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佳结婚年龄是多少岁?在青少年时期或者是21、22岁结婚的年轻夫妻中离婚率是最高的。结婚的年龄越大,婚姻就会过得更加幸福的,当年龄到了30多岁时,你清楚地自己是谁、想要的是什么,这时候经济条件也跟上去了,这个时候结婚婚姻会更牢固的。但也不是绝对的,只是在某种程度上是正确的。有一项数据发现:离婚率真的会随着结婚年龄的增长而下降,但在超过30岁,将近40岁结婚的人的离婚率居然会比20出头结婚的人的离婚率是更高的。二、男女结婚年龄差多少岁好综合人口理论的一些分析:女生在24-25岁时嫁给一个32岁-45岁的男人是最好的,为什么呢第一,从容貌、体态进行分析,女生一般是过了25岁,衰老的速度就会很快,因为女生每月来一次的月经,成年累月的在丧失女生身体的本元。男生就不一样了,男生的发育会比妇生更慢,要到30岁以后才开始衰老,衰老的速度也比女生更慢的。第二,从生育后代来看,宝宝们的健康主要取决于母亲的健康程度,宝宝是在母体里成长的,而宝宝是否聪明就要取决于父亲,这就是遗传学。年轻的母亲更能保证宝宝的健康成长。男人适合结婚的年龄有两个阶段,第一个时间段在25-30岁,26岁左右的时候是最好的。若在这个时间段结婚,正常情况下男孩子比女孩子大2岁到6岁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应该先考虑结婚,以后再立业。如果男人在事业成功再结婚,离婚率是非常高的,总会担心女生和他结婚是贪他的钱。第二个时间段在35-40岁,35岁左右的时候是最好的。这个年龄段的男生应该找个比自己小10-16岁的女生结婚。这种老夫少妻的婚姻,稳定性都会比较大的。这个时候男人的性情都比较稳定了,而且有了一定有经济基础也就不会为钱的事发愁了。
一般婚俗
(一)提 亲
在民间,子女到了适婚之龄,做父母的就得着手托媒牵线搭桥,为他们提亲择偶。婚龄因时代而异。
在中国古代,西周以前和西周时期,以男30岁,女20岁作为合适的结婚年龄,唐朝以后,法定婚龄降低许多,据文献记载,唐贞观年间诏令:男20岁,女15岁;唐开元令:男15岁,女13岁;宋天圣令:男15岁,女13岁;宋嘉定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明洪武年间诏令:男16岁,女14岁;大清通礼规定:男16岁,女14岁。福建民间婚龄基本在官府规定范围内,出入不大。清代,福州一带,男17岁、女15岁以上便可婚配。福建也有少数地区早婚现象严重,情形特殊。以惠安最为典型。在惠安东部一些乡村,孩子于襁褓之中就要订亲,十二三岁即完婚成家。若女孩子到了3岁仍未“有主”,父母亲便会忧心忡忡,唯恐女儿找不到男人。此等陋俗,弊窦丛生,为害非浅。
自民国以来,法定婚龄有所提高。《中华民国民法》规定为男18岁、女16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新婚姻法规定婚龄为男20、女18岁以上;1980年又改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与此相适应,民间婚龄也增大一些。但是,城镇与农村略有差异,一般农村偏低,城镇偏高。农村习尚早婚,城市则普遍晚婚。在城市里,男30、女25岁左右结婚比较多见。农村往往男20、女18岁左右就开始提亲,一到规定年龄,立即结婚;有的还虚报年龄,或未领取结婚证,就提前结婚。惠东一带早婚劣习仍然存在。
旧时,男女授受不亲,婚姻大事身不由己,“男不亲求,女不亲许”,悉听“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人成为缔结婚姻所不可缺少的中介。据史志记载,在厦门,男婚女嫁“先由媒妁介绍”,(民国《厦门市志》卷20《礼俗志》)在政和,“凡男女缔姻,先听媒妁说合”,(清·道光《政和县志》卷1《风俗》)在崇安,“清以前均凭媒妁之言,互通庚帖”,(民国《崇安县新志》卷6《礼俗》)才算正统和合法。这种现象是普遍的。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父母国人皆贱之”。故有俗谚:“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下无媒不成亲”。
