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结婚最理想的年纪女孩子最好在24岁左右结婚,男人最好在30岁左右结婚最好。
微博上有一个热搜是“最理想的结婚年龄”,就我个人而言,觉得结婚还是不要早于25岁。
太过早就进入了婚姻,两个人都没有成熟,而要在婚姻里被迫成长,会产生很多的问题。还有就是太过早结婚会没有经济能力去养活一个家,要是再有了孩子,压力感袭来,你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已经完全被孩子所牵制,尤其是女人。
我是26岁结婚的,先生是31岁。对于他这个年纪的男人来说,三十岁左右的男人完全有能力养活一个家,奋斗到一定程度也会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我们是在我22岁的时候遇见,然后谈了有差不多四年的恋爱。
我记得真切,在2014年的时候我特别想嫁给他,然后我们还稀里糊涂的跑去拍了婚纱照,但是领证是在2016的下半年。
现在回想起来,两个人之间确实有很多要磨合的地方,若是太过早就结了婚,先生没能力去买一个房子,到时候万一再有了孩子,可想而知我们的压力会有多大。
而且两个人在没有孩子的时候还可以放肆的玩一玩,等有了孩子之后,你们会发现自己过二人世界的机会很少。
我没记错的话,自从我们家孩子出生,我们俩是差不多一年看一回**。情人节各种节我们都能给过成了儿童节,周末出去遛弯也主要是为了陪孩子。
不是不想放下孩子,而是根本就没机会放下孩子,因为我们是自己带孩子的。
孩子出生后,唯一的两次看**还都是因为姥姥或奶奶来小住。好不容易逃出去三个小时,回来的时候小朋友着急喊妈妈。尤其是对于哺乳的妈妈来说,你要是出去三个小时,你的胸会涨得像石头一样。
有了孩子你会情不自禁的想到孩子,莫名就有了牵挂,能出来的时间是越来越少了。
02
我会在睡不着的时候回想以前恋爱的时光,然后好后悔有很多地方都没去。
有孩子之前我们是二人世界,那才叫真的恋爱,到了风景美的地方也会有他给我拍拍照;但是有孩子之后,我们的手机相册里全都是孩子的照片,我让孩子他爸给我拍照,人家会说“拍什么拍,都孩子他妈了”。
就好像成了孩子妈之后,女人就失去了打扮自己的能力。
没结婚没孩子的时候,还能够偶尔来个浪漫约会;结婚有孩子之后,随便拿个衣裳凑合,反正都已经是孩子他妈了,凑合凑合行了。而且最为关键的是什么?太早结婚生孩子,在原本应该自由恋爱的年纪里被束缚了。
我结婚前是想去哪就去哪,我在26岁结婚前还来了一趟背包旅行,一个人走了两个半月,那是我第一次走了那么多地方,好好的玩了一场。但是旅行完之后,先生跟我说“该结婚了,要收心了”,我们也就解决自己的婚前矛盾结了婚。
现在回想起来,幸亏当初去玩了,因为我已经很久没出去玩过了。有孩子之后根本无力顾及,每天都围着孩子转悠,就算出门玩也会带着孩子,你根本就没有办法完全放松自己去玩。
在25岁之前,你们还年轻,思想上也是不够成熟,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自己在25岁之前很幼稚。
真正开始成熟也是在25岁之后成熟的,觉得应该好好为自己打算了,要好好挣钱,而不是跟以前一样幼稚什么都不想。
答: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女方满二十周岁才可以结婚,但是部分少数民族另有规定的除外。
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女方满二十周岁才可以结婚,但是部分少数民族另有规定的除外。男女双方只要有一方没有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婚姻登记机关都不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算隐瞒年龄拿到了结婚证,该婚姻也是无效婚姻。
揭秘:孙尚香回东吴时为什么要带上阿斗?
