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异地好吗 夫妻应该不应该异地

夫妻异地好吗 夫妻应该不应该异地,第1张

在恋爱的时候可能因为很多的原因造成情侣之间的异地,那么结婚后的也有可能会造成异地,那究竟夫妻异地好吗吗?跟着文章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夫妻异地好吗

不好,有工作的地方没有家,有家的地方却没有工作,他乡容纳不下灵魂,故乡安置不了肉身。这句话道出了很多异地夫妻生活的心酸与无奈。两地分居,多么伤感的话题,到那种孤独、伤感,绝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才能明白。夫妻在一起的日子,不管穷也好,有钱也好,总归是在身边的,有什么心里话,难受了可以抱一抱。可两地分居生活呢,难过了,只能自己抱着自己,哪怕只是一个拥抱,也变得那么奢望,那么遥远。夫妻异地分居生活的苦,不是一般的苦,只有真正分居的人才能体会到这种苦。只想说,如果可以,尽量不要做异地夫妻,生活是难,但如果为了挣钱,丢了感情,家散了,那岂不是损失更大。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愿天下所有异地夫妻都能早日团聚,从此再无分离。

夫妻应该不应该异地

最好不要,聚少离多,就是两个人之间,经常会因为各种的原因而导致分开居住,而这些问题可能会是因为工作、子女或者是夫妻感情的原因而导致的,但是如果是夫妻最好不要异地因为太消耗感情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身体和精神的需求,如果两个人长期异地是很容易出轨的。

异地夫妻最难面对的困难

一、猜忌。因为异地的原因,所以不能够随时都知道对方在哪儿,在做些什么。当两个人其中的一个因为工作变得很忙,而很少有时间去关心对方,那么就会让对方由刚开始每天担心到后来的猜忌。尤其是妻子,因为是女性,心思细腻又敏感,所以导致猜忌心理严重,有时候因为丈夫一天没有理自己或者只是因为对方忙而匆匆挂断自己的电话,就会猜忌丈夫是否在外面有了新欢而不想理自己。而丈夫由于妻子经常的猜忌就会变得不耐烦,久而久之二人就会吵架,而在电话里吵架是永远也不会解决问题的,只会让矛盾激化,甚至最终走向婚姻的尽头。

二、诱惑。夫妻在异地恋的过程中,时会很辛苦的。而且由于对方不在自己身边,有时候做事吃饭都会变成一个人,有时候会让身边的人认为自己是一个人,还未婚。所以追求者也会自动贴上来,此刻,也是考验异地夫妻真感情的时候。如果真的很爱对方的话,就会抵抗得住诱惑,告诉对方自己已经是已婚状态,不能背着另一半搞婚外情。而新的追求者不是异地,而且他能在你生病的时候给你买药,而不是像异地的丈夫或妻子只是口头告诉你要记得喝药时,很多人就会因为这些小事,而放弃异地婚姻。

三、孤独。婚后异地,再要忍受得劲就是孤独了。因为和对方不在同一个地方,想见面时也只能通过手机视频来见,而手机视频也不可能一天24小时都开着,所以很多时候因为见不上对方而感觉很孤独,刚开始的时候可以通过短信电话视频等缓解彼此的孤独,可是时间久了之后,这些就根本起不到一点缓解孤独的作用,而人一旦孤独时,只要遇到了觉得是有趣的灵魂时,就会动摇原本坚定的心。可是,只要扛过了孤独,那么两个人的婚姻便是一辈子了。

我温馨提醒

异地的生活,对男人和女人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从生理到心理,都要做出自我调整,不然很可能造成情绪失控,做出一些不理智的行为。男女难搭配,干活不累,男人和女人是绝佳的生活搭档,当两个人分开后,谁的日子都不好过。男人没有妻子烧饭洗衣服打理生活,女人没有丈夫在身边事事都要亲力亲为,没有了依靠。所以夫妻之间不要轻易尝试异地。

不可以。异地是否可以领证结婚要看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该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如果此异地正好是另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那就能领证结婚,反之则不可以。但目前我国有些地区开通了跨省、跨区结婚登记服务,具体可咨询下当地的相关机构。

1、首先要向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两人自愿结为夫妻。这要求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带上本人的一切相关证明,比如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无配偶等签字声明,在婚前检查的地方还需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如果是离异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然后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必须同时到场申请。

2、然后登记机关需要审查。登记机关对于男女双方的结婚申请,所提供的各项证明(之前提到的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证等)进行审查。如果有必要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或者到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医学鉴定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查。

3、最后一步就是登记。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一番审查后,认为双方都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两人登记结婚,颁发结婚证。如果审查不通过不与登记。这时需向申请者出份书面说明,解释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在异地领结婚证对以后不会有很大的影响。准确的来说异地领结婚证对于两个人之间的生活是不会产生特别大影响的,并且我们在领结婚证之后,也可以选择迁户口和不迁户口,那如果不打算迁户口,那么两个人在生孩子之后办理准生证明的时候,会产生一点的影响。不过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同的,所以异地领取结婚证的影响并不是特别大的,即便是想要办理孩子的准生证明也只是需要多准备几个证明和手续就行了,不会出现准生证明办不了的这种情况。

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

1、双方自愿

首先,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一方以胁迫手段威逼对方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达到法定年龄

男性结婚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

3、不具有法律禁止条件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具有直接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父方母方都包括在内。举例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

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 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4、符合一夫一妻制度的原则

申请结婚者只能是未婚、丧偶或离婚者,如果违反此原则而结婚的男女,是无效的婚姻,不具备法律效力。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综上所述,结婚证不在户口所在地领没什么影响,每个地方的政策都是不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可以。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在异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异地办理结婚证的程序的规定: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不同与结婚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目的是要查明、核实是否自愿等相关情况,而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了。结合当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一般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往往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手续。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就不允许在异地进行结婚登记,此时即使向婚姻等机构提出了申请的,也是不会被受理,更不要说领到结婚证了。

婚姻登记不可以异地办理。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婚姻正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要求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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