旧时媒人有官媒、私媒两种,以私媒为多见。官媒是由地方政府设置的。私媒则有职业为媒与临时作媒之分。专职者依此为生,她(他)们消息灵通,经验丰富,常主动上门找当事者说亲;非职业者乃临时为亲朋好友所托而奔走说亲。媒人几乎全由上了年纪的女性充当,所以民间俗称“媒婆”。媒婆大多能说会道,善于左右逢源。一些原本并不相配的婚事,经媒婆摇唇鼓舌、瞒天过海,居然得以说合成功。如果哪一方得罪了媒婆,她们从中作梗,三言二语,也可能把一桩好姻缘给搅散。于是求媒说亲者都不敢怠慢媒人,对媒人的招待都很周到和丰厚。每当媒人光临,无论男女双方,都要按例煮点心款待,甚至置酒犒劳。泉州有句俗语:“要成不成,媒人饭先走。”惠安人则说:“吃成吃成,无吃不成”,“新娘过门算圆满,媒人点心三十六碗”。婚成之日,无论何等媒人,男女双方都要给予一定谢礼,一般男方所馈较多。非职业性媒人,与两家皆系熟人,各自心中有数,花工省,口舌少,不甚计较酬谢。送给媒人谢礼一般是猪脚、线面、糖果、糕饼以及小红包等,俗称“媒人礼”。日后分娩生产时,再给媒人送上一份“抱生饭”。职业媒人的谢礼除上述诸色之外,还得付给媒人钱,其数额未有定规,多依聘金数抽成,由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不等,泰宁一些地方甚至高达百分之十;也有面议“花红”的。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专制时代婚姻包办的产物。1949年后,大力提倡移风易俗,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社会生活内容的丰富,人际交往广泛,男女青年结识机会增加,恋爱自由、婚姻自由蔚然成风。然而,由于封建残余的影响,传统观念的流长,婚姻自主尚未完全实现,旧俗遗风在某种程度上仍继续存在。许多以自由恋爱结下情愫的青年男女,最后都得征求父母的意见。双方父母都赞同、支持固然皆大欢喜,但只要有一方家长表示异议,事情就比较棘手。遇此难题者,经抗争、通融,有的终成眷属;但因此半途而废的也不少,特别在农村更为常见。有的男方父母在了解儿子的恋情并感觉满意后,便会托人出面到女方家中投石问路,洽谈联络、议定婚事。在旧式媒婆越来越少的情况下,介绍人、婚姻介绍所、征婚启事之类的新型“媒人”纷纷出现,颇为活跃。城镇多数青年男女是借助这些渠道而寻得配偶。当然,这些新型“媒人”都只是为男女相识和交往牵线搭桥,提供方便手段。如介绍人,或者是出于对亲朋知交中大龄未婚者的关怀而为之奔走引荐,或者是热心地为同事、友人中的比较般配者创造机会和条件,进行撮合,或者只是因为与男女双方及其家长皆有交情而充当信使的角色。
说媒过程,通常先由男家请媒人到自认为中意的女家攀亲,女方家长若无异议,便会应媒人所求,开具女儿出生的年月日时,俗称“开庚帖”,或称“开生庚”、“开生月”、“出婚头”、“起帖”等。“庚帖”用长方形红纸竖写而成,字数得为偶数,忌单数,上边的出生日期时辰或以生辰八字代之,或直接载以年、月、日、时,其纪年和计时皆以阴历和十二时辰为限。例如,公元1958年戊戌年(肖狗)6月15日9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戊戌己未已酉戊辰瑞生”,或者“坤造戊戌年六月十五日辰时瑞生”(男式庚帖在文字上略有改动,将“坤造”改为“乾造”,“瑞生”改为“健生”。)。直接写上年、月、日、时的庚帖,字数可能成单,若出现这种情况,便省去“瑞”字或“健”字,以使字数成双。例如:公元1961年辛丑年(肖牛)12月15日23时出生的女子,就写成:“坤造辛丑年十二月十五日子时生”。
在福建民间,提亲议婚时还要考虑到下面一些因素。