一、政治联姻。赤壁战后,孙权和刘备两大军事集团有段蜜月期,在这期间,孙权为了拢络刘备,将他二十几岁的妹妹孙尚香嫁给要五十岁的刘备。
这段老少配的黄昏之恋,本来有机会成为佳偶。但先因孙尚香个性强势,身边随时带着百名佩刀带剑ㄚ环,让刘备每次见她总是心常凛凛。结婚两年不到,两方更因为益州归属问题,一度差点大打出手。
最后刘备受刘璋之请入益州,孙权气得要妹妹回江东。而孙尚香临走前,更意图带走阿斗,要不是赵云和张飞率兵拦住,那阿斗大概就要跟着孙尚香一起回江东了。到底这是为什么呢
二、尚香回吴建安十五年,周瑜在打下南郡后,提出西征益州的计划。他认为,刘璋暗弱无断,常被张鲁欺凌,曹操又新败,尚未恢复元气,现在是最好时机攻讨刘璋并吞并张鲁;再与西凉马超结援,就能完成北伐中原的目标。
周瑜计划可说和诸葛亮英雄所见略同,可惜他提完此计划后,在赶回驻地江陵途中染重疾,不久即病逝。不过这个因周瑜突然死亡而搁浅的计划,刘备却在建安十七年,因刘璋之请进入益州,彻底粉碎孙吴西进的可能。
孙权在江东听到消息,勃然大怒,认为益州是他孙权所有,刘备不该抢去,就下令派遣水军,到荆州接回孙尚香。
刘备在离开荆州西进时,他把荆州的军事和政务,交给关羽、张飞、诸葛亮,也把孙尚香和阿斗的护卫委托给赵云。因为刘备入蜀时,他将当时唯一的儿子阿斗,留给孙尚香抚养,可能想表示,不论在感情还是形式上,孙尚香都还是他的正妻。
但这个安排,在孙尚香决定回江东时,变成一个致命的问题,孙尚香不只想回江东,她还想将阿斗一并带走。
当时,情形应该很紧急,因为护卫队长赵云竟然拦不住孙尚香,他跑去找张飞,俩人带齐兵马,走小道,抢在在江边截住孙尚香和她的ㄚ环卫队。说孙夫人可以走,但阿斗不能走。孙尚香这才放弃带走阿斗的打算,自己一个人回江东。
三、母子情深历史上认为孙夫人想带走阿斗,这是不怀好意,可能是想把阿斗留在江东当人质,胁迫刘备当孙权的部下。
笔者个人认为,如果孙权和孙尚香有这个打算,那他们就实在太不了解刘备这个人了。
刘备半生戎马,阿斗并不是他第一个儿子,他先前已经有过好几个孩子,只是先前几个,都死亡或在战乱中不知所踪。汉室的先祖刘邦,是个为了逃命可以把自己的小孩推下车的人。刘备也是如此,他们都是枭雄,枭雄是不会执着于儿女情长的,不会为了亲情放弃霸业。
所以笔者觉得,孙尚香之所以想带走阿斗,纯粹就是因为阿斗可能是他在荆州这两年婚姻中,唯一的慰藉。
想想刘备已经五十多岁,在当时算是年纪不小了,跟孙尚香这么年轻有活力的女生,怎么可能处的来。
再者刘备非常清楚这个婚姻是政治联姻,诸葛亮就曾说过刘备这时期有三个忧虑,肘腋之下不就是把孙尚香当作一个未爆弹防备着吗这样的关系俩人又怎么可能会有什么感情可言。而阿斗年纪小,孙尚香又是一个女人,女人总是天生有母性,喜欢小孩子的。
况且,她自己还没有生育,阿斗又已经被她抚养了两年,彼此之间可能已经建立了母子的感情,这才是孙尚香想带走阿斗的原因。
政治的操弄和算盘或许多少有,但笔者想这不是孙尚香的本意,不然刘备入蜀,也不敢把阿斗给孙尚香抚养,刘备向来看人很准的不是嘛。
男生26——32岁是相对合适的结婚年龄,原因如下:
1、经济积累
对于男生来说26到32岁是适合的结婚年龄,因为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家庭中默认的主要经济支撑还是男生,所以男生要结婚最好先积累一些经济资本,这样可以给家人创造相对更好的生活条件。

2、社会经验
同等年龄下,大部分男生成熟的会比女生晚一些,所以男生步入社会磨砺几年再步入婚姻会更好,对于家庭关系的处理会更成熟稳妥,和女生相处的争端也会稍微少一些,可以更好地经营家庭。
女生多少岁是适合结婚的年龄
女生24——28岁是相对合适的结婚年龄,原因如下:
1、生育年龄
