重要还是嫁个好人重要?看来你本末倒置了,才导致了你有无数不幸的婚姻!为了彩礼而结婚,注定了你这辈子不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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