男女之间的年龄差距无严格标准,一般情形男比女大二三岁,最忌大六岁,俗信六岁属“正冲”,不宜结合。也不宜相差十岁以上,“年老不娶少妻”,否则会招致舆论谴责或人言非议。在平和,俗传男女双方年龄相加为五十岁者不宜结亲,因“五十”乃“一百”之半,合而为半,恐难百年偕老,非吉兆也。
说媒的基本条件除了年岁相当之外,还讲究门当户对、财产相若,两家的社会地位和财富不能相去太远,尤其对男家的门第、财产要求比较高。福建旧时尽管“有少年颖异善读书者,家虽贫穷,富贵之人亦乐择为婿”(民国《闽清县志》卷5《礼俗》、民国《沙县志》卷8《礼俗志》),但这毕竟是少数现象。辛亥革命后,男女匹配重门第之风逐渐转变。1949年以后,这种变革更加显著。不过,迄今为止,婚配要“门当户对”的旧观念仍有一定市场,某些家长对于子女择偶不符合“门当户对”条件的,仍会横加干涉和阻拦。
“婚姻者合二姓之好”,议亲之际对同姓联姻也有所禁忌。德化旧时禁止同姓结婚,即使有少数同姓结婚者亦不准载入族谱。但总的看,福建人对同姓联姻的禁忌并不苛严。宁化县石碧村群众反而看重同姓通婚。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反映,石碧村张姓人家,夫妻同姓的占96%;同时,他们也明确反对近亲结婚。
福建部分地区还有某些特别的异姓婚姻禁忌。在泰宁,卢姓与谢姓、张姓与李姓被认为不宜联姻结亲。因为“卢”与“炉”同音,“谢”泰宁土语作“熄灭”之意,俗信如果“卢”、“谢”结合,将似炉火熄灭,不能兴旺发达,故忌讳联亲。“张”和“李”也有类似之意,俗语“有张没李”,是说用具不全,办事困难,有这没那的,土俗引伸为象征有姓张的就没有姓李的,联姻有一方失利,会断子绝孙,故不可通婚。
(二)合 婚
女方庚帖由媒人带回男家,进行“合婚”,这相当于“六礼”的“问名”。合婚包括“问神祖”和“合八字”两个部分。具体程序各地不尽相同。一般是男家先将女方庚帖压在家中供奉菩萨或祖先的香炉下,有的则置于灶王爷的牌位前,须存放三日或更长一些时间,以聆听神祖示意。在这一段日子里,若合家诸事顺利,六畜平安,甚至连一块碗、一双筷子都无破损,即为不冲不破之吉兆,算是神祖认可,婚事就能继续。否则要立即退还庚帖,婚事告吹。闽南一些地方俗称这道手续为“压圆”或“三日圆”。在漳平,男家除了将女方庚帖(当地称“婚头”)压在神龛前的香炉下之外,还得盛半碗新汲的井水置于“婚头”之上。三天后家里如未发生任何不吉利或不如意之事,且碗中水也保持清净,便认为兆示吉祥,姑娘贞洁无瑕,成婚有望。反之则婚事中止。在建阳,把男女二人的生辰八字各用一张黄纸书写,压于香炉下,上面各点燃一支香或一支蜡烛。若两支香或蜡烛点完的速度基本相同,就意味着双方般配;若点完的速度相差太大或有一支中途熄灭,则这两人结合将不会和谐美满,婚事便不成功。在崇安,庚帖要放置祖先香位前7天,点燃香烛,不让停熄。如果烛尽香残或杯盘破损,出生年月上又有些抵触,这起婚事就要告吹。
通过“问神祖”程序后,便要请算命先生对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进行“合算”,看是否相合,有无相冲。八字相合则算男女般配,婚姻初现眉目,如相冲相克,则该门亲事只好作罢。八字相合与否,主要根据五行和生肖。在福建,生肖禁忌流行甚广。普遍忌讳女方属虎,又因老虎总是夜间出山觅食,所以对于夜间出生的属虎女子,忌之尤甚。此外,象“白马畏青牛”、“猪猴不到头”、“两虎不同山”、“龙虎两相斗”、“女子属羊守空房”之类的禁忌在许多地方都有讲究。惠安县流传“杀鸡儆猴”、“蛇不同穴”、“马不同房”、“虎会咬猪”的说法。有些方家术士还将生肖与五行联系起来,编排成列:虎、兔属木,蛇、马属火,龙、羊、狗、牛属土,猴、鸡属金,猪、鼠属水。尔后再凭相生相克之道进行推算。
合婚之举是属迷信,但却事关婚姻的成败。因此,那些生肖“不佳”,或所谓年、月、日、时相冲,或八字带有凶煞的女子,往往要把岁数重新安排,虚报生肖属相,如属虎者,上半年出生的就改虎为牛,下半年出生的便虚报成兔;生辰年、月、日、时也得伪造,不祥的时日更改为良辰吉日。目的在于应付合婚,同时也为了能改变自己不好的“命运”。
