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的彩礼钱属于谁分三种情况:属于女方父母的情况,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1、属于女方父母的情况
结婚彩礼钱一般是男方交给女方的,但若是女方再将彩礼钱赠予父母,那么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就属于女方父母所有。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无权使用结婚彩礼钱。
2、属于女方婚前财产的情况
男方将结婚彩礼钱给女方是属于赠予财产的范畴,故彩礼钱也就属于女方所有。而如果在结婚之前,双方的财产进行公证,那么彩礼钱也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即使身为丈夫也是无权使用的。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虽然说彩礼钱在赠送出去之后就属于女方家财产了,但很多情况下女方会将彩礼钱带到男方家,作为婚姻生活的启动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男女双方都是有权使用彩礼钱的。
谈彩礼的注意事项:
1、作为男女双方来说,在谈彩礼的时候,建议双方尽量简单直接一些,把想要的金额直接说出来,然后双方一起商量,不要弯弯绕绕地说,这样会显得非常不真诚。但是建议女儿所提出的彩礼不要太过夸张,按照市场行情来即可。
2、其实给女方的彩礼钱主要是为了体现男方求娶得真心,只要对方给足了诚意,在彩礼的金额上,女方一般都会站在男方角度去考虑的,不会计较金额的多少。当然男方也尽量多给一点,只有双方互相考虑才会更加顺利。
法律分析:给女方的彩礼钱归女方。我国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给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彩礼就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彩礼”到底属于谁,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
在古代,旧时儿女的婚事都是父母决定,彩礼钱也就归父母。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在的聘礼钱发生了一些变化。一般是男方将聘礼钱交给女方父母之后,大部分的父母都会再将彩礼钱返还给自己的女儿,让他们把这笔钱作为新家庭的存款,或者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所以,就以上内容得出,彩礼钱原来的归属于女方父母的,只是现在大多数父母都返还给了子女作为自由支配的财物。
个人认为,彩礼归谁还是需要父母和子女之间进行协商的,不要因为彩礼的分配问题而让亲情变得冷淡。
另外,在实践中,如果男女双方离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两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第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男女双方结婚之后,但是因为按照习俗给女方家彩礼使得男方生活困难的,要求对方返还彩礼,人民法院也是应当予以支持。关于“生活困难”的认定,要考虑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分析彩礼与陪嫁的差额是否超出当地一般家庭支付或偿还的承受能力,另一方面要考虑给女方家付完彩礼之后,男方家的生活水平能否维持到当地的最低水平。而存在以下情形不能要求返还彩礼: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上海彩礼一般在15万左右。不过也分三种情况:1、如果是上海本地人,一般是没有彩礼的,但是男方父母基本会给小两口一套房子,女方提供车;2、如果购房款和装修是男方家完成,以及支付婚宴所需的开支,一些条件优越的男士还会自备新车,那女方就要添置家电以及家具,另外男方还需拿出10~15万作为结婚彩礼,用于购置新娘的结婚首饰以及一些结婚用品;3、如果女方是外来媳妇,按照上海结婚的传统,都会让女方家多购置一些结婚用品,作为嫁妆或是陪嫁物,外来媳妇的上海结婚彩礼钱就不能全部根据上海的风俗习惯来定,女方家的结婚彩礼钱也可以作为参考,不过大多数地方都是以男方给女方家结婚彩礼钱,女方作为回礼带去男方家一部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