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申请结婚放在人事档案哪类?

军人申请结婚放在人事档案哪类?,第1张

现役军人结婚年龄及条件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军人结婚年龄迎来最新变化——

“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军人结婚年龄调整后,同步取消了士官在内部和驻地找对象结婚的限制,只要达到上述法定结婚年龄,就可以申请登记结婚。

不过,对于服义务兵服的列兵、上等兵,在服现役期间仍是不得申请结婚的;另外军队院校生长学员本科、专科在校学习期间同样不得申请结婚。

现役军人结婚所需材料

军人结婚材料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内容:

1、官兵恋爱报告表1份;

2、结婚申请书1份;

3、结婚函调报告表1份;此表必须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填写,不得交本人填写。

4、申请结婚报告表一式2份;报告表必须附女(男)方家庭驻地公安部门或工作单位的组织对其政治情况、社会关系及目前思想表现等证明材料。

5、双方婚检证明;申请结婚者,男女必须附双方婚前体检检查表。

6、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军人一方军官证(士官证)复印件;

8、非军人一方户口本复印件;

9、女方还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必经流程

(1)个人申请。

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2)组织发函。

政治机关向申请结婚的对象单位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寄发《结婚函调信》和结婚函调报告表。

(3)填写报告。

待《结婚函调报告表》寄回,经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后,申请结婚者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支部申报,营级单位党委审核。

(4)审核证件。

申请结婚者,必须提供男女双方婚前体检检查表,双方身份证和军官证或士兵证、户口簿复印件(和原件)。

再婚者须提供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及离婚证。

丧偶再婚者须持前夫(妻)的死亡医学证明和生育子女情况证明。连同《申请结婚报告表》一并报政治机关审批。

(5)领取证书。

政治机关领导审批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到地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书。

(6)建立档案。

在领取结婚证书60天内要在本级计划生育部门建立计划生育个人档案。

兄弟,不批准肯定不是因为申请报告的事情。首先你要看双方达到部队规定的年龄没有,部队规定男25女22,如果没到,肯定不批。另外还有诸如保密之类的内部规定,比如现役军人不得与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士结婚,等等。为什么通不过,你应当问政治部,而不是在申请上面下文章。

另外,部队对于结婚申请,其实就是一个形式,现在形式上卡住你了,说明有问题。你好好想想吧

军人一方盖团以上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外章,地方一方由个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填写盖章。

军人结婚的程序: 通常的步骤: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军婚概念: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例如1980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

  ①关于结婚年龄,要求未婚的军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响应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结婚。

  ②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③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的规定: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现役军人结婚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填写《申请结婚报告表》作为归档材料;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结婚登记的依据。

  当然,军队的规定只适用于军人,对地方人员并不产生约束力。男女双方结婚时,如果分别为军人和地方人员,则分别适用不同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军队各级党组织和政治机关负有管理本单位军人婚姻的责任,是我们咨询的部门。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军官家属随军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条款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一九六三年经中央军委批准、总政治部规定的军官家属随军条件为基础,结合我军的实际情况,拟对军官(包括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重新规定如下:

  军官、文职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可以随军:

  一、副营职(含,下同)或副科级(含专业,技术十一级、体育七级,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二、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含,下同)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三、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正连职或一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二级、体育八级)以上,并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四、在驻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解放军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的部队,以及陆军、空军执行海上任务的船艇上服役或服务的副连职或二级科员(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体育九级),并服现役或在军队服务满十年以上(其中在上述部队或船艇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

  五、高等学校毕业,并在导弹、卫星、核武器试验训练基地从事试验、测控工作满五年以上,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配检验工作满五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军官、专业技术文职干部。

  六、在海军、国防科工委的舰、艇、船(只限执行海上任务的)上服役,并在舰、艇、船上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副连职(含专业技术十三级)以上的军官。

  七、空勤(包括飞行、领航、通信、射击、空中机务,下同)军官,或在核潜艇上服役的军官。

  八、驻北京市城区部队的正营职、正科级(含专业技术十级、体育六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或服现役(在军队服务)满十五年以上的副营职、副科级军官、文职干部。驻北京市所辖各县部队的军官、文职干部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驻京部队空勤军官家属随军条件,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士官家属随军:一般五级以上的高级士官以上的士官家属可以随军,各地要求可能不大一样。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年龄:

  《婚姻法》规定男性公民法定结婚年龄为23岁,部队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也就是提倡25周岁结婚。