在安溪一带,合婚时尚有“破月”之忌。男子蛇年出生破正月,鼠年破二月,牛年破三月,猴年破四月,兔年破五月,狗年破六月,猪年破七月,马年破八月,羊年破九月,虎年破十月,鸡年破十一月,龙年破十二月;女子猪、兔、羊年出生破正月,虎、马、狗年破三月,蛇、鸡、牛年破四月,猴、鼠、龙年破六月。俗信男子破月无关紧要,女子破月则危害巨大,娶破月女子为妻者将终生穷困潦倒、家境不顺。因此有关父母一般都虚报女子出生年月,若能瞒过男方,女子本身也浑然不知,那么成婚以后便无甚危害。
莆田、仙游、福清、长乐的一些地方,在媒人说亲的三天里,两家都平安无恙,便是符合神祖之意。随后,男女双方交换庚帖,合对八字。合婚礼仪多由男家进行。在华安、沙县以及三明的洋溪、碧湖等地,男家遣媒议婚时就将男方庚帖交给媒人带至女家,由女家来合婚。
现在,所谓“合婚”对大多数青年来说已很陌生。有些青年男女相恋之后,其父母会在暗中为他们合对八字,基本上是属心理安慰形式,对婚姻的成败一般不起制约作用。在少数乡村,旧式“合婚”做法依然存在。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因“合婚”不吉,拆散有情人而造成悲剧的。
(三)相 亲
八字既合,接着便要相亲。相亲是在媒人介绍的基础上,男女双方通过会面走访,互相审视人品,察看家况,俗称“看新人”及“看厝”、“看人家”。
福建民间古时少有这一习俗,男女之间的彼此了解主要依靠媒妁之言。若男方欲对女方进一步探个究竟,往往采用“偷看”方式。偷看多由父母、尊长出面,或趁女子外出之机,悄悄跟踪窥视;或隐瞒真实身份,借口买猪、买牛等,前往女方家中暗暗观察,旁敲侧击。一般人都忌讳自己的女儿被对方看到,如果男方偷看被发觉,女方认为很失体面,婚事可能产生麻烦,甚至陷于破裂。
民国以后,相亲之风逐渐普及,但婚姻当事人基本上还无权自己作主,多由父母、尊长越俎代庖。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由男方父母或婶婶、姑姑等出面,择日走访女家。女方家长一般都会让女儿出来露露面,如倒茶、点烟,男方家人乘势打量女子的容貌、身材、体态、举止等。在泉州、连城等地,还有看女子手掌的习俗。相亲时的观手掌不象算命看相者那样考究、玄乎,通常只是根据女子手掌的软硬和皮肤的粗细来判断她是否有福气。手掌柔软、皮肤细嫩的就是好相,而骨骼突出、肌肉僵硬、皮肤粗糙的就是没有福气的恶相。福建民间还普遍忌讳女子“断掌”(亦称“横掌”,即掌上有一条粗深的纹路自左而右横贯正中,如将手掌从中横断),认为这种女子“命硬”,注定要克死丈夫(男子断掌,则被视为当大官之命)。
另一种是男子本人由媒婆或尊长带着到女家相亲,在观察女方的同时,也接受女方的审视。但男女两人并没有长坐倾谈,女子只是稍微现身一下,就又躲入内室。在漳平,相亲俗称“看新娘”,一般是男子站在大坪(天井)内,闺女经过打扮后从左巷头(偏厅)行过大厅进入右巷头,仅此短暂一现而已。与此同时,女方的父母及其他亲属也在观看男子。在建宁,男方登门相亲时,女子先隐蔽窥视,若无异议,便出门倒茶,男子乘机瞥上一眼,若表示同意,就接过茶水。
无论何种形式的相亲,男方如果感到满意,都会有所表示。一般是送给女子一个小红包,俗称“见面礼”,或者连女方家庭其他成员也得搭上一份。在清流等地,男方家人还会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在莆仙一带,相亲者若吃下对方煮的点心——鸡蛋、线面,即表示中意。在建阳,男青年临走前,姑娘会亲自泡一碗糖开水端给男青年喝,若男青年喝完这碗糖水,就算是表示满意;若喝下半碗,表示尚须请媒人中介磋商,留有进退周旋的余地;若只是象征性地沾一沾嘴唇,乃出于礼貌,表示不同意该门亲事。
在龙海,相亲时男方送“见面礼”的情形有所不同。男方来到女家,女家即让女儿出厅捧茶,同时也邀亲眷来相男方。男方需将预备好的见面礼——“红包”按亲疏大小一一奉上。一次相亲往往得花千把元的红包钱。相亲后,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满意,则可中止议婚。无论议婚成否,男方相亲的红包照样要付给。