对于女生来说适合的结婚年龄比男生略早几岁,这是因为生育的问题,26到32岁是女生的黄金生育年龄,这个时候生育对女生和孩子来说都会更好,危险性相对小一些,所以结婚年龄在24岁到28岁是一个合理的范围。
2、事业打拼
但是为什么适宜的结婚年龄是到28岁呢,这是因为现在很多女生也有自己的工作事业,所以过早的结婚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的事业发展,几年的打拼可以稳定个人工作状态,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积累资本。
老人去世后一年孙子可以结婚。
一般来说老人去世,三年内孙子不能结婚,其实就是说,家里老人走了,孙子们要为去世老人守孝三年。每个地方的风俗不一样,所以家里有老人去世守孝的时间也有所不同。在一些地方,一般是守孝一年,这期间是不能结婚的,因为一年算是比较完整的日子。
在一些农村地区,要么在亲人离世以后百日以内就把婚礼办了,要么就等一年或者三年。但是在这期间内办婚礼最好是只领证,不大操大办,等守孝时间到了再补办婚礼。
人们认为之所以要守孝三年是因为父母在母亲怀孕的将近一年内都很辛苦,生下来以后还要在手上抱一年,学会走路要跟在后面劳累一年,为了子女父母付出很多,所以他们去世以后儿女要用这种方式怀念他们,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情。
但是大部分地方都会在家里人去世以后守孝一年时间,在一年以后就可以结婚了,当然,如果在去世之前就已经定好了结婚的日子以及其他相关的事情,那么就如期举行婚礼。
古人常说百善孝为先,孝是一个人善心、爱心和良心的综合表现,是传统的美德,在我们中国源远流长的文化中,孝道文化经历几千年的沉淀,并没有失去它原本的色彩,而且现在人们对孝道文化一样很重视。
守孝期间,孝子须遵礼做到如下几点:
(一)科举时代,不得参加考试。
(二)不缔结婚姻(不娶不聘),夫妻分居不合房。
(三)不举行庆典。如不能庆寿(办生日)、给小孩办满月或百日等。
(四)新年不给亲友、同僚贺年,并在门口贴上“恕不回拜”的字条(有于过“破五”方往贺,但不拜叩的)。汉人过年时,在门楣上贴上蓝灯花纸的挂签,贴蓝对联,上书哀挽行孝之词,如“未尽三年孝,常怀一片心”。
有门心的一律贴蓝纸,上书“思齐思治,愚忠愚孝”,以代替“忠厚传家、诗书继世”之类的对联。
国家对于男女结婚法定年龄是,男性年满22周岁,女性年满20周岁,只要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就可以结婚,领取结婚证。若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结婚,那属于不合法行为。
针对什么时候结婚最合适,有一个资料显示,20岁以前结婚的人离婚率高达32%(且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不合法的);20—25岁步入婚姻的离婚率为20%;25—29岁的离婚率是15%,30~34岁是14%;不过一旦过了35岁,此机率不减反增。如果单从这方面看,三十左右是不错的结婚年龄。
但婚姻不仅仅与离婚率有关,与生活、爱情、生育、家庭都有直接关系,且要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所以对于女生来说最佳的结婚时间在22—26岁上下。
22—26岁正是女性的黄金时期,无论是外貌年龄还是身体机能都是最好的时候,一旦过了这个时间就开始呈现下滑的趋势,且速度越来越快,而男生则不是,男生在30岁之后就开始了他们的鼎盛时期,所以真的很现实。