  这个提倡是带引号的提倡,在执行过程中,其实是强制性的。部队是追求100%的晚婚率的,所以,所谓的提倡只是唱的一个调子而己。虽然很多人建议在23岁-25岁之间结婚也不违法,而且如果你豁出去了,部队也还真不能把你怎么样。但是,军人嘛,你不能因为自己而影响到集体的100%的完美的晚婚率,而且种种限制会让你因为早婚而不自在,大家都晚婚,如果个别早婚,呵呵,找事儿啊~~

  这个不成文的规定,部队内部的文件都基本上是查不到滴~~ 军队干部家属来队探亲待遇:

  已婚干部与爱人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爱人每年可来队探望一次,往返车船费由单位报销,爱人单位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

  未婚干部的未婚妻(夫)来部队结婚的,来队结婚的车船费如地方不能报销的,由部队报销,但当年不再报销来队探亲的车船费。 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报销范围:

  火车硬席座位票(含加快费、空调费);轮船三等舱位票!长途汽车票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城市交通费从部队驻地至车站、码头和从车站、码头至部队驻地的车票、轮渡费凭据报销(出租车辆费不予报销);民用交通费按本单位规定标准计发;中转住宿费每夜在不超过15元以内按实报销。来队家属探亲路费每年只报销一次。

  离婚与破坏军婚的有关规定: 中国刑法规定了破坏军婚罪,对军婚予以特别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1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离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

  军婚,是与现役军人形成婚姻关系的婚姻。军婚,受到国家法律重点保护,破坏现役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应受到刑法的严厉打击。

  现役军人,是指有军籍的,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官兵

当兵写恋爱报告都调查女方什么:

1 政治方面:主要是调查女方本人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是否与政治、军事、宗教方面有联系,是否有严重政治问题或犯罪记录,与邪教组织是否有联系等。

2 婚姻状况:主要是调查女方的婚姻状况,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等。

3 家庭情况:主要是调查女方的家庭成员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姓名、职业、家庭住址等。

4 品德方面:主要是调查女方的道德品质、性格特点、是否有不良行为等。

以上是当兵写恋爱报告时通常会调查女方的一些情况,具体内容可能因地区、部队、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备婚攻略军恋必须知道的事!

军人结婚需要哪些手续

军人绪婚需要进行哪些流程

军人结婚年龄要求

部队结婚年龄改革

2020年部队结婚年龄与法定结婚年龄相同,都为男性二十二岁,女性二十岁。但《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二条军队鼓励晚婚晚育,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初婚者为晚婚。当然也不是说法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不能结婚。只是这两种情况下,婚假的时间长短会有影响。男方25岁女方23岁:符合晚婚年龄结婚,婚假15天。男方22岁女方20岁;符合法定年龄结婚,婚假3天。《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结婚有哪些流程

1、打结婚报告

决定好结婚以后,男方要写一份结婚报告,内容需要介绍双方的个人情况年龄、箱贯、工作单位、入伍年限等,这些只需要男方提。等批准过后才可以进人下面的流程,有部分地区可能要提前一个月,先打报告。

2、结婚函调表

男方寄来结婚函调表女方如实填写,填完后拿去居委会/村委会盖章,然后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街道办/政府/工作单位盖章。全部填写好,盖好章以后给男方

女方准备材料

女方需要准备女方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顿(第一页)女方自己的那一页。还需要准备女方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各复印五份随函调表一起交给男方。

3、做婚检

婚检项目

军婚婚检和普通结婚婚检流程是一样的,只不过有些地区的军婚婚检项目,有可能会多几项,具体婚检的时候看当地的要求。

婚检收费

在女方户籍地,和男方驻地进行婚检都是免费的。

异地婚检

婚检通常都是两人一起去,如果你们是异地婚检要和医生说清楚情况,去的时候带上一张一寸照片,需要贴在婚检表上。最后把婚检表和所有材料一起交给男方。

4、男方提交结婚申请

由男方提交结婚申请,通常第二天就会批下来。不过需要注意申请是有时间期限的,需要在有效期内领证。有效其一般是1个月,有的地方是2个月。超出有效期结婚申请就会变成无效。

5、领证

带好以下材料,女方户口所在地或是男方驻地即可领证领证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士官证、4张红底

2寸的合影照片

军人可以结婚的年龄和普通人一样,不过男方满25周岁,女方满23周岁,所享受的假期更长一些。

具体的领证步骤则是:打结婚报告-填写结婚函调表->做婚检->提交结婚申请一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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