男方上门相亲后,女方也会到男家走走。但女子本人不能去,而由尊长出面。主要是察看男方的家庭情况,如家庭成员、环境、房屋、摆设等,也得看看男子的相貌,男家要设宴款待来宾并赠予礼品。在莆田,女方有意于此门亲事的,才留下吃饭。
如今,在城市青年的婚姻礼仪中,旧式相亲已是罕见。自由恋爱者毋须相亲,尽管他们一般都会把恋爱对象带回家中让父母、家人审议,但最后主意基本上还是由自己拿。经介绍人等撮合的,其首次见面则含有一定的相亲意味。若第一次见面印象不错,便有了良好的开端,否则就很难再谈下去。
在农村,相亲习俗依然流行,但其形式和内容已发生较大变化。相亲不全是互访家门,有的是由媒人或介绍人另择地点会面;去相亲时不单由父母、亲戚、媒人等陪同,也有只邀好友知交为伴、甚至独自前往的;相亲过程中,当事人本身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彼此观察会相对详细一些,而且通过交谈,也能进一步了解对方的素质、修养。当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相亲的花费也有所增加。不过,在少数地区,相亲时你来我往、新旧杂揉,礼节更繁,耗资更大。在连城,过去男方给女方的“见面礼”一般为2块银元。现在,男青年到女家“看新人”,若同意的话,就得送给姑娘一个红包,约人民币120元。这只是“小看”。另外还有“大看”,主要由父母尊长出面。既为“大看”,红包份量自然加重,且名目增多。除了要给女子本人一个240元左右的大红包外,女家老少、至亲也都得兼顾。给女方父母的红包各为42元,叔伯、婶婶之类各12元,兄嫂弟妹也各12元,其子女各22元。这时,女家会招待男方吃点心(蛋、酒、面)。80年代以来,连女家点心的开销也得由男方出120元。男相女后,接着是“看人家”、“看女婿”,即女方家长前往男家察看。男子本人要先在大门口等候,女方家人到时,放炮仗迎接,并得接过女方母亲手中的雨伞,女方接着回送未来女婿一个红包,俗称“接伞礼”。“看人家”时,男方须设宴款待。
法定婚龄的确定,既要依据自然规律,也要考虑社会环境因素,因此,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时期的法定结婚年龄也不同,那么,以前结婚年龄规定是怎样的呢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以前结婚年龄规定
中国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为贯彻我国计划生育国策,婚姻法也鼓励晚婚晚育。法律是倡导晚婚,而不是强制晚婚,不是说结婚越晚越好。
二、结婚年龄新规定
目前,在我国对于男女的结婚年龄,依旧是男方需要年满22周岁,女方需要年满20周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中国法定年龄结婚年龄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以前结婚年龄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可知,人们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不能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泉州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城市,拥有丰富的文化和习俗。在结婚方面,泉州人有许多独特的传统习俗,下面我将介绍其中的几种。
一、三朝回门