心理上来看,这个年龄段的女人充满青春气息,大部分女人刚刚从学校毕业,青涩的年纪,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对爱情的期盼;自然是希望自己能获得更多的宠爱和关心,而男生心里总是会出现一个恋爱弱小的心理,因此这两者结合在一起,女生就会很受宠,男人也会很享受。
从生育的角度来看,子女健康重点就是看母亲,而子女的成长智力发育就是看父亲的基因了,因此父亲的年龄大一点,生出来的小孩聪明率也会高一些。
因此女性在22—26岁结婚是最佳的结婚年龄。
结婚是人生一大幸福的喜事,也是男女青年步入成年人的开始。
一般来说到了法定年龄就可以结婚,当然也有人认为迟点好,不论迟早结婚,需要双方有个互相了解的过程。
其实上在农村的男女结婚都偏早,到二十岁多点都已经结婚生子。
对于大学生而言,上大学了,都可以谈恋爱,也可以互相了解,结为相好共同学习,对于双方勾通相互激励,增进两个人的感情交流都有好处。
大学毕业了,找到合适的工作挣钱了,就可以结婚了,也是青年男女结婚的最佳时间,这个时候结婚生孩子,对于女人是非常合适的,年纪轻轻生养孩子也容易些。
一些人总是认为大学期间不宜谈恋爱,是怕影响学习,要等到参加工作后,事业有成了再去谈恋爱,准备结婚的事。
但是也不知道有人想过没有,岁月不挠人也不等人,事业成功了,人也到中年了。
男人年纪大点无所谓,可是女人是朵鲜花,错过了鲜花盛开的季节,再去结婚可能就有很多的不如人意,首先一个就是生育问题,中年人想生孩子,就是高龄产妇风险极大。
再说结婚迟个10年20年,别人的小孩都在谈恋爱准备结婚的事了,而自己还在为找对象着急。
年纪越大见的越多,对婚姻生活考虑的特别多,前怕狼后怕虎,对于对方要求特别高,七找八找年纪越拖越大,找结婚对象越来越难。
到了中年可供选择的,不是二婚就是三婚的单身男女。
现实生活中,特别是女人,别想找个头婚的男人,最大的希望寄托于二婚三婚男人,或者上了年纪的老男人。一个人结婚的最佳时机是二十几岁,也是人生事业刚刚起步的时候,结婚了再去努力打拼,成就自己的事业梦,也有一个贤内助,多一个人的精神支持。
对于女人来说,二十几岁青春萌动,也是谈情说爱生养孩子的最佳时机,生理机能旺盛,生养孩子也容易的多,产妇生产后身体恢复的也快,当然,早点成家早点做妈妈,
女人的自豪感也会促进事业的发展。
男人错过了时间,到了中年或者老年,找女人相对容易点,有钱了找媳妇,也许是钱到人来的事,无论年纪大小的女人,只看男人的意愿。
女人到了中年可就不一样了,一个真正的大龄剩女,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那个男人愿意娶一个大姐姐回家呢?能生孩子吗?不能生孩子的女人,又有几个男人愿意要呢?
我的一个侄女,她们在高中的时候就结为好友,上了大学都在武汉读书,大学四年毕业后就结婚了,小孩已经七岁了,交给公公婆婆照看着,他们小两口一心一意上班挣钱,有爸妈的支助,现在武汉已经买了房子车子,生活过得幸福快乐,他们现在准备生育二孩,满足公婆的心愿。
当然,结婚是一个人的终生大事,易早不易迟,只要两情相悦看对了眼,相守诺言相守终生,也是人生难得的幸事。
男的二十二周岁能拿到结婚证。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所以要在符合法定婚龄才可以结婚,当然也有许多人在法定婚龄之前结婚,但是在法定婚龄前结婚的,没有办法领取结婚证。所以现在在我国大陆地区,男的要申请领结婚证的话,需要满足的结婚年龄就是22周岁。要注意,这里的22周岁是指实岁,而不是虚岁,并且通常还是以身份证上面的年龄为准。
办理结婚证要带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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