三朝回门是泉州婚礼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代表着新娘离开父母家,成为新家的一份子。新娘要在结婚当天三次回到自己的家中,第一次是回来接父母,第二次是跟伴娘一起回家拿嫁妆,第三次是穿着婚纱回家向父母敬茶,然后离开自己的家,去新郎家。这个环节寓意着新娘离开父母,成为新家的一份子。
二、拜堂
泉州人在结婚时会进行拜堂仪式,这是古代传统礼仪的一部分,代表着新娘和新郎进入婚姻状态。拜堂的仪式比较庄重,需要由两家父母、新娘和新郎共同进行,表达对婚姻的祝福。
三、升火车
在泉州,新娘离开家去新郎家时,通常要坐火车或汽车,这就有了一个非常有趣的习俗——“升火车”。新娘在上车前要将双脚踏在新娘鞋上,由新娘的父亲或伴娘托起,再由新郎负责将新娘送上火车,象征着新娘和新郎的缘分像火车一样一直向前发展。
四、夜宴
在泉州,夜宴是结婚的重要环节之一。夜宴在晚上进行,通常由新娘和新郎的家人、亲戚和朋友共同参加,是庆祝新婚之夜的聚会。夜宴上会有各种美食和酒水,同时还会有歌舞表演和游戏等活动。
以上是泉州几种有趣的结婚习俗,每个地方的习俗都是不同的,但是它们都代表着对婚姻的尊重和祝福。泉州的结婚习俗不仅是一种文化传承,也是泉州人民深厚情感的表达。
关于民间的风俗习惯,不同的地域或者民族有着他们独有的风俗习惯,结婚也是如此。那么福建泉州结婚风俗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下吧。
一、初识阶段——相亲
闽南婚庆步骤虽说现如今提倡自由恋爱,男女青年皆较为开放,但大多人仍选择走“相亲”之路,这时媒人就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了。一般相亲分两个阶段:第一、先四处托媒人“探听”看谁家有女(男)到婚龄了,一旦“目标”出现,托人方就先去偷看下,这一步骤称之为“初瞥”,就是“稍微看一下”的意思。也有的把“初瞥”的地点选在媒人家。第二、如果“初瞥”觉得还好的话,就叫媒人安排男女双方正式地见面,地点一般选在女方家,届时男女双方皆会“派出大队人马参加”,共同参考,俗称:“对看”。当然啦,也有的则跳过“初瞥”这一阶段而直奔“相亲”主题。
二、发展阶段——探家风
如果“相亲”成功了,那么接下来女方就要到男方家里“探家风”了。到了那一天,由女方的父母、叔伯、嫂婶组成的的“亲友团”就在媒人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开往男方家,其意就是看看男方的住址及家庭基本情况。回到家后相互听取意见,有的不放心的还托朋友或是亲戚询问其背景以及年轻人的情况。
三、确定阶段——谈聘金和衫裤钱、系红包
如果“探家风”后女方觉得不错的话,媒人就要再次发挥重要作用——谈聘金和衫裤钱。这时事情已经是差不多了,这一阶段比较好说,只要女方要求不是十分过分,一般男方是会接受的,当然也有个别讨价还价的(怎么有点像是在做买卖)。聘金一般在3888元左右,衫裤钱则一般在10000元左右,意取吉祥,当然这其中有包括给女孩子买金器的钱。聘金和衫裤钱谈拢了,接下来男方就要选一天到女方家系红包,就是先拿一部分钱给女方父母,土话就叫“系三带”。女孩子则要从中拿出一小部分给自家的父母、兄弟姐妹买一身新衣服。
四、巩固阶段——找日子,送日头
“系三带”过后,男方要准备按照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找喜日(一般是请佛祖来看日),确定在哪一天后,就把装有“喜日”的红贴子及一小篮糖饼送到女方家,这一步骤就是“送日头”,女方知道日期后就得紧锣密鼓地准备嫁妆,男方则忙着准备请人、酒席等方面。
五、婚礼阶段——担盘,上头,典礼
喜宴结束后,等好友都散后,新娘还要在新郎的陪同下给双亲和直系亲属敬“乌糖茶”。敬茶应按长幼顺序逐一进行,新娘在敬茶时还需准备给公公和婆婆的礼物,并第一次叫声爸和妈,其它的也需在新郎指引下一一称呼。到了晚上夫妻同房前,两人还要同喝“合欢茶”,要以红枣、花生、桂圆、龙眼等泡入茶中,是取“早生贵子跳龙门”之意。有的地方晚上还安排“闹洞房”、“认亲同”等节目,大家都会玩得很尽兴。六、结束阶段——回娘家,请女婿,请亲家。
六、“头桌客”
婚礼结束后第二天,新娘子就要第一次回娘家,(也叫“头桌客”)女方父母要张罗着请女婿,到时参加的人是:新郎和伴郎、新娘和一个未婚女孩(有的地方是未婚男孩)、女方的亲戚。男方那天还要带足那天用的烟和钱,因为那一天请客的烟和钱要由男方出。宴席结束后新郎要和伴郎先回家,而新娘则要等到即将天黑后跟挑甘蔗的小女孩(取“甘蔗”寓为甜密和节节高)回婆家,取义为“入门乌,生搭补”(入门天黑可以生男孩),新娘回到婆家时新郎的家属仍需回避(不能看)。
七、“台亲家”
婚礼结束后第三天,男方就要准备请亲家了,方言叫“台亲家”。这一天参加人数比较少些,分别是:男方父母及其直系亲属、女方的父亲、陪同女方父亲一起来的两三个同辈人,女方的母亲在这一天则不能参加。
婚礼后大约五日内,女方还需回一趟娘家,到了那一天,女方的兄弟还需来到男方家带新娘回家。男方在结婚前一天需做一件重要的事情——担盘。什么叫担盘呢就是男方准备好一些东西:猪脚、礼品等必需品,载到女方家去,女方不能全收,只收一部分,然后再加进些芝麻、五谷之类的东西让担盘的人载回去,因为以前都用人力挑的,所以叫“担盘”,担盘这天媒人要同去。男方在结婚前一晚还要请人铺床,铺床也是要十分讲究的,应根据新郎的生辰八字摆好床的方位,床脚的四角还需垫上“金纸”,同时新郎当晚还得请个童男(最好是属龙的,较为吉祥)跟其同睡。
中国结婚最早的省排行是湖南、云南、河北、北京、江西、陕西、四川、上海、广东、江苏。2022年全国各地结婚年龄排行是:中国结婚最早的省是湖南,平均结婚年龄2498岁,云南265岁,河北269岁,北京27岁,江西276岁,陕西283岁,四川292岁,上海30岁,广东308岁,江苏358岁。
古代女子成婚的年龄一般都在12岁到14岁,但是也存在个例。因为古代的女子身份地位是非常低下的,并且有一句话叫做女大当婚,所以说古代的女子一般都是听从父母的命令,在适当的时间就会嫁人,而且纵观历史,各个朝代都有礼法规定女子的成婚年龄。
按照我们现在科学的说法,人的发育成熟期一般在18岁左右,但是在古代的时候,基本上12岁到14岁之间女子初潮来临时就已经代表可以嫁为人妇了。在很多的历史资料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到,从唐朝一直到清朝,女子的实际成婚的年龄往往比他们所规定的要早一些。比如说唐朝规定女子13岁以上即可成婚,但实际上因为要听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且特别是达官贵族家的女子,因为其中夹杂着很多利益关系,所以说他们一般很早就已经定下婚事。
在历史上其实也有很多的事迹表明古代女子成婚的年龄是非常的低的,比如说,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听说过的,陈后主的妃子张丽华。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进宫了,并且深得陈后主的喜爱,有史料记载, 她17岁的时候就已经生了四个孩子,这就可以证明她成婚的年纪大概就在十岁左右,放到现在来说还是一个小孩子。
除此之外,历史上有的朝代的法律还对女子成婚的最大年纪做了限制,有些超过年龄而没有婚配的女子就会由朝廷的专门的部门进行强行婚配,这个年龄一般是20岁为上。其实从这里也不难能够看出古代女子的身份地位是多么的低,而且也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所以说我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生活,虽然有父母催婚,但是已经幸福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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